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燕
临夏州文化馆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保持民族文化独特性和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双重职责,确立广泛参与的群众基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一切工作的核心基础。
关键词:临夏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工作 群众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保持民族文化独特性和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双重职责,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培育民族精神、建设先进文化、全面推动人类文明对话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临夏回族自治州古称河州,位于甘肃省中部西南面,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回族自治州之一,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茶马互市的主要集散的。独特的地理位置孕育了这里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这里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较为有效的保护和传承,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目前临夏州已有国家级项目9项,省级项目24项,州级项目8大类119项,如何更有效的保护好这些老祖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已成为我们这些基层非遗保护工作者的燃眉之急。本文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核心基础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必须确立广泛参与的群众基础是非遗保护开展一切工作的核心基础。
一、广泛参与的群众基础理念
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开展一切工作的保障。人民群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极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保护和传承最重要的对象是人,所以群众广泛参与的主体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广泛参与的群众基础,就是必须以群众为主体,充分发动群众,让他们积极主动参与到非遗保护一切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尊重、保护、传承、利用非遗产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只有群众广泛参与的保护,才会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民族文化自觉,才能达到全面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标。
二、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核心基础的现实意义
(一)、广泛参与的群众基础是科学发展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核心体现。
“人人都是文化遗产的主人”是科学发展观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核心体现。在非遗保护工作中要坚持人民群众在构建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把解决群众主动参与与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作为工作首选,把非遗保护的目地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文化生活上。广泛参与的群众基础,是实现科学有效的保护非遗的基本保障。
(二)广泛参与的群众基础是一切非遗保护工作的基石
近年来,临夏州非遗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在非遗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发展的难题和不足,其中跟本问题是许多基层非遗保护工作普遍存在比较片面单一的工作方式,在工作中发动群众不够,单方面依靠政府和文化部门,从而导致了非遗在普查中缺乏广而全的线索、保护中缺乏持久深入的力度、传承中缺乏自觉主动的后继传承人、利用中缺乏积极有效的参与者等一系列发展难题。这就说明在非遗保护工作过程中,人起到了最关键的决定性因素,缺乏群众广泛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就没有足够的动力、合力和超前的谋划策略,就失去了非遗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能量之源。因此广泛参与的群众基础是提高全社会非遗保护意识的有力保障。
(三)广泛参与的群众基础是缔造新型非遗保护工作方式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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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是一项时间长、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群众参与科学有效的非遗保护体系的构建,政府和文化部门就要充分履行自己的主导作用,发挥普及宣传和引导教育的职能,提供多渠道、多层次的参与互动平台,充分发动群众,培养他们的主体意识和自觉意识,从片面单一性的工作方式向全面综合性工作方式转变从而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长远根本保护和近期抢救保护的有机结合。
三、探索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核心基础的实施突径
(一)大力普及非遗知识的宣传教育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非遗保护工作中,应把非遗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放在首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增强社会公众自觉参与非遗保护的意识,让人民群众自觉参与保护并共享保护成果。
1、《非遗法》突出人民群众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当前,一定要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已及宣传窗、横幅、标语等宣传工具在广大群众中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非遗法》,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并自觉行动,这对非遗的保护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各级非遗保护机构要坚持长期经常性的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的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充分调动各种力量举办多种形式的非遗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非遗的保护意识。教育部门要将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内容和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以此激发青少年热爱和学习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各类新闻媒体要长期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民族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宣传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时曝光破坏非遗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遗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一支具有带动作用、高素质的保护工作专业队伍。要真正形成广泛参与的群众基础,必须拥有一支非遗保护的专业 人才队伍,将政府意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法律知识传递给大众百姓。因为他们既是政府意志的传达者,同时又是普通百姓的一分子,与百姓血肉相连,平等的地位、善意的影响,更容易被普通百姓所接受,并进而效仿,最终成为自觉行动。采用课堂讲授、函授、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分级、分期、分批对全州所有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非遗传承人进行教育培训。大力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和研究的专门人才,特别是培训一批懂专业、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形成一支具有带动作用、高素质的保护工作专业队伍。
(三)建立群众参于非遗保护的有效机制
目前,群众参与非遗的保护的积极性还没有完全调动起来,地位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突破制约群众参与非遗保护的瓶颈,必须建立群众参与的有效机制。
1、完善组织引导机制,解决群众参与非遗保护的分散自发状态。个体的力量是有限的、分散的,有效组织群众,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保护的主体作用是许多国家非遗保护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
2、健全教育培训机制,解决群众参与非遗保护能力不强的问题。非遗产保护工作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学术性、政策性、法规性都很强。要健全群众普及非遗保护知识的长期培训机制,以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
3、搭建广阔参与互动平台,畅通渠道,让群众广泛参与其中,上下互动,形成强大的非遗保护合力。
“人人都是文化遗产的主人”随着广泛参与的群众基础在非遗保护工作中核心地位的进一步增强,促成全社会保护非遗意识的提高,会有更多的人保护我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将广泛参与的群众基础作为非遗保护一切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才不会让今天的遗产变成明天的遗憾。
参考文献 :
[1] 吕舟 《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发挥民众力量加强社区参与》
[2] 《非遗保护如何从少数民间艺人走向大众》 《中国文化报》2010年5月24日 张旭东
[3] 《中国非遗保护逐步迈入全民参与时代》 中国新闻网2010年6月13日蔡玉高
论文作者:马晓燕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5年9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6/15
标签:文化遗产论文; 群众论文; 工作论文; 物质论文; 基础论文; 临夏论文; 全社会论文; 《文化研究》2015年9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