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的农业改革及经验教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俄罗斯论文,经验教训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经历了长达8年的农业危机之后,转轨中的俄罗斯终于迎来了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增长,2000年俄罗斯农业增长了7%,粮食产量达6550万吨。2002年俄罗斯的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粮食产量达8550万吨,成为自转轨以来的最好收成。自2000年普京执政到2002年的3年里俄罗斯农业生产总值累计增长了20%,农业经济形势不断向好。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为俄罗斯国民经济的全面恢复和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俄罗斯农业改革的措施
1992年1月2日俄罗斯政府开始实行以经济自由化、私有化和宏观经济稳定化为特征的“休克疗法”式的激进经济改革,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转轨,在农业中俄罗斯实行了以土地私有化和改组集体农庄、国营农场为中心的大规模农业改革,俄罗斯政府希望通过土地产权制度的变革,改变多年来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落后地位,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进而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转轨之初,叶利钦政府采纳了西方学者和国际经济组织的建议,颁布了一系列的农业改革的政策和法令,强力推行土地的私有制,可是在私有化过程中并没有建立起同私有制相适应的农业经营机制,农业劳动生产率没有得到有效提高,整个1990年代俄罗斯的农业不仅没有发展,而且有所倒退,粮食产量和农业经济产值大幅度下降,农业陷入到严重的危机之中。2000年普京执政后,在遵循叶利钦改革方针的基础上,结合俄罗斯的实际情况调整了改革政策,推动了俄罗斯农业改革的深化,扭转了农业的困境,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在长达14年的经济转轨中,俄罗斯在农业方面采取了以下改革措施。
1.颁布新的土地法,改变单一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十月革命后,苏联将土地收归国有,此后的70年间,苏联一直实行单一的土地国有制,采取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在这种土地制度下,缺乏利益诱导农民没有生产积极性,农产品短缺,苏联的农业经济长期处于落后的局面。经济转轨伊始,为了促进俄罗斯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俄罗斯联邦议会于1991年4月颁布和实施了新的《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这部法律取消了国家对土地的垄断,确立了土地的国家所有制、私人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集体股份所有制并存和平等发展的体制框架,为俄罗斯农业私有化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在这之后的1991-1993年里,叶利钦总统签署了《关于土地改革的紧急措施》(1991年12月)和《关于调节土地关系和发展土地改革》(1993年10月)的两项命令,在法制的框架下俄罗斯农业改革进入第二阶段,开始大规模改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实行土地私有化和国营农场企业的私有化,并建立各种新型的农业经营形式。从1994年开始进入改革的第三阶段,通过前一阶段的改革,从形式上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成员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但是农业企业内部的经济关系并没有理顺,农场工人只是拥有了土地的股份,但经营权依然在农场经理手中,农场工人个人并不能真正支配分得的土地和资产。土地产权存在缺陷。于是俄罗斯政府加大了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将农业企业的土地和财产分成份额归企业工作人员和其他有权得到者所有,政府同时对得到土地和财产的人员颁发土地和财产权利证书。从经济上实现农户经济、农村庄园、果园、菜园的土地股份和土地的私有。俄罗斯从经济上实现土地私有权的具体做法是:对自愿退出农庄农场建立农产经济的庄园和职工,无偿分配一份土地归其所有;用于从事个人副业、园艺和住房建设的土地无偿转让给公民私有;破产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所有庄员和职工都可以免费得到一份土地和财产;将农业企业的土地分成份额,通过向每个成员颁发土地产权证书明确应归其所有的土地面积,实行共同占有或分股共同占有;分股共同占有的土地所有者有权独立支配属于自己的一份土地。经过以上改革俄罗斯的土地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到1995年俄罗斯93%的农业用地已从国家所有转为农业生产者所有。
2.改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建立多种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俄罗斯对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改组是依据1991年底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改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制度的决议》进行的。从1992年初开始实施对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改组和重新登记,经过改组和重新登记后,1993年初约有70%的集体农庄和农场被改组成集体企业、合作社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私有企业。重新登记后私人农场并未大量出现,大部分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选择了合伙、合股等共同占有的经营形式,一部分仍然保留了原有的经营组织形式和地位。据世界银行公布资料,截止1993年1月,俄罗斯42%的集体农庄,28%的国营农场是以合伙制形式注册的。1993年初,俄罗斯农业经营组织的结构是集体农场占27%,国营农场占22%,各种合伙制农场占32%,其他形式的农场及农场协会占19%。到1995年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改组结束时,国营经济成分在农业中的比重已下降到10%以下。而以财产和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农业企业,约占重新登记生产单位数的85%。在改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同时,俄罗斯政府试图效仿西方国家,建立和发展私人农场,于是把发展农户经济作为俄罗斯农业改革的目标之一。1991年初俄罗斯约有4.9万个农户经济。为了鼓励私人农户经济的发展,俄罗斯政府从土地制度、法律制度和信贷政策上都制定了许多的优惠政策。在政府的支持下1992年建立农户经济13.4万个,1993年建立了8.7万个,但由于1993,年俄罗斯宏观经济形势恶化,陷入转轨萧条之中,对农户经济的支持政策难以为继,许多农户因资金短缺,生产技术设备不足,生产陷于停滞状态,面对这种情况俄罗斯政府调整了农业政策,将单一强调加速发展农户经济的方针调整为农户经济同集体农庄、国营农场经济并存和自由发展的方针。随着政策的调整,对农户的经济支持减弱,农户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1996年农户经济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出现了一些农户的自行解体。在此后的几年里农户经济大大萎缩,到1998年初全俄罗斯农户经济减少到27.43万个,在整个农业总产值中,农户经济只占2%。
3.放开农产品价格,推进农业的市场化。1991年俄罗斯放开了大部分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价格,其目的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价格手段来刺激和引导生产。联邦政府取消了对农副产品的价格补贴,农产品实行自由价格,放开价格后1992年谷物、肉类和奶类平均收购价格比1991年分别上涨了25倍,5.5倍和6.9倍,农产品价格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由于恶性通货膨胀的发生,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迅速攀升,农户并没有从农产品价格提高中得到任何利益,1991-1997年农业企业购买的工业品价格上涨了8847倍,而农产品销售价格只上涨了2002倍,前者是后者的4.4倍。农产品生产成本与销售价格的倒挂,使整个农业企业的生产赢利水平逐年下降,农产品生产者遭受巨大损失,农业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农产品连年减产,到1997年约有80%的农业企业亏损,在市场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放开产品价格导致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急剧扩大,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4.普京对农业改革政策的调整。1991-1999年叶利钦执政期间俄罗斯农业改革的中心是土地和农业企业的私有化,但由于农业改革政策失误,土地私有化并未真正落到实处,有效率的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没有形成,农户经济弱小,国家对农业的支持有限,截止到1998年农业连年呈现危机状态。1992-1996年农业总产值分别下降了8%,10%,8%,12%,10%。1990年农业在俄罗斯国内总产值中占16.5%,1994年降至6.3%,约有50%的食品依靠进口。1997年农业总产值比1990年下降了近40%,劳动生产率下降了30%,1998年又由于自然灾害农业生产进一步下降,俄罗斯农业生产在叶利钦年代大幅下滑。2000年,普京执政后针对不景气的俄罗斯农业,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调整和修改了俄罗斯的农业改革方针和政策,他指出:“没有俄罗斯农业的复兴就不可能有俄罗斯经济的复兴。为此,政府必须制定现代化的农业政策,要把国家扶持和国家调控同农村土地所有制方面所实行的市场化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必须努力探索建立适合本国国情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在这一改革思路指导下,俄罗斯2001年10月通过了《俄罗斯联邦新土地法典》,2002年7月又颁布了《俄罗斯联邦土地流通法》,这两个法律的实施标志着俄罗斯农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新土地法规定土地可自由买卖,纠正了前期土地私有化时因各派政治力量争议而迟迟没有明确和落实的土地转让权,广大土地经营者和农户获得了土地流转权,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显著提高。同时,随着俄罗斯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国家财力的增强,政府出台了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加大,从2002年起俄罗斯联邦政府将农业税种由原来的20余个减为10个,降低了农业生产者的税负,农民收入增加,农业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迅速提高,农业生产很快改变了长期不景气的状况,农业投入和产出均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农业经济呈现出良好地发展态势。俄罗斯经过10多年改革,截止2003年初已有农户经济26.4万个,新型农业企业2.5万个。农业领域私人经济成分的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多种农业经济成分得以形成,农业所有制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新的经营形式已经确立,这些为俄罗斯农业的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俄罗斯农业改革中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
总的来看俄罗斯的农业改革不很成功,在农业发展战略和改革的政策措施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有些与我国类似的问题值得注意与进一步研究,俄罗斯农业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农业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不能照抄照搬别国的经验,改革措施必须适合本国国情。西方经济学理论是在发达国家经济实践中创立的,这些理论和经济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可能适用,但并不一定适合经济转轨国家。叶利钦政府按照西方学者开出的药方开始了经济转轨,照抄照搬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和现代化基础上的西方家庭农场的农业发展模式,对俄罗斯农业实行急风暴雨式的土地私有,彻底改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组建和发展农户经济。这种农业改革政策不适合有着70年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的俄罗斯,俄罗斯长期实行土地国有制,农民生活在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里几十年,基本上是集体劳动,对农业的私有制形式不熟悉,加之农业生产技术较之西方落后,在缺乏必要的资金、技术设备、心理准备和政府有力的支持下,通过改革建立起来的农户经济和新的集体农庄、国营农场其规模大多较小、设备落后、生产能力低下,经营水平不高,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这种按照别人固定模式进行的改革使政府丧失了自己制定和实施政策的独立性,农业彻底的私有化、自由化非但没有解决俄罗斯农业问题,反而使俄罗斯农业陷入了更深的困境。
2.政府应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改革的首要目标。俄罗斯的农业改革是把土地产权改革放在首位,以土地的私有化为目的,认为土地私有便能解决农业中的一切问题,没有把增加农民收入的提高纳入改革的总体方案,俄罗斯长期的食品短缺,使俄政府始终坚持把追求国内食品的供应作为第一目标,把农业改革作为达到这一目标的手段,这是改革失败的重要原因。经济改革是利益关系的再调整,增加农民利益,提高农民收入是农业改革的首要目标。在改革中没有农民收入增加这一利益机制的驱使,忽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的改善,农产品的增加是不可能的,为改革而改革的任何一项农村改革都不可能成功。
3.完善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农业是弱质产业,在市场化过程中,国家必须制定正确的产业政策和必要的财政金融政策来扶持农业的发展。俄罗斯前期农业改革失败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改革过程中,政府大幅度地减少了对农业的投入。俄政府对农业投入和信贷支持的减少,使农户和绝大多数农业企业失去了扩大再生产的能力。2000年后在普京政府较为有力的农业政策支持下,俄农业经济才开始好转。
我国农业历经20年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三农问题依然突出,要彻底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我们就应吸取俄罗斯农业改革的教训,按照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取向,调整分配格局,统筹城乡经济,加大对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结构,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将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