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对社会发展阶段列宁思想的继承与超越_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论邓小平对社会发展阶段列宁思想的继承与超越_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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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认识社会发展阶段的意义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国家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是无产阶级政党观察分析问题的认识基础,是科学确定整体发展布局、制定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

马克思、恩格斯曾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进行了原则性的划分,1875年,马克思在著名的《哥答纲领批判》一文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历史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的理论。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1](P314)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过渡时期的理论,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共产主义划分为两个阶段的学说,即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马克思主义进一步对共产主义的两个阶段的特征进行了阐述,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我们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还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社会的痕迹。”[1](P304)因此,还必须服从固定的社会分工,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着消失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P305~P306)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理论是对未来社会的科学预言,对后人正确认识社会发展阶段提供了理论指导,特别是社会阶段划分必须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出发点的思想,对于后人科学认识社会发展阶段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列宁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经历了社会主义的最初实践,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俄国的具体国情又深化了一步。列宁在刚开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也是超越历史阶段的。不过他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果断措施,采取“退却”的战略,认识到俄国这样一个“在文明程度方面、在从物质和生产上‘实施’社会主义的准备程度方面,却比西欧最落后的国家还要落后”[2](P498)的国家,不能采取直接过渡的方法,而要采取迂回的方法,也正如列宁在《论粮食税》所说的“所以为了使‘我们’能顺利地完成我们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就必须懂得,需要经过那些中间的途径、方法、手段和辅助办法,才能使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关键就在这里。”[2](P509)

列宁逝世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斯大林在领导苏联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对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上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列宁的思想。1936年他在《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宣布,“我们苏联社会已经做到了在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者又称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制度。”[3](P107~P108)斯大林把社会主义时期看的比较短。1939年,在联共(布)十八大会议上,他又宣布苏联进入了“从社会主义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一个新时代”。从此,这个超阶段的“过渡论”便成为苏联的主导思想。赫鲁晓夫在1959年苏共20大上甚至提出了苏联已进入“全面展开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的时期”。可见,从斯大林到赫鲁晓夫,对苏联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都是过急过高,不符合现实情况;勃列日涅夫领导时期,提出了在苏联已经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的新观点,全面取代了赫鲁晓夫的“全面展开共产主义建设”的提法,以后的苏联各届领导人,对“发达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各次修改;安德罗波夫上台后提出,本世纪最后20年,苏联的基本任务是“完善发达的社会主义”,目前苏联“正处于这一漫长历史阶段的起点。”提出了“发达的社会主义起点论”;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先是用“完善社会主义”的新概念修改了“完善发达社会主义”的旧提法,进而又提出了苏联目前正处于“发展中社会主义”阶段的新观点。从苏联领导人对本国国情的认识,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对本国发展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一开始是犯了过急过高、超越历史发展的错误,后来虽几经修正,但都没有做到正确认识本国的历史发展阶段。

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也经历了曲折的进程。1958年,在过高的估计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实际生产力的情况下,提出了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任务,给我国的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损害。这种情况告诉我们:能否清醒地认识国情,认识本国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不仅是无产阶级政党观察分析问题的认识基础、科学确定本国发展战略、制定方针改革的依据,更是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只有正确分析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找准起点,才能制订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发展战略,推动社会主义建设顺利发展。

二、列宁对俄国所处历史阶段的认识及其深化

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前后,全面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理论,并着手实践俄国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写下了《国家与革命》一书,全面继承马克思关于未来共产主义发展阶段的思想,在这一历史时期,列宁和马克思认识上基本一致,即认为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将依次经历过渡时期、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这几个阶段。他并将共产主义发展的第一阶段称为“社会主义社会”。列宁在本书中还根据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的思想,阐述了这两个阶段的差别。但同时又指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差别在政治上说将来也许很大,但现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来着重谈它就很可笑了。”[4](P199)十月革命以后,列宁更为关注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他说,“我们刚刚迈出最初几步,我们不知道,而且也不可能知道过渡到社会主义还要经过多少阶段。我们还没有超出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最初阶段。”[5](P44~P45)他还指出,“怎样设想一个发达的社会主义任务这也不困难。[6](P133)在这里,列宁明确提出了“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概念。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划分阶段的理论。列宁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有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为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和完全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这两个不同阶段,只有完全的社会主义建成后,才能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列宁在《关于星期六义务劳动》一文中,使用“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一词,他说,“我们在剥夺了地主资本家以后,只获得了建设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的可能性,但是这里丝毫没有共产主义的东西。”[2](P142)此外,列宁还使用了“完整的社会主义”的提法,他说,“只有经过多次的尝试——其中每次单独的尝试都会是片面的,都会有某种不相称的东西——才能从一切国家无产者的革命合作中建立起完整的社会主义。”[5](P285),在当时实行共产主义条件下,这种对社会主义分为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和发达完善的社会主义的认识是超越历史阶段的。当时列宁对此并没有作出过多的理论阐述,只是到1921年春实行新经济政策之后,列宁对初级形式社会主义的理论才有更多的阐述。

俄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这是列宁对当时俄国所处历史发展阶段的明确表述,“目前我们俄国还只是处在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第一阶段。……在完全摆脱资本主义并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上,我们刚刚迈出最初的几步。”[5](P44)列宁还进一步指出了进行社会主义过渡的艰巨性。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划分阶段的理论是对俄国国情考察的产物,它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落后国家跨过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如何划分社会阶段的理论,为我们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和理论基础。

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及对列宁思想的继承与超越

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反复强调:原则不是问题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并告诫我们:“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加以重复的教条。”[7](P681)邓小平正是基于这种认识社会、改造社会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在全面继承列宁关于社会发展阶段思想的认识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在党的纲领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是第一次。”这充分表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揭示出,社会主义应是优于资本主义的一种社会制度。可是,本世纪出现的现实的社会主义,都没有真正表现出这种优越性。其中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率先取得革命胜利,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不是处在同一起跑线上,很难在短时期改变落后的面貌。其二,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曾走过一些弯路,在政策选择上带有一些“过急、过左”的色彩,正如邓小平所强调的:“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我们过去是吃‘左’的亏。”[8](P312)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长期地、反复地出现“左”的错误,推行那种急于过渡、超越阶段政策和方法?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对本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缺乏清醒地认识和准确地把握。邓小平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认真地思考和探索。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以后,就强调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把握国情,提出了搞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要适应中国国情,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的重要思想,对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进行深入研究,正是在邓小平坚持科学方法和态度,深刻全面分析我国国情的过程中,作出了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著名论断,强调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1981年由他主持编写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第一次使用了“初级阶段”这个术语,但没有展开详细阐述。在《决议》中,在肯定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同时,明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命题。1982年,党的十二大政治报告中进一步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不发达,指出了我国初级阶段的重要特征是“物质文明不发达”,这是一个很大的进展。1987年,党的十三大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科学地阐明了这一历史阶段的历史前提、基本含义和特征、主要矛盾、基本路线等,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内容主要是:我国已是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坚持而不是离开社会主义;其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不发达阶段;其三,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1992年党的十四大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至少需要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1997年,党的十五大又重申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报告进一步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地位、基本特征、主要矛盾、根本任务等,在此基础上重申党的基本路线,明确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纲领、政治纲领和文化纲领。

总之,邓小平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对中国的社会发展阶段进行了深邃地思考,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他说:“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9](P252)里所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同于经典社会主义所说的过渡时期,也不同于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它是我国在特殊情况下进入社会主义所必经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发展阶段。

从列宁的“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和“完整的、发达的的社会主义”到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在列宁的思想深处,始终交织着一个难解的的矛盾:一方面,尊重实践,敢于突破陈规,积极地探索适合俄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他作为一个忠诚的马克思主义者,他总是力图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付诸实施,某些固有的社会主义观念还影响着他的视野,他还不能够完全突破“原则”“模式”的束缚。虽然列宁晚年对俄国社会发展阶段有过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他虽然有过把新经济政策作为一个独立的历史时期的想法,但是始终没有突破,仅把它作为一项政策而已,这也给以后的斯大林抛弃这一政策留下重大的缺口。同时,由于列宁过早地逝世,他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问题上仅有一些闪光的、宝贵的思想,而没能有进一步地突破和创新。邓小平则不同,他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既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他最大的理论贡献不仅在于提出了初级阶段理论,而且提出了在初级阶段评判一切工作的现实的科学标准,这就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突破了“原则”和“模式”,从现实和具体出发,明确提出了可以具体操作的判断尺度,因而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有了雄厚的理论根基。

总而言之,邓小平在社会发展阶段理论上的贡献,不仅在于他继承和超越了列宁的社会发展阶段的思想,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更为重要的是,他从根本上解决了列宁未能解决的时代矛盾,这就是运用生产力的标准,对传统社会主义的“原则”和“模式”展开全面的反思和再认识,把人们的思想从立足于本本转移到现实的角度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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