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增长、调整结构、造福民生有机结合的财政政策选择_服务外包产业论文

保障增长、调整结构、造福民生有机结合的财政政策选择_服务外包产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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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增长、扩内需是当前财政面临的首要任务。当前,经济回调为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良机。在我国经济正在由外部驱动型向内部驱动型、由投资拉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新形势下,财政应进一步调整完善财政政策措施的内容和方向,把握财政政策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运用多样化的财政政策手段,千方百计放大财政政策的即期扩张效应及中长期的维护与推动效应,全面增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一、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退税)和“回购”政策,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与促进城市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并举

尽管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期,但从中长期看,住房消费仍处于从生存型加快转向发展型时期,改善型住房需求在城镇居民消费需求中仍排首位,是扩大消费的第一亮点和最大推动力,发展潜力巨大。目前,我国城市房地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是市场开发的商品房空置率增加;另一方面是各地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压力加大。在市场信心不足或没有充足信贷资金支持的情况下,解决这一矛盾,在落实中央和各地已出台的房地产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财政应继续研究相应政策和办法,探索两方面的阶段性刺激措施,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实行“购房补贴(退税)”。最近,为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一些地方通过退税或发放购房补贴券的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以现金形式让利,对购房者实行不同形式的补贴政策。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购买商品房的,可同时享受该优惠政策。这样,既解决了现有商品房积压的难题,又缓解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压力。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广这一政策,鼓励城乡居民购买自住性、改善性住房,刺激住房消费,增强消费者信心。二是“回购”充实保障性住房房源。2008年,上海市政府决定,用20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储约50万平方米(8000套)廉租房源。至今,已完成28.2万平方米收储合同的签订。各地也可以积极探索,探索动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等资金,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收购小面积商品房或二手房,充实保障性住房房源,根据各类居民目前收入状况及其收入变化,形成免费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适应不同群体的房屋供给格局,缓解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支持全面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扩大农村住房投资消费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并举

扩内需、保增长,最大潜力在农村。增加农业投入、扩大农村消费对全局有着重要影响。农村住房投资是农民最大的支出之一,是住房消费的另外一个大的方面。近年来,我国农民住房条件、房屋质量、居住环境都有了明显改善,但绝大部分农居多以传统的砖木结构为主,房屋基础较差,另外还有不少农民居住在破旧危房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将激活庞大的农村住房消费市场,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产生极大推动作用,也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城镇化步伐,推动新农村建设。2008年,吉林省实施“农居革命”,通过实施“泥草房改造工程”,改造了18.4万户农村泥草房,既拉动了农村消费需求,使建材、运输、家电等市场明显升温,也为农民创造了大量的用工机会,仅工时费一项就使农民增收13.8亿元。另据山东省测算,目前该省约有2100万农户,平常年份盖新房的农户约占3%~4%。如果在近3年内将这一比例提高到6%左右,一年大约有126万户建造新房,按1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计算,即1.26亿平方米;按每平方米造价500元计算,每年起码可拉动投资600亿元,5年就是3000亿元,由此衍生的家电、家具、纺织、装饰等消费需求更是一个庞大数字。财政要积极完善措施,全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一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坚持以农民为主,以政府补助、银行支持、社会帮助为辅,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土地收入列支、整合现有专项资金等多渠道,积极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小城镇建设、村屯合并、扶贫开发等结合起来,村镇建设规划、扶贫、救灾、民政救济等支农资金,要向农村危房改造倾斜。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吸附、放大作用,运用市场化机制,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参与。据了解,中国建材集团等企业正在北京、山东等地实施“房屋下乡”计划,选择100个村进行示范,推广该企业生产的组装式新型节能环保房屋,财政可与这些企业做好结合的文章。在补贴标准上,东、中、西部分别确定不同的标准,补贴资金可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承担。二是制定税费、土地优惠政策。对农民在原危房宅基地上翻建的房屋免征耕地占用税,占用其他耕地建造的房屋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对农民自建房屋免收营业税。对农民危房改造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减免。对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重新选址建设的农户,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扶持,进行废弃地和宅基地复垦整理增加耕地。三是全面推行“以工代赈”。当前,在外务工返乡农民较多,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积极引导鼓励农民群众参加互助劳动并获得报酬,帮助农民就地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三、扩大财政补贴消费“下乡”的品种和范围,促进农村消费升级与振兴重点支柱产业并举

推行“家电下乡”,是财政补贴政策工具第一次用于消费领域,是财政政策运作机制的一项创新,对直接启动终端消费意义大、投入少、见效快,是一举多得的解困之法。截至2009年1月底,首批试点的山东省销售并登陆系统的家电下乡试点产品123万台,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居全国第一,有效地拉动了农村家电消费。适时扩大消费品“下乡”的品种和范围,不仅可以促使农民的潜在需求变成现实的消费,还能直接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当前,要把“下乡”作为培育农村消费增长点的重点来谋划,在继续做好“家电下乡”的同时,结合国家确定的产业振兴计划,进一步扩大“下乡”的品种和范围。不仅家电、汽车等耐用消费品要下乡,条件成熟时,文化、旅游、健康等也要下乡。近期,一是进一步完善“家电下乡”补贴制度。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调整补贴对象范围,适应农民购买力的差异,实行分档、分类补贴政策,重点提高对低收入家庭的补贴力度,并将因失地“农转非”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纳入补贴对象范围。适应农民消费心理,积极引进“以旧换新”机制。简化补贴手续,本着便民、服务、效能的原则,简化手续,缩短流程,并积极推行“联合办公”、“一站式”服务。畅通资金拨付渠道,实行乡级审核、县级兑付、通过“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加快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拨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积极做好“汽车下乡”工作。国家将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这项政策将会使购车成本降低5%~10%,可能拉动约25万辆以上的轻型货车与微客的换购需求,提高行业增长速度2.6个百分点。财政要积极支持启动“汽车下乡”试点,采取由汽车生产厂家让利售车、政府补贴和农村信用社贴息贷款等多重优惠方式,积极推动“汽车下乡”工作,拉动农村汽车消费。三是探索旅游下乡。目前,我国农村居民个人旅游消费占生活消费性支出仅5%左右,低于全世界10%以上的平均水平;发达国家人年均出游5次以上,中国人年均出游1次,农村居民连1次都不到。要不失时机地把农村培育成为我国旅游消费的新增长点。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公园、博物馆等城市旅游景区景点对农民的减免收费力度,根据旅游季节旺、淡不同,推出面向农村居民的类似“百元看北京”、“百元游上海”等旅游产品;另一方面借鉴南京、杭州等地发放旅游消费券的做法,财政可支持向低收入农民发放旅游消费券。

四、大力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拓展新的消费平台与推动现代服务业跳跃式发展并举

服务业是公共消费和私人消费的有效载体和平台,与投资和消费的关联度相当大。同时,提供的营业税全部归地方,是地方政府的第一财源。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短板”和财源的结构性缺陷。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和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去年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服务外包产业逐渐向人才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美国、印度等服务外包产业发达的国家,都看中了中国廉价的人力资源,逐渐将部分产业转移到中国。我国服务外包产业不但没有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反而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以山东省为例,2008年全省服务外包业实现就业5万多人,业务量同比增长1.5倍。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承接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实现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迫切要求,也是推动服务业跳跃式发展、培植财源的重要途径。中央已经出台政策大力扶持发展服务外包,并确定20个城市为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许多省份正积极主动地将其作为一种产业培育战略。黑龙江省制订发展规划,设立黑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并充分利用各类基金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杭州市制定了服务外包三年行动计划,其目标是在杭州建立“世界办公室”。南京市出台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新政,市财政每年拿出1亿元,连续3年专门用于扶持服务外包产业。2008年,该市服务外包同比增长229%。当前,要紧紧抓住新一轮国际服务业加速转移的契机,“像当年抓外资外贸一样抓外包”,把服务外包产业列为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境内服务外包和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服务外包企业。要积极整合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外贸发展基金、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目前用于服务业的各项资金,集中力量对服务外包进行支持。重点扶持服务外包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公共人才培训平台设备购置等,扶持服务外包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给予支持,并在土地、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促进服务外包业加快发展。

五、支持实施大规模农民培训工程,转移现阶段就业压力与提供产业升级的人力资本积聚并举

世界金融危机导致农民工失业增加、收入减少,大量农民工返乡。在总工作岗位减少、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大规模培训农民,既可以转移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又可以扩大消费需求,更重要的是提高农民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为产业升级提供人力资本积累,是一项兼顾当前与长远,有利于扩内需、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广东省结合实施国家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大力推行“普惠制”培训,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和储备计划,培训对象覆盖在岗农民工、失业农民工、农村劳动力等,今年培训本省农村劳动力、失业和在岗农民工400万人次,培训外省初级以上技能农民工100万人次。江苏省通过给农民工发放“农民工培训券”的方式帮助农民就业。财政要切实加大力度,整合相关资金,全力支持农民培训,特别是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开展实用技能培训。要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开工建设项目的需求,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项目。对有技术、资金和创业意愿的,组织创业培训。失业农民工技能培训所需经费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范畴。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对各级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及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可采取竞争性资金分配办法,通过竞争取得政府财政培训资金。这样,一方面,利用了已有的培训机构;另一方面,让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有利于提升培训机构的市场意识和良性竞争。同时,建立完善失业农民工免费技能培训成效与各项扶持政策挂钩的制度,凡工作措施得力、培训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财政在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学位补贴、下达专项指标、评选表彰先进等方面予以倾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六、完善绿色消费品财政补贴制度,改善民生与促进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并举

生态环保产业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方面,也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既有利于改善环境民生,也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这方面,除了要在扩大内需中新上一批节能减排和生态工程外,更重要的是在存量民生项目上下功夫。民生工程是投资与消费的结合点,是促进投资向消费转化的重要途径。做存量民生项目,影响的人更多、更直接,其乘数效应也更大、更明显。最近,日本东京都为促进中小企业推行节能措施以及推动下一代绿色汽车的普及,从2009年度起实施“环境减税”制度,对中小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购买节能的空调、照明设备或热水供应设备,其购买价格的50%(以1000万日元为上限),可从应当缴纳的营业税或者个体营业税税款中扣除。建议抓住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通过税收、补贴等方式,更加直接地作用于民生环节,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产品补贴制度,鼓励生产和使用生态绿色产品。一是在城市推行“建筑节能”和“照明节能”改造。建筑能耗占到总能耗的40%,居各类能耗之首,其中通过门窗损失的能量达46%。为此,2008年南京市启动“换窗工程”,采取政府贴一点、地方出一点,老百姓补一点的办法,规划用4年时间,为4.8万户居民约8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换上隔热保温的节能型双层玻璃窗。老百姓通过节能,大约在5年时间就能收回成本。这件事关创建节能型城市与改善本地居民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不仅能在短时间内,获得政府用很小投入换来企业与千万个居民家庭更大投入的乘数效应,而且也为企业立马带来大量订单,创造大量的劳动密集型就业机会,对建材及相关行业与产业链也会产生强大的拉动力量,一举多得。除“换窗工程”外,有条件的城市还可以探索加装居民楼电梯、整治户外空调等。节能灯市场也十分巨大。我国照明用电量约占全社会总用电量的12%。据测算,如果把现有的普通白炽灯全部更换成节能灯,一年可节电600多亿度,接近三峡电站全年的发电量。国家已确定将通过财政补贴,在“十一五”期间推广1.5亿只节能灯。各地积极性很高,效果不错。据山东省统计,截至2008年1月底,该省共推广高效照明产品294.8万只,大大超过国家下达的250万只的推广任务。通过对高效照明产品进行财政补贴,仅购买灯具就为群众节省1500余万元。财政要积极支持,切实加大应用推广工作。二是在农村加快推动农村沼气。农村沼气既能提供清洁能源,又可促进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还可为农户节约燃料、化肥等支出,是实现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双赢的举措。尽管这几年各级政府做了很大努力,农村沼气发展仍存在普及率低、社会化管理服务滞后、补贴低、“三改”不到位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推广力度明显不够。目前,全国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只有约20%。去年扩大内需项目中,中央新增30亿元用于农村沼气项目建设。黑龙江等省已确定2009年为农村沼气项目推进年。建议通过增加预算安排、加大国债资金支持、引进清洁发展机制、整合现有资金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增加资金投入,强化奖惩和激励约束机制,并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百万农民建新房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快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步伐。三是在城乡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是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如能在全省的宾馆、城镇住宅和农村大规模推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年将节约标准煤12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万吨。我国太阳能集热技术非常成熟,太阳能热水器产业发展迅速,社会认知度也非常高,具有推广普及的优越条件。目前,山东省已经把太阳能热水器列入家电下乡范围,并在以往支持宾馆和省属高校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基础上,将省内所有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学校均纳入补贴范围。今后,财政补贴范围要逐步扩展到居民住宅小区、农村建设太阳能集体浴室等。同时,进一步降低补贴门槛,提高补贴比例,切实加大太阳能利用推广力度。

七、支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改革,完善资源收入分配制度与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机制保障并举

应对危机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契机。长期以来,我们的经济增长是以过高的资源环境代价来支撑的,是不可持续的。据统计,中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仅为30%,比世界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无论按照每千克石油当量产出的GDP,还是单位GDP排放的二氧化碳计算,目前中国的水平均比世界高收入国家低15%以上,比欧盟国家则低40%以上。在粗放的增长方式下,土地、淡水、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越来越脆弱。导致这种局面长期难以打破的深层次原因是资源环境价格没有理顺。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不到位,粗放的经济增长就容易反弹。当前扩内需、保增长,对深化资源和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提出了迫切要求。要抓住当前经济周期性回调和物价回落的绝好时机,把应对危机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契机,在启动燃油税改革的同时,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改革,理顺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一是全面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国有土地、矿产、海域、场地、水、河道(航道)、砂、石、旅游景点以及自然环境等自然资源和号码资源等公共资源,全面实行有偿使用。在总结煤炭资源有偿使用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进一步扩大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范围。据分析,山东省黄金、金刚石、岩盐、水泥用灰岩、花岗石等矿山企业无偿取得的采矿权约占40%,比照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政策,补缴的价款总量应超过煤炭资源。二是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江苏省已率先在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对直接向环境排放且占用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的排污单位,征收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费。同时,在电力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对超标和新增二氧化硫排放指标部分实行有偿取得机制。借鉴江苏等地经验,应改革排污许可证的行政授予方式,稳步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通过一级市场实现对排污总量的有效控制。积极推动重点流域和电力等重点行业,进行生态补偿试点,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受益者付费”进行市场化筹集两种渠道,积极筹集补偿资金,推动由被动的“谁污染谁治理”向主动的“谁受益谁付费”转变,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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