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的宏观经济调控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论文,宏观经济调控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宏观经济调控思想是邓小平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同志作为一名战略家和革命家,总是从中国广阔的社会大背景出发,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战略全局着眼阐述自己的宏观调控思想。这就决定了在邓小平的宏观经济调控思想中,内在地包含两方面的相互联系的内容:一是对中国宏观经济的正确分析和把握;二是侧重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既注重解决宏观上的总括性和指导性,又把握具体实践的可行性和操作性。研究邓小平宏观经济调控思想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搞好宏观调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宏观调控的功能
(一)加速经济发展。邓小平是从战略高度来分析中国的经济速度的。他认为经济速度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并指出:“中国能不能顶住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压力,坚持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关键就看能不能争取较快的增长速度实现我们的发展战略。”正因为邓小平同志把发展速度提到这样的高度来认识,所以他指出:“发展才是硬道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争取若干个发展比较快的阶段,隔几年上一个台阶。
(二)理顺物价,为改革创造前提条件。我国宏观调控物价的基点是先理顺物价。邓小平认为:“物价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据统计,从1950~1978年我国物价年均上涨率只有1.1%左右,但我们是在传统体制下,用行政办法冻结或半冻结物价,不许上涨,这样通货膨胀便被人为地压抑下来。这种抑制性通货膨胀通过产品配给、财政价格补贴、供给短缺表现出来。要使价格成为资源配置的第一信号,就必须理顺工业内部的产品比价以及基础设施的服务收费。这会使通胀由抑制性向显性转化,通胀得以加速释放。1985年7月,邓小平就指出:“物价改革是个很大的难关,但这个关非过不可。不过这个关,就得不到持续发展的基础。”“只有理顺物价,改革才能加快步伐。”
我国自1979年大幅度调整农副产品价格后,十多年来政府采取“调放结合,以放为主”的价格改革方针,市场机制已对社会生产和分配产生基础性作用。在价格改革的过程中会发生较高的通货膨胀,这时政府宏观调控的重点应由理顺物价转到抑制通货膨胀上来,保持一个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为改革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
(三)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1982年10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我们整个经济发展的战略,能源、交通是重点,农业也是重点。”1987年6月他又强调:“基础工业,无非是原材料工业、交通、能源等,要加强这方面的投资,要坚持十到二十年,宁可欠债,也要加强。”解决瓶颈问题,必须加大投资力度,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如果走老工业国自发发展的道路,投资的重点由轻工业转到重工业再到基础设施,整个现代化的过程将会拖得很长。而采取亚太地区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办法,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的作用,用国家的力量推动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个过程可以大大缩短。
(四)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小平同志指出:“企业改革,主要是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问题。”这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邓小平提出改革的方针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从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看,我们走的是一条“渐进改革、阶段突破”之路。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改革实行“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方针,这更能体现小平同志的战略构想。
二、宏观调控的方式
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调控的方式也要相应地改革。邓小平同志强调经济调控要采取计划的、金融的、财政的和法律的手段。
(一)关于计划手段。邓小平在1992年南巡谈话时作了精辟的阐述:“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工作的任务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搞好经济预测,规划重大经济结构、生产力布局、国土整治和重点建设。计划工作要突出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重点放在中长期计划上。
(二)关于金融手段。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性愈发明显。银行没有摆脱计划财政的资金出纳地位。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一直在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定货币的双重目标中艰难前行,并且常常把政府的最高目标即经济增长放在首位,必然导致货币的超经济发行。所以小平同志1986年就指出:“我们过去的银行是货币发行公司,是金库,不是真正的银行。”旧的金融体制弊端很多,需要加以改革,“金融改革的步子要大些”,要发挥金融手段这门高超的艺术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就“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
(三)关于财政手段。1.引进外资发展经济。我们搞现代化建设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就是资金严重短缺,我们通过对外开放引进外资不失为一条捷径。1986年邓小平在视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时肯定了这种作法。同年12月又告诫:“借外债要适度,不要借得太多”,“借外债不可怕,但主要要用于发展生产”。2.解决财政赤字问题。八十年代以来,我国财政困难不断加剧,突出的表现是赤字逐年增大,负担沉重,中央财政汲取能力下降。由于国家财力不足,影响了财政职能的正常履行,极大地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邓小平指出:“为了解决财政赤字问题,基建规模特别是非生产性建设规模不能过大,有些开支不能完全由中央承担……还要注意消费不要搞高了,要适度。”按照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从1994年开始进行的财税体制改革已初见成效,为中央政府运用财政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奠定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
(四)关于法律手段。邓小平同志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特别是十年“文革”期间的教训,强调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要“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传统体制是以计划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在法制不健全,依法办事环境不浓厚的条件下,计划经济很容易演变为“权力经济”,搞“首长工程”;在双轨体制并存时期,很容易出现某些无序和混乱现象,“审批经济”、“寻租”行为都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法制不行”。如果不加强法制建设,不仅市场主体行为不能规范,市场秩序更加紊乱,政府行为也会异化,这是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大摧残。“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只有依法调控经济,才能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宏观调控权要集中于中央
宏观调控在经济学的意义上就是总量调控。国民经济最重要的总量有三个:一是财政收支总量;二是货币收支总量;三是国际收支总量。只有中央政府才能进行总量管理,由相应的宏观职能部门进行操作。地方政府没有宏观调控权,只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制定本地区的法规、政策和规划;通过地方税收和预算,调节本地区的经济活动,充分运用地方资源,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这只属于地区经济管理问题,而不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个层次问题。邓小平指出:“宏观管理要体现中央说话能够算数……我们讲中央权威,宏观控制,深化综合改革,都是在这样的新的条件下提出来的。”因此,宏观调控权必须集中于中央,这是保证经济总量平衡、经济结构优化和全国市场统一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