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所发展科技支柱产业和对策措施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支柱产业论文,科研院所论文,对策论文,措施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研院所发展科技支柱产业是科技体制改革的产物,是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和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的具体体现,是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增强自身实力的中心环节,已成为科研院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命脉。
一、科技支柱产业发展的基本特征
科研院所在发展支柱产业方面,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紧紧把握自己的技术优势,瞄准市场大力开发支柱产品,形成了自己的主导技术产品系列。四川省天然气化工研究院积多年的科技优势,以天然气安氏法氢氰酸为支柱技术,按“一个龙头、多种产品”格局,并在一种支柱产品形成后不断开发后续产品,不断适应市场需求,现已形成了规模化生产、创造了规模效益。省食品发酵研究院围绕发酵法制衣康酸技术优势形成了衣康酸和半脱酯花生两个支柱产品。
2.以高新技术为先导,按管理现代化、产品开发高新化、产业规模集团化、市场竞争国际化的思路,着眼于资产重组和制度创新。实行科、工、贸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机械部成都电焊机研究所以技术入股形式,以资产为纽带,以科技企业为核心,创建了全国电焊机行业第一家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四川成都焊接设备集团公司。省机械研究设计院按建立现代科技企业制度要求,以发展密封技术为先导,实行多元开发,建立了股份制科技企业集团。中科院成都生物所实行一所两制模式,创办了地奥制药公司,现已发展为集高科技、新机制、新产品为一体的大型制药企业。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科技计划结构的调整。实现了科技—开发生产—营销—市场的科技经济结合的运行机制。
3.科研院所创办的支柱产业技术含量高,产品关联性大,牵动面广。往往一种支柱产品,一个支柱产业不仅对本行业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而且带动了众多行业的发展,省天然气化工研究院开发的以氢氰酸氰化钠为原料的氰化物产品,除对化工行业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外,还有力地促进了四川医药、冶金、颜料行业的发展。省机械研究设计院开发的以密封技术为支柱的产品是机械行业的重要拳头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冶金、能源等国民经济各部门,促进了众多行业的技术进步。
二、科技支柱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现阶段四川省科研院所发展支柱企业大多集中于中央部属、省属实力雄厚的科研院所,已真正形成了支柱产业(产品)的科研院所还为数不多。全省大多数科研院所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很不平衡,支柱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还十分微弱。
2.目前科研院所能形成竞争能力、科技含量高和有规模效益的高新技术成果不多,发展支柱产业(产品)“源头”不足,急待增强实力,增强研究开发力度。现在摆在科研院所发展支柱产业面前的难题还在于选题难。
3.发展支柱产业条件差,设备条件落后,关键设备缺乏,资金投入少,资金来源渠道不畅,银行贷款难、财政投入极为有限,本应形成支柱产品的许多好的项目无法投入运行。特别是高风险、高投入、高产出的项目贷款更难。
4.外部环境并不宽松、急待改善。
一是科研院所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不平等竞争现象普遍存在,为发展支柱产业增加了障碍。
二是科技企业税收负担过重,现行税收政策对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智力密集的高新技术产品在征税上表现出制约多于鼓励的不正常现象。过去对科研院所发展科技产业的一些优惠政策取消后,对从吃“皇粮”改为经济自立的科研院所来说,无疑是一巨大的负担。
三是科技风险投资机制不健全、使高风险、高投入、高产出的项目申请不到资金,难于启动。
5.科研院所发展支柱产业处处面临风险,既有市场风险,又有技术风险。特别是科研院所一旦套入社会上的难解三角债,将无法解脱,使自身发展陷于十分困难的境地。
6.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科技企业制度尚未建立健全起来,科研院所与科技企业产权关系,以及科研院所与主管部门关系尚未理顺,无形资产评估制度不健全,致使科研院所发展支柱产业的运行机制不畅、运转不灵。
三、对策措施
科研院所发展规模化的科技支柱产业,必须按照市场经济法则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着眼于培育新产业,塑造大企业、面向大市场,合理调整科研机构的产权结构,建立符合科研、开发工作特点和科技产业发展要求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和现代科技企业制度,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和领导体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建立职责分明、政企分开、政研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深化改革,理顺科研院所内部管理制度。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进一步推动以调整科技系统结构,分流人才为重点的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企事分开、责权明确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型科研机制,建立完善科研开发机构定期评估制度,适时调整专业学科和机构设置,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坚持机构编制与任务挂钩,实行动态的编制管理;建立固定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兼职相结合的人事制度,形成公平竞争、协调合作、合理流动,人尽其才的科技人才管理制度,以及科技人员的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分配制度。建立面向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科研院所与企业内部科学有序的运行机制。按照权力、经营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的领导制度,建立健全法人财产制度,使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力,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行为和责任的法人,从而形成全新的科技企业管理体制和机制,为科研院所创办和发展科技支柱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2.建立科研院所与科技企业内部科学有序的运行机制。为尽快形成规模化的科研院所科技支柱产业,必须着眼于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突破口,积极进行科研院所国有民营和科研院所经济实体股份制试点。营造科研院所发展科技支柱产业的良好运行机制,为新一代产业发展奠定技术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大力推行股份制,促进科研院所与企业结合,在发展科技支柱产业方面迈出更大步伐
1.科技股份制是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其研究开发力量、科研资源、科技成果作为股份,利用自身的科技实力和科技优势吸股的一种科技经济结合的股份制形式。
采用内部融资、院所间相互参股或国家出资控股以及面向社会集资,认股和股份上市等方式。科研院所可以自身的科研成果转化为主,以联营、承包、兼并、参股和控股等形式组建科技产业开发公司或开发集团,实力雄厚的可以主办科技企业集团,科研生产联合体或改制转型为现代科技企业,有条件的可以作为发起人吸收法人和个人投资入股,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特定领域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研院所可改组为国家独资公司。科技股份制可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科研院所创办的科技企业整体折合成股份与企业合作,按股份合作制或有限责任公司方式运行,共同组成科技经济实体,发展成规模更大的科技支柱产业;
——科研院所以现有的技术成果折合成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增加企业的科技含量,转变为科技型企业,然后分享效益;
——科研院所以研究项目、研究经费投资,联合研制、开发新产品,为企业注入技术创新活力,使企业向科技企业转变。科研院所与企业共担风险,分享利益;
——科研院所的单位、部门,以科研开发力量,科技资源、科技成果作为股份,进入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
——科研院所的科技企业以其拥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作为股份,进入股份制企业集团;
——科研院所进行中外合作、合资、以中外合资股份制的形式从事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生产,向跨国公司发展方向迈进;
——科研院所内部入股进行技术开发,院所本身以科研开发经费作为股份,院所职工认购个人股份,以筹集资金从事技术开发与生产经营活动,创办规模化的科技支柱产业。
2.科技股份制是促使科技长入经济,发展科技支柱产业的一种有效途径,有利于筹集资金,风险分摊,在具体实施中必须做好领导与决策工作。
——统一规划,打破科研院所内部科室界限,协调一致、形成统一的战略目标、计划;
——制定配套政策,处理好科研、开发之间关系,合理分配科研、开发人员的利益;
——选准合作伙伴,以及股份制合作的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形成真正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运行机制;
——加强对科技股份制企业的管理,做到产权明晰化,分配合理化、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制定评估无形资产的规范化办法,对科技成果专利、专有技术等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
——科研院所应逐步提高自身在科技股份制企业中的地位与作用,由参股变为控股,由依托于企业变为利用高技术吸股来建立科技支柱产业;
——利用科技股份制建立高科技集团,逐步实现跨国化经营的规模型科技支柱产业;
——以科技股份制吸引风险投资,实现科技与风险相结合,科技与金融相结合,进一步降低科技开发风险,使科技成果更顺利转化为生产力,建立科技支柱产业。
3.明晰产权关系,改变产权结构,促进产权多元化。
——首先界定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产权关系。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确定建立股份合作制或有限责任公司的科研院所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关系。
——在理顺产权关系时,要处理好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对科研院所的无形资产可占总资产的30%,对有形资产较少的,可酌情增加无形资产的比重。
——实行产权结钩多元化。
科研单位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可将其一部分国有资产(含无形资产)向本单位职工有偿转让,转让给科技和管理骨干的份额应高于一般职工。。
一是将科研院所1987年实行拨款制度改革以来新增加的资产的一定比例划作内部的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等保险基金,完善内部保障制度,待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后,移向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险组织。
二是科技股份制企业对其创办和发展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可设置创业奖励股,对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分配一定比例的无形资产股份,或将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折合为般份,确定科技人员知识成果股份,使骨干科技人员安心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可吸收社会上的科技骨干,促使能人流入。
三是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可将内部一定资产和股份作价转让和变卖给职工,借以实行产权流动而又不导致产权流失。
(三)政策扶持
促使规模化的科研院所科技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主动权至关重要,必须从政策上大力扶持,促进支柱产业的发展可以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国内外经验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包括:贸易保护政策,使国内企业在成长阶段不致于被国外强大的竞争对手挤跨,使支柱产业在国际竞争中提高技术水平和扩大市场份额,政府的财政资金的支持,提供低息贷款,支持企业的合并、兼并行为等。根据科研院所发展支柱产业的特点,应采取以下政策扶持。
1.进一步制定鼓励政策扶植科研院所创办或与企业联办以转让科技成果为宗旨的科技型企业或企业集团。
减免科技企业的增值税,特别是以科技人员创造性成果为主导的,以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的高附加值科技型企业要较大幅度地减免增值税,并为税务部门在新税制下提供减免增值税的经验和规范化的管理办法。
——对进入企业或转化企业的科研机构,在2000年前继续享受原政策待遇,对其研制开发的新产品、中试产品、技术性收入继续实行优惠政策。
——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
2.对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发展科技支柱产业提供资金支持。
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抢占高技术制高点,尽快形成科技支柱产业的原则,要加大对科研院所发展科技支柱产业的资金投入强度,多渠道解决资金筹措问题,大幅度提高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贷款规模。
一是建立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贷款,筹措必要的风险资金,支持科研院所重点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和产业化,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提供低息贷款并对一般科技成果商品化活动的商业贷款,形成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型贷款机制。
二是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形成技术股份风险担保机制。加速发展科技风险投资事业,通过多种形式的风险性技术创新投资,对入股技术实行适度风险担保,对预期经济效益好的专利技术和重大科技成果等科技产业化项目,经银行专门机构的评估,可试行无形资产抵押贷款办法。重点扶植科研院所发展科技支柱产业。
三是进一步拓宽社会集资和海外融资渠道,允许具备条件的科研机构和各类科技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般票,合资经营,进入国际融资等方式筹集科技产业发展资金。
四是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要设立“贷款担保基金”,为研究开发公司、科技企业和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的贷款提供担保。同时设立“支持改革发展基金”,给科研院所发展重点支柱产业给予重点支持,其中一部分作为贷款支持,另一部分作为贴息。
3.采用符合国际惯例的政策措施,支持科研院所发展科技支柱产业。通过政府采购支持本国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各个发达国家都在使用的措施,特别是相对国家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采购所起的作用更大。四川科研院所发展支柱产业,主要是高科技产品,除了市场渠道外,应实行政府采购,同时限制相关技术产品的进口,这不仅对我国高技术发展,而是对于保护民族工业至关重要。
4.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政府用来支持支柱产业发展的财力有限,必须使用各种“改革资源”,使用各项改革措施的“优先权”。
主要包括:优先准许科研院所为创办科技支柱产业在海内外直接筹资,尤其在发行债券和股票方面给予优先权,优先给予科研院所创办的实力雄厚科技型企业,采用兼并、合并、收购办法,迅速扩充规模;优先给予直接对外贸易权,使一批科研院所创办的科技支柱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发展成为大型跨国企业;优先允许以较优惠的政策引进外资,对确属技术先进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给予较优惠的政策。
(四)加强宏观调控和组织协调工作
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实行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科技支柱产业涉及面广,面临着大量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进行卓有成效的组织协调、加强宏观调控工作。
建议省政府或省科技领导小组下设全省科技产业发展办公室。由一名省领导挂帅,由省科委、计委、经委、经贸委、国防科工办等综合部门派员组成。科技产业办公室在省政府领导下,统一制定本省科技产业发展计划、方针、政策,对发展科技支柱产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解决好部门间、行业间、地区间的协调问题,并加强调控,正确导向,以及对发展科技产业的资金进行综合调度、监督等。省科技产业办公室特别要做好中央在川科研院所、国防军工系统投身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与地方经济结合,面向地方经济创办科技支柱产业所涉及的组织管理、协调问题,以及科研院所与高校、大中型企业实行产、学、研联合,创办科技支柱产业的管理协调问题。从而为发挥四川科技优势、调动科技主力军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形成大科技与大经济紧密结合的格局,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