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服务业发展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_经济转型论文

环境规制、服务业发展与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业结构调整论文,规制论文,服务业发展论文,环境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一直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两难选择。当前我国正在进行艰难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以谋求突破经济增长中的环境和资源瓶颈。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经济服务化”的方向被政府和学术界寄予厚望。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是经济增长的自发结果(Fuchs,1968;格鲁伯等,1991;Francois等,1996),但中国在“后发优势”理论指导下,各级政府一直倾向于通过有力的政府干预来更有效地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因此,本文所感兴趣的是,经济结构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这两个目标之间是否具有内在联系?以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中心的“美丽中国”是否有助于中国的经济结构服务化的转型?环境规制政策是否能成为政府发展服务业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政策工具?厘清这些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治理和改善当前中国脆弱的环境、实现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至关重要。

现有的相关研究文献主要关注环境规制对产业活动的影响,缺乏将环境规制与经济服务化的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在一起的研究视角。与先前的研究文献不同的是,本文将通过省级层面的面板数据,关注环境规制政策对我国服务业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影响。

二、文献回顾和待检验的假说

1、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发展的影响

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日益广泛的环境法规,此后,学术界对环境规制对经济活动的影响进行了大量研究。理论上,环境规制的实施会导致企业的成本增加,为了避免承担高昂的环境服从成本,企业会规避环境规制更为严格的地区。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环境规制对美国工业企业的国内定位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Bartik,1989;McConnell & Schwab,1990;Henderson 1996; Levinson,1996b;Gray 1997;Kahn,1997;Becker & Henderson,2000,List等,2004;Condliffe & Morgan,2009)。给定其他因素不变,美国的新建工厂更不愿意建在环境规制更为严格的州。另一方面, Greenstone(2002)的实证研究表明,环境规制限制了工业产业的活动,在美国清洁空气法案出台后的15年间(1972~1987年),规制更为严格的地区)在污染密集型产业中失去了大约59万个工作岗位,有370亿美元资本流出以及损失了750亿美元(按1987年的美元衡量)的总产出。对于污染产业,更严厉的环境规制会更有效地阻止资本的进入,但在污染程度更低的产业中,这种作用则并不显著(Xing & Kolstad,2002)。List & Kunce(2000)则发现,环境规制对化学、金属和食品业的工作岗位的增长具有显著的阻止效应。并且,这种效应在污染产业比在清洁产业更大。

尽管鲜有文献研究环境规制对服务业的影响,但是,上述实证研究表明,更为严厉的环境规制将显著抑制该国或地区污染密集型制造产业的增长。其原因在于:(1)严厉的环境规制将直接致使制造业,特别是污染密集型制造业承担高昂的“环境遵守成本”,从而导致企业成本上升和产量减少。相应地,出于规避这一成本的需要,污染密集型企业将会从环境规制更为严厉的地区转移出去,使得该地区的产业结构发生相应的调整,以服务业为代表的清洁型产业将占据更大的比重;(2)从整个经济结构看,服务业的成本受环境规制的影响甚微,环境规制的实施使得工业相对于服务业的成本提高,相应地,工业对于服务业的相对价格会上升。根据消费者选择理论,消费者将会以更多的服务来替代商品,这种替代效应有利于服务业的发展,促使产业结构向高级化转变;(3)严厉的环境规制改善了环境质量,这种正外部性导致相关的服务业如旅游业从中受益,并将通过传导机制使得一系列相关服务业如交通、商业和餐饮、酒店业受益。因此,本文预期环境规制会产生“结构效应”,有利于服务业比重的上升和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调整。

为此,本文提出假说1:政府实施的环境规制越严格,越有利于该地区服务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高级化。

2、地方政府强化环境规制的内在激励的实证检验

产业结构高级化实际上是产业结构升级的一种衡量。当前信息化革命推动的“经济服务化”趋势是产业结构升级的一种重要特征(干春晖、郑若谷、余典范,2011)。鉴于环境规制有助于服务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可以将环境规制作为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的政策选择。

然而,出于拉动经济增长或增加税收等方面的考虑,各地方政府往往有很强的动力对于大型工业企业进行投资或提供相应的优惠(刘培林等,2007);而服务业一般规模较小,在拉动经济增长和征税方面很难达到迅速的效应,政府缺乏动力去扶持服务业(汪德华等,2007)。此外,很多学者讨论了环境规制政策制定中的“竞次”问题。这一问题的实质在于,各级地方政府具有降低环境规制标准以争夺投资的激励。因此,在单纯追求GDP的导向下,各地方政府是否具有内在的激励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规制,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和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这仍然是一个待检验的实证问题。

Grossman & Krueger(1995)提出的著名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认为,收入的提高将会增加人们对环境的需求,从而促使政府提高环境规制标准。这种收入与环境质量的关系遵循一个倒U型曲线,即“污染在低收入水平上随人均GDP增加而上升,而在高收入水平上随GDP增长而下降”。尽管此后大量对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实证研究并没有得出一致结论,但是,仍然有部分证据表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存在的(Selden & Song,1994;Galeottia & Lanza,2005;Marzio Galeotti等,2006)。在中国,许多实证研究也支持“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付加锋等,2008;林伯强、蒋竺均,2009;韩玉军、陆旸,2009)。

蔡昉等(2008)的研究表明,中国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已经到达了库兹涅兹拐点①,而广东和江苏也已经非常接近这一区域,说明这些地区已经具有了强化环境规制的激励。但中部和西部等地方政府仍然没有达到库兹涅兹拐点,即这些地方政府仍然有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增长的激励。

另一方面,蔡昉等(2008)认为,现阶段中国如果被动等待库兹涅茨转折点的到来已无法应对日益增加的环境压力。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引发了对经济增长转变方式的内在需要,同时,人均收入水平提高也导致了对环境质量的更高要求,这二者将迫使中国政府推行更为严厉的环境规制政策来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2005年中国首次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节能减排”政策,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已经将环境规制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节能减排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目前已被中央政府作为硬性指标分解到省级层面的地方政府,而“十八大”更是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中国未来的一个施政方向,这为各级地方政府包括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更为严厉的环境规制政策提供了政治激励。因此,中国各级地方政府是否有足够的动力运用环境规制政策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这取决于当地政府追求经济利益的激励和政治激励的权衡取舍。

为此,本文提出假说2:中国东部地区的环境规制政策能有效促进当地服务业的增长,而中国中部和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政策对该地区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并不确定。

三、实证分析

1、模型和变量设定

为了检验环境规制政策对服务业发展的影响,本文设置以下基本的计量模型:

在先前的环境规制文献中,对环境规制严厉程度(也称为环境规制强度)的衡量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形式:(1)在微观层面上,大多数国外文献采用了企业治理污染投资占企业总成本或产值的比重来衡量(Gray,1987;Berman & Bui,2001;Lanoie等,2008;张成等,2011);(2)用环境规制下的污染排放量指标来度量(Sancho等,2000;Domazlicky & Weber,2004;王询、张为杰,2011);(3)采用环境规制机构对企业排污的检查和监督次数衡量(Brunnermeier & Cohen,2003)。尽管大多数文献都采用了第一种环境规制严厉程度的度量,但本文并没有选择这种方法,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一衡量指标在本文的研究中会产生严重的内生性问题。由于模型的因变量是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根据本文的假说1,各省份的治理污染投资占总的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越大的话,即该地区环境规制则更为严格,这将会促进服务业的增长。但是,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也会影响该地区的治理污染投资力度。当一个地区的工业比重更大时,该地区的工业污染相对更高,从而导致当地的治理污染的压力更大,该地区用于治理污染的投资总额将相应上升。因此,这种内生性表现为当服务业比重更低时,环境规制会更为严格。

此外,由于数据的缺乏,本文也没有采用第三种方法的衡量。本文选取了第二种方法,采用二氧化硫的去除率(各省份工业二氧化硫的去除量占总的排放量的比率)来衡量该省份的环境规制严厉程度。其原因在于:二氧化硫的排放是中国工业最主要的废气排放形式,并且数据相对于二氧化碳的排放更易获得;“节能减排”带来的政治激励使地方政府在污染物的排放中更重视废气排放的环境规制。因此,本文认为,二氧化硫废的去除率能更好地反映出地方政府对于环境规制的决心和态度。该变量数值越大,表明当地政府对于环境规制的努力程度越大,这是环境规制严厉程度的一个合适的衡量指标。为了克服可能的内生性问题②,本文将二氧化硫的去除率滞后一期,用来衡量该地区的环境规制度严厉程度。

为模型中的控制变量向量。服务业的理论研究认为,经济增长和城市化进程、市场化程度对服务业具有重要的影响。而国内的实证研究表明,城市化水平是影响地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江小涓等,2004;汪德华等,2007),城市化水平越高,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越大。此外,对服务业比重具有正的显著影响的因素有城市人口密度、城市人口规模(江小涓,2004)以及人均收入或人均GDP(李江帆,1994;李辉2004;)。与此同时,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等制度因素对服务业具有正面的显著影响(牛瑞,2011)。为此,本文选取了城市化率(Citr)、城市人口密度(Den)、人均收入(PerInc)、市场开放程度(Open)、市场化程度(Marlev)作为本文的控制变量。再者,考虑到产业结构变迁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特征,一个高度依赖工业的地区很难迅速通过发展服务业来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和调整。为此,本文借鉴汪德华等(2007)的方法,将工业附加值占GDP的比重滞后二期,作为控制变量加入到模型中,以控制各地区服务业现期比重受到该地区产业结构历史因素的影响。各变量的定义如表1所示。

本文建立模型一来检验假说1:

进一步,本文引入地区变量,遵循学术传统将全国各省份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③,建立地区变量和环境规制严厉程度的交互项,建立模型二来检验假说2:

2、样本来源和数据的描述性统计

本文选择了2001~2010年中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共31组10年的平衡面板数据作为样本,总计310个观察值。所有原始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9~2011。本文采用Stata 11.0作为统计软件进行回归,样本的描述性数据如表2所示。在2001~2010年间,服务业附加值占总的GDP的比重的均值SR为39.72%,最小值为28.6%,最大值为75.5%。这意味着各地区的服务业发展是不均衡的。而以二氧化硫去除率表示的环境规制严厉程度的均值为0.328,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0.827,说明不同地区的环境规制严厉程度也存在很大差异。此外,城市人口密度、城市化率、人均收入、市场开放、市场化程度以及产业结构变量这些控制变量在不同地区间的离散程度也越大,其中城市人口密度和人均收入在取自然对数后,标准差变得很小。从地区差异看,东部在服务业比重、城市化率、市场开放程度、市场化程度、人均收入方面都是领先的,中部其次,西部更为滞后,这符合人们对于东、中、西部经济发展的直觉。但是,东部的城市人口密度则相对低于中部和西部,这主要归结于东部城市建设在这十年间的快速拓展。在产业结构上,则是中部的工业比重最大,东部其次,西部最小。

从时间趋势看,2001年我国服务业比重的均值为39.59%,到2010年,我国服务业比重均值上升为40.43%,表明,这十年我国服务业发展的速度是极其缓慢的。与此形成对比的是,2001~2010年间,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则在不断加强,环境规制的严厉程度逐年上升。特别在2005年“节能减排”政策推出后,环境规制的严厉程度的均值上升趋势非常明显,如图1所示。

3、实证分析结果

本文首先给出模型1的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尽管从变量的显著性看,这两个模型的回归结果差异不大,但是,为了避免对变量回归系数的有偏估计,本文对模型1进行了Hausman检验,以确定哪一个模型是无偏的。Hausman检验拒绝了随机效应模型,为此,本文采用了固定效应作为模型1的回归结果。

模型1的固定效应回归显示,城市化率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城市化进程是促进当前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这一结论和江小涓等(2004)的研究结论是高度一致的。与此同时,变量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服务业的发展受到了该地区历史产业结构的影响,工业附加值比重高的地区,向服务经济转型的调整更为困难,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高度的路径依赖特征。控制变量Open的系数在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即经济的开放程度越高,越不利于经济向服务化转型。这一结果和本文的预期并不一致。一个合理的解释为:本文采用了该地区的进口和出口总量占该地区的GDP比率来衡量经济开放程度。由于目前我国的进出和出口绝大部分是工业制品,因此,Open值越大的地区,其工业更为发达,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越低(汪德华等,2007)。尽管一些文献认为,工业的发展和分工的深化会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然而,在本文,本文并没有发现以工业为主导的外向型经济结构对服务业发展有显著促进。此外,控制变量LnDen、LnPerInc、Marlev的系数均不显著,表明城市人口密度、人均收入以及市场化程度对服务业的发展影响甚微。一般而言,由于服务业的辐射半径较小,城市人口密度越大的地区越容易形成集聚效应,许多服务业如商业也更为发达。但是,中国当前的城市化进程表明,伴随着人口不断向城市涌入,许多城市的城区面积也在快速拓展,结果导致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数城市的人口密度不升反降。此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们通过网络进行消费,商业、物流、咨询行业因此,得以迅速发展,导致服务业的服务半径和幅射能力不断增强,最终致使城市人口密度对服务业的影响不断下降。本文的研究也未发现人均收入对服务业的发展有显著的影响,这和江小涓等(2004)、汪德华等(2007)的结论相似,说明在我国现阶段人均收入对服务业的影响可能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

在模型1中,解释变量Enreg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环境规制显著促进了服务业的发展。因此,实证的结论支持了本文的假说1,即环境规制越会产生“结构效应”,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环境规制是地方政府发展服务业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政策工具。但是,各地方政府是否有激励运用这一政策工具,取决于其经济激励和政治激励的权衡。

本文在模型2中同时列出了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的回归结果,Hausman检验拒绝了随机效应,本文采用固定效应模型的结果。在模型二中,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与模型一的结果高度相似。解释变量Enreg×East的系数为10.227,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这表明,东部地区的环境规制政策对服务业的发展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这和蔡昉等(2008)的结论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即东部地区目前已经具有了提高环境规制的激励,环境规制政策作为一个有效的政策工具,在东部地区的产业结构转型和服务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Enreg×Mid的系数为3.528,但并不显著,因此,中部地区的环境规制政策虽然有利于服务业发展,但这种促进作用并不明显,这一结果与当前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相吻合。中部地区近十年来经济的增长主要由工业带动,许多中部地区的定位是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承接地,其对经济增长的追求效应大于环境规制的政治激励效应,这使得当地政府没有足够的动力通过更为严厉的环境规制政策来实现服务业的增长和产业结构的转型。Enreg×West的系数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西部地区通过更为严厉的环境规制政策有效提升了服务业。为什么在收入水平更低的西部,政府实施环境规制的激励比中部更高?本文认为,西部相对于中部地区,工业的基础更为薄弱,导致其在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方面竞争力更弱,当地政府倚重工业增长来实现经济增长的激励相对于中部更弱,促使其寻求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所以,西部在发展服务业方面的路径依赖阻碍更小,政府愿意通过更严厉的环境规制政策来推动自身有资源禀赋优势的服务业(如旅游业)的发展。

四、稳健性分析

1、引入外部冲击和时间趋势的稳健性检验

本文在稳健性检验中加入了其他一些控制因素。首先,在样本的分析期间,全球经济遭遇了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冲击,导致2008年中国经济出现了严重的滑坡,外贸遭受沉重打击,直接促使中国政府在2008年底出台了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在这种外部冲击下,地方政府会更加倚重于工业来促进经济增长,这对中国经济的产业结构转型和服务业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本文将2008年作为哑变量Shock,以考虑这种外部经济环境的巨大冲击对服务业发展的整体影响。再者,由于本文采用的是各省份十年的面板数据,考虑到因变量服务业附加值占GDP比重、解释变量环境严厉程度Enreg、控制变量城市化率Citr以及人均收入变量PerInc等变量存在随时间而共同上升的趋势,为了消除这种可能因时间趋势而导致的缪误回归问题,本文引入时间趋势变量T进行面板数据的回归。

在引入Shock和时间趋势T后,表4中模型一中的控制变量Shock的系数为负,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说明2007的美国次贷危机的冲击对中国服务业具有负面的影响,这和本文的预期一致。在模型1中,解释变量Enreg仍然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而在模型2中,解释变量Enreg×East和Enreg×West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因此,稳健性检验并没有改变本文的结论,即环境规制对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并且,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对当地的服务业发展的影响非常显著,而在中部地区,环境规制对当地服务业的发展的影响作用有限。

2、环境规制与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检验

本文的实证研究表明,严厉的环境规制政策能够促进服务业的发展,这有利于整体经济向“经济服务化”转型。经济结构的服务化是产业结构升级的一种重要特征,也是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重要表现。本文借鉴干春晖等(2011)的思路,采用第三产业产值与第二产业产值之比TS作为因变量,检验环境规制对经济服务化转型和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影响,这也是另一种稳健性检验形式。表5列出了回归结果。其中,模型一中解释变量Enreg的系数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因此,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规制对经济向产业结构高级化转型具有非常有效的促进作用。在模型2中,解释变量Enreg×East和Enreg×West仍然在l%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再次表明,本文的结论是稳健的,即环境规制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东部和西部服务业发展和当地产业结构转型。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文实证检验了当前我国的环境规制政策对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的影响。结果表明:(1)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显著促进了我国服务业的整体发展。因此,环境规制政策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向服务经济的高级化转型;(2)从地区差异看,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政策显著促进了当地服务业的发展,相形之下,中部地区的环境规制政策对服务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3)推动城市化进程对于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产业结构向服务经济转型的高级化进程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工业化程度越高,越对服务业发展形成阻碍作用,导致该地区向服务经济转型更为艰难;(4)本文并没有发现城市人口密度、人均收入、市场开放程度对服务业发展具有显著影响。

本文的结论具有一定的政策含义。当前加快服务业发展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已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方向。与此同时,“十八大”报告中重点提及了环境治理与“美丽中国”的建设。本文的实证研究表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建设美丽中国这两个目标是相容的,建设美丽中国和强化环境规制有利于经济结构的服务化调整。而习近平总书记近来公开表态,不能简单以GDP来考核官员,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把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这意味着建立可量化的包含环境绩效的政府考核体系至关重要。因此,中央政府可适度降低经济增长指标在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同时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在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中的地位与比重,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规制总量目标,并将该目标有效分解为地方政府可以实施和量化考核的政治绩效,建立包含环境质量、节能减排、环保投入等系列指数的环境评估综合体系来评估地方政府的环境绩效。再者,当前环境规制的政治激励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中部地区对经济增长的追求效应大于环境规制的政治激励效应。由于制造业由东部向中部进行梯度转移是大势所趋,而当务之急是要扼制中部地区以放松环境规制标准来竞争和承接产业转移的激励。中央政府可以修改环保法来强化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提高环保部门的地位,赋予其更大的执法权力,并通过垂直管理的方式保持环保部门的独立性,从而弱化地方政府对环保部门执法的干预。此外,当前公众的环保意识正在不断增强,对严格的环境规制的需求不断上升。为此,增强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透明度,规范和完善投资项目的环保程序,进一步强化媒体、环保组织和公众在环境监督中的作用,有益于抑制地方政府特别是中部地区地方政府的“竞次”冲动。

路径依赖特性导致工业化城市的产业结构转型更为艰难。因此,工业化城市应下决心通过提高环境规制强度来切实进行经济结构转型,同时,通过政策扶持来加快相应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这不仅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转型,也有益于工业效率和环境规制绩效的提高。此外,城镇化将通过集聚效应促进服务业的发展。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必须注意协调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做好产业体系的总体规划以构建合理的产业结构。

注释:

①蔡昉等(2008)的实证研究表明,中国的库兹涅茨曲线的拟合在人均GDP达到18963元(按1990年价格)时,开始越过曲线的顶点,进入排放下降的阶段。

②一个地区的服务业比重越高时,该地区当期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将会下降,相应地,该地区相对更容易实现更高的二氧化硫去除率。

③参照学者们的研究传统和中国统计局的分类,本文将北京、天津、上海、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广西定义为东部地区,将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定义为中部地区,将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西藏定义为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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