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历史维度与道德相对主义批判论文

道德的历史维度与道德相对主义批判论文

栏目主持人:张艳涛,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会理事。

无形的劲气开始在天问大师和萧飞羽身前流转,渐渐地,劲气将血醒的尘土带着飞了起来。天问大师双手如挽重物缓缓提到胸前,紧接着向外一翻,一股强大的劲气应手而出。萧飞羽没有作势,右掌随意一翻。“轰!”一声闷响,尘土被激起、飞射、旋转、坠落。

马克思主义是指导和引导人们过有道德的幸福生活的学说。在新时代,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对道德相对主义进行文化批判,对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进行哲学阐明,具有现实意义。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杨胜良的《道德的历史维度与道德相对主义批判》一文对道德相对主义进行了批判,揭示了多元的道德体系产生于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是以物质利益和由物质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为基础的,各有其适用的时代与社会群体,各有其确定性和正当性。比较而言,道德体系有现代与传统、先进与没落之分,它们是可以评价、比较的;道德与人类生活的所有其他部门一样,总的说来是进步的。集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萧仕平的《三重视域下的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探析》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可归纳为:在幸福评定的基本依据上,幸福评定基本依据在于辩证视角下物质维度和精神维度的统一;在幸福关怀的对象范围上,幸福关怀的对象范围在于实践基础上个体维度和社会维度的统一;在幸福落实的时间预期上,幸福落实在于社会进程中当下维度和未来维度的统一。

这两篇文章围绕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进行了有益的学术探索,希望越来越多的学者能够激活马克思主义经典,引导每一个中国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有幸福感的人,助力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

道德的历史维度与道德相对主义批判

杨胜良

(厦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摘要: 道德多样性是道德相对主义立论的出发点。对于道德多样性的认定和评价,马克思主义与道德相对主义截然不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不同道德体系的差别主要表现在道德论、善恶论、道德理想等道德体系的核心层面,不同道德体系在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方面往往有很多相同之处,存在着跨文化、时代的人与人交往中应遵守的简单的基本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马克思主义认为,这些多元的道德体系,产生于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是以物质利益和由物质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为基础的,各有其适用的时代与社会群体,各有其确定性和正当性。相对于社会历史发展的特定阶段,这些道德体系有现代与传统、先进与没落之分,它们是可以评价、比较的;道德与人类生活的所有其他部门一样,总的说来是进步的。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道德相对主义;道德多元化

道德相对主义被认为是伦理学的梦魇,一些西方学者则以马克思主义把道德当作是被生产方式决定的意识形态,不具有独立性、绝对性为由,认为“道德相对主义的问题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比对其他大多数社会和政治思想流派来说是一个更显而易见的困难”[1],但马克思主义对道德的看法与道德相对主义截然不同。

在孔子看来,孝在整个礼制秩序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孔子把孝这一原则推向极端,主张“子为父隐”。子孝最基本的内容乃是子对父的伦理情感的显现,而仁心不能仅仅是对伦理情感的应激式显发,还应该主动培养与扩充之过程。另外,孝是仁的核心,并不是有了孝就可以,还必须把仁实际的落实到具体的行为规范中,把仁与礼相互结合起来,在两者中相互发掘各自的内涵并吸收利用。所以,礼之实践,乃是血缘为基础的仁的情感对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的建构。

一、不同的道德体系有许多共同之处

马克思主义认定,存在着跨文化和时代的基本道德准则、行为规范,这就直接否定了所谓规范性的道德相对主义。规范性的道德相对主义主张,不存在普适的道德规范、道德要求,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的有效性取决于它们是否为行为者接受的根本道德信念所规定,或它们是否是行为者所在社会的根本道德原则。

恩格斯认为存在着调节人与人关系的“简单原则”,在1843年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他说:“人们用来调节人与人关系的简单原则,由于社会状况,由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本来就已经陷入极度混乱的状态,而当这些原则和无法理解的宗教原理掺杂在一起,并以一种专横而毫无根据的训令的宗教形式出现时,就不能不使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工人感到莫名其妙和格格不入。”[2]调节人与人的关系的“简单原则”,就是每个人在与他人交往中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而马克思在1864年10月根据国际工人协会授权撰写的《协会临时章程》中说:“这个国际协会以及加入协会的一切团体和个人,承认真理、正义和道德是他们彼此间和对一切人的关系的基础,而不分肤色、信仰或民族。”[3]倡导用真理、正义和道德来处理协会成员之间、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分种族、民族和信仰,这实则肯定普遍适用的基本正义和道德准则。在马克思同时撰写的《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说:“……努力做到使私人关系间应该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成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准则。”[4](P11)这也肯定在“私人关系间”存在着应该遵循的“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

道德有适用条件,不能夸大道德的绝对性,但道德原则等有客观的依据和适用范围,道德有其确定性和正当性,能够得以论证和辩护。

恩格斯指出一个国家和民族在历史发展的某一阶段存在着多个道德体系,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指出,在当时欧洲最先进国家中,同时和并列地起作用的道德体系有三类:“首先是由过去信教时代传下来的基督教的封建的道德,这种道德主要又分成天主教的和新教的道德,其中又不乏不同分支,从耶稣会天主教的和正统新教的道德,直到松弛的启蒙的道德。和这些道德并列的,有现代资产阶级的道德,和资产阶级道德并列的,又有未来的无产阶级道德。”[4](P470)这些不同的道德体系是这些国家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阶级的道德的遗存,它们是有历史维度的,分别代表过去、现在和将来,因而它们的地位和历史命运是不同的。

这些人与人交往中简单、基本的规则和规范,及社会公共生活最起码的规则之所以能成为不同社会、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共同的行为规则和道德规范,是因为这些简单、基本的规则和规范维持着人类社会的基本秩序和人与人基本的社会关系,确保了社会基本存在和运行,而社会存在和运行事关每个社会——即使阶级对立社会——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的利益,不容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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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相对主义是关于道德多样性的学说,它有三种不同的形式,即描述性的、规范性的和元伦理的道德相对主义等,其中最基本的是描述性的道德相对主义,也称文化相对主义,它从人类学或社会学对风俗、道德的多样性的描述出发,认为不同社会的道德各不相同,而且不能比较、评价,这是对道德多样性和多元化的认定及在此基础上的认同。马克思主义对道德的考察与道德相对主义不同,马克思、恩格斯之论道德,涉及“道德论”(道德基本观念)“善恶论”(价值观)“道德教条”“道德原则”“道德规则”等道德体系的不同层面,马克思、恩格斯无疑肯定道德是多元的,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道德体系是不同的,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不同道德体系的差异体现在道德论、善恶论、道德理想等观念和核心价值层面,不同道德体系的某些道德原则,特别是基本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及认为个人应该具有的美德等,则往往有很多相同之处,人类存在着超越文化、时代的人与人交往中应遵守的共同的基本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道德的体系差异是道德的历史差异

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不同民族和时代的道德差异是“道德论”“善恶论”、道德基本原则等方面的差别或对立。

马克思主义认为善恶等价值观念在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道德中往往相互差别、甚至相互对立,恩格斯说,善恶“这一对立完全是在道德领域中,也就是在属于人类历史的领域中运动,在这里播下的最后的终极的真理恰恰是最稀少的。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更得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互相直接矛盾的”[4](P469-470)。没有绝对永恒的终极的道德真理,每个民族的善恶观念在每个时代各有不同甚至相互矛盾,各民族、文化善恶观念随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改变。而对于道德原则,恩格斯在评述费尔巴哈“爱”的原则时说,这种被看成“是为一切时代、一切民族、一切情况而设计出来的”道德基本原则,“在现实世界面前,是和康德的绝对命令一样软弱无力的”,恩格斯批评说,“它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是不适用的”。[6](P247)从而,恩格斯拒绝承认永恒普遍的道德原则、道德教条的存在:“因此,我们拒绝想把任何道德教条当做永恒的、终极的、从此不变的伦理规律强加给我们的一切无理要求,这种要求的借口是,道德世界也有凌驾于历史和民族差别之上的不变的原则。”[4](P471)不存在超越民族和时代差异的道德原则,道德原则在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是相互差别的。善恶论、道德论及道德教条、道德原则等构成了不同的道德体系的核心,这些道德体系都与不同民族、文化的不同时代相对应,在同一文化民族的不同历史阶段,其道德体系是不同的,道德体系的多样性是道德的历史差异。

在描述性和规范性的道德相对主义基础上形成的元伦理的道德相对主义,否定道德的客观性或道德原则的客观基础,从而认为任何道德原则、道德判断都无法得到客观的辩护,对于不同的道德原则,我们没有客观的标准可以用来判断它们的优劣,也没有办法对它们的权威性或合法性进行客观的辩护。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道德原则的产生并起作用有其客观依据和客观条件,有其适用的时代与人群,因而具有确定性和正当性,它们是可以论证和辩护的。

而在公共生活中,列宁认为,存在着跨越历史的“人类一切公共生活的简单的基本规则”,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在讨论国家的消亡时说:“人们既然摆脱了资本主义奴隶制,摆脱了资本主义剥削制所造成的无数残暴、野蛮、荒谬和丑恶的现象,也就会逐渐习惯于遵守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来在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而不需要暴力,不需要强制,不需要服从,不需要所谓国家这种实行强制的特殊机构。”[5]这些“千百年来在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在国家消亡后,人们将习惯地、自觉遵守。

不同的道德体系形成于不同民族、文化的不同历史阶段,其适应性是不同的,相对于发展着的社会现实,其进步程度也是不同,因而不能将它们同等看待。

不同道德体系的差异源于它们产生于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而不同道德体系的一致性,是因为这些道德体系产生时,它们所属的不同民族、国家处于相同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恩格斯说:“不仅如此,对同样的或差不多同样的经济发展阶段来说,道德论必然是或多或少地互相一致的。”[4](P470-471)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是当时的社会经济关系的产物,如果不同民族、国家处于相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具有相同的经济基础,那么它们的道德就会有相同之处。

另外,一个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是连续,具有继承性,一个国家和民族在历史发展不同阶段产生的道德体系也是继承的,从而这些不同时代和不同阶级的道德体系具有共同点。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提到在当时欧洲并存着三种道德观念即代表过去的基督教的封建的道德、现代资产阶级的道德和未来的无产阶级道德,他认为三者有“共同之处”:“这三种道德论代表同一历史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所以有共同的历史背景,正因为这样,就必然有许多共同之处。”[4](P470)同一个国家、民族的不同时代和阶级的道德体系有共同点,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

民族图腾图案纹样风格。这类风格的纹样基本是以蒙古民族特有的图腾纹样为基础,利用描摹纸将图案描摹到皮上走一遍刀线,然后利用敲边工具,敲打出阴影和立体感。用到的印花工具也是相对比较简单。

三、不同的道德各有其客观基础和确定性

完成水土保持投资128.1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24.64万元,植物措施投资3.5万元,比水保方案增加23.88万元,主要原因是小磨河弃渣场弃渣高度降低,挡墙长度增加,且护脚的工程量也增加,造成投资增加。

道德作为意识形态是主观的,如西方学者所称的善恶等价值和道德原则“不是客观的、不是世界构造的一部分”[7],但是,道德不是任意的,或如道德相对主义所称的“什么都可以”,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的产生有客观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4](P471),具体说来,道德是以物质利益和由物质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为基础的,道德意志的背后是物质利益和物质关系,因而道德是确定的,其产生变化具有客观基础。由于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物质利益,在物质生产关系中其地位也是不同的,因而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道德,不同的道德适用于不同利益集团,有不同的适用范围。道德体系多样性的背后是历史上不同阶级利益和阶级地位的差异,道德冲突实际是阶级冲突、阶级差别和对立的组成部分。

马克思、恩格斯在具体论述与道德义务相关的诸如“使命、职责、任务、理想”等观念时说,它们与物质生活条件相关,它们“或者是(1)关于物质条件所决定的某一被压迫阶级的革命任务的观念;或者是(2)对于通过分工而分到各种不同行业中去的那些个人的活动方式的简单的唯心的解释或相应的有意识的表达;或者是(3)对个人、阶级、民族随时都必须通过某种完全确定的活动去巩固自己地位的这种必要性的有意识的表达;或者是(4)以观念形式表现在法律、道德等等中的统治阶级的存在条件(受以前的生产发展所限制的条件),统治阶级的思想家或多或少有意识地从理论上把它们变成某种独立自在的东西,在统治阶级的个人意识中把它们设想为使命等等;统治阶级为了反对被压迫阶级的个人,把它们提出来作为生活准则,一则是作为对自己统治的粉饰或意识,一则是作为这种统治的道德手段。”[8]道德义务、道德理想等,它们或者是不同行业、不同阶级的社会地位和行为方式的主观表达,或者是被剥削阶级的利益和使命的表达,不同的道德、价值观念产生的客观基础是不同阶级和行业的地位和物质利益、物质关系等。而道德独立存在、并起作用的依据是人们认同,及统治阶级作为统治手段而提倡。道德产生和存在、并起作用有客观的基础和依据。

道德原则是有产生和起作用的基础和条件,有其适用场合与范围。马克思在分析资产阶级的平等和自由时说:“因此,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在所有方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和物质材料,则确立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作为纯粹观念,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平等和自由不过是另一次方的这种基础而已。”[9](P199)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需要和生产上的差别,必须承认对方是商品的所有者,是把自己的意志渗透到商品中去的人,每个人都是自愿地出让财产,这导致交换以及他们在交换中平等和自由的诉求,因而,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产生和起作用的现实基础,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平等和自由是交换自由、平等的放大。

但马克思认为,本质上,在资本主义社会离开了商品交换领域,自由平等就消失了,“在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上,商品表现为价格以及商品的流通等等,只是表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的背后,在深处,进行的完全是不同的另一些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个人之间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9](P202)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形象地说:“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所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10]资产阶级真正的自由平等只存在于交换领域,离开这个领域,比如到了生产和分配领域,它们就会消失,自由平等是有其适用范围和存在条件的。

在风机正常运行时,井下风流通过东翼风井到达地面风硐,通过岔口进入一号风机(在用),然后通过扩散器和扩散塔排到大气中。在风机进行性能测试时,立闸板门将二号风机(测试)与风井和一号风机隔离开来,保证矿井正常通风。风流由水平天窗进入被测风机风硐,然后通过一级电动机及二级电动机后由扩散塔排到大气中。

四、道德是进步的

道德相对主义产生于对不同文化、不同时代甚至不同群体的道德中价值观和道德原则、行为规范的差异、对立的经验考察,在此基础上他们做出了不同道德体系不可比较、评价的结论,从而否定道德的进步。马克思主义与道德相对主义不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不同文化的道德体系是具有历史维度的,是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道德,因而无论是道德体系还是道德原则、价值理想等在社会历史中是进步的,恩格斯说:“在道德方面也和人类认识的所有其他部门一样,总的说是有过进步的。”[4](P471)由此,它们也是可以相互比较、评价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可以比较、评价的。不同的道德体系产生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相适应,有现代与传统、先进与没落之分,是可以被评价的,而评价标准在道德体系之外,其最终的标准是看它代表了哪个阶级的利益和意志,是否代表了历史发展的方向。恩格斯在评述当时先进国家存在并起作用的三种道德体系时说,虽然没有终极的道德准则,“但是,现在代表着现状的变革、代表着未来的那种道德,即无产阶级的道德,肯定拥有最多的能够长久保持的因素。”[4](P470)恩格斯肯定无产阶级的道德代表未来发展方向,更进步,更能长久存在。而对于资产阶级旧道德,如资产阶级所谓的自由、正义等,马克思、恩格斯在很多地方批判它内容狭隘、虚伪,更重要的是随着历史的进步,它正逐渐没落。

另外,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和价值原则等在内容和形式上也是进步的。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引用摩尔根《古代社会》的话说,随着资本主义的灭亡,“以财富为唯一的最终目的的那个历程的终结”,“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6](P195)自由、平等和博爱等道德观念和价值原则在内容和形式上是由低到高发展的。

L*、a、b值测定结果如图4。烘焙0~40 min过程中,a值呈现先升高再降低而后继续升高的趋势,且a不带壳>a带壳;b值持续降低,30 min后降低速度趋于平缓;L*值持续降低,30 min后降低速度趋于平缓,且L*带壳>L*不带壳。说明烘焙过程中伴随着呈色物质的分解和生成,且对不带壳种籽衣影响更为剧烈。Davis等[24]研究了烘焙(166 ℃,0~77 min)对花生种籽衣颜色的影响,表明在烘焙过程种籽衣颜色明显变暗,并推测是由烘焙过程中美拉德反应引起的。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在批判杜林平等观、论述平等观念的发展时说,平等权利观念的产生,并成为某种自然而然的、不言而喻的东西,实际已经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历史。在最古老的原始公社中,最多只谈得上公社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妇女、奴隶和外地人自然不在此列。在希腊人和罗马人那里,平等局限在自由民之间,奴隶被排除在外。只有到了近代,随着工商业的发展,日益壮大的资产阶级,他们作为逐利的商品所有者,自由平等交换、自由通行和机会平等,等等成为其首要的和日益迫切的要求,从而他们希望摆脱封建桎梏和通过消除封建不平等来确立权利,“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为人权”[4](P483)。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在政治、社会上平等,这种现代平等观由此确立。但从资产阶级萌芽到成为一个独立的阶级,无产阶级及其平等要求如影随形,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的话柄,“平等应当不仅仅是表面的,不仅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从消灭阶级特权的资产阶级要求提出的时候起,无产阶级就提出消灭阶级的要求,“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4](P484)。从古代公社到现代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广度和深度都是不断发展进步的。而对于公平原则,恩格斯说,“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4](P261)。不同时代、不同阶级会根据自己的物质利益和意志赋予其以新的内涵,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者的公平观则要求是废除封建制度,而无产阶级追求的“公平”,不是“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而是“代之以另外一个口号:劳动资料——原料、工厂、机器归工人自己所有!”[11]公平不能只局限于分配领域,它应该贯彻于生产资料所有权领域。历史上人们对公平的诉求的深度和广度也是不断发展的。

而在论及个人自由时,马克思说,在过去阶级社会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自由只是统治阶级的自由,只有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12]每个人的自由真正得以实现,自由的广度和深度也是发展的。

总之,道德相对主义将历史上不同的道德体系等量齐观,否认道德体系可以评价、比较,从而否定了社会历史进程中道德的进步,倡导所谓“道德宽容”,放弃和否定了人们对道德信念和道德实践评判的权利,其错误根本上说是缺乏历史的维度和阶级的眼光,没有看到道德的阶级、历史属性。

参考文献:

[1] [美]R.G.佩弗.马克思主义、道德与社会正义[M].吕梁山,等,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228.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27.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16.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 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91.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7] [澳]约 翰 ·麦 基.伦 理 学:发 明 对与 错[M].丁 三东,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3.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491-492.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05.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275-276.

Historical Dimension of Morality and the Critique of Moral Relativism

Yang Shengliang
(School of Marxism,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

Abstract: Moral diversity is the starting point of moral relativism. Focusing on the ident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of moral diversity, Marxism is quite different from moral relativism. Marx and Engels think that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different moral system are shown in the core level of moral system from moral theory, theory of good and evil, and moral ideal. Different moral systems in such aspects as code of ethics and code of conduct often have a lot in common,there being cross-cultural, and the simple basic human activities abiding by the code of ethics and code of conduct.Marxism holds that these pluralistic moral systems produced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stages of social development in different nations and countries, are based on material interests and material production relations, each having its applicable era and social group, and each having its certainty and legitimacy. Compared with the specific stage of social and historical development, the moral systems are divided into modern and traditional, advanced and declining, which can be evaluated and compared. Morality, like all other organizations of human life is on the whole progressive.

Key words: Marxism; moral values; moral relativism; moral pluralism

中图分类号: A81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921(2019)03-035-006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道德相对主义批判”(16YJA710028)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杨胜良(1966-),男,浙江海盐人,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伦理学原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等研究。

责任编辑:吴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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