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革收入分配是一个系统工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是一个论文,系统工程论文,收入分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出了改革收入分配体制、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号召。现实已经很紧迫,城乡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和行业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尤其是如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少数垄断行业,按照人保部提供的数据,其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付出同样的劳动,或者付出的劳动更少,只因行业不同,收入差距悬殊,这难免会让人有些心气不顺。过去我们批判“血统论”,说生在无产阶级家庭的子女就是比生在资产阶级家庭的子女思想先进,血统高贵;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其实也是分配领域的一种“血统论”:只要你在某些垄断行业,就是躺着也拿得比其他行业的人收入高,这种情况是不公平的,它不但会影响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使得当前扩大内需政策的失效,也使得人们都想方设法往垄断行业钻,极大浪费国家的人力资源。所以,当前畸形的收入分配格局一定要改,而且晚改不如早改。
在收入分配改革方面,我们错过了一些很好的时机。但目前进行改革也还不晚,特别是金融危机为我们实行改革提供了一个契机。为什么这么说?过去我们加大出口,把工人的工资人为压低,是因为要去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争夺发达国家的出口市场,因而某种程度是不得不如此。但现在,即使再降低工人的人工成本,出口也难以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一方面是其他发展中国家也会降低人工成本;另一方面,是发达国家的民众因金融危机消费的能力和意愿都下降了,人家不想消费了,所以再降低出口产品的价格作用也不大。既如此,不如就索性提高工人的工资水平,收入提高了,购买力也就能够得以提高,用于出口的产品就可以不用出口而转为满足国内的需求了。
事实上,目前劳动力价格低估和扭曲的问题也确有必要改正过来。从中国与发达国家小时工资水平比较看,我们大约是0.2美元左右,欧美发达国家大体上是25-30美元。这虽反映了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优势,但的确存在劳动力价格低估和扭曲的问题。要扭转这种趋势,就需要我们在改革收入分配的指导思想上进行调整。长期以来,我们在国民收入分配方面接受的一套观念是,初次分配关注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再分配注重公平,由政府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相对于计划经济倡导的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这是一种突破,然而,至少在分配领域,市场机制成为“放任自流”的代名词,从而在“效率”的名义下,造成收入差距持续扩大。这是问题产生的根源。
因此,要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就必须将现在还在通行的初次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观念和做法扭转过来,变为“效率与公平并重”。强调初次分配的公平不是要否定效率,否定市场机制,而是事实已经表明,缺乏公平的分配机制也是没有效率的。或者说,公平本身会带来效率的提高。具体而言,就是提高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农民工及城市工薪者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建立并完善劳动者工资的支付保障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平衡资本利益与劳动利益,实现国民收入分配的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如前所述,在收入分配中,行业之间的差距非常显著。高收入的行业除了少数高科技企业外,基本是垄断行业。垄断行业之所以垄断,问题在于其控制的生产要素,没有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因此它的价格就不是市场竞争产生的均衡价格。本质上说,要素的价值决定于其稀缺性,越是稀缺性的要素,其市场价格越高。但在实际的生活当中,要素的贡献或收入往往是通过市场机制来体现的。在不同的要素市场当中,特别是竞争性要素市场,市场均衡价格大体反映了要素本身的贡献。
但在垄断企业和行业,比如在土地市场、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石油市场、电力市场、通讯服务市场,以及各种自然资源及其产品市场等人们熟知的垄断市场上,下游的需求市场全部放开,实行商品化的完全竞争,而在上游,即对于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则实行市场专营垄断。这样不对称的市场开放机制,产生了一系列的不公平交易。垄断部门倚仗其唯一性、特许权和产品不可替代性,导致大量的竞争部门创造的价值,大量的个人所得,通过不公平交易途径,流入了垄断者的口袋。
换言之,由于生产要素位居产品的上游链,属于更为基础性的因素,因此如果生产要素的价格不由市场决定,那么,虽然市场上下游商品的最终价格表面是由市场决定,但其实国家可以通过控制上游要素的价格来影响商品的生产成本,进而对这些商品的最终价格产生影响。
可见,要消除行业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现象,还须打破企业对生产要素的垄断,消除不公平的交易机制。这不是说不要培育要素市场,相反,正因为要素市场发育的不充分和不完全,所以要建立更加竞争性的要素市场,只有要素之间参与竞争才能够形成合理的要素收入。为此,政府必须逐步放松对要素价格的控制,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市场机制在要素价格决定中的作用,按照市场原则扩大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交换。如果要素流动不存在障碍,劳动力就会向工资水平较高的行业流动,从而有效抑制这些行业工资水平的攀升势头。
当然,要素市场的改革是一个过程,它不会一下子就完成。另外,即使市场化改革大致完成,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总还是有些企业是要垄断的。在改革进程中,特别是目前,可以针对垄断行业普遍的高收入,探索建立一种超额垄断所得向全民转移的机制。比如说,强制垄断企业分红,或加大上缴红利的比重,并规定,上缴的红利只能用于对低收入人群的转移支付。
社会公正分配是政府提供的主要公共产品。无论从哪方面讲,目前政府都有必要加大对收入分配的干预力度,这并不违反市场经济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