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毛泽东和邓小平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理论论文,毛泽东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主集中制这一概念,由列宁在领导创建俄国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首先提出,并把它确定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载入党章。毛泽东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继承和发展了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理论。邓小平则在新的历史时期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的民主集中制理论,为新时期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指明了正确方向。本文试对此作一探讨。
一、精辟地论述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意义
毛泽东早在1937年5月,就论述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他在谈到党内民主问题时曾指出:“党内的民主是必要。要党有力量,依靠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去发动全党的积极性。“在新时期,集中制应该密切联系于民主制。用民主制的实行,发挥全党的积极性,”就能“团结全党像钢铁一样”①。这就清晰地告诉我们:在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能发动和发挥全党的积极性,能团结全党如钢铁般,从而增强党的战斗力。这短短的几句话精辟地论述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认为,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如果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②。为此邓小平同志又进一步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最便利的制度,最合理的制度,永远不能丢掉。
二、科学地阐明了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深刻地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本质
毛泽东早在1937年10月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就从政府的组织形式角度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的含义。他指出,应当不但看名词,而且看实际。民主和集中之间,并没有不可越过的深沟,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需的。一方面,我们所要求的政府是“真正代表民意的政府”,这个政府一定要有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人民也一定要能够自由地去支持政府,“有一切机会去影响政府的政策”,这是“民主制的意义”。另一方面,“行政权力的集中化是必要的”,“只要执行时不违背曾经民意通过的方针,其执行必能顺利无阻”。这就是“集中制的意义。”③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把列宁提出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精神发挥为: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它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④。这是毛泽东对民主集中制内涵和民主与集中辩证关系的科学论述。
邓小平同志也指出,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他说,民主与集中是统一的。民主是集中的基础,集中是民主的结果和保证。离开民主谈集中不会有真正的集中,离开集中讲民主就不会有真正的民主。一方面,当前特别需要强调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⑤。要创造民主的条件。另一方面,他又着重指出:“党是一个战斗的组织,没有集中统一的指挥,是不可能取得任何战斗胜利的,一切发展党内民主的措施都不是为了削弱党的必需的集中,而是为了给它以强大的生气勃勃的基础。”⑥实行民主基础上集中的原则是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否则,党就形成不了一个战斗的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邓小平同志这些论述,深刻地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本质。
三、提出了建立报告制度和维护中央权威的思想
1947年下半年,在胜利进军的大好形势下,党内出现了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在执行土改和发展工商业的政策中“左”的错误出现了。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敏锐地察觉到这些问题及其危害性。1948年上半年,就在党内狠抓了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问题,强调集中必须统一权力于中央,加强党的统一领导。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首先,由毛泽东起草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规定从今年起,“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必须改正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⑦。这个指示中所规定的报告制度,是中共中央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无纪律无政府倾向的长期斗争在新条件下的一个发展。其次,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一份告各中央局、分局、前委的电报,强调要“将全国一切可能和必须统一的权力统一于中央”,“中央的一切政策必须无保留地执行,不能允许不得中央同意由任何下级机关自由修改”⑧。第三,毛泽东在《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指示中,又特别强调报告制度,他说,在工作繁忙的借口下,采取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错误态度,将自己管理的地方,看成好象一个独立王国。必须认真克服这种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⑨
经过党中央和毛泽东的具体指导和严格督促,各地区加强了请示报告,一些地方存在的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的现象基本得到了克服。
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了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和中央要有权威的思想。他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际,提出:“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真正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⑩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只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搞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当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时,邓小平同志强调: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不能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更不能搞违背中央政策的“对策”。如果党中央和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更不可能解决问题。中央有了权威,困难时也能做大事。“我的中心意思是,中央要有权威”,即“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能够算数”(11)。因此,他要求全党要维护中央的权威,“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否则,党就要涣散,没有战斗力。
四、建立党委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有了集中,又如何搞好正确的集中呢?对此,毛泽东早在1948年初,建立报告制度后,就开始着手考虑这个问题。当年9月,作出《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强调“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12)规定一切重要问题均需交委员会讨论,作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这一制度的伟大意义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中央在一九四八年九月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对于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尤其起了重大的作用”(13)。
邓小平同志也多次强调这一点。他早在1956年就曾指出:集体领导必须同个人负责相结合。“没有个人分工负责,就不可能进行任何复杂的工作,陷入无人负责的灾难中。”“而且需要有人负总责”(14)。特别是80年代初,他进一步重申了这一点,提出“各级党委要真正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15)其主要内容是:要明确哪些问题应当由集体讨论,哪些问题应当由个人负责;重大问题一定要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决定时,严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一人一票,每个书记只有一票的权利,不能由第一书记说了算;集体决定的事情,就要分头去办,各负其责,决不能互相推诿;失职者要追究责任;集体领导要有个头,第一书记对日常工作要负起第一位的责任。
五、提出并论述了集体领导中要树立领导核心
邓小平同志早在1962年2月6日的中央扩大会议中就指出:我们党,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中央和毛泽东同志都强调树立核心;核心大体上树立了,就着重强调如何当好“班长”。“这就是说,一定要树立核心。不建立核心,处于涣散的状况,这个党委的工作是做不好的。”(16)1989年6月16日,他进一步论述了领导核心的地位和作用。他说:“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17)这是最为关键的问题。
六、提出了把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的新思想
群众路线是我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它的核心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毛泽东主张,“先民主,后集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同群众相结合。”(18)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也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这样就把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群众路线有机地结合起来。邓小平同志也曾多次强调民主集中制要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其中最主要的有两次:一是1956年9月16日,他指出:民主集中制也是“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个人决定重大的问题,“是同共产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是必然要犯错误的,只有联系群众的集体领导,才符合于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便于尽量减少犯错误的机会。”(19)二是1962年2月6日,他在中央扩大会议上强调:民主集中制就领导方法而言,“只有从群众中来,才能到群众中去。”(20)没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既不能实行真正的从群众中来,也不能实行真正的到群众中去。
七、提出了共产党要接受监督的思想和建立监督制度
毛泽东在1945年与黄炎培谈话中,从政府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角度指出:“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21)1957年他提出各党派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即“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22)邓小平发展了毛泽东这方面的思想,强调共产党的组织和党员要接受严格的监督,并把共产党能否接受监督提到了能否坚持正确领导的高度。1957年他明确指出: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23)。有了这几方面的监督,看问题就会少一些片面性。同时,邓小平同志也特别重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他在1962年就指出:各级党委领导人应该有监督,其监督“来自上面,来自下面(下级),来自群众,也来自党小组生活。”“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书记处本身,或者常委会本身。”(24)1980年8月18日,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经济上退赔,并受法律、纪律处分。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同志深刻反思我党历史经验和教训,明确指出:过去我们党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其“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5)。为此,他提出要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建立监督制度。其主要思想是:(1)大胆改革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制度(如国家领导制度、干部制度)。(2)健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制度(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党内选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集体领导、党的生活,党内监督、干部管理等制度),使民主集中制制度化、规范化。(3)制度建设要和思想教育、严格纪律结合起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毛泽东和邓小平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原理,运用于中国党的建设实践,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把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建党学说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毛泽东和邓小平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对新时期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为新时期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提供了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78页。
②⑥(13)(14)(16)(19)(20)(23)(24)《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12、303,323-234,229,234,310,225,229,302,270、1271,309、310页。
③《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383页。
④(18)《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762、816页。
⑤⑩(15)(25)《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4、144、341、333页。
⑦⑨(12)《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264、1265、1332,1340页。
⑧(21)(22)《人民日报》,1994年11月11日第三版,1981年3月6日、1957年6月19日第一、第二版。
(11)(17)《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27、278,310页。
标签:民主集中制论文; 毛泽东论文; 邓小平理论论文; 毛泽东选集论文; 领导理论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邓小平文选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