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确保完成2000年财政工作任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政策论文,工作任务论文,财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1999年财政工作回顾
199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正确分析和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决定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特别是根据3、4月份以来国内外经济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果断地作出了以进一步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调控决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证明,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采取的具体措施是非常英明、完全正确的。
综观一年来的财政工作,我们既拓宽理财思路,加强和规范了财政管理工作,又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了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既立足现实,着力解决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又放眼长远,努力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财政运行机制。
(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积极财政政策落到了实处。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年初预算增加国债投资的基础上,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又增发了600亿元国债,专项用于增加投资和技改贴息。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这一重大决策,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支出预算和转贷资金使用计划,加强对国债资金使用项目的监督检查,保证了国债资金效益的发挥,对保持适度的投资增长速度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积极落实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收入水平。这次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财政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与部门、地方沟通,认真测算确定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方案,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作了严格规定。同时积极调度资金,及时办理拨款手续。地方财政部门也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组织实施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三是及时调整了部分税收政策。分两次提高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从1999年7月1日起,对下半年实际完成投资额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现行税率减半征收;从11月1日起,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政策措施,对拉动经济持续增长,促进经济效益回升,已经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二)突出重点,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各级财政部门克服各种困难,自觉把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突出表现在,加大了财政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支持力度,努力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助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工作,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减员增效解除了后顾之忧。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坚持突出重点,限期拨款,优先保证财政负担的社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截至11月底,各级财政用于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助、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的支出达到22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54亿元。与有关部门一道,全面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将中央11个行业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下划地方管理的决定,认真解决了煤炭、有色、军工等特困行业缴费率过高、拖欠离退休职工养老金过多、资金缺口较大等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通过国债专项资金贴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目前已确定三批计648个项目,共安排贴息资金130多亿元,投资总额达1802亿元。1999年5月份中央财政安排的10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已经启动,第一批约200个项目已经确定。此外,财政部门还重点加强了国有资本金管理,与有关部委共同颁发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出台了对部分行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对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了清理,取消了388个收费和基金项目,一年约可减轻企业负担180亿元,进一步改善了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三)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为突破口,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积极推动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支出管理改革,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改革了中央预算编制办法,改进和细化了2000年中央预算编制,试编了部门预算;研究了国库集中账户制度改革方案,以求尽快改变逐级拨款,分散存储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编报了1999年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全面推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上缴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根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制定了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确定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包干金额与各地的配套比例。通过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既规范和加强了财政管理,压缩了一般性支出,也使财政资金更多地集中到满足公共需要上,使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的保障。1999年,各级财政用于“两个确保”、科学教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天然林保护、环境保护、扶贫等重点支出明显多于往年。
(四)精心策划,为税费改革作了必要准备。为保证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在适当时候顺利出台,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一起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完成了有关法律程序。涉及农村工作全局的农村税费改革的准备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
(五)建章立制与监督检查双管齐下,加大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力度。1999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针,财政法制建设步伐加快,财政法规日趋完善。修改和完善了《会计法》,制定了《中央预算执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等财政规章60余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开展了国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和水利建设基金的检查、中央部门预算外资金检查、部分重点县使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检查等专项活动。组织了百户酿酒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及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抽查。另外,还有效开展了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评估师事务所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财政法制建设和监督工作的加强,对遏制经济犯罪,整顿财经程序,堵塞财政收支漏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所有这些,极大地推动了财政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步伐。
二、坚定信心,努力完成2000年的财政工作任务
2000年是跨世纪的一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改革攻坚和国有企业脱困的关键一年。做好2000年的财政工作,对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政体制,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2000年经济工作的形势和任务,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和稳定农业,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税费改革,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确保财政收支任务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世纪。
(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促进经济较快增长。发展是硬道理,是缓解当前各种矛盾的关键,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实质就是坚持发展。两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手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2000年要继续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其主要内容,一是继续发行长期建设国债,并在年初列入预算,重点用于增加这两年国债资金已安排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采用财政贴息的方式,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加大对西部开发和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适当增加对科技和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支持开展南水北调、京沪高速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继续落实1999年已经出台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200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对行政事业单位增资和“三条保障线”所需资金给予适当的补助。各级地方财政也要挖掘潜力,积极筹措资金。三是加大税收政策的实施力度,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带动投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率,刺激外贸出口。
(二)加大财政收入的征管力度。完成和超额完成2000年的财政收入任务,对于顺利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支出需要,促进经济较快发展,尤为重要。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税收法规,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任何地区和部门都无权变通税法和税收政策,不得越权减免税和批准缓税。要改进和强化税收征管手段,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为,大力清理压缩欠税。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税务、海关等征收部门的工作,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严密征收制度,整顿征收秩序,优化征收环境。
(三)推进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预算制度改革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针的客观要求,也是强化预算监督、加强廉政建设的需要。只有对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才能从制度上有效地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改革的基本内容:一是细化预算编制,编制部门预算。财政部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研究制定了改进2000年中央预算编制的方案。目前,编制2000年中央部门预算的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紧张而有序地进行。各地财政部门也应当以此为契机,细化预算编制,编制部门预算。二是制定科学的定员定额标准。定员定额是财政部门编制预算、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定员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必须组织力量,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和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人员支出定额和公用支出定额。定员定额标准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不得突破。三是对预算单位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是编制预算、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基础性工作。如果我们对预算单位的“家底”都弄不清楚,就不可能编制出科学的预算,也不可能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对预算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经常性的全面清查、登记,对各项国家资金及债权、债务进行核对查实,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四是要把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遏制腐败行为、加强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来抓。要进一步扩大和规范政府采购范围,并与细化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一方面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建立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符合市场经济规范和公共财政框架要求的政府采购制度;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政府各部门的各类办公用品、设备、公共设施及所需的其他劳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要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向社会购买。五是编制滚动预算。有了滚动预算,在编制当年预算时,只需以滚动预算中该年的预算为基础,加减当年需要调整的因素。这样就可以简化每年编制预算的程序,也便于预测财政预算未来的走势和掌握预算变化的情况。
(四)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财政支出范围应与政府的活动范围相一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财政资金也应逐步转移到满足公共需要上来,突出财政的公共性特征,逐步提高财政对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和文化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解决财政“越位”和“缺位”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逐步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对一些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包揽过多、不合理的补贴和投资过多等问题。在区分事业单位“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前提下,兼顾其组织收入的条件和能力,减拨部分事业单位经费,逐步规范财政支出范围和支出次序。要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减少直至取消财政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二是努力保障国家政权建设、科技、教育、社保、农业、生态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出需要。要将国家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所需的资金纳入预算,切实保证资金的足额到位;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搞好防灾体系建设,支持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增加农民收入。
(五)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前提和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一是要将目前的“三条保障线”转化为失业保障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两条保障线”,把企业的责任逐步转化为政府的责任,并相应取消设在企业的再就业服务中心,通过社会化的中介机构来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二是要建立统一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实行省级统筹,同时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是要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体系,实行社会保障待遇的社会化发放,社会保障对象由社区统一管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及职工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财政部门也要积极筹措社会保障资金。要继续探索新的征管模式,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率,扩大覆盖面;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资金的预算安排,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过多种途径,扩大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社会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六)积极稳步推进税费改革。实行税费改革对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减轻社会负担,推进依法行政,遏制腐败现象,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整个税费改革将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分步实施。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出台前,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共同抓紧做好本地区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认真做好公路、城市道路、水路等各种收费站(卡)、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水运企业、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市场、道路客货运输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燃油税收入转移支付方案和对已经确定的补偿对象的具体补偿办法;积极做好有关稽征机构和人员的改革和安置工作等。同时,在燃油税出台前,还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稽征工作,避免收入流失。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抓紧农村税费改革的准备和试点工作。要认真领会和贯彻中央的精神,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农村税费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不论是全省试点还是省已确定在一些地区或县市试点的地区,工作都要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全面展开这项改革积累经验。
(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监督是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因此财政部门必须带头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转变那些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工作方法,切实在财政系统内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风气。广大财政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当前要继续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做好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全面推行罚缴分离、票款分离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要在认真核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执罚机关支出需要,以及经批准的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切实保证其必要的经费,特别是政法机关的办案经费,要重点予以保障,不能搞“收支挂钩”;要加强对“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二,强化会计监督,要加强《会计法》的宣传培训,不断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报表体系,明确责任,把会计监督落到实处。第三,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法》的贯彻落实,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财政系统的行政复议制度,同时建立和推行财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试制,发挥这两项相互联系的制度在财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第四,抓紧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成果,全面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成果,具体说来,一是狠抓“三讲”教育整改方案的贯彻落实。二是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长期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三是努力营造国家机关充满正气的新气象、新作风和新形象。结合财政部开展“三讲”教育的实际和财政工作特点,着重就财政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强调几点。
(一)领导干部要在队伍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财政部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和国民经济的综合管理部门,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处的地位和肩负的使命,把加强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大局观念、政治敏锐性以及勤政廉政意识等方面,既要发挥好组织者的作用,又要从严要求自己,身体力行,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要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工作再忙也不能忽视学习,要养成一个勤学慎思的好习惯,多读点书,少赴点宴,多搞点调查研究,少搞点文山会海。要在广泛涉猎各种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学好政治理论,学好财政、经济理论和会计、财务、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政治理论的学习,主要是认真学习和钻研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文件精神,真正形成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只有这样,才能在财政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贯彻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的自觉性,做到善于从政治的高度来看待业务工作,从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来处理财政问题;才能在财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敢抓敢管,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与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涉及各方利益的资金分配问题。
(三)要善于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问题,议大事,抓大事。讲大局、议大事,就是要把财政工作与中央确定的工作重点紧密联系起来,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联系起来,与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联系起来,为新时期党的总路线、总方针服务。一定要牢牢树立财政工作的全局观念,真正懂得财政是国家财政、公共财政,财政部门是为国家理财,为人民理财的,不应有狭隘的部门观念。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巩固“两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等,都是当前财政工作的大局和大事,都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办好。
(四)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制约机制。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二是要加强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以近几年来财政部门发生的案件和纪检、监察、审计机关查出的财政部门存在的问题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教育干部,增强广大财政干部的廉政意识。三是要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和腐败行为要坚决进行查处,该纪律处分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该法律制裁的要依法制裁,绝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更不准包庇纵容,否则后患无穷。
(五)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当前财政工作是经济工作的焦点和重点,我们必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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