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谈增创特区新优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商行政论文,特区论文,管理体制改革论文,优势论文,谈增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这一历史文献展示了今后15年中华民族发展的光辉前景,提出了为实现奋斗目标必须进行两个具有全局性的根本性的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处此之际,作为特区的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应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更好地完成国务院赋予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任。
一
海南建省办特区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始终走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革新体制,增创优势,为改善特区投资环境,为海南大开发、大建设的新局面的形成,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率先实行并完善企业登记制,对企业进入市场网开八面,促进了特区各种经济成份健康发展。1993年3月颁布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后升为条例),是海南省出台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国率先把申办企业法人由审批登记制改为直接核准登记制,并从海南的实际出发,简化了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和程序,把过去登记注册需提供9种文件和证件减少为2种。同时,进一步放宽了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在海南省实际专项审批与许可证管理的项目和行业由原来120多种减少为24种;打破了各种经济成份的界线,把国有、集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种资产类型的企业置于同一起跑线上,为它们创造了一个平等竞争的经济环境。新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在登记注册程序和管理规划上进一步向国际惯例靠拢,大大增强了海南对外资和大陆资金的吸引力,促进各类企业迅猛发展。到1993年底,全省核准登记的国有、集体企业47112户,比上年增加11550户,增长32.49%;认缴注册资金1121.10亿元,增加747.86亿元,增长200.36%。其中内地来琼办国有、集体及联营企业17193户,认缴注册资金491.1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7.74%和131.44%,内引外联取得突破性发展。到1993年底,全省核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7391户,比上年末增加4549户,增长161.26;认缴注册资金98.49亿美元,增加56.88亿美元,增长136.73%,招商引资工作迎来新局面。与此同时,个体私营经济也出现较大发展,到1993年底,共核准登记私营企业9379户,认缴注册资金103.06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44.49%、422.76%。正是如此多的企业和如此多的资金进入海南,才造成了海南经济的繁荣。1994年和1995年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整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海南经济步入低潮,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但是,全省核准登记内资企业分别达到61993户和68962户。比上年分别增长17.84%和11.24%,认缴注册资金分别达到1511.2亿元和1846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4.7%和22.1%;1994年和1995年核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8200户和8580户,分别增长10.94%和4.63%,认缴注册资金107.4亿美元和114亿美元,分别增长9.05%和6.54%。正是内外资企业的持续进入,才有效地支撑着海南经济渡过难关。
(二)完善农业试验区投资管理功能,及时设立试验区工商局,为试验区招商引资,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做出了贡献。建省以后,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看到了海南农业的发展前景,又苦于农村的改革涉及千家万户,不能走别人的老路,在全国率先创立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由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由省政府授予五项权力,在全岛划出几块地方作为开发试验区,在省农管委的努力下,1993年初省政府批准设立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工商局。这个局本身就是改革的产物,为此,试验区工商局配合管委会实行了两项大的改革措施。一是进一步放宽企业登记限制,只要是涉农企业均可进入农业开发试验区工商局进行登记,并在三天内办理好一切发照事宜。五年来,试验区工商局共登记内资企业878户,注册资金59.3亿元。二是抓住市场这个龙头,开创了企业投资建市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市场的先例。省农管委提出了“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战略思路,试验区工商局大力协助企业建设市场,由企业筹资,先后在海口、三亚、琼山、儋州、洋浦、乐东等市县兴建了一批较大规模的市场。这批市场共占地637.85亩,投资规模1.44亿元,促进了全省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往岛外。
(三)率先实行滚动年检制,使政府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海南在全国率先改革企业法人年检制度,把原定期集中年检的做法改为按企业登记注册每满一年后,一个月内办理年检和检发一年期限营业执照副本。滚动年检制,一是适应了海南特区企业新生和淘汰频率较快的实际,便于及时监督进入市场的各类企业的经营情况,规范企业行为;二是方便了各种经济实体的年检,避免了过去集中年检排队耗时的弊端;三是从体制上堵塞了年检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廉政建设。
与此同时,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象全国一样还加强了市场的培育、监管,完善了市场监管法规,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并适应改革形势,加强广告、商标、经济检查的管理工作,从而为海南经济发展、市场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
在看到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它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三无”企业清理难。几年来,海南省市场经济发展很快,企业户数迅猛增加。由于市场或非市场的原因,也滋生了一大批“三无企业”,即无资金、无经营场地、无组织机构的企业。据调查,造成“三无”企业的原因有三:一是有些内地和境外客商在海南开发热中盲目注册企业,后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导致资本金不到位,以致无法购租营业场所进行营业;二是有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过去通过行政命令兴办经济实体,实际上却没有资金或资金不到位,后来要求党政机关与实体脱钩,而实体又已办起来,只能勉强维持;三是一些企业经营不善以致破产,本该注销,却又将营业执照以“承包”名义卖与他人经营,非法赢利,实际已是空壳企业。这些企业或不参加年检或伪造银行进帐单骗取验资证明,特别是有些验资机构见利忘义,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直接导致了“三无”企业的滋生。由于“三无”企业持有营业执照,混淆了市场主体队伍。查处这类企业,因为其无固定的经营场所,往往只能等到发生欺诈案件时才能得以发现;有的“三无”企业虽被有关企业人员发现,但由于其未蒙受损失,缺乏举报的积极性,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无线索,加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限于人力、物力和手段,致使一批“三无”企业逍遥法外。据调查估计,这类“三无”企业约占到企业总数的10%,有些虽非三无,但可能是一无、二无。企业假合资、假外资现象也很突出。企业注册资金没有起到确定企业产权制度和财产责任的作用。
二是市场秩序净化难。新的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不可以一蹴而就,新旧体制更替中的诸多矛盾表现在海南省市场秩序中突出存在着三个问题:其一是诈骗活动猖獗,特别是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的许骗和发生在金融机构中的诈骗案件,有的数额高达数千万元,小的也有几万、几十万元,以致许多企业不敢签订合同,重新回到以货易货的原始交易状态。其二是假冒伪劣商品无孔不入。从有形商品到假单据、假发票、假存单,从小摊小贩到商品街、大商场,从家用电器到饮料市场、日用品消费市场等,到处都存在着假商品、假品牌,令消费者无所适从。其三是商品市场中存在的菜霸、肉霸、鱼霸等各霸一方的情况,他们强买强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社会治安。其它诸如中介组织发展不健全、市场主体发育不成熟、部门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等一系列情况都决定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真正是任重道远。
三是行政执法案件查处难。199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685宗,从案件查处情况看,所涉及的领域包括生产、流通各个部门,发案性质复杂多样。这些案件大多数已经结案,但有些案件至今仍没查清或查处完毕,个中原委,其一在于查案阻力很大,案件查处过程中说情风很盛,而且由于工商执法的强制性群众认识不够,调查过程中难以得到有力配合;其二在于某些案件本身涉及面广,调查取证困难,或者有些证据已销毁;其三在于工商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无论是人员素质还是数量都难以适应当前行政执法案件不断发生的新情况。
三
上述问题的产生和存在,有些是市场经济必然发生的,需要工商执法部门加强监管,有些需要继续深化改革,才能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增创海南特区新优势。进入“九五”,国家今后15年战略目标和步骤的确定,工商行政管理必须加大改革力度,适应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担负起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任。
第一,必须转变观念,加快实现对市场的管办分离,净化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监督管理社会主义大市场和行政执法的重任,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改革之初、市场不发达之际,为人之先自己建设了很多市场,并从事经营活动,这对推进市场经济发展起过积极作用。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有关规定,尽快解决既监管市场、又兴办和经营市场的问题,坚决与所办和经营的市场脱钩。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完成新的使命,轻装上阵,精装上阵;另一方面,市场交给企业、事业机构去承担,有利于采取股份制改造,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市场建设。根本的问题在于,管办脱钩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集中精力管大市场,摆脱了过去剪不断理还乱的尴尬处境。目前海南省市场管办脱钩工作已基本完成,受到国家工商局的肯定。
第二,必须建立正常的市场进入、竞争和交易秩序,调整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强化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小政府,大社会”下的工商行政管理必须将主要人员力量放在搞监督管理上,并按市场交易过程形成一个严密的执法体系。为此,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应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市场准入管理机构。其中又分两类,一类是合并现有各类企业的登记职能成立专门的注册登记机构,按国际惯例,统管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一类是合并对各类企业登记后的监管职能,成立专门的登记监管机构,改变目前重登记、轻监管的情况。二是市场竞争管理机构。旨在保护公平竞争,创造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其中也包括两类:一类是经济检查机构,专门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的贯彻执行,打假、打非、打私、打骗扫黄;一类是商标广告管理机构,负责查处商标侵权、假冒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虚假广告,维护广告秩序。三是市场交易管理机构。专责监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换行为。也分两类:一类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监督,专门负责对各类固定交易场所的包括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在内的各类市场的监管、市场登记、规范化工作,打击市场违法违章,提倡文明经商,控制物价上涨。一类是国家实行特殊保护的市场的监管,主要对粮棉油、化肥、医药、文化、期货等特别市场进行特别监督和管理。这样,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调整机构布局,才能完成“以市场监督管理为中心”的战略转移。
第三,必须发挥宏观调控功能,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培育特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海南经济面临着新的形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有能力加大指导力度,发挥调控作用,促进海南经济的良性增长。其一,要善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从行业结构上调控市场主体。要从宏观角度调控市场秩序,必须把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关口,重要的一条是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企业都要根据产业政策进行调控,从资本金数量、比例和监管的手段、方式等方面来影响资金投向和企业的进入。其二,要加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济信息系统建设,为特区市场提供全方位的省内外、国内外的经济信息,要能够综合运用以计算机为核心的各种信息技术设施,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经济信息的收集、传输、处理的自动化,能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其三,要积极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积极参加试点方案的论证,做好改制登记前的咨询辅导工作,促进海南省国企尽快完成改制、改造与改组。同时,以实施《公司法》为契机,无论公司或其它类型企业,均在行业审批、名称核准、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等环节上,采取与公司登记相同的办法,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其四,要针对海南省市场经济份额大的特点,拓宽市场领域,支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