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中的突破_农民论文

邓小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中的突破_农民论文

邓小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论上的突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农村论文,理论上论文,建设社会主义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立足实际,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描绘出一幅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图景,并率领八亿农民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深刻理解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和实践,将为我们在今后实现这一宏伟蓝图指明方向。

社会主义的新农村是个什么样子?这一问题是经过我们党长期的艰辛探索才逐步认识清楚的。早在50年代,毛泽东同志曾以十分赞赏的口吻向人们介绍了三国时代的张鲁在陕西汉中地区建立的一个农民政权。这个农民政权在制度上实行公有公享,各个基层组织设置“义舍”、“义米义肉”,“行路者量腹取足”,吃饭不要钱。他还说,这个政权搞了30年,很多人喜欢这个制度。毛泽东这里说的张鲁政权,可以看成是我们党当时对未来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参考性设想。后来的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工农商学兵,样样都齐全”,“吃饭不要钱”,其中就有张鲁政权的影子。毛泽东同志在1966年5月7日的讲话中(亦称“五·七指标”)进一步说道:“公社农民以农为主,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也要批判资产阶级。”毛泽东同志在“五·七”指示中没有指出农民需要经过什么渠道才能摆脱贫困,走向小康,也没有说明农村的经济体制、产业结构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只是要农民加紧学习,什么都学。这样的设想一方面因为没有解决农民的经济发展方向,不能解决农民的贫困问题,另一方面因为分配上带有平均主义倾向,所以不管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来看,都是行不通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和党中央循着毛泽东同志的探索步伐,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探索推向了新的阶段。

虽然邓小平同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没有一个一次性的完整论述,但从他的一系列讲话中,以及他所主持通过的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中,我们完全可以领略邓小平同志关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的基本框架。这就是,以小城镇为龙头,以乡镇企业为依托,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保证,建立农村商品生产、销售、服务一条龙,和大中城市相呼应、相配套,借以逐步缩小、乃至最后消灭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逐步实现农村城市化,农业工厂化,农民工人化。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⒈重视发展乡镇企业。小平同志把在农村中发展乡镇企业当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骨干工程来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开始逐步认识到,“建立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农业经济体制……是摆在全党面前的新课题”。1983年的一号文件则进一步指出:“我国农业只有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才能保持农业生态的良性循环和提高经济效益;才能满足工业发展和城乡人民的需要;才能使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建立多部门的经济结构;也才能使农民生活富裕起来,改变农村面貌,建设星罗棋布的小型经济文化中心,逐步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转发农牧渔业部和部党组《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中指明:“乡镇企业(即社(乡)队(村)举办的企业、部分社员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工业和个体企业),是多种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柱,是广大农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国家财政收入新的重要来源。”1986年的一号文件则明确地告诉人们:“乡镇企业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产值已达2000亿元以上,吸收劳力6000多万人,为我国农村克服耕地有限、劳力过多、资金短缺的困难,为建立新的城乡关系,找到了一条有效的途径。这证明它是有强大生命力的,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政治意义。”改革开放十多年来的实践说明,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使工农结合、城乡结合的理想成了越来越具有现实性的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在广大农民的头脑中越来越清晰。实事求是地说,这条途径是毛泽东、邓小平等无产阶级革命家探索几十年的结果,它体现了我们党前两代领导人对农民大众的深沉而热切的爱。

⒉建设好小城镇。邓小平同志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对小城镇的建设十分重视。1983年3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农牧渔业部和部党组《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乡镇企业的发展,必将促进集镇的发展,加快农村的经济文化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实现离土不离乡,避免农民涌进城市。县以上党委和政府,在规划和指导乡镇企业发展的同时,应对集镇建设作出全面规划。”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县和县以下小城镇的发展规划,要适应商品经济的需要。……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可设开发公司实行商品化经营,也允许农村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按规划建成店房及服务设施自主经营或出租。”“小城镇的建设一定要根据财力和物力的可能,通过试点,逐步展开,注意避免盲目性,防止工业污染。城乡建设部门必须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指导。”这些都明确地告诉我们,党中央是把小城镇建设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之中来考虑的。对小城镇建设,党中央寄予很高的期望,即不是单纯地发展商贸,而是要建成“经济文化中心”,要促使农民向工人转化,成为上接下连的龙头,上接大中城市,下连广大群众。可以说,这是未来中国农村社会的缩影。

⒊引导农民群众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广大农民,应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是为社会各阶层服务的服务者。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主义国家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要实现生产的高度社会化和现代化,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历来都是“重农轻商”,把“商人”列为五民之末,“无商不奸”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舆论。解放后,毛泽东同志虽多次要求在农村适度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在根本上仍一直把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混为一谈。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农村的商品经济。1981年3月3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在转发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搞好多种经营是发展商品经济的关键环节。务必要使同志们懂得,没有充分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我国的农业不但不能实现现代化,就是摆脱困境也是不可能的。”“开展多种经营,还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商品化、专业化,为大量剩余劳力提供了就业机会。”我国的改革,就是以发展商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改革从农村首先开始,传统的排斥商品货币关系的经济体制,首先也是在农业上被突破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就是促进商品经济在农村的发展,使农民富得快,发展得厚实。走社会主义道路,离不开发展商品经济;实现共同富裕,也离不开发展商品经济。因此,引导农民尽快进入商品经济的轨道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点之一。

⒋以公有制为基础,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的社会化,必然要求人们走公有化的道路,这是马克思主义早已揭示的不可抗拒的规律。只有按这条规律办事,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走上富裕的道路。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5月31 日说:“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这些地方将来会怎么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邓小平同志同时还指出:“决不能导致贫富两极分化。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农村改革的实践雄辩地说明,随着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近两年来,常在报纸上介绍的天津大邱庄、河南省的刘庄,以及人们常说的“胶东模式”、“苏南模式”,都是这样。

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中央、邓小平同志历来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十二届六中全会还专门作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工作的时候,也经常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同志谆谆告诫全党:“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这里我主要是讲思想政治教育,不单纯是对学校、青年学生,是泛指对人民的教育。”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首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它是社会主义农村社会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为特征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是农村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在农村的社会主义建设中,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物质保证,精神文明又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并保证其正确的发展方向,起着指导、维护和促进的作用。如果忽视了精神文明的作用,农村社会主义建设就有可能偏离正确的方向。

另外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设想,还包括关于让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带动其他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包括积极发展个体经济,在农村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经济体制的思想;还包括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领导的思想。这些思想,连同上述几点,构成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的整体,它们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

标签:;  ;  ;  ;  ;  ;  ;  ;  ;  

邓小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中的突破_农民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