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补贴:赢家还是输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输家论文,赢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出口补贴是各国广泛采用的贸易政策之一〔1〕。 然而与关税不同的是补贴的施行必然要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因此各国政府在决策时不得不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如何将有限的补贴在一系列出口企业中分配?选择补贴对象的标准是什么?不同的贸易理论对此给出了迥异的答案。
一、补贴输家
补贴输家的观点看起来颇为符合常理:赢者自赢,只有弱者才需要得到额外的帮助。贸易理论中主张补贴输家的理由主要有两点:动态规模经济与转移成本(switching cost)。动态规模经济是补贴出口幼稚工业说的基础。按这一理论,成本高昂的出口幼稚工业应该得到补贴,因为该企业具备动态规模经济,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产量不断累积,成本不断下降,以致最终成长起来的企业所获内部、外部经济利益,成本的节约能够补偿补贴的成本。这一过程可以用下图来表示〔2〕。
图中横轴表示幼稚工业产品数量,纵轴表示价格,S[,h]S[,h]为初期的幼稚厂商出口供给曲线。假定该国为贸易小国,则P[,w] 为该产品世界市场价格线,也为国内价格线。DD为需求曲线。初期S[,h] S[,h]线位于P[,w]线上方表明本国厂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绝对劣势, 不具备出口能力。政府按世界价格的一定比例S给予每单位出口补贴, 则国内价格提高到P[,w](1+S),然后,幼稚工业开始出口,出口量为 OG,为出口OG所付出的成本为P[,w]S[,h]KL,这是补贴所造成的生产扭曲成本,是生产方面的净损失,此外补贴还造成了消费成本FBE, 这二者之和为补贴的总成本。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幼稚工业产量不断提高,通过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和技术外溢(technology spillover )成本不断下降,出口供给曲线下移到S[,h][*]S[,h][*]。此时即使取消补贴,本国亦有能力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出口量为OG[*],△P[,w]S[,h][*]J就是补贴这种学习投资的收益,如果这一收益大于补贴成本, 则该补贴是合理的。
从这一理论表述不难看出,并非所有的出口幼稚工业都值得补贴。如果补贴了一段时间后没有出现成本的下降,或者成本下降幅度过小,仍然无法独立参与国际竞争(S[,h][*]S[,h][*]线仍位于P[,w ]线上方),或者成本虽然下降,但在国际竞争中并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S[,h][*]S[,h][*]与P[,w]相平或略低,△P[,w]S[,h][*] J面积过小),这时补贴都是得不偿失的。只有那些具有显著的动态规模经济的暂时的输家才有资格得到政府的补贴。
补贴出口幼稚工业说得到了许多经济学家的赞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除去补贴的通病,如对一般均衡的破坏,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Directly unproductive profitseeking DUP)的损失〔3〕等等外,它对政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政府需具“慧眼”甄别具有动态规模经济的出口幼稚工业,否则一旦判断失误,损失也就不可避免了。
与出口幼稚工业这类暂时的输家不同, 出口夕阳产业(sunset industry)全没有了东山再起的希望。对这类企业进行补贴, 理由则是转移成本。也就是说,放弃补贴,任由这一产业衰落下去,走向消亡,再在市场自发作用下资源重新配置,建立新产业,这一过程中的转移成本太高,甚至超过了补贴的成本。转移成本包括转移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信息成本、结构性失业,固定资产报废,生产下降,国际收支恶化,社会动荡等等。战后世界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又为这一观点提供了新论据:随着技术创新的不断涌现,工业变革的速度大大加快,全球比较利益的变化日益加速,一方面,转移成本由此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如果不给予补贴,任由工业部门过快的陈旧过时,将使企业无法取得投资收益,投资积极性会降低,这对整个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4〕
尽管转移成本是个很重要的概念,但这一理论的缺陷是十分明显的。首先,转移成本中有一部分属于外部不经济成本,难以计量,因此很难作出令人信服的成本比较。更为关键的是,夕阳产业的衰落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终究是不可避免的,补贴只是延宕时日,无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更不用说补贴这种衰落工业所造成的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效率的损失了。
二、补贴赢家
补贴赢家的观点出自于战略性贸易政策中的“利润转移”理论,其基础为静态规模经济。1985年,布兰德(Brander)和斯本塞(Spencer)发表了一篇题为《出口补贴与国际市场份额之争》的论文,通过严密的数学推导证明可以运用出口补贴为本国寡头厂商夺取市场份额,使利润由外国向本国转移〔5〕。后来,克鲁格曼(Krugman)构建了一个著名的数字式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6〕。
假设美国的波音公司和欧洲的空中客车公司是国际航空业的两大寡头公司,他们都能生产150座客机,且生产全部出口。 由于飞机生产的规模经济是如此之大,国际市场只能容纳一个盈利厂商,若两公司同时进入,则会两败俱伤。这时每个厂商都只能有两个选择:生产或不生产。见下表:
表1 补贴前的利润矩阵
表2 补贴后的利润矩阵
表1表示补贴前的利润矩阵。显然,任何一家公司单独生产, 将会获得全部超额利润100,而若两家同时生产,则都将亏损。表2表示欧洲补贴空中客车公司后的利润矩阵。 欧洲政府率先向空中客车公司提供10单位补贴,条件是不管波音公司是否生产,空中客车公司都必须生产,这时竞争格局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空中客车公司只要生产,就能稳获利润5,而波音公司若坚持生产,则亏损5。结果是波音公司退出生产,空中客车公司独占市场,获得110单位的利润。这100单位的利润是从美国转移到欧洲的。欧洲政府10单位的补贴为空中客车公司带来了110 单位的利润,这是通过抢占市场份额,以美国为代价获得的。
在这个例子中,波音公司与空中客车公司的成本是对称的,当成本不对称时,补贴的结果往往会发生根本的变化。我们仍可借用克鲁格曼的例子来说明,如下表所示:
表3 补贴前的利润矩阵
表4 补贴后的利润矩阵
表3表示补贴前的利润矩阵, 波音公司比空中客车公司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即使两家公司同时生产,波音公司仍有利可图,而空中客车公司则会亏损,因此结果将是表3 的右上角:波音公司单独生产并获利。表4表示欧洲补贴后的利润矩阵。空中客车公司获得10单位的补贴, 但无法阻止波音公司进入,最终结果将是表4 中的左上角:两家公司都生产,各获利润5。此时,对明显处于劣势的空中客车公司提供10 单位的补贴却只带来5单位的利润,得不偿失。
上述两例清楚地表明:当补贴作为争夺市场份额、转移利润的工具时,补贴的对象不应再是处于明显劣势的输家了。与人们的常识相反,在这里,越有竞争力的企业才越应该得到补贴。这是因为竞争力越强的企业,在利润转移中的比较优势越大,补贴该企业所能得到的收益—转移过来的利润也就越大。这就是所谓的补贴赢家。J.P.Neary 在其论文《成本不对称下的国际补贴博奕:政府应当帮助赢家还是输家》中给出了严谨的数学证明〔7〕。
利润转移理论将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引入了贸易政策的分析,论证了在某些寡头竞争条件下政府干预的合理性,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但它也有很大的局限性。除去补贴的通病外,突出表现在:一是适用范围十分狭窄。利润转移理论对竞争行为,厂商数量都有严格的规定,稍有出入,结论便无法成立。二是对政府要求过高。政府必须具备完全信息,充分了解竞争双方的情况,如上例中的欧洲政府了解利润矩阵,并预知对方可能的反应。这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的。三是存在着引起对方报复的可能性。
三、几点启示
以上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阐明了出口补贴对象的选择问题,各有其合理性,也都存在一定的局限。它们对中国的贸易政策制订至少有以下启示。
1.有选择地补贴出口幼稚工业。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生产技术水平低,资本稀缺,劳动力相对丰裕,按照比较优势原理,应当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中国目前的外贸商品结构正是如此。但是该种国际分工模式所获比较利益十分有限,在国际经济中始终处于依附地位,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要实现经济起飞,必须越过现有要素禀赋的约束,培育创造新的比较优势,占据有利的国际分工领域。因此,对某些国际比较利益大的出口幼稚工业进行扶持是完全必要的。当然补贴对象的选择必须符合收益大于成本的原则,给予那些具有显著动态规模经济的企业。如何识别这些企业呢?日本在60年代提出的“国际比较需求增长率标准”和“比较技术进步率标准”可以作为参考〔 8〕。所谓国际比较需求增长率是指某种产品的国际需求收入弹性与相比较的产品需求收入弹性之比。国际比较需求增长率最高的产业就是在国际收入水平提高过程中,需求增长最快的产业。显然这是拥有最为有利的国际需求条件的出口产业。出口扩大的潜力也最大。比较技术进步率是指某一产业的要素生产率与相比较产业的要素生产率之比。比较技术进步率最高的产业则是那些技术进步最快、技术要素最密集的产业。这一类产业在国际分工中始终占有最有利的分工领域,能够获取最大的比较利益。
2.补贴出口边际产业,培育比较优势。何谓边际产业呢?如果将两个国家的产业生产费用进行比较,各产业可以按相对优势程度排成一个数列,左端是本国优势最大的产业,右端是本国优势最小的产业。在这其中,必然可以找到一个点,在这一点上,本国与外国优势相当。这一点所代表的产业称为边际产业。边际产业左侧的产业产品有出口的条件,右侧产业的产品则难以出口。此时若政府对边际产业给予适当的扶持,就能使之成为新的出口产业,创造出本国新的比较优势,有效地扩大本国的出口领域,当代国际市场上以工业制成品贸易为主,而工业产品的多样性使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垄断全部工业产品的出口。国际贸易的空间还是相当大的,因此,我们可以选择避开国外已占明显优势的产品的生产,寻找边际产业这样的突破口,以较小的代价迅速培育起本国的比较优势,扩大向国外的出口。
3.取消对衰落工业的补贴,代之产业调整政策。长期以来,我国对衰落工业的大量补贴不仅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而且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取消这些无效率的补贴已成为当务之急。但同时转移成本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为此,需要执行产业调整政策,由国家承担部分转移成本,如收购过剩设备,对职工进行再就业培训等,促进产业结构的顺利转换和经济的稳定发展。这方面,日本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
4.补贴优势企业,巩固市场地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尚不具备与别国进行寡头竞争的条件,故无法利用出口补贴转移它国利润,但这并不意味着补贴赢家之说已无必要。战略性贸易政策强调了比较优势的可创造性,现实中也不乏这种后来居上的例子,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即便是某产业的赢家也不可掉以轻心。当别国瞄准该产业进行补贴扶持时,我国也必须紧紧跟上,对本国的优势企业予以扶持,防止已有的优势地位与市场份额的丧失。日、美在半导体产业上竞争的案例正从反面说明了这个道理:美国50、60年代几乎占有世界芯片市场的全部份额,无疑在半导体产业上占有绝对优势,而日本的半导体产业从50年代末刚起步,却在政府强有力的扶持下,仅20—30年时间在世界市场上的份额就超过了美国跃居第一位(1986年)。美国落后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美国政府对本国半导体产业缺乏支持是难辞其咎的。总之,现在该我们转变那种传统观念了,赢家同样需要补贴。
注释:
〔1〕GATT和WTO均禁止其成员国使用出口补贴,但各国仍普遍采用科研补贴、生产补贴、出口退税、优惠信贷等手段促进出口,此处及所引其它文献中的出口补贴可理解为此类出口扶植政策的总称。
〔2〕Mill.J.S(1848),Principle of Political Economy with Some of Their Applications to Social Philosophy.
C.F.Bastable(1921) ,The Commerce of Nations,10th edition,Macmillan and Co.London.
〔3 〕J.Bhagwati( 1991) : "Political
Economy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The MIT Press.
〔4〕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
〔5〕Brandre.J.A and B.J.Spencer( 1985) "Export Subsidies and
International
Market
Share
Rivalry",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Vol.18 pp.83—100
〔6〕Krugman.P( 1987) "Is Free Trade passe"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Fall
〔7〕J.P.Neary(1994) "Cost asymmetries in international subsidy games:should goverments help winners or loser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vol.37 pp197—218
〔8〕陈淮:《日本产业政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