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因素分析:29个省市的经验数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省市论文,农村劳动力转移论文,因素论文,经验论文,数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大批农民开始向城市转移,形成了蔚为壮观的农民进城潮流。究其原因,城乡收入差异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主要驱动力,此外,农村劳动力的进城运动还受到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本文通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理论和相关研究的简单回顾及评价,以全国29个省市为依据,经过理论模型构建和实证检验分析,探讨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诸多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促使我国农村劳动力合理转移的若干政策启示。
1 相关文献综述
1.1 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因素的国外观点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在国外也曾引起经济学、社会学学者的广泛关注,有关的文献也很多,突出的观点是:城乡收入差距会促使劳动力从农业部门流入非农部门。最早揭示劳动人口流动原因的是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他曾明确指出,比较利益的存在会促使社会劳动者从农业部门流向工业部门和商业部门。随后,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转移的“两元经济模型”,认为先进部门即资本主义部门(工业部门)由于较高的收入会源源不断地吸引落后部门(农业部门)劳动力的流入,资本主义部门可保持不变的工资率(比农业部门工资高),同时用于投资的利润也越来越多,吸收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会越来越多,一直到剩余劳动力吸收完毕为止。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迈克尔.P.托达罗(1969)提出农业劳动者迁入城市的动机主要决定于城乡预期收入的差异,差异越大,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越多;他认为迁移决策取决于潜在的迁移者对预期收入的估计,这种估计同时依赖于实际的城乡工资差异和在城市部门成功获得就业机会的概率,城乡工资差距和城市就业概率构成农村人口迁移动机的主要方面。博加斯(1987)提出了自我选择模型,认为迁移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三个因素:潜在迁移者个人能力的“可转移程度”、相对收入的不平等程度、迁出地与迁入地之间平均收入水平的比较[1]。可见,国外学者在农村人口转移动力问题的研究中,重点强调了城乡收入差距。
1.2 国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原因的有关研究
国内专家学者对此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并且取得了相应的研究成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动因问题上,明显的观点是:
(1)城乡收入差距诱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速城市化进程。蔡昉(2003)认为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殊动力是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而导致的扭曲的产业结构和人口分布格局,而扩大了的城乡收入差距则为这种转移提供了追加的动力[2]。严盈芳(2006)认为在经济增长过程中,适当的差距促进了城乡之间劳动力要素的流动,但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不利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应通过加大农业产业化力度、发展小城镇、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力度、建立有效的收入分配调控机制、进行多层次教育等手段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3]。李仙娥(2006)通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的定量分析,得出:城乡失业率比增大1个百分点,城乡收入差距比可以缩小6.2326个百分点;同时通过定性分析,得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主要是城乡收入差距推动的结论[4]。杜瑞珍(2006)认为农村劳动力流动是由于城乡间收入差异的刺激而造成劳动者对高收入的向往和行为取向[5]。刘小翠(2007)运用规范的时间序列分析方法,对劳动力流动和城乡收入差距进行了协整分析和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劳动力流动规模和城乡收入差距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并且估计出城乡收入差距对劳动力流动规模的弹性是0.0377,城乡收入差距是促成劳动力流动的格兰杰成因,反之却不成立[6]。程开明(2007)根据1978-2004年的时序数据,对城市偏向、城市化、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动态关系进行计量分析,发现城市化与城市偏向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原因的同时,也得出城乡收入差距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化水平提升的原因的结论[7]。贺文华(2008)认为城乡收入差距的存在,在促进非农产业发展的同时,推动农村劳动力在产业间的转移和在区域间的流动,指出了城乡收入差距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的推动因素[8]。
(2)非收入差异因素影响和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王春超(2005)在农民理性行为分析框架下,吸取Carrington模型的分析思路,研究城乡收入差异、就业聚集效应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之间的关系,得出结论:从农民转移就业的发展趋势上看,城乡收入差异并不是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原因;在转移过程中,农民的转移就业呈现出大规模集聚的趋势,这种由地区就业集聚所形成的社会、信息网络对农民外出就业的帮扶效应则显著地影响着农民的转移行为[9]。陈文权(2008)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社会总劳动在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之间的重新分配和重新配置,发生这种变化的基础是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即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受农村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直接推动,而不是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动[10]。吕蕾(2008)认为城乡收入差距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并不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同时,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能力并未增加,这种结果的产生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城市经济发展不足导致城市就业容量不足;二是制度因素限制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即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因素影响和制约农村劳动力的转移[11]。
2 已有理论模式及其评价
除上述文献外,还有专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理论模式有刘易斯模式、拉尼斯-费模式、乔根森和哈里斯-托达罗模式,这几种模式的具体内容不再赘述。需要指出的是包括刘易斯模式和拉尼斯-费模式在内的刘-费-拉模型、乔根森模型和哈里斯-托达罗模型对劳动力转移动力机制的解释都存有缺陷。刘易斯模式把劳动力转移机制简单地归于两部门间的工资差异,乔根森把劳动力转移根源归结于农业剩余的规模,而哈里斯—托达罗模式把劳动力的转移动力仅归于城乡预期收益的简单比较。刘易斯模式和乔根森模式都把包括城市工作搜寻成本、城市就业教育和培训费用、劳动力转移的心理成本等在内的非农收入的成本投入率因素排除在外,纯属于无迁移成本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哈里斯-托达罗模型虽意识到城乡预期收入的差距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驱动力,考虑到了城市就业的概率,而忽视了对基于价格基础上的收入的实际购买力即收入的实际效用因素的考虑,纯属片面分析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理论[12]。劳动力无限供给模型和片面分析模型缺乏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动力机制的全面分析。本文认为城乡收入差距只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影响因素,非农收入的实际效用变动因素和非农收入投入成本的变动因素也明显影响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既考虑到名义工资差异、收入增加的实际效应因素,又考虑到转移的诸多成本变动、价格因素,在此基础上,下文将尝试建立一种新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理论模型。
3 新型理论模型的构建
本文通过非农就业的成本效用分析法,来构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新型理论模型。
根据①②可以先求出W和M,代入③④,整理得:
满足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就能达到最优状态。
4 实证分析
从理论分析可知,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受到城市非农收入边际效用和城市非农收入成本率的影响,进一步,本文将根据我国29个省市1995-2006年的面板数据对之进行实证分析。
检验分析之前,有必要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和效用进行探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包括货币成本(各种政策性收费、住宅、食物、寻找工作的支出成本、集体资产沉没成本)和非货币成本(寻找工作的时间成本、放弃原来熟悉环境所形成的心理成本);劳动力流动的效用包括货币效用(收入的提高、福利的增长)和非货币效用(更宜人的城市环境、个人心理的满足等)。城乡收入差距可以看作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货币效用;城市的非农产业可以为转移人口提供就业岗位;城市消费支出水平直接影响劳动力转移的货币成本;城镇失业率影响转移人口寻找工作的时间及难度,构成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非货币成本。以上指标虽不能完全囊括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和效用,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又可以量化,因此,本文选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tai)、非农产业生产总值占GDP的比率(gdpr)、城乡消费支出比率(expenditure)、城镇失业率(unemployment)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比率(transfer)的解释变量,在单位根检验和协整关系检验的基础上,建立回归模型。
其中,城乡收入差距tai是衡量城乡收入差距的具体指标,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收入效用,其计算公式是:
非农产业生产总值占GDP的比率gdpr是衡量城市能够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容量的指标,可被看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遇因素,具体数值用计算而得;城乡消费支出比率expenditure是用来衡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引起的直接价格成本变动的具体指标,其在数值上等于各省市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除以同期的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城镇失业率unemployment是表示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难度的指标,可被看作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就业风险成本;转移比率transfer是考察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变量,其计算公式为:
需要指出的是,农村人口的向外转移量不仅仅包括向城镇的转移,但由于农村人口的向外转移量与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量高度相关,论文分析时就用农村人口的向外转移量作为向城镇转移量的替代变量。
利用全国29个省市有关年份的统计年鉴、劳动统计年鉴、人口统计年鉴,找到1995-2006年全国各省份的城镇人口、农业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具体数值,求得反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泰尔指数tai;找到1995-2006年全国各省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一产业生产总值,求出反映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就业容量指标非农产业生产总值占GDP比率gdpr;找到1995-2006年全国各省市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具体数据,求得反映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直接价格成本的城乡消费支出比率expenditure;找到1995-2006年全国各省市的城镇失业率的具体数值,作为反映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就业风险成本;找到1995-2006年的全国各省市的农村人口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求得反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转移比率transfer。由以上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的数据组成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对非平稳序列直接回归会造成“伪回归”,因此先对各变量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并在此基础上对各变量序列进行协整关系检验。为了避免单一检验方法的缺陷,提高检验结果的可靠性,本文针对变量数据生成的特点采用ADF检验法、PP检验法、LLC检验法、Hadri检验法四种方法来进行面板数据单位根的检验,并对结果进行综合比较。本实证利用EVIEWS6.0软件给出。
表1给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实证分析中各变量序列的单位根检验结果,检验结果显示,转移比率变量、城乡收入差距变量、非农产业生产总值比率变量、城乡消费支出比率变量和城镇失业率变量都没有完全通过ADF检验、PP检验、LLC检验和Hadri检验。其中,转移比率变量transfer、城乡收入差距变量tai的ADF检验、PP检验、LLC检验结果都不显著,接受了原不平稳的假设;非农产业生产总值比率变量gdpr在ADF检验中统计量不显著,接受了原不平稳的假设,在Hadri检验中统计量反而显著,拒绝了原平稳的假设;城镇失业率变量unemployment、城乡消费支出比expenditure的ADF检验、PP检验、LLC检验结果都不显著,都接受了原不平稳的假设,Hadri检验结果显著,拒绝了原平稳的假设。以上表明转移比率变量、城乡收入差距变量、非农产业生产总值比率变量、城乡消费支出比率变量和城镇失业率变量序列都具有一定程度的非平稳性。
对非平稳变量序列进行一阶差分得:
表2给出了非农产业生产总值比率变量、城镇失业率变量、城乡消费支出比率变量、城乡收入差距变量、转移比率变量差分后的单位根检验结果,检验结果显示,非农产业生产总值比率变量、城镇失业率变量、城乡消费支出比率变量、城乡收入差距变量、转移比率变量一阶差分后的ADF检验、PP检验、LLC检验的统计量都显著,都能拒绝原不平稳的假设;Hadri检验的统计量都不显著,都能接受原不存在单位根即平稳的假设。以上检验结果表明虽然非农产业生产总值比率变量、城镇失业率变量、城乡消费支出比率变量、城乡收入差距变量、转移比率变量原序列是非平稳序列,但一阶差分后的序列都是平稳序列,都符合I(1)过程,变量是同阶单整,可以进行协整检验以确定之间的均衡关系,对变量进行协整分析是保证即使两个都是随机游走的变量进行回归而不会造成荒谬结果的有效途径。
本文采用Johansen Cointegration Test法来展开以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基准的协整分析。协整检验变量最佳滞后阶数仍按照AIC(Akaike Information Criterion)准则确定,AIC值越小,则滞后阶数越佳,经检验证明各变量序列最佳滞后阶数为1,均采用具有截距项和趋势项的形式。协整检验结果如下表所示,本实证结果由EVIEWS6.0给出。
城乡收入差距tai与转移比率transfer协整检验的迹统计量为21.003,大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18.398,其最大特征值统计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也是大于其临界值,即可以认为在95%的置信程度下拒绝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原假设(原假设为r=0),也就是表明城乡收入差距tai与转移比率transfer之间存在协整关系。非农产业生产总值比率gdpr与转移比率transfer协整检验的迹统计量为21.165,大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20.262,其最大特征值统计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也是大于其临界值,即认为在95%的置信程度下拒绝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原假设,也就是表明非农产业生产总值比率gdpr与转移比率transfer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城乡消费支出比率expenditure与转移比率transfer协整检验的迹统计量为12.32,大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12.2,其最大特征值统计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也是大于其临界值,即认为在95%的置信程度下拒绝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原假设,也就是表明城乡消费支出比率expenditure与转移比率transfer之间存在着协整关系。城镇失业率unemployment与转移比率transfer协整检验的迹统计量为23.269,大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20.262,其最大特征值统计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也是大于其临界值,即认为在95%的置信程度下拒绝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原假设,也就是表明城镇失业率unemployment与转移比率transfer之间存在着协整关系。
由上文的单位根检验获知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因素中变量的原序列为非平稳序列,一阶差分后都是平稳序列,即符合I(1)过程;上文又对各变量序列进行了协整检验,得出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的结论;对于存在协整关系的变量之间可以进行回归分析,以便进一步研究变量间的相互影响程度。
考虑到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内生性问题,在回归模型的设定里面需用一种叫做“动态面板”(Dynamic Panel Data)的技术,这种技术可以有效地克服变量之间的内生性问题,因此TRANSFER(-1)也纳入了估计方程,以便考察劳动力转移前后两期的变动趋势。操作过程中,在数据整理上,把所有数据分为七列数据,即年份(year)、省份(province)、转移比率(transfer)、泰尔指数(tai)、非农产业生产总值比率(gdpr)、城乡消费支出比率(expenditure)、城镇失业率(unemployment)。
根据分析,建立回归方程:
利用EVIEWS统计软件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下[13]: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tai、非农产业生产总值占GDP比率gdpr、城乡消费支出比率expenditure、城镇失业率unemployment的P值都在10%的可接受区域,t值均较大,说明对被解释变量transfer的解释力都是很显著的。其中,城乡收入差距tai的系数为正值,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对农村劳动力的转入会产生刺激性的动力;非农产业生产总值占GDP比率gdpr的系数也为正值,说明城镇就业容量的扩大为农村劳动力带来就业机遇,对农村劳动力的转入起促进作用;城乡消费支出比率expenditure和城镇失业率unemployment的系数都是负值,说明不管是直接的价格变动成本,还是潜在的就业风险成本,都阻碍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只有消弱这些直接价格变动成本和潜在就业风险成本因素,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才可能具有持久性。
5 对策建议
前文的理论及实证分析蕴含着深刻的政策含义,要促使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合理转移,必须从提高城市非农收入的边际效用、降低城市非农收入的成本率两方面入手。
5.1 提高城市非农收入边际效用的政策构想
(1)灵活调整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工资待遇的高低、可靠性的强弱是吸引劳动力的关键。为保障城市的基本建设需要,有必要根据城市物价水平,合理调高农民工工资;加强对外来劳动人口集聚较多的建筑、服务、餐饮等行业的日常监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建立预警体系,对连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给予社会公示,并尝试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或欠薪保障基金制度,当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时,政府可启动该项保证金或基金,保证金或基金的形成主要是用人单位依据工资额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完善保护劳动力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严惩压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推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保证农民工的社会权益
教育主管部门应把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覆盖到农民工子女身上,保障其基本的受教育权。2008年年初,浙江省教育厅宣布免除符合入学条件的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借读费,民工子女在城市读书和本地孩子完全一样,建议将这种同等待遇政策推广至全国各省份。除此之外,学校的学杂费减免、奖学金发放、生活费补助等照顾性政策也要更多地向农民工子女倾斜。在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医疗保险方面,有必要建立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疾病住院保障机制,尝试同城市户口居民相同的医疗保障制度,逐渐把农民工纳入城市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14]。
(3)加大城市环境、交通等公共投入,提高农村转移人口的隐性收益
城市环境和交通是与居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关系着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城市政府要统筹安排,加大对城市环境、交通等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综合治理城市环境,拓展城乡公交线网。交通费用直接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对公交企业的财政补贴和经济补偿机制,市财政、审计部门应对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审计及评价,建立长期、稳定、合理的公共财政补贴与价格优惠机制,最终达到使公交“惠民化”的目的,切实减轻居民出行费用与生活负担。
提高和保障农民工工资,可以通过收入差直接提高转移就业收入的名义效用;实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加大环境、交通等公共投入,可以从产品和服务的价格角度降低生存成本,提高非农就业收入的实际效用,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5.2 降低城市非农收入成本率的政策构想
(1)政府应完善信息指导,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工作搜寻成本
在劳动力市场上,欲转移的农民获取市场需求信息的力量是弱小的,农民外出就业主要依靠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这种“乡土性”方式提供的就业信息量小、可靠性差,市场化的中介组织信息价格较高,农民工取得就业信息的成本较大。因此应构筑政府和社会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中介和合法权益保护的服务网络,信息发布机构应采用电视电台、报纸媒介、村委宣传栏等多种手段,让转移农民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信息;应加快建立城乡沟通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规范劳动力中介市场,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农民工钱财的非法中介组织;鼓励发展各类专业劳动力市场,但要严格控制信息价格。
(2)加强对转移农民的教育、技能培训,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学习投入成本
落实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权是体现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政府责无旁贷。在转移农民的技能教育培训方面,输出地政府和输入地政府责任并重。要启动专门针对转移人口的教育培训系统,逐步形成既包括就业信息、就业咨询,又包括职业培训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并且规范转移人口的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其就业的稳定,只有让转移人口安居乐业,针对转移农民的技能培训才能够收到实效[15]。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减少农民进军城市的障碍性约束,降低非农就业农民自身所需的上岗投入。
(3)切实维护转移农民的各项劳动权益,避免其权益受侵的风险成本
必须坚决取消对外来人口就业的各种政策限制与地域歧视,让外来农民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保障外来人口的平等就业权和劳动报酬权。把转移农民的工作时间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障其休息权。健全劳动保护与劳动监察、安全监管机制,保障外来转移人口的生命健康权。坚决消除农民工工资的克扣、拖欠现象,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或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取消资质,或吊销其营业执照,直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转移农民的劳动权益。
(4)改革选举制度,完善人民团体制度,赋予外来人口有序参与政治事务的民主权利
为避免转移农民的受当地人歧视和排挤的阴影心理,有必要改进现行的选举制度和人民团体制度,赋予外来农民有序参与当地政治事务的民主权利。为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可以采取分类授权的方式,让已在就业地定居(可以规定一定的居住年限为满足条件)的外来人口享有同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城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妇联等组织和团体中,应当明确规定有外来转移人口代表、委员,为外来农民工提供合适的参与当地政治事务的途径,让其行使参与当地政治决策的民主权利。
(5)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转移农民融入当地软环境,消减其心理成本
城市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出对转入农民的终极关怀,让外来农民工的家属、子女定期聚集,为其提供饮食、居住、娱乐等方面的方便,减轻农民工异地就业的心理负担。消除影响农民工与当地居民关系的潜在隔阂,城市社区应将农民工视为社区成员平等对待,各种公共服务网络应当让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共享,尽力消除农民工与当地居民的精神文化隔阂,努力实现二者早日融为一体。
以上五项措施可以降低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成本代价,减小非农收入的成本率,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达到合理状态。
标签:收入差距论文; 农村人口论文; 农村论文; 美国非农论文; 成本分析论文; 产业转移论文; 城乡差异论文; 农民论文; 城镇人口论文; 因素分析论文; 失业率论文; 生产总值论文; 城乡差距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