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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26(2002)02-0139-009
一、推动文化投资应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战略之一。要从加大投资规 模入手,解决文化市场需求和文化生产能力不足的矛盾
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3月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所做的《政府工作报 告》中指出:“在当前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根本之策,是扩大 国内需求,进一步实现消费和投资的双重拉动。”
这一扩大投资的基本国策,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一个新兴产业 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消费需求和投资拉动,文化产业同样是如此。投资作为经济运行的 基本变量之一,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主要通过数量水平和结构水平产生,所以投资政策中 最敏感的杠杆,就是投资规模政策和投资结构政策。所谓文化投资,就是文化生产能力 的形成过程。
从90年代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每年保持着7%以上的快速增长势头。随着知识经济浪潮 滚滚而来,全球化竞争对人力资源的能力需求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把世界变成了网络 型的“地球村”,人们对于教育、培训、休闲、传播、娱乐等文化消费的需求越来越大 。据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披露的材料,1997年我国文化的潜在消费能力约为3000亿元 ,而实际文化消费总量仅仅为650亿元;到2005年中国文化产品潜在的消费能力将达到5 500多亿元,而一些新兴领域的消费潜力更为巨大。据专家披露:2002年世界网络游戏 的产值就将突破60亿美元,同时,选择上网娱乐游戏的人群占上网人群的比例超过30% ,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甚至超过60%。在国内市场上,截至2001年底,中国网民已经达 到3370万,其中接近40万用户以直接付费的形式(非网络连接费用)玩网络游戏,预计到 2002年底这个数字达到50万人,按他们平均每月玩一款游戏的保守估计,当年仅仅国内 网络游戏市场这一项的直接产品销售规模就将达2亿人民币,以后5年还将以每年20%以 上的速度递增(注:《文化产业:财富新形态》,《文汇报》2002年3月10日。)。在出 版、会展、演艺、娱乐等领域,同样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
然而,现在一方面是国内文化消费的需求日趋增大,另一方面是文化产业存在投资规 模偏小、技术含量偏低、总体结构偏低的情况,所能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远远不 能满足需求。据专家披露:从1998年到2000年,国内的VCD机市场大约保持在1500万台 左右,已经成为城市普通家庭的大众型消费品,而音像硬件市场保持10%的快速增长势 头,高于国民经济的平均增长率。按音像硬件对于音像制品的匹配需求推算,国内音像 制品的实际需求应该为150亿到200亿元,而1997年国内音像出版单位的码洋为18.4亿元 ,2000年音像出版单位的码洋为14.1亿元,也就是说,还有大约90%的正版音像制品市 场空间亟待开拓(注:陈通:《中国音像业发展的状况和机遇》,《2001-2002年文化蓝 皮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再如,在中国13亿人口和年经济增长率保 持7%的背景上,1999年全国100部国产电影和其他进口电影的总票房仅仅为8.1亿人民币 ,即1亿美元左右,约相当于美国国内电影票房的1.5%,到了2000年,全国电影票房为9 .6亿人民币,而其中10部进口大片占了80%的市场份额。在此之前,好莱坞每年只能向 中国出口不到10部主流影片,收入仅为2000万美元。据20世纪福克斯等电影公司透露: 美国电影在中国分账发行实际上只能得到票房收入的12%左右,而在其他国家则是50%。 所以,在好莱坞看来,中国的电影市场简直就是一座未开发的钻石矿。他们预计中国很 可能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电影市场,年票房收入超过欧洲(44亿美元)和日本(16亿美元)。 即中国电影产业有着40亿美元以上的巨大空间尚未开发(注:尹鸿:《WTO与中国电影》 ,《南方周末》2001年11月26日。)。
经济学家肖灼基教授最近指出:目前我国虽然现实消费不足,市场疲软,但是潜在市 场广阔,这体现在我国消费率偏低,最近10年的平均消费率为59.5%,已经低于历史上 平均水平和国外水平,而同期世界平均消费率为78-79%。与此同时,城乡居民的金融资 产大幅度增加,仅银行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已经达到70000多亿元,外币存款800多亿美元 ,只要有适当条件,这些金融资产就有一部分可以转化成为现实的购买力,可见我国潜 在的消费能力巨大(注:肖灼基:《扩大内需潜力巨大》,《文汇报》2002年3月11日。 )。而国内文化消费领域的潜力更大,199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仅仅 占消费性支出的2.27%,1999年到2001年这一比例仍在2.3%左右徘徊,已经低于一般发 展中国家的水平了,而且它的增长速度也低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水平。
以上情况说明,国内居民总体上文化消费的水平很低,文化消费的欲望得不到满足, 只要有适当条件,这种能力就会得到巨大的释放。国内需求包括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 前者本质上是中间需求,不是最终需求。因为投资形成的生产能力,不能进入最终消费 ,只是形成提供最终消费的供给。而当文化消费需求超越了文化生产能力,达到一种“ 供不应求”的状况时,文化投资规模过小和结构的不合理就会形成一个制约文化产业和 文化市场发展的关键性“瓶颈”,因此,必须通过加大文化投资,来加速形成文化产业 的生产能力。现实状况折射出这样一个宏观信息: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文化投资战略和 投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必须把文化投资纳入到国家和地区的总体投资战略中来加以综 合考虑。
二、要根据文化产业的效益特点,合理引导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公共投资 和商业投资在文化产业中的比重,使投资责任均衡化
投资运行就是投资主体在特定因素作用下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行为。任何投资者都会 关心自己的投资风险和回报效率,这是投资运行的起点和归宿。但是文化产业的投资和 回报规律,与其他产业如养殖业、金融业和机械制造业等,有很大区别,我称之为“文 化产业的效益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文化价值可以反复使用,形成延伸的回报链条。文化产业提供的是以 文化价值为主的产品和服务,它的载体如纸张会消耗,但其内容可供人们多次消费,好 比《红岩》小说诞生已久,今天的文化投资者把小说再创造为歌剧、连环画、芭蕾舞, 录制成为CD、LD和多媒体光盘,向更广阔的文化市场延伸。经典性的文化资产犹如陈年 佳酿,藏得越久越有价值。所以,文化投资的回报是在一个长链条上,通过分段转让和 销售,逐步获得的。这就有一个对投资效率的长远预测和投资规模的准确选择,还有一 个基础结构投资的把握问题。
再一个特点,是文化内容涉及到人们不同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如果单纯追求经济 回报,企业所做的投资选择,就可能(并非一定)和主流意识形态发生矛盾,或者和大多 数人的道德观念发生矛盾。这也有一个宏观引导和政策调节的问题。
一些长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发达国家,对此进行了有效的探索。美国宾夕法尼 亚州经济联盟(东部)的一份研究报告提出了“非赢利文化产业”的新观念。所谓“赢利 文化产业”,是要为投资者争取直接的回报,如好莱坞电影业;而“非赢利文化产业” 也要赚钱,但不归投资者个人所有,而是回报社会公益事业,并在长远的时段内获得回 报。以费城为例,它是历史上的美国首都,也是东海岸的铁路枢纽,造船、石油加工、 海港和军事工业中心之一。20世纪90年代军费开支的减少向费城提出了调整产业结构的 严峻挑战。费城的决策者认为:文化产业初创时可以不赚钱,但在将来的某一时空点上 必须获得更大的收益。因此文化投资的预期收益率既是投资集聚的目标,又是规避风险 的条件。投资集聚的过程中先期投入的资金并不产生集聚效益,往往处在投资收益率曲 线的最低点;随着文化投资在数量和空间上的放大,特别是不同产业投资的组合,投资 集聚开始产生,集聚效益逐步放大。
有鉴于此,费城和宾州政府采取了倾斜鼓励政策,即以政府的公共投资进行先期投入(这就是投资理论中说的“基础结构投资”),对此期间进入的私人投资进行减税和配套 补贴,以后随着收益率的提高,逐步减少公共投资的数量。他们发现:在整个大费城地 区的文化机构中,数量上占10%的最大型文化机构带来了80%的消费额,而数量上占70% 的小型文化机构带来了10%的消费额,却各有作用:大型机构有广泛的品牌效应,作为 文化产业的中坚,是提高投资收益率的主力,所以要控制它的数量和组合,以产生比较 好的边际效应;而小型机构实验性很强,可以吸引新的观众群,弱点是投资收益率低, 所以要以公共投资为先导,鼓励社会投资进入。近年来发展和重建的70个博物馆、120 个表演场所、51个画廊和展览馆、39个艺术中心和其他文化机构,为重振地区活力做出 了重要贡献。它的直接效益明显:其90年代末的产值为3亿美元,雇用了5500个全职和 兼职的员工,带来了每年5.64亿美元的消费额和新增了11000个工作岗位,创造了每年1 000万美元的州税收和6000万美元的城市税收(销售税和收入税)。大费城地区的每1美元 文化投资支持了2美元的消费支出,而每25000美元的消费支出就可以提供一个新的工作 岗位。第二是间接效益巨大:作为老的工业中心,费城急需进行产业结构的更新。而文 化产业对此做出了重要贡献,改善了大费城地区的生活质量,汇聚了高素质的人力资源 。最典型的是Systems and Computer Technologies(SCT),一家增长极快的网络电脑公 司针对他的高素质的客户,就把企业的年会和费城交响乐团的演出季结合起来,用国际 一流交响乐演出来招待最重要的客户,获得了良好的市场拓展效果(注:Pennsylvania
Economy league-Eastern Division:Greater Philadelphia's Competitive Edge-The
Nonprofit Culture Industry and its Economic Value to the Region.)。
这个例子是极有启发的。目前在我国许多省市和地区,都遇到了文化投资的短期效益 和长远回报的矛盾,也遇到了政府的公共投资和企业的商业投资中,如何衔接配套,如 何来分担投资的风险和分享投资效益的问题。应该倡导文化投资的倾斜鼓励政策,那就 是以政府的公共投资进行先期投入(这就是投资理论中说的“基础结构投资”),包括营 造文化基础设施、扶持示范项目、培养优秀人才等,同时,对此期间进入的企业商业投 资进行减税和配套补贴给予积极的鼓励,以后随着收益率的提高,逐步减少公共投资的 数量。还要根据文化产业对地区经济的拉动作用,反过来给予文化投资者以相应的回报 和奖励。
以上海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例,1990—1995年“八五”期间,上 海平均每年的文化基础设施投资约为10亿元人民币,1996—2000年的“九五”期间增加 到20亿元人民币,2000年实际完成的建设量为13亿人民币。以“十大文化基础设施”和 “新十大文化基础设施”为骨干,以政府公共投资和企业商业投资相结合,建成了国际 一流、国内领先的大批文化设施,如以接待APEC会议闻名天下的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上 海大剧院、上海博物馆、上海图书馆、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上海科技馆、新上海博览 中心、上海书城、上海马戏城等。虽然单个项目的投资回报效率不一定很高,但从整体 上为城市吸引外资和内资、改善人文环境做出了宝贵贡献。“八五”期间,上海吸引外 资合同金额累计166.01亿美元,“九五”期间为274.7亿美元,其中实际利用外资193.7 亿美元。2000年上海FDI合同项目、合同金额和实际到位金额分别为1814个、63.9亿美 元和31.6亿美元。而且外商投资的方式也出现了崭新的变化,即以出资购并国内原有企 业,而不是主要设立新企业,并把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作为中国加入WTO后的投资重 点(注:杨亚琴:《外商投资与上海综合竞争力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2002 年上海经济发展蓝皮书》,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到2020年上海将建成 国际经济中心城市,吸引200家以上的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入住,这和文化 投资的巨大效益是分不开的。
三、要努力与WTO规则接轨,营造公平、公开和公正的投资环境,积极发挥市 场对于文化投资的正面引导作用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长期面临着文化投资不足的问题,这与投资体制和机制的 缺陷有很大的关系。实践已经证明:把文化投资看作一种完全由行政垄断和政府投资来 承担的行为,不但效率非常低,而且事实上政府也无法承担巨额的投资费用,其要害是 :投资主体完全背离了市场的定位,无法达到投资回报的基本要求。几年前,某一部“ 献礼片”电影,投资约1000万,但在北京地区的票房收入仅仅1万多,就是一个典型例 子。如果中国的文化投资回报效率非常低,产出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没有广大的消费 群,那么它的所谓社会效益也是一句空话。
要提高投资回报的效益,就必须确立市场在整个投资结构形成中的作用。这需要有一 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市场可以对投资主体产生内在的约束作用。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 是投资主体本身具有与市场相对应的性质。市场的性质,归根结底是由价值规律和供求 规律来决定每一种产品、每一位主体的存在价值。投资主体本身是否具有存在的价值, 要取决于市场的检验。当一个投资主体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那么,它的存在价值就没 有了(除非是军工等特殊部门)。传统体制下的投资主体的政府化现象,在相当大的程度 上使得市场和文化投资主体的性质割裂开来,从而使某一些国有投资主体披上“政府指 令”的外衣,享受各种形式的保护,无论市场是否需要,它们都可以安然无恙,同时又 排斥另一些投资主体(如民营投资者)。如果这种垄断和保护不消除,那么市场对于投资 结构的调节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目前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是:一方面是大量的文化市场需求放空,缺少投资的规模; 另一方面是大量的投资无法进入文化领域,包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其重 要原因是,文化领域缺乏健全的法制和法规体系,或者有了法规,也不依法办事,造成 风险成本急剧攀高,投资者望而生畏。文化娱乐业近年来以行政命令冲击法律法规,大 张旗鼓地“压缩规模”,明令停止审批新项目,造成行业持续滑坡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只有法制(rule by law法律制度,主要是刑法 制度)而没有法治(rule of law)的国家。所谓“法治”。……它的最基本的内容是符合 于基本正义的法的统治,法在社会上占有支配地位,任何人不能超乎其上。而中国的历 代统治者却总是把法律当作一种工具,用来统治人民。……把法律看作自己工作时运用 的一种工具,则不遵循法治关于程序公正的要求,甚至完全撇开了法律的规定,用不为 公众知晓的“内部文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的“政策规定”乃至“首长指示”来进 行治理(注:《建立一个法治的市场经济——访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中国经济时 报》2002年1月3日。)。这一意见对于文化产业领域同样具有强烈的针对性。
2001年9月索罗斯到复旦大学讲学时说:不怕亏钱,不怕金融市场有风险,最怕的是无 序、无规则、不可预测。这段话是很意味深长的。根据国际上的经验,越是法律制度透 明、公开和公正的竞争环境,它就越容易吸引优良资本。以加拿大的文化产业为例,它 与美国有着5000多公里的共同边界,大多数人口是讲英语或者使用英语和法语双语的, 1997年1月起实施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又对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之间的自由贸易 打开了方便之门,即使在这种巨大的压力之下,加拿大仍然对主要文化投资领域采取了 完全透明和基本开放的政策,任何人都要严格遵守,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投资者所 面对的政策风险降到最低。
比如加拿大KPMG公司与加拿大政府外交和国际贸易部等合作的一份《加拿大、欧洲、 美国商业成本比较》公开报告,就对在加拿大投资的两大类21项成本,做了透明的法律 说明。其中包括土地购置、房屋建设、工资与福利、法定的福利、生产率、劳动力总成 本、公路运输、海上运输、用电、电讯、运行总成本、利息、折旧、所得税、财产税、 资本税、交易税等(注:加拿大KPMG公司:《加拿大、欧洲和美国商业成本比较的综合 研究报告》,国际版。)。加拿大政府的各类文化政策都以法律形式颁布,包括扶持民 族文化产业的“加拿大内容”政策都可以从大型的公共图书馆和政府网站上查阅到。正 因如此,在美国文化的强大压力之下,加拿大电影产业特别是动画片产业、网络服务产 业、报刊产业等,仍然吸引了大量投资,长期保持了生机和活力。这是我们在建设一个 公开、公正和公平的文化投资环境时值得认真借鉴的。
随着中国进入WTO,国内的文化投资领域也必须贯彻WTO的五大基本原则,包括非歧视 性原则、自由贸易原则、透明和可预见性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激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 则,最终融入国际文化投资市场。所以从根本上说,要吸引更多的文化投资,必须以法 治的原则,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投资市场环境,在法律的框架内,充分发挥市 场杠杆对于投资者的选择、淘汰和激励作用。
四、积极培育文化投资的两大形式,鼓励金融介入文化领域,以拓宽文化投 资的渠道和来源
从世界范围看,文化投资可以有许多形式,有的直接建立产业基地,购置房产和设备 ,形成规模化的生产能力;有的投资大型文化项目,通过大量的文化产品销售来获得回 报(如北京“三高音乐会”和上海“红楼梦”项目公司);有的进行资本运作和产权交易 ,对文化企业进行购并和控股(如时代华纳公司和美国在线公司合并);有建立贸易伙伴 关系,共享扩大了的市场资源(比如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和香港上市公司TOM.COM互换股权 ,建立新的伙伴联盟);也有的建立投资基金,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操作;有买断形象和 产品的版权,利用不断增值的无形资产来实现资本回报,等等。但是总起来说,文化投 资是两大形式:一是产业投资,二是风险投资。前者是指对有市场前景的文化经营项目 进行投资,在文化产品和商业服务通过市场出售之后,获得投资的超值回报,它看重的 是迅速扩大市场的占有率和销售后产生的利润;后者是对文化企业的盈利和管理能力进 行投资,通过证券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出售股权,或者自行转让股权之后,兑现投资的 盈利,它看重的是资本的快速扩张和市场值的不断提升。关键在根据具体的投资对象和 投资条件,加以灵活的运用。
2001年全球著名的投资公司摩根斯坦利的投资研究报告指出:大众传媒在资本市场上 的平均利润比其他上市公司高出20%,比如澳大利亚新闻集团的默多克、英国报业大王 布莱克等人,与其说是纯粹的“办报人”,不如说是资本运作的行家。默多克作为香港 凤凰卫视的大股东,以“面向广阔的中国大陆市场”为概念,推动凤凰卫视在香港证交 所上市,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为文化产业的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必然要求进行资产的兼并和重组,以加快资本增值 的速度。大量事实说明:这个过程不可能是文化产业集团单兵独进的,必然要求有金融 系统的参与和保障。
我国金融专家汪保健、肖瑞林曾经尖锐地指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加大金融 的介入力度。假如没有金融的全方位介入,文化不可能真正走向产业建设。这个论断是 非常有见地的。过去,文化被作为纯粹的公益和消费部门而由政府财政全包,这种体制 使得投资渠道过于单一、狭小,只讲投入不讲产出,许多重大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由于 缺乏资金而受到严重的限制。其根本原因是文化投资融资体系没有理顺,造成文化经营 实体的投资者、受益者和经营者定位含糊不清,在法律上和市场运作上都缺乏安全感。 在发达国家,文化建设的资金源源不断,主要来自政府投资和社会(包括企业和个人)集 资。集资的方式相当广泛,包括企业投资、私人投资、彩票集资、基金投资、个人和企 业捐赠、赞助等。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要借鉴发达国家的作法,确立“谁投资,谁 受益”的基本原则,扩大多种投资和融资渠道,而要实现这种转变,金融的介入是至关 重要的。
提高资本市场的作用包括利用证券市场进行融资,是扩大文化投资的一个主要途径。 因为金融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行业之间,在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不同的经济活动之 间,以及经济过程的不同环节中间,业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渗透渠道和制约机制。所以 ,随着以信用交易为主要内容的金融业迅速发展,文化产业的成长可以通过发行股票、 债券,或者进行社会集资等直接的融资方式,也可以通过流动资金的贷款、固定资产贷 款、房地产开发贷款、联营股本贷款、循环贷款、产权市场上的溢价转让和拍卖、项目 贷款、国际银团融资、出口信贷等许多间接融资解决资本短缺的问题。在这方面,中国 文化产业有着融资和集资的广阔利用空间。
深圳华侨城集团以“两种形式一起抓”的姿态,投资文化旅游产业就是一个极有启发 的例子。他们根据深圳的市场情况和区位优势,对投资方向、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做出 了正确的决策。当年的小小渔村深圳,人口不过2万,既无工业,又缺商业,更无名山 大川。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深圳奇迹般地成为一座400万 人口的现代化新城,2001年的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人均收入名列全国大中城市第一 位。华侨城的决策者敏锐地认识道:深圳河两岸,一边是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600万 人口具有非常旺盛的消费愿望,但是地少人稠,居住在“水泥森林”中的人们,渴望有 一方舒展的文化空间。另一边是新兴的经济特区深圳,来自全国各地的创业者在日日夜 夜拼搏之余,也渴望呼吸大自然的空气,了解全人类的文化创造。这是一个巨大的尚未 被开发的文化市场。
于是,他们借助深圳特有的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以开荒牛的姿态创办了“锦绣中华 ”、“中华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等4个主题公园,成为深圳文化 旅游业的龙头老大。他们以多元化的文化开发理念为先导,使深圳的文化主题公园具有 比较大的市场适应性。在投资策略上,他们采取了开发一个,成熟一个,再扩大新一个 的做法,大大规避了风险。1989年他们先发展了第一个主题公园“锦绣中华”,在取得 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后,1991年再投资发展第二个主题公园“中国民俗文化村” ,1994年再建立了第3个主题公园“世界之窗”,它们分别开业以来,到1999年底三大 主题公园已经接待了中外游客5000多万人次,旅游收入累计超过30亿元,利润累计超过 10亿元。仅1999年上半年,华侨城四大主题公园(其中欢乐谷公园是1998年10月开业的) 入园人数就高达250万人次,同比增长28%。整个深圳华侨城集团公司以文化旅游、家电 、房地产为三大支柱和投资重点,年均经济增长速度达30%以上,1999年的总资产和净 资产分别达到228亿元和96亿元,销售收入和利润分别为创立初期的108倍和186倍。如 果说产业投资是它的一个翅膀,那么另一个翅膀就是利用证券市场融资,包括吸引风险 投资。由锦绣中华、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等四大主题公园和部分配套资 产组成的华侨城公司于1997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到1999年的总资产已达11.7亿元,流 通股市场值8.7亿元。象这样的文化投资实例,在中国应该是多多益善。管理层应该让 以文化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上市,打开更大的空间。
五、适应国际化和信息化潮流,扶持技术含量高、创新力度大的文化产业, 实施积极的投资鼓励政策和投资分配重点转移
在投资战略的设计过程中,最为人们重视的内容,是投资在产业领域之间的合理分布 。要确立产业投资优化的价值标准和基本目标,就必须根据国际化和信息化的潮流,对 中国现有的文化体系和结构进行动态的审视,重新确立新的优化标准和目标,规划新的 文化结构体系,并进行大幅度的投资分配战略重点转移。
按常规分类方法,经济门类被分为一、二、三产业,而第三产业内部也有知识含量更 高的金融、信息服务、咨询、设计等新型服务业,在文化产业内部,也有不同的门类。 如: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的传媒产业和强调人性化接触的娱乐产业,前者是技术密集型产 业,而后者是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现在纽约、东京等国际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大多体 现出后工业化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其第三产业在GDP中的贡献逐步提高,例如:伦敦 约为77%,东京约为70%,香港约为87%。在第三产业内部,其结构也在不断升级,金融 、管理、法律、研究与开发、通讯、传媒等高层次服务业所占比重大,而且一般都是教 育中心、科技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传媒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而文化产业本身的内部 结构也在调整,一方面是能够吸附高科技成果的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服务业如传媒业、出 版业、软件开发业等快速增长;另一方面是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服务业对金融、商贸、物 流、房地产、社区服务业等的渗透和重塑作用大大加强。因此,当代文化投资的总趋势 是产业集中度和技术含量大大提高,投资者正从寻求“规模优势”向“技术优势”和“ 高度优势”转化,文化产业的信息化同信息产业的文化化已成为时代的发展趋势。
有鉴于此,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纷纷投入巨资,抢占有文化 内涵的高技术产业和有高技术含量的文化产业的制高点。1999年加拿大集中了一批优秀 的未来学家和技术专家,制订了《未来计划蓝本》,明确提出加拿大要在21世纪全球文 化竞争中抢占数字化技术的12个制高点(注:参见花建《注重民族精神的政府导向—— 加拿大的文化产业政策》,载《探索与争鸣》2001年11期。)。2001年11月上海“中国 艺术产业论坛”上,韩国文化内容产业振兴院产业支援部本部长崔永昊博士指出:所谓 数字经济Digital Economic被称为3C经济,即计算机Computer、通信Communication、 内容Contents三大支柱产业的协调发展。这三者是一个相互依托和促进的关系。与过去 时代的文化服务业不同,今天所说的文化内容产业有着信息化的技术内涵和特定背景, 是一个“人类的创意和知识集中的领域,是以数字技术扩大再生产的领域,是服务产业 的核心部分,也是亲环境型的产业”。他指出:近年来限制该产业发展的主要原因是: 资金缺乏约占53%,法律不完备占12%,人力素质差占10%,营销能力弱占7%,盗版伤害 占6%,技术局限占5%,信息不足占3%,其他原因占4%。为此,韩国政府采取投资鼓励政 策,以信息化技术为突破口,加大对文化内容产业的投资力度,还成立了文化内容产业 振兴院。从1998年到2000年,韩国政府和企业对文化内容产业的投资每年递增35%以上 ,还吸引了美、日、欧盟等国的大量投资。韩国政府的这一战略选择,在国际上具有十 分典型的意义(注:Choi,Young Ho Ph.D,Vice President,Korea Culture and Content s Agency,Ministry of Culture and Toureism,KCCCA:Developing Direction and Nec essity of Korean Cultureal Contents Industry.)。
从东方到西方,一个新的竞争潮流正在风起云涌:那就是先抢占与文化紧密结合的技 术制高点,然后扩大相关的文化内容的生产,以达到全面增强文化产业竞争力的目的。 对此,中国文化产业的决策者和经营者必须给予高度的关注,并制订切实的措施。现在 从总体上看,政府有限的文化投资主要集中在宣传事业,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 文化事业,政府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和革命纪念地等公益性文化单 位,代表国家水平的艺术院校、民族特色艺术团体等方面,还没有顺时应变,加大投入 ,选择好技术与文化内容相结合的突破口,引导多元投资,特别是与政府、企业、金融 机构的科技投资形成一种聚焦效应。这从宏观经济的意义上讲,是没有把文化内容与高 技术相结合的产业前沿作为带动相关产业的投资重点,促进政府投资、企业投资、金融 投资和民间投资向此倾斜,形成新的国家文化投资战略重点。可见,面对全球综合国力 竞争的大趋势,顺应知识经济和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潮流,根据中国在21世纪中叶成为 中等发达国家的宏伟目标,积极制订国家和地区的文化投资战略和推进措施,努力增强 各省市各地区的文化生产能力,正是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建设的一个战略选择。
“高空长风吹排萧,大海碧波抒胸怀”,让我们积极开发中华民族的文化资源,吸收 和采用国际上的现代化理念和竞争手段,走向21世纪人类文明发展的新前景。
收稿日期:200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