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本质属性是多方面的统一_客观性论文

真理的本质属性是多方面的统一_客观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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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真理的根本属性是客观性似乎已成“定论”。随着真理问题探讨的深化,又有人认为主观性是真理的最本质属性。本文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其局限性。真理的最根本的属性是科学性即正确性。从不同的视角考察,真理的本质属性是多方面的统一:真理作为认识成果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真理作为过程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真理与人的需要及其效用相联系,是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

一、“主观真理论”的片面性

客观真理论者有二个理由:一是“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内容是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类为转移的”;二是既然“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社会实践也是客观的”,因此,真理亦是客观的。主观真理论者认为这二个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前者是把真理的内容和真理的对象混淆起来了,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类的,只能是客观实在的物质,是真理的对象。而真理的内容不过是真理对象的“复写、摄影、反映”,是观念的东西,它们的区别是明显的。后者也不存在“既然、亦然”的关系。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具有无可否认的客观性,而真理是客观见之于主观的东西,它们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对此,他们认为不能离开人的主观意识来理解真理是客观的。真理作为一种认识,尽管它所反映的对象是客观的,但客观的东西一旦作为“移入人脑并在人们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也不是原来的客观物质,而变成精神形态的观念的东西。因此,真理应该是主观的。

上述观点能对传统的观念加以反思,这是真理问题探讨不断深化的表现。但主观真理论存在着严重的片面性。马克思主义认为,真理的内容和对象是同一的。这可以从真理的本质和真理的验证二个方面来把握。

从真理的本质看,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无论是自然科学真理,还是社会科学真理都是人的意识和所反映对象之间的符合。可见,真理实质上是负载于人的某些意识成果之上的一种关系属性,一定的认识成果和被它所描述的对象,是真理得以形成和存在的两个不可缺少的因素。我们不能脱离认识与它的对象符合性关系来谈认识的真理性。而体现真理的“符合”关系本身就具有客观性。因为一个真理性认识,在事实上符合于它所反映的对象,虽然它成了独立于客体的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知识”,但这种“客观知识”所负载的信息(内容)具有客观性是不言而喻的。马克思主义真理论不仅认为真理性认识的对象是客观的,而且认为真理性认识所描述的内容也是客观的。它作为一种观念的产物,既具有存在的客观性,也具有认识论意义上的客观性。即它集中表现在真理的描述性的内容,是对反映对象的本来面目的反映。因此,真理的描述性内容和真理的对象是同一的。主观真理论的片面性是把真理性认识的描述性内容与真理性认识的对象隔离开来,只看到真理的客观内容在人们头脑中的表象、影象,而忽视了真理不因人的主观意志而发生作用的内容。

从真理的验证看,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①这就是说,对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验证只能是使主观与客观加以对照的社会实践。它的客观性表现在:一方面,人们的认识通过实践检验,能把受检验的理论认识的描述性内容物化出来,从而形成一种客观物质性的实践结果。人们正是根据实践结果,客观地确定受检验的认识是否有客观真理性。从而帮助人们直接或间接地明察客观对象是否具有受检验的理论认识所预言的那些性质,使其真假得到客观的验证。另一方面,实践标准在验证的效果上也具有客观性。因为被社会实践所确证的认识的真理性,不可能被人们从根本上予以推翻和否定。它所展示出来的是实实在在的客观事实。列宁批判波格丹诺夫想通过否认真理的绝对性来否认真理的客观性时,举例说:“自然科学关于地球存在于人类之前的论断是真理,对于这一点,自然科学不容许有丝毫的怀疑。”②因为这一论断是通过地质学家的科学实验和人类历史发展的事实所证实的,它反映了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主观真理论者看不到实践标准的客观性和真理客观性的这种内在的逻辑联系,否认它们有“既然、亦然”的关系,这显然也是片面的。

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真理的主观性和“主观真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真理的主观性是在肯定真理性认识的对象和内容不依赖于主体的前提下,认为必须经过思维的加工制作、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才能把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反映出来。因此,真理具有主体的印迹。而“主观真理”则否定了真理内容的客观性,其要害不在于承认真理形式的主观性,而在于不承认真理认识中不依赖于主体的内容的客观性。

二、“客观真理论”的局限性

现今我国一种影响较大的哲学教科书中对“客观真理”是这样表述的:“凡真理都是客观的。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主要是指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和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真理的客观性还有一层含义,就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社会实践也是客观的。”③这种把真理的客观性与客观真理等同的表述,流行于正式出版的近十本教科书和数本辞书。我们认为这种传统的“客观真理论”对真理客观性的表述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首先,把真理的客观性和“客观真理”这两个不同的范畴等同起来,是值得商榷的。它们是两个内涵不同的范畴。真理的客观性是真理的一种属性,其内涵是真理所反映的内容具有客观实在性,主观认识必须与客观实际相符合。而客观真理是指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的真实理论,这个真实的理论是独立于人脑之外的。但是,这种独立于人脑之外的真理是没有的。因为真理是一种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正确认识,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的意识,世界上不存在什么真道理或假道理,也不会自动地制造或产生出什么真理论或假理论。列宁在使用“客观真理”这个词时,总是在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的基础上,把主体和主体的意识联系在一起,阐述“真理的客观性”问题的。正是在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意义上,他说:“认为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承认客观真理;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这都是一回事。”④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把真理的客观性和“客观真理”、“真理是客观的”理解为一回事。否则就会只看到真理的客观性的一面,而看不到真理还有主观性的一面。

其次,客观真理论认为“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主要是指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和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也就是说,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是由真理的客观内容决定的。然而,“客观内容”指的是什么?是指真理的对象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显然不对。因为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观念的东西,后者是不以人和人类意志为转移的物质的东西,二者不能等同。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到底指什么?是指真理的内容本身?现有的哲学教科书没有对真理内容的客观性作出解释,从而也就不能由真理内容的客观性推出真理的客观性。

再次,客观真理论认为:“真理的客观性还有一层意义,就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社会实践也是客观的。”这也就是说,实践标准的客观性是真理客观性的一个理由。实践标准当然而且应该是真理客观性的一个有力的论据。但要使这个论据成立,必须把真理标准的客观性和真理的客观性的内在因果关系揭示出来。非常遗憾的是,笔者所看到的所有哲学教课书,却没有对此作出说明。总之,客观真理论的论据说明的不足是显而易见的。这可能与长期以来人们对真理属性的理解,只局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字面上,把它当成“不变的、现成的、永远适用的定义”的思维方式有关。对真理属性的概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专门下过精确的定义(因为当时没有这个必要)。例如,对“客观真理”的表述,列宁的《唯批》在不同的场合,为了说明不同的问题,“客观真理”概念的含义是不同的:一种是把“客观真理”看成真理本身,看成真理的同义语;另一种是指真理的“客观内容”;再一种是把它等同于外部感性世界。这三种含义是想通过对真理客观性的阐述,阐发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路线。然而,今天,我们仍然局限于经典著作的字眼上,生吞活剥地把它作为真理客观性的定义,其结果必然带来理论上的混乱。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开放、发展的学说。恩格斯在1887年给一位美国女士的信中说:“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⑤因此,他告诫说:“认为人们可以到马克思的著作中去找一些不变的、现成的、永远适用的定义”是一种“误解”。⑥我们对真理属性的理解,也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局限于经典著作的个别字句,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论。

三、真理本质属性的多样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复杂的、多方面的。这种联系的复杂性,表现为事物属性的多样性。真理也同样,既具有客观的属性,又具有主观的属性。过去我们片面强调真理的客观性,忽视以致否认真理的主观性,这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它的内容具有真实有效的客观性。然而,真理性的认识必须通过人的大脑,借助于思维能力对大量的感性材料加以分析综合,并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发挥主观能动性,把事物本质和规律反映出来,去改造客观实际。因此,没有人的主观思维就没有真理性的认识。马克思在谈到从主体或主观方面来考察真理的问题时,曾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缺陷。他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⑦总之,真理不是纯客观的,纯客观不存在真理与谬误;真理也不是纯主观的,纯主观得不到真理。它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观性,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辩证统一。

真理作为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即从动态的角度来考察,它是随着主体、客体的发展,随着实践活动的深入,随着客观对象本质和规律显露而不断发展的。因而它还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属性。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于每一具体真理之中的,每一真理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这是由物质世界本身的特点和人们认识能力的特点决定的。

真理的属性是多方面的,其中最本质的属性是什么?把真理的客观性界定为真理的最本质属性,笔者认为是值得商榷的。真理的最本质属性应界定为科学性即正确性。这是真理在与它的对立面谬误的对比中揭示出来的本质属性,同时也是真理存在的根据。属性是一事物和他事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而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而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固有的规定性,真理所固有的科学性的规定性,使它与谬论及其他主观主义区别开来。我们知道,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范畴,只有两者符合才是真理性的认识,否则就是错误的认识。

那么,把真理的最本质属性界定为科学性,它与真理的客观性、主观性的属性是什么关系呢?真理的科学性是建立在真理主观性和客观性统一的基础上的。因为坚持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可以克服主观真理论和客观真理论的片面性,从而使认识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即达到科学性。

真理的科学性这一本质特性,在同主体人发生关系时,又表现为价值属性。真理同人发生联系时,其本质属性之所以价值化,是因为作为认识主体的人,不是一般的自然存在物,人本身有各种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主体会把它纳入自己的需要、利益上,而决定对真理的态度、决定其实践行为。真理的价值性表现为真理的有用性,它是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正因为这样,人们才为追求真理,为捍卫真理而献身。

真理的价值属性是以真理的本质属性——科学性为基础的。真理都是科学的,否则就称不上真理,而科学真理都是有用的,有价值的。因此,真理的科学性是价值性的基础和前提,真理有多大的价值取决于它有多大程度的科学性,但价值性又为科学性找到了最终的归宿,认识真理不是最终目的,真理只有用于指导实践,才能完成其使命,实现其价值,满足主体追求的价值目标的需要。因此,真理的科学性和价值性也是辩证的统一。

注释:

①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16页。

②④⑧《列宁选集》第2卷,第122页;第2卷,第129页;第4卷,第453页。

③李秀林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79-280页。

⑤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584页;第25卷,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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