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妇女职业发展状况的变化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发展状况论文,妇女论文,职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20年来,台湾妇女自主意识在增强,参与劳动的热情不断提高,妇女地位也在发生变化,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低阶层蓝领操作工,职业领域不断拓宽,向上流动的机会增加,但相较于男性的劳参率比例,妇女劳动力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潜力。本文将重点研究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台湾妇女就业状况的发展变化,主要从年龄、婚姻状况、教育程度及就业领域变化等多角度观察台湾妇女就业状况的变化趋势,探析促进妇女职业发展的各种因素及面临的问题。
一、二十多年来台湾妇女职业发展状况
20多年来,台湾妇女以积极的态度投身劳动市场,从妇女劳参率的长期趋势、各年龄组别、婚姻状况、教育程度劳参率的变化,及妇女在职场分布都较清晰地反映出妇女职业发展这一现状。
20多年来台湾妇女的劳参率呈缓步上升趋势,从1980年的39.25%提高到2005年的48.12%,上升了8.87个百分点。虽然妇女劳参率较男性仍有一定差距,但从长期发展趋势看,妇女劳参率一直保持上升势头,平均年增率为1.37%。台湾地区的失业率近年逐步向上攀升,但相较于男性,妇女失业率仍较低。
表1 1980-2005年台湾地区劳动参与率的变化
性别 1980年
1985年
1990年
1995年
2000年
2005年
男
77.1175.4773.9672.0369.4267.62
女
39.2543.4644.5045.3446.0248.12
男1.11 2.90 1.68 1.79 3.36 4.31
女1.47 2.92 1.64 1.80 2.44 3.88
资料来源:台湾“行政院”主计处《人力资源统计月报》2005年12月
劳动参与率=劳动力/15岁以上民间人口(劳动力+非劳动力)
台湾不同年龄组妇女劳参率在80年代和90年代后呈现出一些不同的变化。80年代台湾妇女劳参率在20至24岁达到峰值,到25至34岁有所下降,显示该时段妇女因结婚和生育子女离开职场导致了劳参率下滑,而到35至44岁又略有回升,因妇女二度进入职场,台湾学者称之为M字形的双峰分配。从数据变化的曲线看,第二峰已不甚明显,而90年代后更逐渐向单峰分配发展①。妇女因婚姻及生育离职的情况有所减缓,同时由于受教育年限的延长,进入劳动市场的年龄向后推,其中各时期妇女在45至49岁因年龄增大劳参率都开始逐步下降,50岁后退出劳动市场的幅度加快。
台湾未婚妇女的劳参率最高,有配偶或同居的已婚妇女劳参率居次。从长期趋势看,已婚妇女的劳参率已出现缓慢上升之势,从1980年的33.23%上升到2005年的47.75%,显示已婚妇女就业意愿不断提高,尤其是结婚且尚无子女的已婚妇女保持着较高的劳参率。从生育抚养子女看,对妇女劳参率仍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近年来已有所趋缓。
由于高等院校的快速扩张,台湾妇女就业者的教育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尤其是大专以上教育程度已从1980年的9.1%上升到2005年的37.4%,而初中以下水平则从69.5%下降到25.1%。教育程度的提高极大的促进妇女的劳参率,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妇女的自信心,成为影响妇女职业向上流动的最重要因素。
表2 1980-2005年台湾地区妇女就业者之教育程度
类别 1980年
1985年
1990年
1995年
2000年
2005年
就业人数(万): 219.1270.9310.8348.7382.1419.0
按教育程度分(%)
初中以下 69.5 62.8 51.9 43.1 33.8 25.1
高中(职) 21.4 25.9 32.5 35.5 37.2 37.5
大专以上
9.1 11.3 15.6 21.3 28.9 37.4
资料来源:台湾“行政院”主计处“人力资源调查”
妇女就业的行业分布和职业类别发生了重要变化。80年代妇女的工作更多分布在劳力密集型的加工业流水装配线上,从事低技术的操作活,此外在农业一线的妇女仍占相当比例。90年代后服务业成为吸纳妇女劳力的主要场所,从事商业、社会服务及个人服务业的比例最高,且呈不断增长势头,到2000年分别达到27.3%和22.9%。据台湾“行政院”主计处最新妇女就业者资料(2005)显示,妇女从事批发及零售业的比例最高达20.02%,其次是住宿及餐饮业的8.66%和教育服务业的8.83%,医疗保健及社会福利5.51%,此外妇女进入金融保险和专业科学及技术服务业的人数也在增加。同时由于台湾妇女在就业市场上的地位日渐提高,择业范围更广,从事专业性、技术性工作的女性呈上升趋势,2005年其比例已达28.0%,增长一倍多,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的妇女也分别达到20.9%和24.8%,生产操作工人则随传统产业式微而逐步减少,妇女已不再只是传统的低阶层蓝领操作工。
男女就业同工不同酬的情况改变不是很大。2005年5月台湾地区女性受雇者平均收入为29,243元新台币,较1996年的9,088元提高了19,062元,教育程度对妇女在劳动市场的成本起着重要的影响,妇女的收入随教育程度的提升而增加,由初中及以下程度者的21,186元,上升为高中(职)程度者与大专及以上程度者的25,850元与35,588元。从男女两性收入的对比观察,妇女教育机会的改善未能完全改变性别上的差别待遇,女性收入仅是男性雇员收入的76.24%,较80年代的65.49%差距虽有所缩小,但改变较为缓慢。
表3 台湾地区妇女就业者之行业分布和职业类别
类别1980年1985年
1990年
1995年
2000年
2005年
就业人数(万人)219.1270.9310.8348.7382.1419.0
按行业分(%)
农业 18.1 14.8 10.1 7.7 5.4 4.0
工业 42.2 41.3 37.6 32.2 29.3 27.0
服务业 39.7 43.9 52.3 60.0 65.3 68.9
按职业分(%)
民代及主管人员 1.0
1.4 2.0 1.6 1.5 1.7
专业、技术人员12.2 14.0 19.6 22.4 24.8 28.0
事务工作人员 11.0 11.6 14.1 18.8 20.6 20.9
服务、售货人员16.7 19.0 19.7 22.2 24.2 24.8
农林渔牧工作人员18.0 14.7 10.1 7.7 5.3 3.9
生产操作工及体力工 41.0 39.3 34.8 27.3 23.6 20.6
资料来源:台湾“行政院”主计处“人力资源调查”
二、促进台湾妇女就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20多年来台湾妇女无论是劳参率或就业环境均有了很大改变,促成台湾妇女就业状况变化的原因有多方面,既有外部社会经济环境的促成,亦有妇女自身素质提高等多方面因素。
(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迁
社会经济的发展变迁为妇女提供了劳动参与的舞台。台湾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经济的转型和起飞依靠的是“出口扩张”为导向的劳力密集型加工业的发展,由于劳力密集型加工业急需大量生产装配线上的半技术或低技术劳工,为妇女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尤其是年轻的女工成了台湾经济发展初期重要的生力军,使得1970、80年代妇女劳参率有了较快增长,且以生产一线的操作工人比例最高。
80年代后,传统的劳力密集型加工业逐步向资本、技术型产业结构转化,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和正在失去的劳力优势,迫使台湾对其经济发展策略进行调整,从重化工业为主导的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的转化到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高科技产业的“经济升级”,传统工业逐渐式微。产业结构的变迁也同时反映到劳动市场上,妇女的就业面不再集中于传统的手工操作和流水线上的操作工,信息化的发展提供了更多适合妇女的职业领域,从事专业性、技术性工作的妇女比例不断增长。此外,还有更多的妇女投入事务性、服务性的工作。90年代台湾服务行业的快速成长,服务业在三大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已上升至第一位,服务行业被视为较适合“女人”做的工作,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劳力市场明显的职业区隔现象,使服务业为妇女提供了更多的工作良机。
(二)教育水平的提高
教育成为影响妇女就业的最重要因素之一。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教育水平也不断得到提升,从70、80年代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型人才需求快速发展起来的高职和专科学校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以及到90年代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以及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促使普通高等院校得到进一步扩张,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展使得台湾整体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妇女也因此享受更高的教育,反映在20多年来台湾妇女就业者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尤其是高学历化,大专以上教育程度已达到37.4%。教育程度的提高对妇女的影响将是深远的,惠及到妇女在劳动市场方方面面,越来越多的妇女跳脱传统角色地位,以多元化的方式投入就业市场,更重要的是教育唤起妇女对自我价值的认同和觉醒,它将有助于缩小传统性别角色间的差距和不平等。
1、教育增强妇女的就业本领和择业能力。教育不仅使妇女扩大知识面,而且使妇女掌握了从事职业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今天台湾妇女已活跃在社会经济各行业中,教育程度的提高扩大了她们就业机会和择业能力,成为妇女职业向上流动的最重要因素。目前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和行政事务性工作的妇女人数较80年代翻了一倍,而服务业人力需求的迅速增长,诸如法律、资讯业、金融业保险、卫生保健等行业也吸收了相当一部分高素质的就业者,教育程度越高、有一定专长的妇女往往更为自信,她们不仅能更快适应行业的变化,同时也有参与较高管理层和担任较高技术职务的愿望和机会。此外,高教育程度妇女选择公职和教职的人数也占很大比例。
2、教育改变妇女的婚姻、生育观,间接促进了妇女的就业。今天年轻一代的妇女与她们父母上一辈在婚姻与生育观上都有相当大不同,这与她们所受的教育多,新思想、新观念影响较深有很大关系。首先体现在婚龄的推迟上。据资料统计②,台湾女性平均初婚年龄随着教育程度的升高而延后,由初中及以下程度的21.48岁,逐步升至大专以上程度者的26.22岁,女性的初婚年龄已从1980年的21.23岁增至2003年的22.97岁。由于台湾女性婚前就业率高于已婚女性,已婚女性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婚后或生育子女后留在家内,因此婚龄的推迟,相对提高了妇女的就业率。其次是生育子女数减少。教育程度越高,已婚妇女生育子女数就越少,生育子女数随教育程度升高而递减,由初中及以下程度者的3.34人,减至高中(职)的2.10人和大专及以上程度者的1.70人,生育子女数的减少,将使年轻的妈妈较快从养儿育女的沉重家务负担中解放出来,重新投入劳力市场。再次是养育子女方式的变化。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妇女自己照顾婴幼儿比率仅为38.95%,高中、高职程度上升为64.78%,初中及以下程度者高达84.30%。大专程度妇女由于受教育程度高,她们工作机会、工作环境都较好,尤其那些从事专业性及行政管理工作的职业女性表示自己从未考虑为了照顾子女停止工作的百分比最高,她们的事业心和成就感较强,不肯轻易放弃工作机会。
3、教育提高了妇女人力资本,获得更优厚的报酬。随着妇女教育程度的提高,尤其是高学历使妇女获得更高的报酬,进而提高了妇女参与劳动的意愿和热情。此外妇女人力资本的提高,其退出劳动市场的机会成本相应也就提高,因而教育程度越高,妇女离职率越低,大专及以上程度已婚女性目前工作比例为66.37%,较之初中以下程度的40.43%,高出25.94%,即使因结婚生育暂时中断工作,她们返回劳动市场的可能性也较大,间隔的时间亦更短,由于持续工作年资较长,职位升迁的机会更多,使高学历妇女获得并维持较高收入。另一方面教育程度越高,得到技术或管理工作等高职位的工作比例也越高,从事公职和教职的人数也较多,从而获得较高且稳定的工资收入。
三、台湾妇女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台湾妇女投入劳动市场的热情在升高,但较之于男性仍面临着更多的困扰和压力,妇女权益之保障、两性平权仍有待进一步改善。
(一)家庭仍是影响妇女职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婚姻家庭对妇女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从长期趋势看,其影响逐渐趋缓,前已述及已婚妇女的劳参率较之80年提高了14.52个百分点,劳参率亦从最初的M字形的双峰分配逐渐朝向单峰发展,教育水平的提高正逐步改变着妇女的婚姻生育观。然而中国传统文化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以及成长过程中社会化的影响使大多数妇女仍把家庭事务视为其最重要职责,“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要求妇女承担更多的家务事和养育照顾子女的责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心力在家庭和孩子身上,台湾已婚妇女料理家务、照顾孩子的时间平均每日达到4.98小时,结婚生育子女使许多妇女不得不中断职业。统计资料显示③,2003年台湾地区十五至六十四岁已婚女性中,曾经在工作岗位上离职者计286.7万人,离职率为54.72%,超过半数以上,与历年资料相比较,甚至出现上升之势,而曾复职者计58.5万人,复职率为38.87%,显示有近六成女性因结婚生育因素退出劳动市场,人力的流失相当可观。已婚妇女复职者后再次进入职场,往往难于回到原先岗位,面临重新择业等诸多困扰,如专长不适、待遇不合,或工作地点偏远,或年龄因素等。英国学者马丁和罗伯斯在对女人一生工作史的研究中发现,“女人职业阶级的改变有半数以上发生在重返劳动市场,37%向下流动,而只有14%向上流动。”④,台湾的统计数据亦部分显示因结婚或生育而变更职位之已婚妇女,转换职位多以服务与劳力工作为主,出现职业向下流动趋势。
(二)待遇不平等影响妇女的就业热情
“给予两性就业者在雇用、薪资与升迁上平等保障”是台湾妇女最期待的增进就业措施,其关注度排列首位。统计资料⑤ 显示,台湾女性受雇者平均主要工作收入仅是男性的76.64%,男女收入的差距随着女性年龄的增加而拉大,15至24岁年龄段女性工资与男性差距最小,比率在90.65%,到25至34岁年龄段后降至84.60%,35岁至44岁降至76.82%,44岁后更降至70%到60%。因性别的差异而无法得到同样的报酬已成为台湾妇女争取两性平等的主要诉求和抗争目标,亦影响到妇女的就业热情,在双薪家庭中由于丈夫工资高出妻子,往往影响到妻子的工作意愿,丈夫为有酬工作者的家庭女性就业率较低。影响两性薪酬不平等的原因与妇女因工作中断和孩子的牵绊有一定关系,但妇女在雇用上遭遇的差别待遇及升迁上的不平等亦不容忽视,今天妇女已能胜任绝大部分工作,妇女的择业范围不断扩大,地位不断提升,然而传统观念的影响、劳动市场的职业区隔现状以及学科教育训练的性别倾向都影响到个人职业选择与工作所得,男性更多进入理、工、医等报酬高的产业,而妇女职业则多限制在属于“女性工作”范畴,诸如标准化、琐碎的办公室秘书工作,她们升迁的机率很低,服务行业仍以从事小商品经营、餐饮业人数最多,尽管从事半专业性和专业性工作的妇女在增加,但更多涉及的是照顾性的工作,社会服务及个人服务业的人数居多,如护士、幼托等,她们自主性、社会地位及收入相对男性都较低,企事业单位对专业技术职类的招募往往更青睐男性,在216,739家事业单位中仅招募男性员工的单位达38.41%,仅用女性只占2.71%,男女都用的为38.72%⑥。
(三)妇女劳动保障制度不完善
由于家庭的负担和幼小儿女的拖累,不少妇女被迫中断职业,即使在岗亦面临家庭与工作双肩挑的沉重压力。妇女就业保障福利措施的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妇女人力的开发,尤其是已婚妇女的就业意愿。台湾“劳动基准法”早已制定了孕妇母婴之保障⑦,妊娠期间可申请改调较轻易的工作与工资保障,分娩前后八周产假及育婴哺乳时间等;“两性平等法”更明确禁止妇女因婚、孕、生、育签离职书,制定了促进妇女就业工作权益保障法,为职业妇女提供生理假、产假、育婴留职停薪假、家庭照顾假、托儿设施与措施等,保障因婚、孕、生、育者再就业,但政策法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不尽完善。根据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女性雇用管理调查”最新资料⑧,在216,739家的企事业单位中提供产假的比例为83.53%,平均产假期7.49周,提供“生理假”的27.46%。其中员工规模在30人以上的21,002家企事业中提供“家庭照顾假”的比例为35.36%,平均提供日数9.68天,提供“育婴留职停薪”制度的比例为56.66%,提供“为抚育未满3岁子女得减少或调整工作时间”的比例为28.91%,设置“哺乳室”的企事业仅2.81%。虽然企事业为女职工生育提供产假已较为普遍,但进一步的福利措施仍未跟上,尤其是民营企业或较小规模的企业,其保障措施往往更不到位,如“育婴留职停薪”措施民营企业仅51.68%实施,公营企事业则达到91.93%;实施“为抚育未满3岁子女得减少或调整工作时间”的公营企业为50.96%,民营企业仅25.79%,福利保障措施的不足自然影响到已婚职业妇女工作意愿,当企事业有办理“育婴留职停薪”其员工的平均复职率往往可达到75.59%。
四、结语
总体观察,随着台湾出生率的降低和人口的老龄化,劳动力供给已从相对充沛转化为供给不足,妇女人力资源已成为台湾经济发展的重要生力军,尽管台湾妇女的劳参率一直保持着缓慢上升趋势,但相较于男性劳参率以及妇女非劳动力人口中高达70%以上料理家务的比率,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如何吸引更多妇女投入劳动市场,保障两性平等权,增进妇女福利保障措施是推动的重点。我们也看到台湾20多年来新出台和修订的劳动立法针对妇女劳动条件、劳动环境、性别歧视等条款明显增多,如1984年《劳动基准法》、1992年《就业服务法》以及新修订的《劳工安全卫生法》和《劳工保险条例》等,都增加了对妇女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对孕妇母婴的保障禁止歧视条款和促进就业等。而历经民间妇女团体、学者10余载的努力于本世纪初出台的《两性平等法》(2001)更被视为对传统工作上的性别歧视作出了划时代的新规范,除对孕妇母婴的保障外,更明确禁止任何基于性别之就业或职业歧视,包括招募、甄试、进用、分发、配置、考绩或升迁、教育训练,薪酬给付上的差别待遇,制定了促进妇女就业措施等。无疑政策法规的日渐完善为妇女权益的保障迈出重要的步子,但政策法令到具体实施落实仍有很长路程,尤其是如何落实到中小民营企业,以及如何加强对企业行为的规范和督导尤为重要。
注释:
①参阅李大正、杨静利《台湾妇女劳动参与类型与历程之变迁》,《人口学刊》第28期,2004年6月,第109-134页。
②③台湾“行政院主计处”妇女婚育与就业调查统计分析,http:// www.dgbas.gov.tw/public/Attachment/
④参阅Pamela Abbott and Claire Wallace原著、俞志敏等译,《女性主义观点的社会学》,巨流图书公司,1995年,第46页。
⑤⑥⑧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妇女劳动统计,http:// statdb.cla.gov.tw
⑦台湾政治大学劳工研究所:“民国九十二年台湾劳动人权年度评估报告”2004年5月1日;林美容:“妇女劳工面临的问题”,台湾基层劳工中心,http://tgwwc.womenweb.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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