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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而言,建筑监理不可或缺。而就提高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而言,建筑工程监理的存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分析了实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必要性,然后归纳了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详细阐述了改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人员素质;制度;资质管理
一、实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必要性
一个国家能否保证建筑工程的高质量以及能否提供高质量的建筑工程服务,是其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同时,建筑工程质量还体现着国家的综合水平和科技水平。当前,我国建筑行业正处在新的发展时期,为了改革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建立新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就必须实行建设监理。时代发展的驱使下,只有由监理单位、承建商和项目业主三方参加的管理体制,才能够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才是符合世界标准的新体制,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企业法人行为有待规范
建筑企业法人行为和建筑市场秩序在目前来说比较混乱,从建筑企业法人方面来说:
1、严重的行政干涉,建设操作流程被违反,合理工期被任意篡改,工程进度被影响,使得建筑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
2、在管理建筑质量上意识淡薄,松解的阶层管理,也不具备完善的建筑法人责任制;
3、严重短缺资金,普遍存在压价现象,建筑工程运作中存在问题,资金严重短缺,建筑工程运作有问题、压价现象泛滥,承包方被要求垫资,建筑工程款项被拖欠,引起管理质量投入和质量成本被盲目降低;
4、没有正规的招投标工作,经常发生违规操作现象,直接发包工程或虚假招标引起降低设计水平、设计无资质、监理队伍和施工项目参差不齐。
(二)不按程序进行施工不按程序操作,经常存在“豆腐渣工程”
1、多次转包工程,资金因层层收费问题而严重流失,建筑企业中的偷工减料现象因利益的驱使而日益严重;
2、建筑市场中很多施工队伍的水平和素质都很低,施工人员的施工经验不多,而且其技术水平也很落后;
3、存在不规范施工,粗放的管理素质和较低的质量管理水平,有待健全的质量体系,质量控制不严格。没有完善和健全的法律、法规,执法力度不够,操作性弱的质量监督处罚;缺乏检测手段,缺乏权威性的质量评定;企业或事业编制的质监机构收费标准低,因有限的人力、财力,工作深入到位困难;职能交叉的质量管理,没明确责任,难以改整质量问题,难以发挥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
(三)不完善的监理市场和低水平监督管理
1、缺少监理队伍,严重降低的人员素质,无证上岗现象泛滥于监理人员中,缺乏强硬的责任感;
2、不规范的监督管理市场,“自主监理”、“同体监理”等现象存在于监督管理单位中;
3、存在不到位的监理工作和不扎实的工作信念,较弱的建筑质量管理能,缺少有效的手段和方法。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对策
(一)注重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素质的提升
第一,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留住高素质监理人员。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该重点培养工程监理技术多样型人才,为建筑工程单位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确保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
第二,监理工作人员应注重加强积累经验,对监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不断的总结。在实施每道工序前,监理人员应该事先预测经常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整个进度中,应注重认真和仔细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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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重视强化再培训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等能力。
同时,应该注重从注册监理工程师中选拔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注重运用再培训注册监理工程师方式,把监理工程师业务素质提升上来。因此,应当充分的重视再培训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制度的建立,确保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为工作方法的大力改善提供有效保障
(二)制定并落实切实的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组织管理、人员配备、检测程序、方法、等环节的管理,对材料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明确。多渠道、多源头的获取水泥钢筋等材料,“双控”(同时有材料复试报告和合格证、质保书)每一批进场的水泥和钢筋,不允许将未经检验的材料用于工程,及时将质量不能达到要求的材料清退出场。监理工作以检查钢筋焊接半成品的质量为重点,结合目测和检测,先从外观上检查弯折角度、裂纹凹坑、轴线位移等;之后进行焊接试样试验时应随机抽取,验收时确保合格。对于有较大工程量和使用最普遍的混凝土工程中进行质量监理时,要求施工单位满足各材料的质量要求,如砂、石、水泥等,如果有试
验报告,要对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审核,对各种计量表具和量具是否齐全和准确进行校核,以及浇筑的施工程序与方案的可行性。
2、工程开始施工前,监理方召开质量会议,质检员、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关各工程队组长都要参加,使质量管理意识得到加强,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明确每道工序都执行“三检”制,且验收人必须是公司质监部门的专职质检员。在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前,需要经过监理人员的验收和签字认定。监理人员如果发现施工单位没有专职质检员签字或进行“三检”,要拒绝验收。
3、验收隐蔽工程的时候,首先施工单位要达到自检合格,核定等级和签字要由公司专职质检员亲自执行,并将填好的验收表单交给监理。然后在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时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为保证资料以及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齐全,要对原材料进行现场检查复核,也要层层检查各层标高和轴结,进行严格验收以保证其质量。
(三)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监理单位资质管理
建立建筑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并将其落实到监理工作中,提高领导的质量意识,各级领导都需要按照自己的职责负责各自的工程质量。通过多年的责任制实践经验表明,只有建立了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无论是大工程还是小工程,都需要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相关人员。同时,需要加强对监理单位资质的监管,如果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则必须进行严厉的惩处,如果违法情节比较严重的,更是应该将其资质证书予以撤销。
(四)与不同对象的组织协调工作
将监理与设计、承包方和建设单位的关系进行协调处理,这是监理工作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现行建设体制、我国国情和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监督、协调、服务”是监理的工作方针,与建设单位、承包方多交往和配合在监理实践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既要热情帮助又要严格管理,从而达到高质量、进度快和节约投资资金的目的。监理要取得建设单位的信任、支持和放心满意,前提是监理队伍需要有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作风踏实,而且服务周到。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尊重建设单位意见和严格履行合同的原则来进行协调,同时,再出现不同意见时要多家解释,换取建设单位的理解,努力做到让建设单位满意。
(五)加强监理市场规范管理
在有关法制建设建筑工程监理市场方面,国家已经出台了很多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成为规范监理市场秩序的有力保障,但在实际中还需要有关部门重视其真正的贯彻与落实,使其在实际之中真正的发挥效力。因此,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加大监理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为建筑监理工作法制化进程的推进而积极的努力。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应把规范各地方市场主体当做重点来抓。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审查与备案相关材料工作,监管部门应坚决不予验收备案与相关程序建筑工程监理不符的项目。
参考文献
[1]杜秀娟.建筑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创新的关系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7)
[2]杜秀娟.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9)
论文作者:王润林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28
标签:建筑论文; 质量论文; 工作论文; 建筑工程论文; 建设单位论文; 工程施工论文; 建筑工程监理论文; 《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