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贸易理论及其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中国家论文,理论论文,关系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贸易理论将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两者引入国际贸易理论中,试图解释发达国家间日益增长的产业内贸易现象。研究表明,基于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的产业内贸易同经济发展的阶段密切相关。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产业内贸易的比重必然会越来越大。因此,新贸易理论及其政策分析对发展中国家开展产业内贸易和制定贸易政策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新贸易理论产生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的实践和经济学分析工具的新进展引起了国际经济学家对贸易理论和贸易政策的重新思考。从实践上看,世界经济贸易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西方世界,随着西欧、日本的恢复和重新崛起,美国这个世界头号经济强国的霸主地位受到了强有力的挑战。发达国家之间劳动-资本比率由巨大差异发展到了相近或相同,技术和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亦日趋缩小。过去美国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本国的其他企业,但现在更经常的威胁来自外国企业,贸易摩擦日益频繁。在南方发展中国家,有相当一部分国家利用战后相当长的一段世界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运用合理的经济发展战略,晋升于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行列。来自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制成品,对老牌发达国家的同类产品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发达国家内贸易保护主义的呼声日趋高涨。
与此同时,国际贸易也出现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未曾预示的格局。按照李嘉图比较利益理论,各国应致力于更多地生产它能相对更有效率地进行生产的产品,并出口这些产品以换回生产上处于劣势的产品。而根据赫克歇尔-俄林要素禀赋理论,各国应出口那些密集地使用本国丰富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并进口那些密集地使用本国所稀缺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要素禀赋的巨大差异,大量的国际贸易应该发生在这两类国家之间,这意味着国家之间的相似性与贸易量之间有相反的关系。然而,事实上,世界贸易的将近一半是在要素禀赋比较相似的工业化国家之间进行的。而且,在战后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份额以及这种贸易占这些国家收入的份额都在上升,尽管以大多数标准来衡量,这些国家越来越相似了。
不仅如此,如果国家间的差异是贸易的唯一源泉,我们应预期贸易构成反映这一事实。特别地,各国应出口那些要素含量反映它们资源禀赋的货物,但实际的贸易中却包括大量的要素密集度相似的货物的双向贸易。这种产业内贸易显然是传统贸易理论所无法解释的。
世界经济贸易格局的变化,尤其是发达国家间产业内贸易的迅速发展,立即引起了对传统贸易理论特别是赫克歇尔-俄林要素禀赋理论的挑战,因为这种新的贸易倾向是不能用“资源配置”来解释的。而且,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也显然并没有遵循传统贸易理论的一些基本假设,如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相反,大量的产业内贸易是垄断竞争和寡头厂商所生产的差异产品之间的交换。众所周知,垄断竞争和寡头竞争都是不完全竞争形式,而且它们的生产都要受到规模经济的制约。由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假设同国际贸易的实践相去甚远,自然无法解释国际贸易的新格局。
应该承认,国际经济学早就认识到规模经济在决定国际贸易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如早在1923年,格拉汉姆就分析过在规模收益递增的情况下,自由贸易对国民福利的影响,并得出了令当时的经济学家极其惊奇的,但现在却被证明是正确的结论,在当时甚至引发了一场连赖特这样的大经济学家也卷入其中的、旷日持久的大争论。还有,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俄林在他的代表作《区际贸易与国际贸易》一书的第三章“区际贸易的另一条件”中曾明确指出:即使在封闭情形下,两个地区生产要素和商品价格完全一致,但这时若一个地区的生产存在着规模经济,也会引起持久和互惠的贸易。不过,虽然大部分国际经济学家都认识到规模收益递增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之一,然而,由于一旦放松规模收益不变的假设而将规模经济引入到国际贸易理论中,经济学家就必须面对市场结构的问题。但无论是寡头竞争还是以张伯伦理论为原型的垄断竞争均缺乏公认的一般均衡分析基础,而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石又恰恰是一般均衡分析,因而直到本世纪70年代末以前,国际经济学家还无法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假设下分析国际贸易问题。
70年代末以后,由于产业组织理论的蓬勃发展,特别是1977年迪克西特和斯蒂格里茨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的《垄断竞争与最优产品多样化》一文,克服了在一般均衡模型中研究内生递增规模经济的技术问题,从而为贸易和产业政策在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里的分析提供了工具。
这样,一方面国际贸易的实践呼唤新的贸易理论,另一方面经济学分析方法的进展为新理论的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所以,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克鲁格曼、兰开斯特和赫尔普曼为代表的一批国际经济学家先后发表了关于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和国际贸易的论文,较圆满地解释了战后国际贸易的新格局,成为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由此可见,新贸易理论从一开始就是要解释发达国家间日益增加的产业内贸易现象。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新贸易理论及其政策含义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也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二、新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
如前所述,产业内贸易在发达国家间的贸易中占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不仅如此,国际经济学家还进一步发现,产业内贸易在具有规模经济的行业以及少数大公司支配的行业中更为盛行。这种与规模经济和产业集中的联系提醒了国际经济学家,要研究的应该是不完全竞争问题,而不是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所假设的原子状竞争,因此,新贸易理论将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两者都引入到国际贸易理论中,构成了新的分析图景。
1.规模经济(规模收益递增)与国际贸易。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一个重要假设是规模收益不变,即假定无论生产多少数量,经济组织追加生产单位产品的效率总是相同的。但事实上,规模的变化通常会带来效率的变化。经济学家将单个厂商从同行业内其他厂商的扩大中获得的生产率的提高和成本的下降而造成的规模经济称之为外部经济,而将由于许多厂商聚集在一起而使单个厂商的生产率得以提高、成本得以下降而造成的规模经济称之为聚集经济。
规模经济也可以从厂商内部来影响厂商的生产效率,这就是内部经济。在内部经济的情况下,厂商自身生产规模的扩大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平均成本。内部经济之所以会出现,是由于具体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和企业内部分工造成的。规模巨大而复杂的生产设备,高度的劳动和管理分工,大量的科研和发展活动,巨额原材料买卖,这一切只有对那些已达到规模经济的厂商来说才是可能的和经济的。在一些行业中,内部经济具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以致一个厂商能够满足市场总需求的50%以上。显然,由于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以及市场规模不可能大到允许许多厂商在各自的最小有效规模之上生产,便不会有更多厂商在这个市场上进行竞争。因此,具有内在经济的行业往往是不完全竞争的行业。
新贸易理论根据上述规模经济的性质发展了两个模型,一个是高度竞争市场中的外部经济模型,一个是存在内部经济的垄断竞争模型。由于外部经济对各厂商来说是外在的,而对该厂商所在的行业来说则是内在的,因而,外部经济是同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相容的。这种规模经济的概念首先由马歇尔提出,于是新贸易理论学家将这种方法称之为“马歇尔方法”,而将后一种分析方法称之为“张伯伦方法”,顾名思义,是应用了张伯伦垄断竞争理论。我们将在下一小节讨论包括垄断竞争在内的不完全竞争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70年代末以前,国际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外部规模经济只同厂商所在的行业或一国该种产品的产出有关。70年代末以来,国际经济学家已开始认识到外部规模不只同行业产出或国民产出有关,由于国际贸易的存在,外部经济也应该同世界上这种产品的产出有关。但不论是同行业产出或国民产出有关的外部经济,还是同世界产出有关的外部经济,都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使每一产品的平均成本成为厂商生产规模的一个递减函数,它同要素禀赋的差异一样提供了贸易的基础,为一个国家的、在规模收益递增下生产的产品创造了比较优势。而且,如果外部经济同世界产出有关,通过国际贸易从国外得到的规模经济比国内的规模经济更为有益。
新贸易理论认为,虽然规模经济能够引起国际贸易,但在存在规模经济的情况下,哪个国家将出口哪种产品,即贸易的格局却不能确定。它认为,这种基于规模经济的国家间的专业化分工相当随意,历史和偶然的因素,甚至政府政策的因素,在引导一国专业化生产方向和区位配置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些因素决定了哪些国家将首先按规模经济进行生产。
2.不完全竞争和国际贸易。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另一个重要假设是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但只要我们稍稍观察一下就可以看出,完全竞争的假设同国际市场的现实相去甚远。可以说完全竞争在国际贸易中从来就未曾存在过。
一般地,国际贸易中的不完全竞争可分为以下几类:(1)垄断,即只有一个卖者;(2)寡头垄断,包括双头垄断,即只有少数卖者,它们出售相同或类似产品;(3)垄断竞争,即有很多卖者,每一卖者出售的商品都不同于别的卖者,但产品的替代弹性较高,可相互替代;(4)卡特尔和国际商品协议,即由一种组织对不同国家的生产者或政府作出限制性的安排,以限产保价。尽管这些不完全竞争的形式不同,但它们都扭曲了世界经济中的价格体系,厂商的定价行为背离了产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从整个国家来看,商品之间的价格比率不等于其成本比率,国际分工不能完全由机会成本调节,从而影响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福利,难以达到最优境界。由于纯粹垄断象完全竞争一样地不切实际,而解释卡特尔和国际商品协议行为的模式是从寡头垄断理论中推导出来的,因此,新贸易理论主要分析了同内部经济有关的寡头和垄断竞争两种不完全竞争对国际贸易所发生的影响。
新贸易理论在分析寡头同国际贸易的关系时,大多采用数量假设的古诺模型,即假设寡头厂商在选择其利润最大化产出时,其他寡头厂商的产出不受自己的影响。用古诺方法考察寡头产业结构对贸易格局的影响有两条途径:一条途径是卖方集中对贸易的影响以及贸易对卖者集中的影响;另一条途径是市场分割与贸易两者的相互影响。在卖方集中的情形下,若一个国家为生产一种产品而进行竞争的公司数目少于另一个国家,即卖者集中在后一个国家,其他条件相同,那么,在没有贸易的情况下,第一个国家该产品的价格相对较高;而如果进行贸易,该国就会进口该商品。同时,贸易对卖方集中也有影响,因为贸易的存在,甚至双方进行贸易的可能性,都会加剧卖者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的加剧,正是贸易获益的来源。在市场分割的情形下,如果运输成本或其他 贸易障碍能使公司对不同的顾客索取不同的价格,寡头厂商就有进行价格歧视的动机,表现在国际贸易中,就是在国外市场上进行倾销。这表明,仅仅由于寡头厂商之间相互入侵对方市场的战略行为(如为夺取更大市场份额而在对方市场上低价倾销),或寡头厂商之间的模仿性出口战略,也能引起国际贸易。换句话说,国际贸易的发生,可能并不是由于比较利益的存在,而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本身也许就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之一。
由于寡头厂商所生产的商品一般是相似产品,有时甚至完全相同,因此新贸易理论认为,上述关于寡头产业结构的模型能够说明一部分发达国家间的相同产品贸易现象或双向贸易现象。
但在现实的交换活动中,很少产品是完全相同的。相反,大多数生产者或卖者在生产或出售其产品时,或通过产品本身的客观因素(如颜色、款式等),或通过人为的主观因素(如广告宣传等),想方设法将自己的产品同其竞争对手的产品区别开来,即造成产品的差异化。由于产品差异的存在,使得一个厂商在确定它的某一种具有特殊性质(不管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能造成产品差异的一切因素)的产品的价格时具有一定的垄断力量。但它又不能完全垄断,因为这时总存在功用相同的其他替代产品同它竞争。因此,产品差异化造成了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
新贸易理论在运用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型来解释战后国际贸易新格局时,强调了产品差异和规模经济的重要性。按照新贸易理论,产品差异可分为垂直差异和水平差异。所谓垂直差异就是同一类产品在档次上的差别,它主要体现在产品的质量等级上。如电视机有黑白、彩色之分。与此同时,那些具有完全相同的根本特性并属于同一档次的同类产品,又会有一系列不同的规格和款式,这种产品细节特征上的差异就是水平差异。产品的差异化和多样化程度的高低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享受水平,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市场上产品花样繁多、品种齐全,能满足人们的不同需要,则这个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较高,反之则较低。这表明,产品的差异化和多样化有助于提高福利水平,从而使人们产生了对差异产品的需求。一般来说,消费者对垂直差异产品的需求要受到收入水平的制约,而对水平差异产品的需求则取决于他的需求偏好。由于消费需求的层次的多样性,就需要有产品的相当的多样化和差异化来予以满足。
但是,产品的差异化又和规模经济密切相关。尽管产品差异能提高产品的身价,但若一个厂商生产一个产品的全部系列品种,由于对每一个品种的需求有限,厂商也就不能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来降低单位生产成本。这样,由于规模经济的制约,厂商只能生产出系列有限的同类产品,而不能满足消费者的全部选择。在通常情况下,由于一国之内收入分配不可能绝对地平均(这会影响消费者对垂直型差异产品的需求),再加上消费者偏好的多样性(这会影响对水平型差异产品的需求),为了利用规模经济,垄断厂商在进行差异产品的生产时,总是尽量使其产品的差异化更多地反映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特征。
在分析了产品差异同消费者需求和规模经济的相互关系后,新贸易理论认为,发达国家间日益增多的产业内贸易现象是由于各国生产者为了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来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仅生产少数几种反映国内大多数人偏好的差异产品以迎合国内大多数人的消费偏好,并出口部分产品满足国外少数人的偏好,而国内少数人的偏好也通过进口差异产品去满足。新贸易理论的代表人物克鲁格曼和兰开斯特甚至证明,在垄断竞争条件下,由于每一个厂商生产一种差异化产品,即使两个国家在所有方面完全相同,两个国家也会存在着贸易。而且,两个国家越相似,贸易量越大。
在国际贸易中导入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分析,使贸易获益的问题变得比较复杂。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中,贸易的福利是通过本国不具有比较利益的产品价格的下降和资源配置的改善而表现出来的。但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的情况下,一方面,国际贸易通过增加消费者的选择机会而使他们的福利增加,并通过出口某一产品品种,扩大了该品种的生产规模,降低了单位产品成本,获得了规模经济。而且,由于受到国外竞争厂商的威胁,国际贸易有助于消除一部分垄断所造成的扭曲;另一方面,若贸易引起的竞争加剧使得厂商变得更少更大,这将不仅不会减少垄断所带来的扭曲,反而会由于竞争的进一步不完全而导致福利和效率的损失。此外,若贸易使得资源从不具有比较利益的规模收益递增的部门,转移到具有比较利益的规模不变或递减的部门,则自由贸易的结果就不仅不能增进国民福利,反而会导致国民福利的下降。
3.战略性贸易政策。
建立在规模收益不变和完全竞争理想境界上的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用国家之间在自然环境、技术、劳动生产率和要素禀赋等方面的差异来解释贸易的发生的。由于贸易能改善双方的资源配置状况并使双方的国民福利得以提高,因此,自由贸易是最佳的政策选择。从表面上看,建立在规模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基础上的新贸易理论似乎并没有对传统贸易理论“自由贸易最佳”这一规范结论提出挑战,相反,它似乎还强化了这一传统规范理论。因为除了从资源和技术的差异互补中得到利益外,贸易国还通过专业化生产不同产品,获得了规模经济,使本国消费者有机会以较低的价格享受同类产品不同品种的选择机会。此外,通过创造一个更大的、竞争性更强的市场,将竞争引入到不完全竞争的次优世界中,贸易还能够减少封闭情形下同不完全竞争相联系的各种扭曲。
但证明自由贸易比没有贸易要好,同证明自由贸易比复杂的政策干预要好并不是同一回事。新贸易理论认为,在规模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的情况下,市场本身的运行处于一种“次优”的境界,这种次优的境界并不能保证潜在的收益一定能得以实现,适当的政府干预或许有可能改进市场的运行结果。由于工业制成品的世界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产品的差异性使得各国厂商都可能在某些工业产品上具有一定的垄断力量。与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厂商不同,不完全竞争厂商的产品价格不是市场给定的,它们凭借其在市场上的一定垄断力量将产品价格定在高于其边际成本的水平上,并获得超额利润。显然,这种利润是通过操纵价格从消费者身上赚取的,在国际贸易中,则是进口国的消费者支付的。
新贸易理论认为,由于不完全竞争的上述性质,特别是本国进口产品被外国厂商所垄断时,政府应该运用关税将外国厂商从本国消费者身上赚取的超额利润转移到国内。再者,由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市场份额对各国厂商变得更为重要,市场竞争变成了一场少数几家企业之间的博弈,谁能占领市场,谁就能获得超额利润。在这场博弈中,政府能够通过提供补贴或关税保护来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胜。这里,贸易政策通过影响本国厂商及其竞争对手的决策行为而产生了转移经济租和扩大本国市场份额的效果,政府政策起到了如同许多寡头竞争模型中的战略性行动--如投资于超额生产能力或研究和发展--相同的作用,因此,称之为“战略性贸易政策”。
新贸易理论通常用一个假想的例子来说明战略性贸易政策。假定规模经济在某一个行业中(如飞机制造业中)如此之大,以致在作为一个整体的世界市场上只容得下一个能获利的进入者(不管是美国波音公司还是欧洲空中客车公司),也就是说,如果两个厂商都进入,它们都会遭受到损失。那么,不管哪一个厂商若设法让自己在该行业中立足,就能够获得竞争失败者不能得到的超正常利润。下表是波音和空中客车公司在各种情况下假设的损益表:
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车公司都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生产,要么不生产。假定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形下,波音公司由于历史原因而先于空中客车公司生产并占领了世界大型宽体客机市场,此时的结果是方格B所示的情形,即波音公司生产并获得100万元利润,空中客车公司不生产。若空中客车公司硬要挤入这个市场,则结果是两败俱伤,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车公司都亏损5万元,即方格A所示情形。由于空中客车公司在投入生产前已认识到会亏损5万元,故空中客车公司不会进入竞争。
现在假设欧洲政府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补贴空中客车公司25万元进行生产,这种补贴使这两家的损益情况发生了变化。如果只是空中客车公司生产,总利润达到125万元。即使两家都生产,空中客车公司在减去亏损后,仍能有20万元的盈利,而波音公司没有补贴,其利润与亏损没有变化,如下表:
在新的情况下,空中客车公司只要生产就有利润,而不管波音公司是否生产。对空中客车公司来说,不生产的选择已经被排除,而波音公司则处于一种两难困境:若生产,则要亏损5万元;而若不生产,原先的市场则完全被空中客车公司夺走。不论如何,波音公司已无获得利润的可能,最后只有退出竞争。
从这个虚设的例子可以看到,在某种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的情况下,积极的政府干预政策可以改变不完全竞争厂商的竞争行为和结果,使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占领市场的战略性优势,并使整个国家获益。
尽管战略性贸易政策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看,似乎都是十分吸引人的,但是,这一理论在实施过程中却会遇到巨大的挑战,例如,哪些产业是具有巨大外部经济效益的目标产业?如何选择目标产业?外国政府报复怎么办?等等。本文由于篇幅所限,对此不可能详加讨论。
三、新贸易理论与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
70年代以后,虽然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在世界贸易总额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发展中国家的制成品出口在其总出口中的份额已逐年上升。而且,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基于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的产业内贸易同经济发展的阶段密切相关。根据哈韦里逊和塞文在《产业内贸易和发展阶段:工业和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回归分析》一文中的资料计算,三类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的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各不相同。1978年,10个工业化国家的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为52.9%,10个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为43.08%,20个非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仅为12.94%。[*]虽然新贸易理论的诞生最先是为了解释发达国家间日益增多的产业内贸易现象,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产业内贸易的比重必然会越来越大。因此,新贸易理论及其政策分析对发展中国家开展产业内贸易和制定贸易政策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1.发展中国家的规模经济同其对外贸易。
前面我们说过,新贸易理论在解释日益增多的产业内贸易现象时,强调了规模经济的重要性。一方面不仅规模经济本身能引起国际贸易,另一方面它通过影响市场结构,造成不完全竞争而影响国际贸易,而国际贸易反过来又进一步提高一国规模经济的效率。在国家规模(以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口规模为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下,大国更有可能利用本国的规模经济优势。
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发展中国家的规模经济问题还远远没有解决。在发达国家,大部分拥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品或产业的生产活动常常集中在本国的某一地区。如美国这一世界经济强国,其钢铁工业集中在匹兹堡,汽车工业集中在底特律,飞机制造工业集中在西雅图,计算机工业集中在明尼阿波利斯,电影业集中在好莱坞,金融业集中在纽约;法国的酿酒业集中在南部的地中海沿岸;瑞士的钟表制造业集中在苏黎世,而制药业则集中在巴塞尔。这些生产同一产品的厂商集中在一起,获得了巨大的聚集规模经济。不仅如此,这些聚集在一起的厂商或公司,其本身的规模也十分巨大。如美国的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公司垄断了美国汽车市场。1994年,美国小汽车产量达1100万辆,平均每家汽车公司生产366万辆。纵使还有其他汽车厂家,这三家大汽车公司的生产规模亦令人无法想象。厂商内部巨大的生产规模,降低了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
反观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均收入的低下,国内市场规模狭小,限制了厂商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且由于历史的原因,一般拥有规模经济效应的产业主要为幼稚产业,其规模还比较小。至于那些具有广泛的外部经济的现代高科技产业,在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发展中的小国里甚至还没有起步,更谈不上规模经济。而对于那些人口众多,近年来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发展中的大国如我国、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国,虽然相对于其他发展中的小国而言,国内市场的容量较大,并依托广阔的国内市场建立了部门比较齐全,具有巨大规模经济效应的现代工业,但这些已获得一点规模经济的幼稚产业是在国家的高度保护下建立起来的,不仅规模小,生产效率低下,而且工业布局不合理,国内落后的交通运输通讯状况造成了市场的分割,在高额关税保护下,厂商所获得的高额利润,驱使国内重复建设。以我国为例,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和财政包干体制而造成的地方保护主义,使得我国直到今天仍缺乏统一的国内市场。尽管从全国来说,市场潜力很大,但无论在企业内部的规模经济(这里以产量规模衡量)方面,还是在企业外部的规模经济(这里以同一产品生产地区数来衡量)方面,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其一,表现在企业的聚集经济方面,我国某些产品尤其是价高利大的产品的生产地区分散,无法形成聚集经济。1990年我国15种重要制成品的生产地区数,大部分在25个以上,包括那些生产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如汽车、手表、纯碱、化纤等,并且这些产品的产量占全国5%以上的地区数都不低于6个,产量最高三个地区之比重之和超过50%的产品只有手表、自行车、汽车、化纤等少数几种(见表1)。
1990年中国大陆15种重要
表1制造品的生产地区数
产品生产地 产量大于5% 产量最高之地
区数 的地区数区的比重(%)
纱 29636
布 29735
灯泡28733
水泥30826
平板玻璃26737
生铁28935
钢材29642
自行车 24654
手表23661
汽车24754
化学纤维28650
纯碱26756
烧碱29634
氨肥28825
塑料28744
资料来源:熊贤良:《国内区际贸易与国际竞争力,以我国制成品为例的分析》,《经济研究》1993年第8期,第72页。
其二,表现在企业内部的规模经济上,同一产品的生产厂商过多,无法形成批量优势。上述产品的生产在地区分布上过份分散,若考虑到同一地区内的生产厂家数,则规模经济的状况更令人忧虑。以汽车为例,1990年,大陆共有整车制造厂家163家,改装厂600多家,而同年汽车产量才70万辆左右,每个整车制造厂年平均产量才0.43万辆,年产能力超过10万辆的只有“一汽”、“二汽”两家,数百家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足1000辆。1994年,美国预计汽车产量1100万辆、日本1030万辆,而我国汽车产量不超过150万辆,不及发达国家一个汽车制造厂家的生产规模,可想而知我国汽车工业的规模经济效率多么低下。根据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份研究报告,汽车生产最小有效规模的临界值在50年代为60万辆,60年代为100万辆,70年代末期已达到200万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汽车生产量甚至连临界值都达不到,单个厂家的生产规模就可想而知了。我国不仅汽车的生产是这样,其他重要制造品的生产也是这样。国内有些学者曾将我国目前的产业集中度*同日本加以对照发现,1960年,日本的人均国民收入和重化工比率分别为378美元和58.2%,同我国目前的状况比较接近,但我国目前的产业集中度却远远低于当时的日本,足见我国目前企业规模结构分散化是何等严重。表2是我国与日本若干产业集中度比较。
表2中国与日本若干产业集中度比较
资源来源:陈文辉:《试论企业集团的垄断与竞争》,《经济学家》1994年第1期,第50页。
由于目前我国生产制造品的绝大部分厂商没有达到最小有效规模,所以其产品成本居高不下。那么,规模经济同我国制造品的生产成本有什么关系呢?国内曾有人研究过我国生产同种产品的不同规模厂家的单位成本与其产量的关系,发现当生产厂家数目减少和平均生产规模上升时,可引起成本的大幅度下降。如对自行车生产的摸拟表明,当我国1985年的3200万辆自行车由50家而不是由100家工厂生产时,单位成本降为102元,节约总成本4.16亿元;由25家生产时,单位成本进一步降为91元,节约总成本7.68亿元。这表明我国在自行车的生产上存在着巨大的规模经济效应。不仅在自行车行业是如此,在我国大部分制造品行业如棉纱、新闻纸、纯碱、乙烯、锦纶、铝、钢铁、轴承、汽车、电视、电冰箱等行业,目前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绝大部分没有达到最小有效规模。由于没有规模经济效应,产品价格高昂,大大削弱了我国这些制成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事实上,上述行业也正是我国比较劣势产品的行业。而根据新贸易理论,规模经济能引起国际贸易。因此,笔者认为,要大力发展我国制成品的对外贸易,必须解决制成品生产的规模经济问题。鉴于发达国家制成品的生产集中在一些寡头生产厂商的情形,我国应对产业组织结构进行合理优化,成立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同行业的跨省、跨地区兼并,彻底改变企业组织结构散、乱、差的局面,提高企业在空间的资源配置效率。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当改变我国对外贸易的指导思想。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是按照传统比较利益理论来确定我国国际贸易的分工格局,过分强调我国同其他国家经济上的差异性和互补性。从目前来看,我国在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上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可以生产和出口一些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但在国际贸易格局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仅仅按照比较利益进行分工和贸易还是远远不够的,建立在比较利益基础上的对外贸易格局仍然十分脆弱,因为它会造成我国产业结构的滞后。从中长期看,作为一个正在扩张中的经济,我国的比较优势在于人口众多、国土辽阔,经济发展迅速而造成的巨大市场容量,在于越来越明显的规模经济优势。利用规模经济优势,是我国逐步实现以产业间贸易为主的贸易格局,发展高层次的产业内贸易的先决条件。
2.不完全竞争和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
除了少数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外,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是初级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国,许多国家更主要依靠农业。由于农产品和矿产品一般不能象工业制造品那样容易进行差异化,产品相对而言是同质的,所以,相对于工业制造品市场而言,现代西方经济学一般假定农产品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可是我们进一步探究事实,就会认清,说完全竞争流行于农业市场的假定,是怎样的不合乎实际情形。这种假定不仅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不合乎现实情形,即令在工业化尚未开始的社会,也是不合乎现实情形的。”40多年以前,本文作者之一在其博士论文《农业与工业化》一书中,就从“农民作为买者”和“农民作为卖者”两个方面,分析了农业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在“农民作为买者”一节,作者分析道:“纯理论的分析已经指出,在垄断竞争下较之在纯粹竞争下,价格较高,生产规模较小。……在这方面,农民一如其他消费者,较之在纯粹竞争真正存在时,要受所付价格较高之苦。但是一个农民究竟要受损到何种程度,则须视其购买预算的内容构成而定。这是因为垄断的性质和程度,依各种工业的不同而有差异。我们可以有理由认定,现代社会里的一个典型的农民,其购买预算总要包括下列各项货物和劳务:为生产用的--农业器具、化学肥料及铁道运输;为消费用的--衣着、靴鞋及家庭用具;为两方面都要用的--汽车及收音机。所有这些项目,除开衣着、靴鞋及家庭用具几项外,在一个对于美国工业所作的实际研究里,都是划属于‘垄断的’市场这一类别。在此种市场,或则是少数厂家控制着全部供给,或则是一个厂家或少数厂家控制着大部分供给,即使是衣着、靴鞋及家庭用具等市场,其‘竞争’性质也是值得怀疑的。因为由于区位、制度及人的认识或无知方面所引起的垄断因素,在任何货物或劳务的市场上,都是永远也不会完全绝迹的。”
在“农民作为卖者”一节,作者又分析道:“除了最易腐败的农产品外,最典型的运输渠道是:‘农民--地方收购商--总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在中间人之中,总批发商正是占据在运销过程的‘瓶颈’或关口上,极可能在不完全竞争的条件下买入及卖出。用专门名词来说,少数占支配地位的批发商可以同时是卖方寡头垄断者及买方寡头垄断者。乡村的收购代理商,若未能和运销过程的较后阶段连结成一体的话,就可能要在纯粹竞争下售出(给总批发商),而在不完整竞争的条件下(从农民)购入,这是由于区位因素或生产者偏好的缘故”。
上面分析的是一个国家的农业市场,事实上,它同样适合于分析一国的工业制造品市场。这种国内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看起来似乎同一国的对外贸易没有什么关系,其实不然。因为这些不完全竞争现象的存在,扭曲了一国国内的价格体系,造成了价格信号的失真,使得通过价格信号引导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失灵,资源的配置出现失误,从而影响到一国的对外贸易。近年来我国经济中的一些不完全竞争已使我国的对外贸易蒙受巨大的损失。如由于长期的计划管理,我国的很大一部分进出口贸易是通过国家赋予特许经营权的外贸公司进行的。1990年,国际市场上西红花(一种中草药)因供不应求而价格高涨。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许多外贸公司竞相抬价收购,使西红花的收购价格高出正常年份的价格许多。在这一错误价格信号的引导下,许多农民改种西红花,结果第二年国际西红花市场因我国西红花产量大增而价格暴跌,使许多农民蒙受了惨重的损失。
值得指出的是,上述关于不完全竞争的分析虽然是针对国内市场的,是考察一个农业国在工业化进程中农业和工业的关系,但如果进一步引伸,我们可以用它来分析(农业国)发展中国家和(工业国)发达国家的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从战后的国际贸易实践来看,发展中国家或者说农业国的对外贸易主要是同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开展的。作为买者,许多发展中国家不仅要从发达国家进口资本设备、技术专利、一般生产资料,甚至某些消费必需品也必须从发达国家进口。但是,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那样,所有这些物品的生产都是被发达国家的大公司垄断的,它们凭借其在世界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迫使发展中国家遭受所付价格较高之苦。而作为卖者,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出口都是面向发达国家的。同样地,这方面的情形较之它们作为买者的情形,丝毫没有显示出有所改善的迹象。这突出地表现在,虽然初级产品的出口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但初级产品的贸易商却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表3是初级产品国际贸易中大公司所占份额。
初级产品国际贸易中
表3大公司所占份额(1980年)
商品种类 出口总额15家大型跨国公司
(百万美元) 的市场份额(%)
小麦 14556 85~90
糖14367 60
咖啡 12585 85~90
玉米 11852 85~90
稻米 4978 70
可可 3004 85
茶叶 1905 80
香蕉 1260
70~75
菠萝 440 90
木材 5447790
棉花 7886
85~90
天然橡胶 4393
70~75
烟草 3859
85~90
兽皮 2743 25
黄麻 20385~90
矿产和金属
原油 306000 75
铜10650 80~85
铁矿石6930
90~95
锌3588
75~80
磷矿 1585
50~60
铝矾土991
80~85
资料来源:滕维藻、陈荫枋主编《跨国公司概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68~169页。
显然,在这种“买方垄断”竞争下,价格对于发展中国家较之在完全竞争时为低,正如在卖方垄断竞争下,价格对于发展中国家较之在完全竞争时为高一样。这说明发展中国家并没有从其初级产品出口中得到其应得的全部交换价值。这一部分没有得到的交换价值,自然被转移到了发达国家。此外,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的需求。一般是较少弹性的;另一方面,在工业化继续进行中,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收入将要升到较高的水平,对需求弹性较高的工业制成品的需求必将进一步增加。因此,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长期处于不利的地位。
总之,不论是卖还是买,发达国家的大公司总是处在关键的“瓶颈”或关口地位,对从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它们压低价格,而对向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它们抬高价格。由于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有利地位,因此,发达国家总是竭力鼓吹发展中国家采取自由贸易的政策。
当国际国内市场均处于不完全竞争状况下,我们认为,新贸易理论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们留待最后讨论。下面我们要分析的,是作为不完全竞争的重要原因之一的产品差异对发展中国家制成品贸易的影响。
我们已经知道,产品差异是形成垄断竞争的重要原因,又由于人们对差异产品有着多样化的需求,因此也是引起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的原因之一。一般地说,对垂直型差异产品的需求要受到消费者收入水平的制约,而对水平型差异产品的需求则受消费者偏好的影响。而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收入分配都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平均,这就造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部分需求的重叠。因此,根据新贸易理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可以开展垂直型差异产品贸易,而发展中国家之间则由于经济发展的水平相对而言差别不大,可大力发展水平型差异产品贸易。
值得一提的是,产品差异化的内涵相当广泛,它不只是产品在档次、质量、款式、颜色、商标等方面的差别,而且包括广告、包装、售后服务、及至人们主观想象上的差别。在通常情况下,出于对产品成本和质量的考虑,大部分厂商宁愿在生产中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而不愿生产过多的更好地体现差别化的许多品种,因此,产品的差异化通常更多地体现在广告宣传、包装、售后服务等销售细节上,遗憾的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开展对外贸易时,忽略了产品差异的影响。而产品差异是增加产品出口附加值的主要手段,它能够造成垄断竞争的局面,给出口者带来超正常利润。由于发展中国家的产品的差异化程度不大,产品价格上不去,所以,在制成品的贸易中,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例如,我国加工业出口产品的出关价格往往只是发达国家最终零售价格的1/4或1/5,其他的增值部分归于推销、批发与零售服务、商标、广告设计等增加产品差异化的有关工作,而我国厂商则因为不能介入这些造成产品差异化的领域,而失去了获得较多利润的机会。因此,在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中,应加强和重视产品差异化。
此外,在进口方面亦同样应该正视发达国家产品差异化的影响。进口产品在发展中国家的差异化广告宣传,往往造成发展中国家的部分消费者形成超越他们收入水平的消费习惯。这种国际性的示范效应会增加发展中国家奢侈品的进口,导致消费早熟现象,并恶化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收支。我国部分消费者盲目追求进口商品的现象恐怕与此不无关系。
3.战略性贸易政策与发展中国家。
新贸易理论关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分析表明,规模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使市场本身的运行处于“次优”境界时,适当的政府干预政策能够改变市场运行的结果。这就为政府干预提供了依据,对发展中国家贸易政策的制定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虽然大部分国家人口众多,但低下的人均收入水平导致了国内市场的狭小。一方面,作为卖者,无力影响国际市场上产品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较接近贸易理论里的“小国”假定。另一方面,作为买者,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进口替代产业并非处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类型,其国外供货者,常常是发达国家的垄断厂商,在世界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其产品标价通常大于其边际生产成本,从而存在“经济租”。在这样的情况下,按照新贸易理论,发展中国家应通过关税将一部分外国垄断厂商从本国所获得的超额利润转移到本国。
可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我国的实际贸易活动中,在出口方面往往是我国多家卖主追逐同一国外买主,竞相压价。由于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钨生产国而处于较有利的竞争地位,但各地方贸易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自相竞争、削价销售,非但没有获丰厚利润,反遭欧美等国反倾销起诉,并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极大地影响我国外贸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在进口方面,往往又是我国多家买主追逐同一国外卖主,竞相抬价。近年来发生在我国外贸公司之间的多起事件,如桑蚕出口大战和成套设备引进大战,无不说明我国还没有认识到市场结构本身对外贸的影响。
因此,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我国应从宏观上加强对进出口的管理,特别是对拥有较大出口优势的产品,或成套设备引进,进行严格宏观管理,成立一些大型企业出口集团,增强讨价还价的能力。
此外,发展中国家还应该确定一些具有潜在竞争优势,且有巨大规模经济效应的产业作为战略目标产业,并采取若干由国家提供的优惠性战略措施,以大力加强保护和支持。当这些目标产业发展到能同发达国家竞争时,再适时地把它们推向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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