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在中央苏区的历史贡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苏区论文,贡献论文,中央论文,历史论文,陈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陈云同志以实事求是为核心的经济思想和领导作风是一贯的,早在三十年代初中央苏区时期就有突出的表现。他以务实、唯实的经济主张和革命实践,为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发展、政权建设和革命战争,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陈云是1933年1月随同中共临时中央党政机关从上海进入中央苏区的。在中央苏区期间,他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局党团书记、中共中央白区工作部部长。他虽然年仅28岁,却举止沉稳,思想成熟,办事精明,作风深入,是一个资深干练而又年轻的职业革命家。他和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刘少奇、张闻天等同志一道,在建设中央革命根据地的伟大斗争中,做了大量经济、工运和白区方面的工作,积累和总结了苏区工作的革命经验,并在党内“左”倾思想十分浓重的氛围中,撰写、发表了《关于苏区工人的经济斗争》、《在纠正工人经济斗争“左”的倾向中我们所作的错误》等许多重要文章,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农村根据地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从事苏区经济工作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讲究实效的领导风格。
陈云在中央苏区的经济思想和实践活动,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旗帜鲜明地抵制和批判“左”倾经济政策,保护根据地经济的稳定发展
中央苏区的经济是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工业非常落后。由于地处闽赣边陲,受资本主义经济的侵蚀颇迟,生产力低下,边界工业大都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如造纸、榨油、刨烟、染布、制糖、碾米等。这种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苏区工业,又处于被敌人长期包围封锁的游击战争的农村环境,屡遭破坏。为了确保革命战争所必需的物质供应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苏区党和毛泽东实行了保护私有经济、发展私营工商业的正确政策,使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社会经济日益发展。
然而,党内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者却脱离根据地经济的实际,机械地照搬当时苏联的一些做法,用城市观点来对待苏区工业和苏区工人的经济斗争,在中央苏区实行了一系列过左的劳动政策。1931年秋,当新生的红色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刚刚诞生,“左”倾教条主义者便推出一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这个劳动法虽然提出了许多貌似保护苏区工人权益的经济政策,却不考虑城市与农村、大中企业与小作坊、小企业的区别,规定和实行了诸如“八小时工作制”、“休息日发双薪”、“预支服役工资”、“两星期到四星期的例假”,强迫介绍失业工人,以及各种额外津贴的过高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和福利要求。实施的结果,不仅未能保护苏区工人的经济权益,相反,由于超过企业的实际负担能力,致使许多私营工商企业相继倒闭,工人们纷纷失业,企业主诚惶诚恐;同时还妨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干扰了国营企业,苏区工业遭受严重的破坏。1933年初博古等中央领导人进入中央苏区后,“左”倾政策变本加厉,在苏区各个领域全面推行,根据地经济每况愈下,日趋萧条。
陈云目睹“左”倾经济政策在苏区推行的恶果,忧心忡忡。他经过调查研究,审慎思考,于1933年4月在苏区中央局机关刊物《斗争》上发表了《关于苏区工人的经济斗争》一文,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文章在批评苏区工人经济斗争中右的倾向后,着重抨击了“左”的错误倾向。文章明确提出:“在领导工人的经济斗争中,还存在着另一种极端危险的‘左’的错误倾向。这种倾向,表现在只看到行业的狭小的经济利益,妨碍了发展苏区经济、巩固苏维埃政权的根本利益。例如,在许多城市的商店、作坊中提出了过高的经济要求,机械地执行只能适用于大城市的劳动法,使企业不能负担而迅速倒闭;不问企业的工作状况,机械地实行八小时和青工六小时的工作制;不顾企业的经济能力,强迫介绍失业工人进去;在年关斗争中,许多城市到处举行有害苏区经济流通的总同盟罢工。”①陈云列举了“左”倾政策的表现后,接着指出这种“左”倾政策的危害和实质:“这种‘左’的错误,非但不能提高工人阶级的觉悟和积极性,相反地,只能发展一部分工人不正确的浪漫生活。而且,这种‘左’的错误,使许多企业和作坊倒闭,资本家乘机提高物价,并欺骗工人,使工人脱离党和工会的领导。所以,这种‘左’的错误领导,是破坏苏区经济发展,破坏工农联盟,破坏苏维埃政权,破坏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的。”②
尤应看到的是,陈云并没有停留在对工人经济斗争中“左’倾错误的抨击上面,而是以积极的姿态,科学分析了“左”倾错误产生的根源,切中时弊地提出了纠正“左”倾错误的措施。他认为,“左”倾错误来源于政治上的“工团主义”和领导作风上的“官僚主义”。因此,必须教育工人放开政治视野,把争取日常利益的斗争和争取革命完全胜利的斗争“最密切地联系起来”;党和工会要审慎地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形,规定适合于每个企业的经济要求,不能“千篇一律地抄录劳动法”;在斗争方式上,要克服不发动群众、命令群众的错误,组织工人阶级团结的力量等等。陈云指出:“党和工会只有这样去了解实际情形,给予各种工人以具体的领导,才能提高群众斗争的积极性,取得工人的信仰,团聚群众于我们的周围。”③
在领导苏区工人经济斗争中,陈云始终把反“左”、纠“左”摆在党和工会的重要议事日程上。1933年8月,他在《克服工会工作的落后》一文中,严肃地指出:党和工会必须“丝毫不放松纠正经济斗争中‘左’的倾向,反对一切命令强迫群众的方式,因为这种‘左’的倾向是右倾机会主义的另一方面。”④众所周知,在当时根据地内动辄批判的是所谓“右倾”,而实际上盛行苏区、广泛存在的“左”倾却是人们讳莫如深的。陈云面对实际,坦直、尖锐地提出反“左”、纠“左”的命题,指出“左”倾实质上“是右倾机会主义的另一方面”,呼吁“丝毫不放松”纠正“左”的倾向,真是语惊四座的金石之论。陈云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概,使苏区舆论界大有振聋发聩、耳目一新的意味。人们由衷地看到,从上海来的中央领导集团中,也有人同毛泽东一样,开始批判当时那种“凡事左三分”、“宁左勿右”的错误思潮了。
如何细心地纠正“左”的错误?陈云于1933年7月在全总机关报《苏区工人》上发表的《在纠正工人经济斗争‘左’的倾向中我们所作的错误》一文中,深有感触地写道:“纠正‘左’的倾向,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解决的,不是容易的事。如果没有耐心的说服工作,没有充分准备工作,没有去解除工人实际上所遭遇的困难,一切企图用‘命令’的方式通过一切,这实际上丝毫不能解决‘左’倾的错误,而且在工人中间,可以发生更坏的不满意工会领导的情绪。”⑤
由于陈云等坚持从实际出发的马克思主义原则,以及“左”倾劳动政策在实践中造成的危害,终使博古等中央领导人认识到“大城市大生产所订立的劳动法,在经济比较落后的苏维埃区域内,是不能完全机械执行的。”于是,苏维埃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于1933年10月15日重新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新劳动法修改和废除了原劳动法中脱离苏区实际的过高经济要求条文,纠正了“左”倾经济政策的某些错误,从而保护、促进了根据地经济的迅速恢复和稳定发展。
在王明教条主义统治中央、“左”倾思想笼罩根据地的阴霾迷雾中,陈云不唯上、不唯书,坚持“唯实”的原则立场,斗胆陈言,力排错议,表现了一个马克思主义者难能可贵的胆略和卓识!
二、深入企业实际,指导订立劳动合同,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
陈云不仅在思想路线方面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而且身体力行,亲自深入企业实际,纠正“左”倾错误,指导实际斗争。
1933年6月,陈云以全总党团书记的身份,到苏区的“小上海”——汀州巡视工作。在巡视中,他发现中央苏区的职工会过去虽然领导工人与雇主签订了许多劳动合同,但很多合同的条文都是照抄苏维埃政府的劳动法和省工会的斗争纲领,“大半是千篇一律,没有地方性,没有企业的特殊性,没有时间性”,显得很“呆板”,“不能适合当时企业的实际情形”。⑥因而这些合同“好些没有实行”,“有些合同的条文就连工人也感觉到难于实行”。如木船工人规定“八小时工作制”,难道店员到星期日能关门“休息”吗?显然,这是不切实际的。据此,陈云认为:“签订集体合同,不能只是由工会机关自上而下地提出,而要自下而上的提出,反映工人最迫切的要求。这样的合同才能得到群众的热烈拥护,并使群众有决心为实现他们的这些要求而斗争。”⑦
针对苏区过去签订合同的上述弊端,陈云经过调查研究,深入考察,指导企业采取切实措施,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陈云是怎样运作的呢?以汀州京果业为例:
首先,“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形,考察已订立合同实行与否,了解工人的要求。”陈云在汀州京果业找到两个党员,详细地询问了企业的营业、利润情形,合同的实行情况,对订立新合同的意见和要求等,得知店铺进货渠道阻滞、上半年的生意有三个月的清淡期、雇主对工人的过高工资要求难以负担等情况。经过这个考察,陈云“对于企业情形和工人情绪有了大概的了解”,订立新的合同时就心中有数了。
第二,“以党的支部为中心去动员群众,加强支部对工人签订合同的领导。”陈云在汀州京果业接连召开了三次党的支部会议,认真听取每个党员工人的报告,并亲自找工人群众彻夜长谈,要求他们把“任何细小的怀疑与不满”都提出来讨论。在此基础上,陈云与党支部一起,提出了对工资、工作时间、星期日休息、例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切合实际的意见,大家“一致主张改订一个临时性的合同”。经过党员大会通过后,再分配党员到各店去宣传,征求工人们的意见,充分“考虑了群众的要求”,然后草拟出新的劳动合同条文。
第三,成立“五人委员会”,具体领导工人同雇主签订“有弹性的合同”。新的劳动合同条文产生后,即选举由党支部领导人、工会负责人、工人代表组成的签订合同的“五人委员会”,领导工人同汀州京果业各店老板签订合同。由于合同条文切合京果业的实际,普遍为雇主们所接受,劳动合同签订顺利进行。
汀州京果业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表现在苏区工人最关注、最敏感的工资、工作时间、星期日休息、例假、社会保险等五个问题上。新的劳动合同在这些问题上规定的条文,既保护了工人的合法经济权益,又兼顾了雇主的承受能力;合同的条文“不是呆板的,而是灵活的”,富有弹性,便于操作。如工作时间,合同规定“以八小时为标准,但工人可以按每日店内营业时间的忙闲来安排(忙时在店,闲时休息)”;每逢星期日,“为使星期日店内继续营业,工人可在七天内轮流休息”等。陈云在《怎样订立劳动合同》一文中写道:对于汀州京果业新签订的合同,“我为这是很实际的”。⑧后来的实践也证明,这种“有弹性的合同”,深受苏区工人的欢迎。
在陈云精心指导下签订的汀州京果业劳动合同,是中央苏区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的范例和标本。此后,在苏区各行业内普遍仿行、推广。这种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改善苏区企业的经营管理,推进根据地工商企业的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三、大声疾呼反对官僚主义,强调体察群众的疾苦,关心群众的生活
中央苏区当时处在国民党反动派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的战争环境里,党和苏维埃政府只有最广泛地发动和依靠群众,“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才能赢得革命战争的胜利。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克敌制胜的法宝,也是毛泽东在中央苏区极力倡导的思想、工作作风。
陈云同毛泽东一样,顺应革命战争的潮流,在领导苏区工人经济斗争中,始终把握党的群众路线,大声疾呼反对官僚主义,改进领导作风。1933年4月他到中央苏区不久,便针对苏区党和工会忽视工人经济斗争、经济要求的倾向,郑重提出:“党和工会对经济斗争的领导,必须纠正官僚主义。”他批评党和工会的某些领导人“在领导工人经济斗争中间,采取官僚主义态度,并不深入群众”,“忽视工人经济斗争,忽视改善工人生活”,认为这种错误是“与党在苏维埃运动中正确的路线不能并立的”。⑨同年8月,他又针对党与工会严重脱离下层群众的倾向,严肃指出:党与工会“尤其是上层领导机关,必须肃清官僚主义的领导方式,必须坚决反对只有决议没有执行的具体步骤的倾向,坚决反对脱离下层群众的现象。”他要求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多做实际工作,保护工人的经济权益,建立社会经济部,反对资本进攻,救济失业工人,发动工人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巩固各级苏维埃政权。只有肃清了官僚主义的领导,有了这种下层工作活跃的前提,才能克服工作的落后。”⑩
如何克服官僚主义,提高领导艺术,带领群众开展经济斗争呢?陈云在实践中提出了如下几条“锦囊妙计”:
“从工人最高兴的工作做起”,“提出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关键”。1933年6月间,陈云在苏区农业工会召开的一次支部长联席会议上,发现有的巡视员在工作报告中无视农业工人的实际困难,向大家一口气提出了加紧查田运动、扩大工人师、退还公债谷票、发展农具生产合作社、组织犁牛站等七大任务,让大家讨论实施。但工人们对他的报告“毫无兴趣”,只是说:“我们粮食很困难,现在没有饭吃”,“区政府还是要我们交土地税,这件事情请上级想想办法”。陈云认为这样不分轻重缓急乱说一气的做法,是领导方式的“大忌”,只会使下面同志感到“你们是外来人,不了解我们实际情形与困难”,“上级是打官话的”。针对这种状况,陈云及时地启发、引导农业工会要“从工人最高兴的工作做起”,“应该事前了解工人当时的要求,提出工人迫切要解决的问题”。当工人们提出自己的两个问题——没有饭吃,要求免土地税时,领导同志应“见风转舵”,发动大家讨论这两个问题。这好比锁着的两扇大门,我们要进屋子去,一定要个钥匙来开那把铁锁。这个钥匙是什么呢?就是“拿住工人愿意做的那个工作做起”,“抓住这个环子来推动支部工作,推动全盘工作”,“领导的艺术在于了解群众的心理”。(11)多么精辟的论述,多么深邃的见解!
“要把正确的决议运用到群众中去,成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还必须经过一种灵巧的工作方法和艺术的领导方式。”陈云认为,这种领导方式的转变,关键在于把握住“群众的情绪”。有一次,陈云在城市的杂货工会和杀猪工会的支部大会上,同样发现一个上级的巡视员“没有了解群众的情绪和要求,没有准备好用什么方法去解决工人的困难”,所以,当他的报告洋洋洒洒讲完后,城市工人可不同了,立即“不客气地向他‘开炮’”。这个巡视员吓得“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大会毫无结果而散。陈云感叹地说:“这种领导方式是不能推动工作的”,认为那个巡视员的毛病就在于“把握不住群众的情绪”。(12)陈云始终认为:“我们领导的艺术,不在于口号提得多,提得高,而在于每个口号为当时当地群众所能接受,并立即起来斗争。”(13)
“实现给群众看”。中央苏区在第五次反“围剿”中,由于敌人的封锁和“左”倾政策的影响,曾一度陷入粮食奇缺的困境。为了战胜粮荒,保证军需,中央政府作出了开展“收集粮食运动”的部署。但在收集粮食、保障红军给养的同时,却忽视了群众的生活安排,出现强迫命令的现象,群众对此有些抱怨。陈云得知这一情况后,体察民情,提出建议,指出:“收集粮食正因为不仅保证红军给养,而且是改善群众生活的一个工作,因此在群众中间不仅要组织粮食合作社,而且要把粮食合作社实际的成立起来,……把运输调剂的工作组织起来。实现给群众看,粮食调剂对于群众实际生活的改善,用事实来说明合作社对于有多余谷子的群众可以得到高价卖出,缺乏谷子的群众,可以不受奸商的操纵而得到廉价的谷子。从这个工作中更加开展粮食合作社运动。”(14)后来,中央政府粮食部门注意了这个问题,粮食收集运动方得以顺利进行,苏区群众也消除了疑虑,安以度日。
果断处理问题,让群众“相信我们的领导”。1933年9月,在红军第五次反“围剿”战事十分激烈的情况下,陈云深入到红军岗面兵工厂、寨上杂械厂视察工作“一个多星期”。他“亲自找了许多工人和干部谈话,并且对生产、质量、成本指标、节约、发明创造、克服困难以及加强民主管理等方面作了重要指示。”在视察过程中,他发现寨上杂械厂一个姓李的厂长作风极不民主,甚至打人、骂人,有的工人还被罚刑。工人们“意见很大”,“纷纷要求陈云同志及时处理这个李厂长的问题”。陈云在广泛听取了工人们的意见后,与有关部门商议,当机立断,铁面无情,宣布将该厂长“撤职查办”。职工们听后,“好象在他们头上搬走了一块石头,当即雷鸣般地长时间鼓掌”,表示热烈拥护,一致“称颂中国共产党光明磊落,大公无私”,并纷纷议论说:“这是哪里派来的‘包公’!”(15)
四、指导白区工作的顺利开展,转变游击区域的斗争方式和组织方式
陈云进入中央苏区前,曾在上海从事白区工作,具有白区工作经验。来到红都瑞金出任党中央白区工作部部长后,更是如鱼得水,游弋自如。他熟谙情况,审时度势,撰写了《建立白区工作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文,为中央提出了关于中央苏区白区工作的纲领性意见,指导白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陈云关于白区工作策略思想的要点是:(1)建立白区党和群众的组织,“这是开展白区工作的第一步”;(2)培养白区工作的当地干部,“使当地群众看到自己的力量和自己的领袖”;(3)发动和领导群众的日常斗争,“不放松每个机会去提高群众斗争的积极性和政治觉悟”;(4)组织和领导群众开展反日反帝斗争,活泼地运用统一战线的策略,“争取更广泛群众在苏维埃革命旗帜之下”;(5)发动群众开展拥护苏维埃和红军的运动,“在群众面前证明苏维埃政府是全国一切劳苦群众的救星”,“发动群众起来为建立苏维埃政权而斗争”;(6)遵循秘密工作原则,在白色恐怖中“保证白区工作顺利进行”;(7)“地方党部要保证对白区工作的经常领导”;(8)“一切工作方法必须随着每个地方的不同情形来决定”等等。(16)
陈云关于白区工作的策略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白区斗争的正确路线和工作原则,是指导根据地的党和红军顺利开展白区工作的重要文献。
中央苏区四周除白区以外,还有许多介于红、白之间的游击区域。这些游击区域由于经常被敌人占领,群众性的游击战争没有真正地开展起来。陈云在巡视游击区域的工作时,发现许多“游击区域中游击队和党的活动还没有给前进的敌人以极大的困难,还没有起吸引敌人到自己方面和阻敌人前进的应有的作用。”(17)他在分析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纠偏”的重要主张:
一是要提高对游击战争重要性的认识。陈云指出,游击队的党组织要把发动群众性的游击战争“作为党的第一等任务”,要看到游击战争的广泛开展,“是主力红军取得胜利的必要条件之一”,“可以阻止敌人的前进”,“可以保卫苏区”,“可以创造新的苏区和新的红军”。因此,必须纠正过去那种“放弃游击区工作、轻视游击战争”的错误思想,要“立即武装群众”,“领导群众激进地与敌人作武装的斗争”,而不能把游击区域的党部变成“谍报小组”,仅仅实行“消极的坚壁清野”。
二是要健全党的组织,加强党的领导。陈云认为,游击区域“党的支部应该成为领导群众斗争的核心”,要“保证游击区域中党组织和游击队坚持执行党的路线”。为此,必须审慎地派遣“最好的干部”去加强党对游击区域的领导。这些干部,必须“有独立工作能力”,“懂得游击战术”,并且“能毫不动摇地执行党的路线”。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出现象粤赣游击区那样,在敌人追逐的情况下,发生动摇,缩回苏区,甚至逃跑投敌的严重错误。
三是要紧密地依靠群众。陈云指出,过去一些游击部队在游击区域不能生根立脚,甚至找不到饭吃,归于失败,“就是因为没有发动群众,得不到群众的帮助”。因此,必须“纠正游击区域中的党组织和游击队脱离群众的错误”,必须“深入群众,取得群众拥护”,并善于提出“群众心坎内所要求的口号”,如反对国民党白军杀人、强奸、抢劫,反对地主催租逼债、牵牛杀猪等群众不堪忍受的欺压,而不能“机械地象中心苏区一样进行‘扩红突击’,‘借谷运动’,那就不能得到应有的成绩”,就会象过去永定游击区域一样,三个月的扩红只扩了八个人。
四是要纠正庞大机关跟着游击队走的倾向。陈云认为,“庞大的机关工作人员跟游击队东奔西走,只会便利于敌人找到游击队的目标,而且使游击队无法灵活机动作战。”因此他建议,必须把堆在县区的领导机关中的许多工作人员“做适当的分配”,把一些干部分配到下级党部或游击队中,领导群众开展游击战争。(18)
陈云关于游击区域的思想主张,为中央苏区周围广大游击区域的斗争指明了方向,及时地纠正了这些区域党组织和游击队的某些错误,转变了他们的斗争方式和组织方式,推进了游击区域群众性游击战争的广泛开展。
总之,陈云从1933年1月进入苏区,到1934年10月随军长征,在中央苏区共战斗、工作了一年零九个月。时间虽短,贡献甚大。陈云在中央苏区期间提出的:关于抵制“左”倾经济政策、保护根据地经济发展的思想,关于正确签订企业劳动合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思想,关于反对官僚主义、改进领导作风、体察群众疾苦、关心群众生活的主张,关于深入开展白区工作、转变游击区域斗争方式和组织方式的主张等等,都为中央苏区的经济斗争、政权建设和革命战争,提供了鲜活的、精辟的指导性意见。这些思想主张,闪耀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光辉,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根据地农村实际相结合的根本原则,同时也充分显示了陈云年青革命家的理论勇气和远见卓识。在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重温和探讨陈云同志在中央苏区时期的经济思想和革命生涯,对于我们进一步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然是颇有教益的。
注释:
①②③⑦⑨陈云:《苏区工人的经济斗争》,1933年4月25日,《陈云文选》,原载《斗争》第9期。
④⑩陈云:《克服工会工作的落后》,1933年8月22日,《斗争》第23期。
⑤陈云:《在纠正工人经济斗争“左”的倾向中的我们所作的错误》,1933年7月15日,《苏区工人》第3期。
⑥⑧陈云:《怎样订立劳动合同》,1933年7月2日,《陈云文选》,原载《斗争》第18期。
(11)(12)陈云:《这个巡视员的领导方式好不好?》,1933年7月5日,《陈云文选》,原载《斗争》第18期。
(13)(16)陈云:《建立白区工作的几个重要问题》,1934年6月7日,《陈云文选》。
(14)陈云:《为收集粮食而斗争》,1934年2月2日,《斗争》第45期。
(15)马文:《陈云同志视察中央苏区红军兵工厂》,《中央苏区风云录》。
(17)(18)陈云:《游击区域的斗争方式和组织方式》,1934年9月14日,《陈云文选》,原载《斗争》第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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