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协会在“九一八八”事变到“我183;28”事件中_上海银行论文

上海银行协会在“九一八八”事变到“我183;28”事件中_上海银行论文

“九#183;一八”事变至“一#183;二八”事变期间的上海银行公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事变论文,公会论文,一八论文,上海银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事变的相继爆发,极大地影响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不过,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期,这种影响表现的方式和达及的程度有所不同。上海银行公会是当时上海银行业惟一的同业团体,且因其行业优势,在上海工商各同业组织中居于中心地位,对上海金融界乃至全国金融界都有重要影响。在“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事变期间,上海银行公会关注哪些问题?发表了哪些重要主张?与南京国民政府的关系如何?如何应对复杂的情势?本文拟从金融史和政治史结合的角度对有关问题作一概述。(注:关于本文主题目前尚未见有专文刊布。但如下论著涉及同一时期的上海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研究:〔美〕小科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周育民:《一二八事变与上海金融市场》,《档案与史学》1999年第1期;王晶:《1932年的公债风潮:国民政府与上海金融界关系述评》,《档案与史学》2000年第3期;宋时娟:《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始末》,《档案与史学》2000年第3期。)

(一)

到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银行公会所代表的上海银行业已经成为南京国民政府发行公债库券和获得短期垫款最重要的来源,并在维持上海金融市场、稳定工商行情方面起着主要作用。自南京政府成立以来,上海银行公会一直与国民政府有关当局(尤其是财政部)保持着直接联系,如财政部长宋子文及几位次长时常在上海与大银行家直接接洽,必要时银行公会的代表也可赴南京约见财政部官员,银行公会的函稿亦得直接呈送财政部。这种直接联系是南京国民政府财政当局和上海银行业的共同需要。

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上海银行公会对于历时已久的宁粤政争之是非,并不轻易表态。“九·一八”事变爆发之际,国内时局关注所在依然在宁粤政争。自当年4月底邓泽如、林森、萧佛成、古应芬4名国民党中监委在广州对蒋介石提出弹劾、5月反蒋派在广州另行成立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非常会议和国民政府之后,粤方一直把蒋介石下野作为双方息争的前提。“九·一八”事变爆发之后,粤方在致蒋介石的电文中仍坚持:“执事下野,此间政府随以取消,另行组织统一的国民政府。”(注:《唐绍仪、孙科、汪精卫等致蒋介石电》(1931年9月21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政治(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767页。)甚至当年10月下旬粤方同意在上海与宁方举行“和平统一”会议,也把蒋介石辞职、粤府解散作为不可分开的统一的前提。明确这一点,对我们评价上海银行公会有关时局的主张,是非常重要的。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上海银行公会对时局的关注度有了明显的提高。9月20日,上海主要报纸刊登了上海市商会、上海反日援侨会等团体呼吁息争的电文。上海市商会在致国民政府的电文中指出:如果匪讧于内,灾通于国,寇逼于堂奥,而国内仍不改其蛮触蜗争之心理,际此危局,覆亡立见,何异助敌作伥,无论陈义若何,措词若何,均将为中华民族之大罪人。覆巢完卵,诸公讵得免焉。(注:《市商会致国府电》,1931年9月20日《申报》。)银行公会认为,这类电报发出,“虽是否有效,固不敢必然,国民天职所在,良心上似亦当有所表示”。于是,在9月21日上海银行公会改组筹备委员会的紧急会议上,叶扶霄以主席的身份谈到:“日来日本藉词中村案件,突然进兵东三省,并割据长春,以致时局骤起变化。吾国当水灾之后,又起外侮,而宁粤当局,又复政见不同,谣诼时兴。当此国难之际,自应以救国为前提,而救国步骤,尤宜内部息争,方可群策群力,专心御侮。否则国家固有累卵之危,金融界亦复不堪设想。时至今日,似各界不能再安缄然。”出席会议的各委员当即通过了致宁粤双方的公开电稿,经钱业公会主席秦润卿阅后,以两个公会的名义发出。(注:《上海银行公会改组筹备委员会第六次紧急会议记录》(1931年9月21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上海市档案馆(下同),S173-1-13。)该通电指出:警讯传来,日军竟甘冒大不韪,进袭辽宁各处,全市震动,悲愤曷极。窃思时至今日,再不努力图存,国将不国,遑论其他。并提出三点:(1)兄弟阋墙,最为不幸,立即争息,以御外侮;(2)团结一致,捐弃前嫌,敌忾同仇,以纾国难;(3)通告全国,处于镇静,韩野一心,以挽危局。该电文最后称:“两公会凛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用敢电请诸公,当机立断,集合各地贤杰,聚议一堂,共挽狂澜,在此一举,否则危亡在即,完卵难期,革命之人格何在,独立之主权尽失,诸公肩荷重任,其将何以对人民耶?”(注:《银钱业电请息争对外》,1931年9月22日《申报》。)与上海市商会的电文相比,银钱业公会的通电更明确地指出了宁粤双方均不得辞其咎。又如有银行界代表人士加入的上海市抗日救国会在9月26日召开的市民大会上通过的决议案中主张:通电拥护蒋总司令,统一军权,集中武力,准备以实力对日;电请粤方捐除前嫌,泯灭私见,归附中央,一致对外。(注:《八百余团体举行抗日救国市民大会》,1931年9月27日《申报》。)可以这样说,当时包括上海银行公会在内的工商界上层,都还是倾向于蒋介石为代表的南京方面的。

1931年10月下旬宁粤“和平统一”会议在上海举行之后,进展缓慢,银行公会对此非常关注。11月5日,该会主席李馥荪在执行委员会议上指出:“目下时局问题,虽由京粤双方代表在沪召集和平会议,但荏苒多日,仍未有结果,而人言藉藉,佥谓尚在争议,党政制度问题,双方殊难接近。际此外侮孔亟之秋,若此次会议不能成功,和平复告破裂,则国家前途将不可收拾。故无论在个人国民天职上,及本会立场上,皆应有所表示,合力促成达到和平统一目的。”会议通过了宣言稿和财政方针建议案各一件,当日即推张公权、陈光甫、李馥荪、吴鼎昌、胡孟嘉5人分别面谒京粤代表,陈述相应主张。(注:《上海银行公会第四次执行委员会议记录》(1931年11月5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68。)宣言直言不讳地指出:“自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成立,全国人民,无不认为破坏之日告终,建设之期开始。举凡党国措施,罔不竭诚拥护,以期政治之稳固,藉谋经济之发展。不意五年来,兵祸不能息,匪患不能止,天灾不能防,甚至党国自身亦复不能保持完整。卒为外患所乘,占领辽吉,震撼世界,国无以自存,民无以聊生。凡为国民,自问对党国之信仰,已五年如一日,而其成绩乃至如斯,实不能不感觉无穷之悲愤。尤为我金融界同人,此五年中,追随国民之后,不断的在社会上,提倡尽力协助党国政府,至此更不能不抱万分之惭疚。”敦促宁粤会议双方尽快达成一致,息争御侮:“窃以为在此时局之下,此次代表会商中,无论任何条件,双方皆应立即互让,克期合作。万不得已,则亦宜立由双方推定第三者,本互让精神,迅予调处。双方尤皆应承受其调处,以期统一于必成。”会议最后对和平会议破裂的后果,提出警告:“诸公须知训政之权在诸公,而授训政之权于诸公者,犹是国民……国民迫于今日党国统一最后之机会,已不能听任诸公之自行破裂……现在政治军事外交危险之状况,当为诸公所深知,勿待多言。同人等专就国民经济一点而论,认为此次和议若不成,统一再绝望,则嗣后社会之经济能力,决不能应政府之政治需要,实属无疑,无论任何人当局,想均无以善其后也。”银行公会提出的财政方针建议案的主要内容为:政府召集财政委员会,议定军政费预算以1900余万元为度;上项预算每月除以收入抵充外,以公债弥补不足之数不得超过1200万元;此后政府发行公债,应将债票全数交由财政委员会及基金保管委员会会同保管,以期债票市面,渐臻安定。(注:《国内要闻·银行同业公会重要会议》,《银行周报》第15卷第43号,1931年11月10日。基金保管委员会,即下文提到的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参见宋时娟《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始末》,《档案与史学》2000年第3期。)

自1927年起,以银行公会为代表的上海银行界,便对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权的成立,给予重大支持,也曾寄予极大的希望。另一方面,从1927年宁汉合流到1930年中原大战,时局的动荡使上海金融市场风浪迭起,但毕竟蒋介石控制中央政权的局面还是稳固的,这一政权对上海银行界的权威也没有大的动摇。然而,自1931年2月的拘扣胡汉民事件起,蒋介石集团的权威性乃至施政合法性,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持续的挑战。“九·一八”事变后,国难日趋严重,蒋介石集团无法以原来的方式维持其统治,而宁粤政争旷日持久,对社会经济特别是金融市场造成灾难性的破坏,也使得上海银行公会对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来的政绩做出基本负面的整体评价,表明了银行界对蒋介石集团的不满与失望,对于长时期地承受政治分裂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则已经失去了耐心,明确表示了将凭藉所掌握的金融力量和经济影响力,向现存及将来的当政者施加压力,以捍卫其自身的利益。只是在蒋介石下野、粤系主政这一最敏感的问题上,上海银行公会仍不做明确表态。

(二)

在内外交迫的严峻局势下,南京国民政府做出了一定的姿态。1931年11月15日,国民政府组织召开由政府代表和国内金融工商界人士共同组成的全国财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国难紧缩时期临时预算,将政府军政费用支出缩减为每月1800万元,表示除每月不敷1300万——1400万元应由公债抵补外,不再发行公债,以提高债价,保障金融。同时强调政府将始终保持公债信用。(注:《财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1931年11月15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50页。)随后财政部又表示将制定各种维持公债办法,谋求与上海金融界进一步合作。这样,上海银行公会对时局和金融市场的信心也有所恢复。

此时上海银行公会却受到了来自广州方面的压力。11月20日,汪精卫、伍朝枢、邹鲁等致电上海银行公会,转达广州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非常会议的电文:闻南京政府新设财政委员会与和议时双方所决议设立之全国财政委员会性质完全不同,且闻财部仍继续发行公债,非常会议同人佥以在统一政府未成立前,此项公债发行决不承认,请将此意通告上海银行界及钱业,勿予代销。与此同时,广州政府也来电指出:“南京以前发行之一切债券皆巧立名目而实际上移作内战之用,以致国家财政沦于破产,本政府成立后,业经严重宣言,自5月28日本政府在广州宣告成立之日起,蒋氏再有以政府名义用任何方式、名目举借内债外债一概认为无效等词,通电全国令遵在案。现闻蒋氏……又欲假借救国名义发行公债供其挥霍,若任令发行,必致国家破产,内战延长,殊与银行家及钱业同人之希望极端矛盾,尚望坚持主张,务求贯彻,不为威胁,本政府当尽力援助,俾完成其愿望,幸利图之。”(注:《广州政府致上海银行公会电》(1931年11月19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182。)这实际上是要在财力上切断上海金融界对南京当局的支持,而这种支持是南京当局得以制衡各地方势力的重要凭藉。

上海银行公会对宁粤政争尚未做出进一步的表态,国内政局突变。1931年12月15日国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长蒋介石通电下野,由林森代理国民政府主席,陈铭枢代理行政院长;12月20日起,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宋子文、实业部长孔祥熙等官员也相继辞职。同月下旬,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选任林森为国民政府主席,由原广州国民党非常会议与国民政府的常务委员孙科任行政院长,负实际责任。1932年1月1日,胡汉民、汪精卫、孙科等人通电取消在广州的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非常会议和国民政府。(注:《广州国民政府取消宣言到沪》,1932年1月7日《申报》;《内债展付本息声中各方之呼吁》,《银行周报》第15卷第50号,1931年12月29日。)

但是,上海银行公会与粤方控制下的南京当局关系并不融洽。在蒋介石宣布下野之后召开的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上,粤派中执委石瑛递交提案,建议将部分公债库券应还本息展期拨付,以兼顾财政困难和维持公债。(注:《内债展付本息声中各方之呼吁》,《银行周报》第15卷第50号,1931年12月29日。)这一消息传出后,上海金融市场行情下挫,金融和工商界大哗。上海银行公会立刻致电四届一中全会,坚决反对该项提案,强烈要求政府维持债信,不得变更以往颁布之债券条例。上海钱业公会和其他工商团体也纷纷致电南京当局,要求维持债信。在这一背景下,1931年12月21日,一个名为“中华民国内国公债库券持票人会”(以下简称内债持票人会)的团体在上海香港路4号即上海银行公会所在地正式成立,呼吁凡“有关系者,一律参加,共策进行,以维国信,而保法益”(注:《中华民国内国公债库券持票人会致上海银行公会公函》(1931年12月30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311。)。上海银行公会因势转知各会员银行,要求“其与公债库券有关系者,自应一律参加,以利进行”。并催促各会员银行限期就加入持票人会问题做出明确答复。(注:《上海银行公会致会员银行函》(1931年12月31日、1932年1月11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311。)至1932年1月15日,上海银行公会的24家会员银行中,已经有新华、交通、中国通商、盐业、国华、中孚、中国实业、中华、上海商业储蓄等14家银行加入了内债持票人会,而上海银行公会执行委员徐寄庼、徐新六则以个人身份加入内债持票人会。此外,浙江省的持票人也有几百人联名加入。(注:《债券持票人会,各银行加入》、《万寿雷来函》,1932年1月16日《申报》。)在以上海银行公会为首的金融界和工商界的支持下,内债持票人会已发展成为以上海金融业为主体同时具有跨地域广泛代表性的团体,从而得以向孙科政府施加强大的压力。

孙科政府本身却想与上海银行界加强联系。孙科就任行政院长后,随即任命与其有私交的上海和丰银行经理黄汉梁署理财政部长,上海银行公会秘书长林康侯为财政部常务次长,不久又任命银行公会执委会常务委员徐寄庼为中央造币厂厂长、中央银行副总裁兼代总裁。这些重要的人事安排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黄汉梁、林康侯、徐寄庼先后就职,并且发表了政见。如黄汉梁于1932年1月4日在上海向金融界人士发表就职宣言中提出了如下财政方针:(1)使财政与经济政策互相呼应,务使建设经费逐渐增加,军费支出以国防及剿匪两项用途为限;(2)以励行预算决算为谋国家收支适合之关键,财政会计自应彻底公开,审计制度亦当严格实行;(3)政府关于军费政费之支出自应力事节约,并在可能范围内,汰除冗员,裁并骈枝机关,庶几财政政策,得以适应民力,量入为出;(4)税制改进,以整理旧税为第一步,以推行新税为第二步;(5)各债基金自当切实维护,使金融得所保障,债信益臻巩固,中央银行尤当保持其独立地位;(6)拟邀聘实业金融领袖及财政经济专家参加组织财政委员会,遇有重要政策或设施,均当提出讨论,共同商榷。上海银行公会的头面人物张公权、钱永铭、林康侯等相继演说,表示当与政府合作,共济时艰。(注:《财长黄汉梁招待沪金融界》,1932年1月7日《申报》。)财政部常务次长林康侯在孙科政府成立后首次债券还本抽签仪式上,向上海市商会、上海银钱两业公会、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等代表保证,政府对于各项公债、库券原有基金,无不力求巩固;所有按月应照拨本息,均照原条例赓续办理,并无丝毫变更之处,公债及库券之信用,自必益臻稳定。(注:《裁兵公债昨日抽签还本》,1932年1月10日《申报》。)中央银行总裁一职,以往系由财政部长兼任,但宁粤双方代表在上海举行和平会议时,便已经提出日后中央银行总裁不宜由财政部长兼任。上海银行公会常务委员徐寄庼时任浙江兴业银行常务董事,并兼中央、中国、交通、浙江实业各银行董事,在银行界任职已20余年,被金融界公认为“勇于任事,丝毫不苟”。孙科是在政局变迁、金融恐慌之际筹组行政院的,上海金融界以中央银行关系市面金融基金信用极重,且不愿再睹汉口广东两中央银行集中现金停止兑现覆辙,决推徐氏为副总裁,以“收安定金融、维持国信之效”(注:《中央银行新消息》,1932年1月7日《申报》。)。从批评国民政府内政外交应对失措、提出财政方针建议,到派出林康侯、徐寄庼这样的重要人物分别出任财政部次长和央行副总裁,固然可视为上海银行公会对蒋介石主政的失望以及并不反对与孙科当局的合作,不过更重要的含义当是中国金融资本家阶层力图在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发挥更积极的影响力。

可是,在旋即而来的内债基金问题上,孙科政府与上海银行界之间爆发了重大冲突,双方之间的短暂合作趋于破裂。事情是由各地截留税款引起的。1930年中原大战期间,阎锡山便曾试图截留天津海关收入,遭到南京当局和英美等国的强烈反对,截税之举未果。但是1931年12月蒋介石的下野和宋子文等人的辞职,虽然是宁粤之间政治较量的结果,与此同时却打破了原先南京当局与其他地方势力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各地纷纷截留税款。上海银行公会对此严重关注,联合了在上海乃至国内金融界都有重要地位的上海钱业公会,通电北平、山东、湖北、广东各地方当局,呼吁对国税“幸勿截留,免摇邦本,国家幸甚,人民幸甚”。并同时电请平、津、汉等地银钱业公会一致主张,以资声援。(注:《上海银行公会第九次执委会纪录》(1932年1月11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68。)另一方面分别致电国民政府行政院和财政部,警告该项国税除担保外债外,其余大都抵作债券本息基金,现在忽然截留,不仅对债信影响巨大,且对持票人不利,因而强烈要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严令禁止各地截留国税,维持公债库券基金之稳定。(注:《截留国税与停付债券本息声中各团体之力争》,《银行周报》第16卷第1号,1932年1月19日。)国内金融界显然非常关注蒋介石下野后以往政府所发行公债库券能否照常还本付息,而在上海银行公会看来,孙科政府自然应当承担起维护内债基金稳定的责任。

但是,孙科政府并不具备相应的军事、政治和其他方面的实力以制止各地截留国税,只是电复上海银行公会和钱业公会,称各省扣税并无其事,债信所关,民生所系,政府自当负责维持。这样的简单答复并不能消除上海银行公会的疑虑,而更令人震惊的,却是与此同时传来了孙科政府本身准备挪用公债还本付息基金以敷军政费开支的消息。1月12日,孙科在上海向报界辩解道:“最近政府每月财政实收,不过六百万,而支出方面,只军费一项,经前财政委员会核减之数,仍需一千八百万,政费教育费,尚需四百万,不敷之数,达一千六百万”。他还特别指出,由于市面债券价格仅及二三成,“即强发公债,亦与事何补”。(注:《孙科返京前谈话》,1932年1月13日《申报》。)而署理财政部长黄汉梁、次长林康侯旋即宣布辞职,以示对孙科这种做法的不满。(注:〔美〕小科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第114页。)这无疑表明政府财政已无法维持。

在上海银行公会看来,如果孙科政府挪用公债库券基金成为事实,那么金融界对于政府的债权将名存实亡,不仅整个金融市场的崩溃势所难免,而且金融界与政府之间的互信也将不复存在。这是比各地截留国税更为严重的事态。于是,上海银行公会做出了强烈的反应。

1月12日当晚,上海银行公会和钱业公会致电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长孙科、行政院副院长陈铭枢、署理财政部长黄汉梁,内称:“孙院长黄部长就职之始,一再宣言,对于公债基金,关系国信,誓必竭力维持,口血未干,夫岂或忘?务请明白表示,以释群疑。否则敝会等为维持国家信用计,为维持社会安宁计,为维持平民生活计,为维持教育机关计,惟有尽其力之所及,集合全国各公团,不惜牺牲一切,采取种种办法,以为保管委员会之后盾,以图自卫而保命脉。”(注:《银钱两公会致国府电》,1932年1月14日《申报》。)与此同时,银钱公会将该电稿内容分致各省政府和金融同业,要求共同向南京方面施加压力,务必打消挪用内债基金之议。(注:《反对停付债券本息之函电》,《银行周报》第16卷第1号,1932年1月19日。)银钱业公会还函电江海关税务司,指出如南京政府果真挪用基金,则该税务司须立即将每月应付基金的税款直接交至二五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按期发还本息,不得解缴政府。(注:《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记述评》,《国闻周报》第9卷第5期,1932年1月25日。)另外,当孙科政府的代表吴铁城提出2个月内每月借款1100万元以维持政府运作时,银行公会表示难以办到,强调政府必须首先恢复债信,同时提出以确立财政预算、切实整顿财政为借款的附加条件。(注:《吴铁城与各界会商财政问题》,1932年1月16日《申报》。)

除银行公会和钱业公会之外,上海其他团体如市商会、内债持票人会、全国商会联合会也先后致电孙科政府,坚决反对挪用内债基金、停付公债库券本息。(注:参见王晶《1932年的公债风潮:国民政府与上海金融界关系述评》,《档案与史学》2000年第3期。)在这些团体的一致强硬态度下,1月17日,行政院急电上海银行公会等团体,表示:“现政府决定维持公债库券信用,并无停付本息之事,希即转知各业行会,切勿听信谣言,自相惊扰,是为至要。政府历年以来,咸与人民合作,当此国难日亟,尤赖互相维系,共济时艰,有厚望焉。”(注:《政府决定维持债信》,《银行周报》第16卷第2号,1932年1月26日。)这是自停付公债本息风潮发生后,孙科当局首次明确表态将维持内债债信。

就在这个时候,前上海市市长张群向上海银行公会和钱业公会转达了蒋介石对解决事态的意见:内债停付本息,固足惹起全国金融震动、国民经济破产之恐慌,但政府财政陷于绝地,不图挽救,亦非共赴国难之道,政府与银钱业团体,应本互助合作之精神,在万分困难之中,于可能范围之内,尽力援助政府,勉度难关。蒋氏既否定了孙科政府停付公债库券本息之议,也倾向于上海银钱两业能适当做出让步,以支持南京当局度过难关。蒋当时尚是在野之身,然而关于他即将复出的传说业已不胫而走。1月21日,蒋介石、汪精卫回到南京,预示着政坛新的整合即将开始。23日,财政部正式宣布,对1月份还本付息的裁兵公债、卷烟库券等13种债券如期进行抽签,还本付息基金仍由二五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负责拨付。与此同时,黄汉梁与上海银行公会等团体方终于就800万元的筹款总额达成一致,由中央、中国、交通三行负担400万元,其他银行负担200万元,钱业和交易所方面各100万元。(注:《张群之谈话,赴杭谒蒋经过》,1932年1月17日《申报》;《财部三训令到沪》,1932年1月24日《申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三),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98页。)

孙科任行政院长期间,南京国民政府的统治权威相对较弱,也未能获得上海金融界的信任。(注:王晶:《1932年的公债风潮:国民政府与上海金融界关系述评》,《档案与史学》2000年第3期。)孙科当局试图暂停内债还本付息导致了金融市场的重大风波,与上海金融界的关系也出现了不可弥补的裂缝。(注:周育民:《一二八事变与上海金融市场》,《档案与史学》1999年第1期。)上海银行公会所代表的金融界虽然在筹款问题上做出了一定的让步,但孙科当局却被迫收回停付公债库券本息、挪用相应基金的政策。这一结局一方面有助于金融市场的暂时稳定,另一方面也清楚地暴露了孙科当局缺乏驾驭政局、统制社会经济和金融力量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权威性以及相应的能力。公债库券风波平息后孙科旋即下台,也就成为势在必行的了。

(三)

1932年“一·二八”事变爆发之际,形成了蒋介石与汪精卫合作的体制,宋子文重新出任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黄汉梁、林康侯的署理财政部长、常务次长职务均被免去。2月6日宋子文复任中央银行总裁,陈行为副总裁。徐寄庼则辞去了中央银行副总裁代理总裁、中央造币厂厂长等本兼各职。从表面上看,上海银行公会与政府财政当局的人事联系明显不如孙科任行政院长时来得密切,然而在更为复杂和困难的情况下,上海银行公会却在稳定上海金融、整合与南京的关系方面,发挥了更为突出的作用。

在国难当头之际,在维持市面和表明抗日立场二者之间,上海银行公会究竟持什么态度呢?“九·一八”事变之后,上海各界为抗议日军侵华暴行,纷纷成立各种抗日救国组织,积极发起抵制日货运动。日本方面对此十分仇视,多次向中国政府有关当局施加压力,要求取消抗日组织,停止抵制日货运动。上海银行公会作为银行业的同业组织,维持金融市场是其主要职责。但在战事日趋激烈和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情况下,是支持实行罢市还是维持市面,如何维持市面,其态度及作为,值得进行具体的研究。

“九·一八”事变发生时,上海银行公会刚刚改组为银行业同业公会,忙于应付改组善后事宜,在参加抗日救亡运动方面态度不甚积极。1931年10月1日,《申报》以《银钱两业对日经济绝交》为题发表消息,宣称“银钱业同属华商,救国不后于人,决计自10月1日起,实行与日商银行经济绝交,所有九月份未了手续及往来存欠数额,均于昨日(按即月底)如数核算清楚,并闻钱庄方面,与日商绝交,业已决定,所有绝交计划将于明日(按即2日)付诸常会讨论,又闻各日商银行华买办,均于10月1日起,一律自动辞职,别图他业云。”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10月6日,上海银行公会常务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正式讨论市商会提出的“对日经济绝交案”,反复斟酌,权衡得失,通过的决议却是“本案须经慎秘研究,俟拟定妥善办法,再行公告,市商会来函缓复”(注:《上海银行公会第一次常务委员会及第二次执行委员会议议决案》(1931年10月6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68。)。1932年1月11日,上海市商会曾致函上海银行公会,就1月17日全市举行罢市征求表态。1月14日上海银行公会复函上海市商会,明确表示不同意罢市。(注:《上海银钱业联席会议》(1932年1月13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330。)1月27日,上海银行公会执行委员会议讨论对取消抗日救国会的态度。这原是日方在致上海市政府最后通牒中的蛮横要求之一,上海市当局出面征求各团体的意见,“如各公团对于取消抗日会并无异议,则为保全上海免除战祸起见,只可委典求全,答复日领”。与会者讨论下来,“认为事势至此,只可与各方取一致行动”,同意加入各团体的联合宣言,即取消抗日救国会。但银行公会本身也意识到,这种只求消极自保的偏安思想,与当时广大民众高涨的爱国主义情绪格格不入,因而执行委员会在做出上述决定的同时,“并议决今日会议,对外只说因昨日何应钦来沪为政府年关需款,纯粹讨论借款问题,以守秘密”。(注:《上海银行公会第十一次执行委员会议议决案》(1932年1月27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68。)显然,一直到“一·二八”事变爆发前夕,上海银行公会对抗日救亡运动所持的态度仍是比较消极的。

“一·二八”事变爆发后,上海市商会向所属会员发出停市通知,要求各业一致罢市御侮。上海银行公会与上海钱业公会为此于1月29日上午和下午两次召开紧急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同意停市3天,2月1日复业。(注:《御侮声中之上海金融业停市》,《银行周报》第16卷第3号,1932年2月2日。)而在募集慰劳抗日将士捐款、募集和分发慰劳物品等方面,银行公会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据统计,整个“一·二八”抗战期间,银行公会代收各界的捐款就有336388元零4分。(注:《上海市民地方维持会慰劳组第一办事处收支工作报告》,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331。)上海银行公会还向第十九路军输送了大量慰劳品,仅据1932年2月17日第十九路军驻沪办事处开具的清单,计有饼干、面包、食物、桔子、电筒、电(池)、牛肉、果子酱、糖年糕、蛋糕、馒头、袜子、牛奶、米粉、枪伤药、桅灯、油焖笋、火柴、香烟、肉松、猪肉、药品等多种。(注:《第十九路军军部驻沪办事处致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函》(1932年2月17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331。)这方面的工作十分具体甚至琐碎,但颇有成效。值得一提的是,2月初当第十九路军前方将士急待接济之际,上海银行公会出面商请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垫借款10 万元,转交第十九路军。事后宋子文借口“该项垫款本部事前并未接洽,又无支出方案,无从拨还”。上海银行公会联合地方维持会数度向财政部交涉,以理力争,迫使宋子文最终同意与中中交三行另订借款协定,以资了结。(注:《上海银行公会致财政部函》(1932年2月8日)、《上海银行公会致上海市民地方维持会函》(1932年2月22日)、《财政部复上海银行公会函》(1932年2月19日、3月19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271。)支援抗战将士的主动性、责任感和与政府的交涉中自觉定位于社会力量的代表,这是上海银行公会在“一·二八”抗战期间的突出表现。

在维持上海金融市场方面,上海银行公会所起的作用则是其他团体无法取代的。上海是全国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上海金融业的停业罢市,所产生的政治经济影响十分重大。其他地区金融同业对上海金融业的罢市除了表示谅解和支持之外,更多地表现出相当程度的担忧。如在上海停市后第一天,汉口市商会和汉口银钱两业公会联名致电上海银行公会,在对上海停市表示同情之余,指出“惟上海为商业金融枢纽,且值年关,关系各埠收解甚大,务请在停市期内暗中照办收解,以维全局而期兼顾”。同日汉口银行公会致上海银行公会密电,要求“所有各汉行所出申钞平汇,应请暗中照付,否则影响太大”。31日上海银行公会即转致各发行银行要求查照。2月1日汉口银行公会再度电请上海银行公会把沪市情形,“乞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密电,每日一次或两三次见示,俾此间各行藉可接洽”。2月1日,天津银行钱业公会致电上海银行公会,对上海罢市表示钦佩,又称“惟津埠市面向以上海为中心,仍冀贵埠各业早日恢复”。2月2日,长沙市钱业同业公会致电上海市商会及银钱两公会,称“金融等于血脉,万难久停”,希望上海金融业利用有关国家领事团出任调解、停战3日的机会,从速开市。重庆等地的银行公会也有同样的电文。(注:《各外地公会要求在停市期内暗中收解或早日开业等的来往函电》,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95。)

面对各方的迫切请求,上海金融业自身也深知金融业与其他各业不同,停市过久,必然引起民众恐慌,导致社会混乱。如上海银行业的核心人物中国银行总经理张公权便认为,如果复业时民众群起提存挤兑,则金融即可破产,上海金融一倒,必然牵动沪杭、京沪一带的金融,这正中了敌人摧毁上海金融中心之计,因此坚决主张迅速复业,同时为做好充足的复业准备,与上海银行界其他重要成员研究妥善办法。(注:姚崧龄:《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17-118页。)

上海银钱业之所以没有在罢市3天后马上复业,主要不是为了进一步表示对日本侵略者的抗议,而是考虑开市所不可缺少的安全保障。1932年1月31日即原先宣布停止的最后一天,在靠近上海银行公会办公处的江西路汉口路口发生枪击事件,同时有消息说在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交界的某些地点已设置路障,还传来消息称有人企图抢劫中国通商银行虹口分行,一家小钱庄的会计主任和另一名职员已遭到日本便衣的逮捕和虐待。正是这类事件的发生和相关传说,使上海银行公会认为立即复业将会是不安全的,故决定继续停市3天。与此同时,银行公会和钱业公会联名致函租界当局,任银行公会执行委员和公共租界华董的徐新六也曾在工部局董事会议提出,要求保证开市后的安全。工部局方面虽然表示不能担保不会发生意外事件,但明确表示支持开市决定,“以恢复公众之信心而免酿成经济恐慌”,并决定派警察保护各银行及货栈并对银行区特别警戒,维持秩序及平安。(注:《工部局董事会特别会议》(1932年2月1、2日),《上海市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第2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497-498页;《上海银钱业开市后之维持金融》,《银行周报》第16卷第4号,1932年2月9日。)于是,上海银行公会与钱业公会商议决定自2月4日起复业,立即通知各地同业,并公告关于同业划汇的办法三条,以限制现金之使用。

为应付复业后可能出现的钞票兑现及储户提存的压力,1932年2月8日,上海银行公会经过协商讨论,决定成立“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联合准备委员会”,由加入联合准备委员会的会员银行根据各自情况,缴纳一定数量的准备财产,然后由准备委员会依照公约章程所规定的程序,负责会员银行间的资金调剂及流通。3月15日,联合准备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会员银行有26家,认缴准备财产总额计规元银7000万两。(注:洪葭管:《中国金融史》,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71页。)会员银行以所交存的财产为担保,可向联合准备委员会按估价7折领取单证,即公单4成,公库证2成,抵押证4成。这三种单证的出现,实际上是增加了流通筹码,联合准备委员会就可以利用这些筹码,办理同业拆借和票据贴现,有利于同业间的资金融通。上海银行业联合准备委员会的成立,对尔后上海票据交换所的组建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充分体现了上海银行公会在促进业内团结、加速金融制度近代化方面所起的核心作用。

(四)

1932年“一·二八”事变的爆发,不仅使上海金融市场受到前所未有的沉重打击,也直接影响了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状况。财政部长宋子文复出伊始便赴上海向金融业接洽筹款,但金融业以迭次内战,公债罗掘俱穷,实在是再无余款可借而予以婉言拒绝。(注:吴景平:《宋子文政治生涯编年》,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12页。)面对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国民政府决定推行以展期减息为主要内容的公债库券整理案。

2月中旬,宋子文在上海以“国难当前,税收奇绌,财政紧迫”为由,向银行公会等团体提出“减债办法草案”,主要内容如下:(1)每月所拨基金,不得少于现拨本息之半数,即每月860万元;(2)各种库券原定每月还本付息数按半数付给,以按月5厘计算作为所付息金,余数作为本金偿付;(3)在未换新票以前,旧票一律有效,将来按上条办法及另表规定之标准,按整数计算及换给新票;(4)各项公债亦按照库券办法,利息常年6厘,还本按此例分别延长,但改为每3个月抽签一次;(5)所有应拨基金应就关税尽先照数径拨基金保管委员会,并由该会全权保管,如有不足,再按数以卷烟税、统税或盐税抵充之;(6)自此次减息展本后,无论政府财政如何困难,不再有牵动基金及变更新定办法情事,由国民政府命令公布,并分饬行政院永远遵守。(注:《减债办法草案》,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89。)宋子文并请与会各团体代表体谅政府财政困难,予以援助,“倘双方议有头绪,当呈请政府命令公布”(注:《上海银钱业联席会议议决案》(1932年2月18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68。)。

2月18日下午,上海银钱两业公会召集联席会议,讨论宋子文提出的整理方案,达成如下共识:“政府财政困难,民众方面,自应谅解其立场。惟人民生计,政府方面亦应力予维持,盖内国债券,大部分人民俱藉以生活,一旦发生问题,则社会必生恐慌,故决定财部对于内债,还本付息,减少或缓付,尽可充分洽商;若欲停付,则表示反对。”(注:《内债缓付问题》,1932年2月20日《申报》。)会议最后决定向财政部提出如下要求:(1)财政公开;(2)确定预算;(3)不再向银钱两业借款,不再发内债;(4)基金保管委员会改称基金管理委员会,准由总税务司加入为常务委员,管理方法应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总税务司商定行之;(5)债票年息7厘,库券月息6厘,按月应照规定加拨之;(6)债券应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常务委员两人签字;(7)拟请政府月拨兵灾善后基金50万元;(8)旧债券调换新债券,应另组独立机关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之。(注:《上海银钱业联席会议议决案》(1932年2月18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68。)从这8条中,可以看出上海银钱业已经原则上同意宋子文提出的整理方案,但把财政公开、确定预算,视作金融市场正常运作、金融业根本利益得以保证的基本条件;着眼点已不再是承购公债库券获益,而是力图从债券发行、基金保管、还本付息条件等各个方面,对政府的内债政策加以限制,体现出较强的债权方的参与意识。至于要求公债库券利息各提高1厘,既是现有利益使然,也不无限制滥发内债之意。尤其是改组二五附税库券基金委员会的主张,较明显地体现了上海金融业在积极参与公债库券事务上的独立性、主动性。

在与国民政府财政部方面进一步磋商时,银行公会方面最终同意接受政府提出的主要条件,包括同意库券月息减至5厘,公债年息降至6厘。但银行公会提出的其他条件为当局所接受。于是,国民政府2月24日颁令,宣布将对各公债库券进行整理,内称:“际兹国难当前,财政奇绌,与其使债市飘摇,毋宁略减利息,稍延偿还日期……迭饬财政部与各团体从长讨论,就原颁之条例,重拟适当标准,并经决定每月并由海关税划出860万元,作为支配各项债务基金。”国民政府还承诺:“此乃政府与民众维持债信,调节金融之最后决定,一经令行,永为定案,以后无论财政如何困难,不得将前项基金稍有摇动,并不得再有变更,以示大信。”(注:千家驹:《旧中国公债史资料》,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03页。)

接着,按照上海银钱两业公会的要求,2月26日由内国公债库券持票人会以宣言的方式提出整理方案共14条,大体上包含了宋子文提出的6条与上海银行公会8条的内容,属于补充的内容有:(1)以关务署长为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当然委员(第7条);(2)强调新定之方案不仅应由国民政府命令公布并分饬行政院永远遵守,还应“交立法院立案,暨命令拨发基金之征收官吏及总税务司将每年应还债券本息总数每月分二次于15日及25日将各项如数拨付,至还本付息偿清之日为止,不得挪移别用及稍有延误,并由总税务司切实宣言,负拨付基金之责任,至各项公债库券还清为止,以昭大信”(第9条);(3)明确提出政府“应将财政彻底整理,完全公开,财政委员会由各团体参加,取节缩主义,现在收入范围内确定概算,不得稍有逾越”(第10条);(4)要求“政府不再向各商业团体举债为内战及政费之用”(第11条);(5)要求财政部于3年之内应另拨基金,偿还九六及二次整理两债票本息(第14条)。(注:《持票人会关于内债的宣言》,《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三),第107-109页。)

持票人会宣言的文稿由上海银行公会起草,并征求了其他团体的意见,它与国民政府宣布的其他承诺一起,对作为债务方的国民政府和以上海金融业为主体的债权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上海金融业以对还本期限和利息率方面的适当让步,换得了债权方的基本经济利益和其他权利得以保证(尽管只是书面上的),金融市场的风险得以适当缓解。特别是明确提出要对政府内债政策乃至整个财政政策进行必要制约,当时引起了朝野的极大关注。

美国学者小科布尔指出,这次整理公债使银行家们“损失惨重”(注:《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第126页。),但他却没有对上海金融界做出重大让步的原因作深入的分析。就政府减轻财政开支和支配部分内债基金而言,孙科的有关设想与宋子文的整理方案并无本质性区别。可是,与孙科任内所进行的关于公债库券问题的交涉相比较,上海银行公会对待宋子文所提公债库券整理案的态度要积极得多。这固然说明了上海金融资产阶级与国民党营垒中不同集团关系的亲疏,但也是其他原因使然。尤其是“一·二八”事变的爆发,上海一夜之间成为炮火连天的战场,“抗日救国”成为包括金融业资本家在内的上海各界人士发自内心的最强音。1月29日银行公会讨论上海市商会的停业建议时,“议决日军如此不顾信用,逞其暴行,凡属国民,莫不敌忾同仇,应即日停业示哀志耻”。并且要求“会员及非会员银行一律停业,以资表示”。(注:《上海银钱业联席会议纪录》(1932年1月29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68。)此外,南京国民政府2月1日宣布各机关均迁洛阳办公,第十九路军和第五军先后投入淞沪战场,这些都使得上海广大民众意识到,国家和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已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进而言之,从上海金融界到一般持票人,都已经不能仅从债权方的眼前利益对待国民政府的整理案。

上海金融界判断南京当局是否能够一如既往地对公债库券还本付息,是以对担保基金情况的了解为前提的。当时银行公会主席李馥荪便兼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主席,该机构是大部分公债库券基金的保管者。在“一·二八”事变之前,海关收入尚未受到大的影响,还本付息基金如额拨到基金保管会,在这种情况下孙科政府打算挪用基金、停付本息,上海银行公会当然不会同意。但是上海开战后,李馥荪向银行公会报告说,关税收入已经减去大半,统税、盐税更不足道,以致2月份到期本息基金分文未拨至保管委员会。(注:上海银钱业联席会议议决案》(1932年2月18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68 。)当时按期偿付本息只是句空话,银行公会和有关持票人都不得不接受基金短缺无着这一事实。

另外,宋子文复出后实行的主要措施,也使得上海金融界看到了希望。如2月7日,宋子文以财政部长的名义致电各省军政当局,要求各省立即停止截用国税收入。(注:《财宋电请各省停止借用国税》,1932年2月9日《申报》。)不到一个星期,报刊上连续刊载了地方军政当局响应财政部要求的函电,国内财政出现了重新趋于统一的迹象。又如,2月10日是上一年发行的赈灾公债的第一次抽签还本日期,财政部代表如期在上海举行抽签,并宣布当月底相应还本150万元。(注:《赈灾公债昨抽签还本》,1932年2月11日《申报》。)按期支付公债库券本息,原是孙科当局承诺的,现在却由宋子文表现出努力兑现的决心。

在达成公债库券整理案之后,应内国债券持票人会的要求,上海银行公会还积极与中央、中国、交通银行接洽,使该三行承诺恢复办理未到期债券本息票的贴现业务。(注:《中央银行业务局致上海银行公会函》(1932年5月9日),上海银行公会档案,S173-1-311。)这不仅直接推动了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恢复,客观上也有助于公债库券整理案的付诸实施。

上海银行公会还想赋予公债库券整理案更积极的涵义,即把支持内债整理计划既当作救国之举,又作为促使政府进行财政改革、严格预算的契机。只是事态的发展证明,随着以后几年里国民政府财政收支的严重失衡和金融统制政策的强化,上海银行公会所代表的金融界在与国民政府关系中的主动权必然日益式微。

从“九·一八”事变到“一·二八”事变,上海银行公会所关注的问题从本业扩展到国内时局,对上海地区的抗日救亡运动从消极自保转趋积极支持,对中央政府从谴责批评到补台合作,对金融市场从一般的维持发展到组织联合准备机构,对政治参与渐持积极态度,在一些重大事项的交涉中采以社会公众力量代表的角色定位,这些变化固然表明上海银行业人士系以自身基本利益为主要取向,但也反映出在民族危机紧迫之下,他们的民族主义意识的强化和爱国主义精神的升华,且兼具通变权宜和开拓创新之特点,能够应对错综复杂的局势,在一定程度上适应工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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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协会在“九一八八”事变到“我183;28”事件中_上海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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