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发展及其风险防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风险防范论文,金融创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安,危机频发,从1992年欧洲货币体系的破裂,1994年的债券危机和1995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英国巴林银行倒闭,到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直至2007年席卷全球金融市场的美国次贷危机(subprime lending crisis)等一系列金融风暴,对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冲击。究其原因,都与金融创新有关,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在创造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带来风险隐患。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防范金融创新的风险。
一、金融创新的发展、动因和作用
经济学家熊彼特最早提出,创新是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其目的是获取潜在的利润。金融创新就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利用新的观念、新的技术、新的管理方法或组织形式对金融体系中的基本要素进行重新组合,推出新的工具、新的机构、新的市场,提高金融资产的流动效率,规避风险和追逐盈利。金融创新包括金融工具创新、金融制度创新、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市场创新及管理与技术的创新。
金融管制的放松和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使金融创新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按照创新特征,金融创新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末由金融机构所主导的金融创新;二是20世纪70年代初至80年代末由金融机构和政府共同推动的金融创新;三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为亮点的第三次金融创新浪潮。
金融创新是在外在压力与内在动力共同推动下产生的,具体动因可归纳如下:一是规避金融管制。各国经济迅速发展、国际资本的快速流动与金融领域的金融管制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摆脱这种控制,金融企业需要通过金融创新来获得其自身的发展。二是金融环境变化。以浮动汇率制度和多种储备货币体系为核心的牙买加体系取代了以美元固定汇率制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国际两次石油危机导致的经济萧条,使金融环境发生剧变,金融创新成为一种客观要求。三是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及在国际交易中的广泛应用,使金融服务创新与金融工具创新成为可能。四是竞争的加剧。随着资本流向的国际化与新技术的广泛应用,金融业竞争更加激励,金融创新成为企业构筑核心竞争力,保持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手段。五是追逐利润最大化。金融机构通过降低成本、转移风险、增强流动性等金融创新,可以获得创新带来的超额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
金融创新对金融业以及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首先,金融创新冲破了传统管制的束缚,使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更为密切,加速了金融一体化、全球化的进程,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竞争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其次,打破了各种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使金融业务的替代性增强,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深度与广度,促进了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三,强烈冲击了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使金融业务经营由分离型向综合型转变,使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界限变得日益模糊,导致融资制度发生结构性变化。第四,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电子化的发展,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经营和服务效率。
二、我国金融创新的特殊性
近年来,我国金融创新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总体上,仍处于金融创新的初级阶段,具有风险性与紧迫性并存的特点。
首先,我国金融创新风险较大。一是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竞争不够规范。二是我国的金融创新,简单模仿居多,自主创新较少;改良性创新多,根本性创新少,金融创新的广度与深度远远不够。第三是创新动力不足。我国金融创新的动力,主要来自金融企业层级之间严厉的业务考核、强硬的量化指标等企业行政目标,而不是企业为取得竞争优势,对市场份额、金融资源和利润的内在追求。第四是金融创新的发展不平衡,各类创新的联动配合性不强。在金融业务创新中,负债业务创新明显多于资产类业务创新。
其次,我国金融创新的紧迫性。一方面,我国金融企业治理机制不够合理,创新意识淡薄,信贷资产质量不高,尚未成为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和创新主体;金融工具种类匮乏,金融服务管理落后,金融监管缺乏系统性、合理性。另一方面,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我国金融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国际化竞争,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在管理、人才、产品和技术等方面存在较大的竞争优势,要想在激烈的国际化竞争中提高我国金融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必须迫切培育和提高我国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开展金融创新。
三、金融创新的风险
金融创新在推动金融业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在总体上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增大了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一)金融创新增大了宏观政策风险。金融创新使央行制订与执行货币政策复杂化,一些同时具有结算和增值功能的金融新产品的涌现,使以货币资金流量可测为基础的传统货币政策调控作用难以发挥。其一,货币的定义和计量复杂化。金融创新使金融新产品不断出现,加大了金融资产间的替代性,使货币的计量日益困难。其二,货币需求函数的稳定性降低。由于电子支付转移方面的创新,使狭义货币大量转向兼有活期账户与储蓄账户的新型账户,减少了对狭义货币的需求,进而影响货币需求的稳定性。其三,影响了货币供给。新工具的不断涌现,使央行分层次控制货币供应量的目标经常与实际情况脱节,使货币的层次划分变得复杂,并往往造成M1、M2、M3等各货币层次的相互交叠,直接影响了货币政策指标的确定。另外,经营活期存款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使具有货币派生能力的机构增多,货币创造主体不再局限于央行和商业银行,导致以控制商业银行派生存款为目标而设计的传统货币控制方法受到挑战。
(二)金融创新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金融创新使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和证券化趋势增强,国际资本流动加快。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统计,目前活跃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游资约有12万亿美元之巨。2008年3月份社科院在《当前热钱流入中国的规模与渠道》报告中显示:2005年至2007年的三年时间里,热钱流入中国的累计规模达8211亿美元。国际游资投机性强、流动性快,有较强的隐蔽性,对此,任何一个经济开放国家都不可小视。我国已经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的可兑换性,我国的金融业也已对外开放,为此,我们必须谨防高投机性游资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再者,金融创新工具的初衷是用来减少价格风险的,但实际效果却反而放大了价格波动,再加上金融电子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市场动荡的传播速度相应加快,使风险瞬息之间就可变成严酷的现实。
(三)金融创新使金融业竞争加剧,风险集中程度增加。在我国,对金融服务需求的近似,客观上决定了金融创新的狭小范围。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金融机构采用相同的金融创新与竞争策略。由此必然会加剧某些领域金融竞争的激烈程度,大量的人、财、物力过度集中于对稀缺金融资源和少数几个金融业务领域的争夺,致使边际成本急剧上升,产能严重过剩,竞争无序,庞大的金融竞争者队伍与稀缺金融资源之间的矛盾已从储蓄存款、账户、信用卡等业务领域的激烈竞争中表露无遗,且已超出充分竞争的范畴,日益演化成过度竞争、不正当竞争甚至破坏性竞争,风险集中程度日益加大。
(四)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目前我国的金融衍生工具非常单一,但从国际范围看,形式多样的金融衍生工具是金融创新的核心。由于技术和通讯的迅速发展,日益复杂的金融工程技术使得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变得越来越复杂,难以被投资者掌握,加之金融衍生工具的高杠杆性、复杂性和表外性,使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性更高。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的金融风暴几乎都与金融衍生工具有关。英国巴林银行倒闭,美国桔县(Orange County)在利率衍生产品上损失了17亿美元,德国 MGRM 在一次石油衍生产品交易中损失将近15亿美元,日本大和银行账外买卖美国联邦债券造成11亿美元的巨亏,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从事衍生产品交易造成了5.54亿美元亏损,以及去年暴发于美国的次贷危机也正是由次级抵押债券这一金融衍生工具引起的。
(五)金融创新使金融监管难度加大。在金融发展过程中,总是伴随着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的相互博弈。金融创新的确能提高银行业的效率与活力,但每一次金融创新都使金融监管的环境变得更为复杂,加之监管手段单一滞后,使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未得到及时的、应有的惩处而被纷纷仿效,进一步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另外,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日益互相融合,国内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金融交易活动日趋增多,也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最后,金融电子化也增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四、 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
(一)加强金融监管,化解金融创新风险。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可以控制和降低金融创新的风险。首先,建立和完善规范的金融法律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包括一套较为完整的金融监管实施细则,营造金融创新的法制环境。其次,逐步将分业监管模式转变为功能型监管模式,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金融监管的功能、组织结构及方法,加强金融监管的能力与效果。第三,监管机构之间加强信息交流,建立金融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全面收集、及时发布、安全共享。
(二)加强金融创新主体创新风险防范。首先,建立和完善创新金融工具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权利和违规的惩处办法,建立监控、管理交易风险的信息系统,实施全面的内部控制和稽查,有效发挥内部监管职能。其次,金融创新主体应根据自身的规模、资金、能力等确定金融创新产品,加强统计和核算,对创新过程中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并有效应对。第三,加强对海外金融分支机构的管理,明确其业务范围和审批权限。
(三)建立相应的金融技术支持体系。经济的发展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特别是在企业大规模的兼并与战略重组中,企业债权与股权的转化,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都需要创新的金融工具来支撑。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金融技术配套创新,引进或开发更先进的技术手段,进一步优化金融系统,保证金融产品的交易安全,提高金融系统的运行效率,全面改善金融交易质量,从根本上解决系统的风险隐患。
(四)加强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经营的集约化和数据的集中化趋势一方面顺应了金融业务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信息安全风险的集中。金融信息安全问题不仅是技术上的问题,更是重要的管理问题。2004年6月出台的《新巴塞尔协议》对金融业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创新中的信息安全需要更加成熟的风险管理,即在金融创新的每一阶段,必须同时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才能有效防范金融创新的信息安全风险。
(五)加强国际协作。我国金融创新是与国际金融深化密切相关的,参与国际金融协调,积极配合国际金融监管,对促进金融创新具有现实意义。通过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往往能够有效降低金融创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