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建设问题及规划对策研究论文_邹阳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建设问题及规划对策研究论文_邹阳

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湖北省宜昌市 443000

摘要:乡村建设的发展经历了不同政策推动的阶段,2004-2006年以减免农村负担,增加农村补贴为主;2007-2011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明确现代农业概念,强调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2012-2017聚焦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供给侧改革,强调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并开始推进农村制度改革;2018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但有一点,虽然乡村建设的重要性已经为人们所熟知,但是受重城轻乡理念影响,针对乡村开展的建设工作,始终未能取得应有的成效。文章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出发点,首先对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概述,接下来从实际出发,围绕着乡村规划展开了讨论,所讨论内容包括理念、规模、技术路线等,希望可以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提供帮助,通过高质量完成乡村建设规划工作的方式,落实城乡振兴战略。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乡村建设问题;规划对策

引言

我国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给乡村带来的影响尤为突出,只有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才能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与人们生活需求间存在的矛盾,最终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战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分别是绿色发展、精准脱贫、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治理体系、制度创新等,只有从这几个方面出发,对乡村进行建设,才能使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应有的成效,目前,在开展乡村、管理等工作的过程中,仍旧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所研究课题的意义不言而喻。

一、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乡村发展与乡村建设要求不符

一方面,虽然多数乡村已经编制建设规划,均对聚居点的建设模式、用地规模、规划人口规模和设施配套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多数乡村的建设工作仍旧停留在规模统筹的阶段,乡村建设规划对乡村建设具有的指导作用,无法得到发挥。另一方面,对乡村规划人口进行预测得出的结果,往往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出入,在此基础上制定的乡村建设规划,其科学性和有效性难以得到保证[1]。另外,现有乡村存在的问题,还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主体不当,乡村建设规划的参考意见,多来自在乡政府任职的人员,村民的意见并未引起工作人员的重视,在对乡村进行建设时,作为主体的村民的积极性无法被充分调动起来;其次是多规冲突,在乡村范围内,并未对各类规划进行有效整合,各类规划的存在,不仅无法形成合力,还会导致相互冲突局面的出现;最后是统筹不足,虽然乡村建设具有大量的上位规划,但往往只能够涉及到较少的村庄点,与村庄点相关的管线走向、建设范围等内容,均未被提及。

(二)乡村管理缺少与乡村层面相关的内容

与城镇建设相比,乡村建设往往更加混杂,这给管控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在制定乡村规划模式时,工作人员通常会选择对原有农田规模、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校对,这样做无法得出乡村建设的具体范围,后续工作的开展自然会受到影响。除此之外,虽然相关部门能够对建设形势、规格和风貌进行控制,却无法对村民的自建房进行有效管理,由此而引发的问题,主要是乡村建设的选址存在随意性、风貌失控且管理权责不清。

二、乡村建设的规划对策

(一)乡村建设规划所遵循的理念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城市都被视为城市规划的重点,针对乡村展开的统筹规划工作,并未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国家提出用乡村代替城市规划,乡村建设被提上日程。在对乡村建设进行规划时,下文提到的理念需要工作人员深入了解。

1.多规协调

工作人员应对多层次、多部门的规划对接引起重视,将目标乡村的总体规划作为上位规划,与交通规划、环保规划、十三五规划等内容进行横向对接,以此来达到多规协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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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域统筹

城乡互动是保证城镇化健康的前提,规划成果应覆盖全域,也就是说,工作人员既需要对城乡人口的分布和规模进行规划,还需要对城乡生活、生产的空间布局进行统筹规划,做到规划内容涉及全域的全要素。

3.重心下移

乡村建设的主体是村民,因此,应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对村民进行动员、引导和组织,使村民对自身的重要作用加以明确,从而主动参与到对乡村进行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以村民经过协商后得出的规划内容为依据,开展乡村规划工作,以此来保证所开展工作的有效性[2]。另外,工作人员还应当建立以政府部门、村民和规划编制单位为主体的规划编制机制,充分发挥规划编制机制的作用,在对乡村规划进行报送审批之前,先将其交由村民,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的方式,对乡村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和确定。

4.规划决策先行

如果针对乡村规划编制所开展的推进工作,缺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决策的支持,极易导致乡村规划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出现。因此,在制定乡村建设规划时,工作人员应将现有的旅游规划、交通规划、十三五规划和扶贫发展规划作为参考,在此基础上,结合村民的需求,以此来保证所制定乡村规划编制的科学、合理。

(二)确定乡村建设规模

无论是对城镇建设还是对乡村建设来说,人口都作为核心要素而存在,虽然规划工作无法对个人的去向进行确定,但是可以通过对总人口流动的规模和趋势进行预测的方式,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在开展乡村建设规划及相关工作时,工作人员应将上位总规作为基础,预测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以全域统筹为出发点,对需要优先发展、重点保证的乡村加以明确,对乡村具有的人口吸引力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乡村的最终布局,在此基础上,利用GIS技术,对上位规划所对应的规划成果进行修正与整合,保证乡村建设可以得到有效落实。

(三)城郊结合部的规划与管理

以城镇规划为依据,对建设用地范围加以确定,将其作为对城镇规划建设进行管理的边界,停止对边界内私有房屋自建资格的审批,将边界内的国有划拨土地、集体土地交由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如果现有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房屋产权所有人可以自行对其进行维修,切记不可增加房屋楼层、面积或改变其形状,与此同时,政府可以对居住区、街道风貌进行统一改造,对于经有关部门勘察,确定为危房的建筑,产权人可以将其拆除后进行重建,需要注意的是,重建建筑的层数、面积和风貌,都应当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四)对乡村建设规划所依托的技术路线加以明确

目前,我国所提出乡村体系的内容,涉及县域、乡镇、新村等方面,要想保证乡村建设规划符合乡村振兴战略,并且可以取得符合预期的成果,工作人员应当将乡村总体规划作为主线,有选择性地参考其他规划,例如,基础设施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以多规融合的理念为指导,开展对接协调工作,提取统筹布局所需的要素,具体包括生产、人口、设施、建设用地和产业布局,逐步落实所制定规划。

结论

通过上文的讨论能够看出,保证乡村振兴战略得到有效落实的关键,不仅是对顶层设计的作用引起重视,还应当加强所制定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对属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而言,要想使乡村建设规划达到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要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找到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对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相应的对策,才能保证乡村建设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乡村振兴战略自然会得到落实。

参考文献

[1]王国强.乡村振兴战略下特色小镇建设的专业人才问题与对策思考——以钦州坭兴陶特色小镇为例[J].保山学院学报,2019,38(01):68-73.

[2]邹钟磊,杨文平,赖奕锟,文兴华.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建设问题及规划对策——以汉源乡村建设规划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8,25(11):8-16.

论文作者:邹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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