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框架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内部控制论文,信息披露论文,框架论文,行政事业单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框架如图所示: 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目标设定:服务于组织治理与政府治理、社会治理 内部控制披露信息最直接的目标是用以展示内部控制系统的运作状态和实际水平,判断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与业绩状况,这是从单位微观视角的目标定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后其目标函数发生变异,不仅是单位向社会的述责、述职,而且是国家治理进行决策、实施资源配置、调整治理策略、评价治理绩效的影响因素,是围绕权力监督与制约,服务依法执权、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服务于党政干部问责的重要工具,彰显了服务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目标设计。 政府治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配置公共资源、组织社会生产、管理公共事务的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是市场治理、政府治理不可或缺的资讯,具有特殊的经济内涵和应用价值。单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将政府治理主体(单位视为政府治理的实施者)的活动置于公开状况,便于公众观察国家治理走向,把握治理规则,关注治理结果,对于规范治理主体行为,对于稳定市场、搞活企业、引导资源合理流动与科学配置,协调政府、市场、企业三者关系,避免国家治理中各组织可能的利益冲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社会治理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及个人,通过平等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的规范和管理,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社会治理正面临深刻变革,寻求政府、社会、市场、公民个人之间的合作与良性互动。单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政府将社会治理行为程式化、规范化、公开化的重要举措,将自身管理和服务纳入法治轨道,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便于公众监督和评价,这无疑有利于社会治理及改革目标的实现。 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安排: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并存 《企业规范》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为:重要声明、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等。这是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内容所做出的安排。单位内控信息披露可以比照于此,将其内部控制的系统分布、执行情况、运作态势、实施绩效、内部审计评价、内部控制风险点和重大缺陷及改进措施等,作为信息披露内容的“规定动作”;同时鼓励单位根据自身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适当增加相关的内容作为“自选动作”,如内部控制运行的动态跟踪数据、内部控制案例解析、利益相关方对内部控制的反馈及单位的回应、同业各单位间内部控制系统的比较分析等。 从发展眼光看,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速度加快,单位内部控制信息的关注者、需求者持续增多,对信息的类别、规模和质量等要求将不断提高,这势必驱使单位信息披露趋向细致化、多样化和适时化。近些年来出现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标志的技术变革影响着风险管理,助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予一臂之力,为其内容拓展和技术更新带来突破,改变信息披露在人工操作环境下“慢”“少”“粗”的窘境,更多地提供风险管控、过程跟踪等适时信息,控制环境、绩效评估等专有信息。 三、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时间规定:定期与实时结合 定期(年度)公布是单位信息披露的起始状态和常见形态。它规则性强,口径一致,易于对比和加工处理,且与其他报表报送(发布)时间相吻合,易于形成稳定的信息供给机制。但是,在信息爆炸的今天,单位内部控制信息趋向于多样化、集成化、模块化和网络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式(含时间与载体等)也须做出适应性调整,更趋于快捷、灵活、多样且易于理解与使用。报告式定期发布与根据治理主体需求的实时发布相结合是其基本趋向之一。以计算机科学与信息网络系统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的普及应用,单位内部治理者管理理念的更新与综合素质的大幅跃升,为这一构想的实现提供了客观依据。 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形式选择:规定载体与多媒介互动 《企业规范》规定,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视为信息披露的载体,即现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主要以报表(告)式、书面体(含文字、数据、表格等)、纸质或电子介质等为主体,即规定载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丰富与披露时间多样性设计,带动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载体、媒介等外在形式的相应变化:从既有单一的报告式发布,演变为专题性、专项性信息发布,网络式即时发布,新闻发布会公布,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媒体发布,向特定需求者报送式发布,官网链接式或广告式发布等;发布信息的传播或记录载体可以采取图片、影像、数据库等多种媒介。 五、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接口预留:与审计无障碍对接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须预留审计接口,保持与审计对接。企业内控信息披露与审计联系的方式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这对于单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不够的。本文认为,单位信息披露之后,仍需继续保持可检验、可查证和可追溯状态,准备接受来自各方面的质询与审验,特别要与国家审计预留接口、保持开放,准备接受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再检验、再审计。《单位规范》要求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信息披露预留审计接口,既是一种姿态,体现出单位的社会责任;又是一种承诺,展现出单位对所披露信息的自信。同时,与审计对接能够将单位内部控制信息与其自身的财务信息、统计信息和业务信息连为一体,形成完整的、公信力较强的对外信息体系。 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动力接续:从法规的硬性规定到高度的文化自觉 《单位准则》指出,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适应性原则,即考虑单位包括文化在内的各环境因素。有学者认为文化是内部控制的灵魂(李成云,2011),认为内部控制必然由人治走向法(规)治,最终将走向文化治理(郑石桥,2013)。可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作为内部控制体系的分支,文化基础、文化引导和文化治理将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具体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体现了法治文化,反映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了廉洁文化,强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正、公开、透明;体现了人本文化,强调人文关怀,反映内部人与外部人信息对称和利益协调;体现了会计文化,突出精准、谨慎、系统、连续;体现管理文化,强调合理配置资源,人财物的最优组合等。可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单位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结合,它的发展必将逐渐渗透到人们思维、行为、习惯、风俗之中,成为内部控制文化形态,成为单位高度的文化自觉,成为影响单位发展的软环境和软实力。标签:内部控制论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论文; 内部控制缺陷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