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间长期持续交易关系理论述评_信赖利益论文

日本企业间长期持续交易关系理论述评_信赖利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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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企业间的交易关系与欧美国家企业间的交易关系相比,具有明显的不同。即与欧美国家大多数企业以市场为枢纽的暂时交易相区别,日本企业间的关系是以长期连续性交易为特征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日本经济在国际间的扩展,其企业间关系的特征也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毫无疑问,深入对日本企业间关系的研究,对于从微观上考察日本经济的现状和走向,对于深化对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对于了解后发型国家市场经济的特点,都具有重要意义。学者们对日本企业间交易关系的研究,多以汽车产业为对象,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日本企业间长期连续性交易关系的结构性特征

学者们对日本企业间交易关系的研究,一般是以美国的企业间交易关系为参照,认为美国企业间交易关系的特征是:企业间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期较短;供应商之间相互竞争,成品厂商从价格最低者的手中购入中间产品,而且企业间的交易状况很不稳定,经常受到经济景气变动的左右。

相反,日本企业间交易的时间却很长,普遍存在相对稳定的长期的交易关系。学者们注重实证分析,据藤本等学者1994年对120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其中有1、2、3次供应商各为40家、60家和20家)的调查,一次供应商中的45%与汽车成品厂商已有近50年的交易关系:二次供应商中的32%有30余年,44%有10余年;三次供应商中的89%有10余年。此外,学者们认为日本企业间关系还有如下特征:供应商存在多层次性,而且供应商和成品厂商的交易是多元化的。如前所述,供应商可分为向成品厂商提供零部件的一次厂商,向一次供应商提供初级零部件的二次厂商,依次类推还有三次和四次厂商。也有这种情形,即一次性供应商向二次厂商供货的这种反方向交易,这样便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金字塔式的网络结构,[1]但是,这个金字塔并不是封闭的结构,就零部件供应商而言,其交易对象往往是多家汽车成品厂商,而对于汽车成品厂商而言,在某零部件的采购上,其交易对象也往往有多家供应商。

二、关于日本企业间长期连续性交易组织形式的定性分析

(一)二重结构论

在对日本企业间关系的早期研究中,“二重结构论”有较大的影响。该理论认为垄断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长期并存,是日本资本主义落后性的一种表现。在这一结构中,大企业与小企业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前者对后者存在着“剥夺”和“支配”,前者将后者作为低工资劳动者的供应源和景气变动的缓冲垫。随着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出现,传统的“二重结构论”逐渐失去了解释力。在此期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的工资差距已大幅度缩小,甚至一些小企业已成长为具有较高技术能力的大企业。有学者据此认为,小企业有不得不依附于大企业的理由,企业规模的差距以及小企业不断提高技术能力的激励,正是日本大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的源泉。[1]

(二)中间组织论

还有一些学者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这种交易关系的属性进行了研究。奥利弗·E威廉姆森于20世纪70年代在对有关组织(企业)形成的研究中,论证了在市场和组织中间存在的混合方式的选择问题,这就是通过规则来抑制机会主义的行为。他认为在现实中由于僵化的规则难以适应新的变化,结果解决方式又被分解为市场解决和组织解决,也就是说,混合方式被分解成市场交易和内部生产。到80年代,威廉姆森的研究又有深入,他认为在组织和市场的中间,还有一种治理结构,即交易双方通过成立长期契约,可以使各自的利益最大化,当然,为应付不确定性,这种契约是不完全的。作为抑制机会主义的治理结构,所应具备的条件是,交易的相互性和资产的特殊性等因素,这些因素有一种人质的效果。日本企业间的长期连续性交易,就是威廉姆森所阐述的这种特殊的治理结构。[2]此后,威廉姆森的上述观点便成为解释这种交易关系的标准理论。日本学者认为,企业系列关系中起作用的既不完全是市场价格机制也不完全是组织权力机制,企业系列是介于市场和组织中间的交易形态,中间组织形态是日本企业系列的特征。[3]

三、关于日本企业间长期连续性交易模式的形成

(一)有关形成的时间

日本学者港彻雄(1987年)认为,日本企业间长期连续性交易关系的形成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而且与战时日本统制经济政策有关。1942年制定的《机械铁钢制品工业整备纲要》中的《承包工厂指定制度》规定:“大企业要与数量众多的小规模企业实现有机的结合,要成立有力的一次性承包企业”,大企业要对承包企业负有“专属性”义务。港彻雄认为这是战后企业系列的原型。[4]但是,《整备纲要》只认可一次性承包,而明确反对多层次性承包,理由是多层次性承包容易造成效率的低下和监管上的困难。而战后日本的企业系列却是多层次性的。如果上述战时承包制是战后承包制的源头的话,那么就不应该有此承包层次上的差别,而对此港彻雄却没有给予解释。有学者对专属性所做的定义是:只要一小企业与大企业的交易,占其对外交易的比率达到50%以上,即可视为与大企业存在专属关系,[5]而长岛修却认为,长期连续性交易关系是一个有其内涵的完整的概念,仅从时限和交易的比率上来判断“专属性”是不够的,还应从专属性的内容上来考察才是全面的。[6]尽管在一些细节上还有待研究,不过战后的承包制与战前或战时日本的历史条件有关,对于这一观点,多数学者还是赞同的。这也与诺思的观点相吻合,即“历史是至关重要的,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7]

(二)有关形成的社会因素

学者们大致在以下两点因素上达成了共识:

第一,长期连续性交易关系的形成与日本政府产业政策的实施以及战后不久投资及外汇的短缺有关。战后五六十年代,日本政府不仅对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扶持,而且对包括汽车在内的不具备比较优势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也都实施了扶持的政策。若不对汽车等产业进行扶持,就不会有这种企业间长期连续交易方式的出现。对汽车等产业的扶持意味着日本对工业原材料进口需求的迅速增长,在外汇短缺的情况下,政府不得不对外汇的积累和分配进行干预。当时日本政府不允许受到扶持的汽车产业以有限的外汇进口国外的汽车零部件,在此情况下,汽车成品厂商只得将经营资源集中在装配过程,与此同时,把零部件的生产委托给小型机械制造商,也就是后来的零部件供应商。

第二,长期连续性交易关系的形成与特定的商业环境有关。以丰田汽车为例,当时确定的方针是“一方面加紧零部件自制,另一方面进行零部件工厂的培育”,并宣示与分工厂共存共荣。原因在于汽车零部件缺乏外部市场,需求小,难以实现专业化。因此,丰田汽车希望将所需部件,按照自己满意的价格和质量,交由零部件供应商生产。[6]20世纪50年代初朝鲜战争带来的战争需求以及其后不久兴起的全社会对耐用消费品的需求,推动了长期连续性交易关系的形成。有学者认为,在这两大需求面前,更多的企业开始转变经营战略,他们为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把更多的富有经验、拥有熟练技术工人的中小企业吸引到自己的生产系列中来。当然,大企业不是将这些中小企业买下来,因为按政府的要求,企业的投资必须用于购买厂房和设备,而不是收购其他企业。而中小企业也希望在保留自身独立性的前提下,加入到大企业的生产系列中去。原因是零部件供应商一旦获得为某家成品厂商的供货地位,银行就很乐于对其进行融资。另外在与大企业的长期交易中,中小企业还可以避免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所造成的不确定性。[8]

四、关于企业间长期连续性交易内部的运作机制

(一)关于“专用性资产”的功能

日本学者伊藤等依据威廉姆森“专用性资产”或“特殊交易资产”的概念,对企业间长期连续性交易关系的存续进行了说明。所谓专用性资产,是指在交易中,有时供给方应需求方的要求,或需求方应供给方的要求,对其特定用途进行特殊化的投资。投资后物化的设备以及经过培训后的人员,都可视为专用性资产。这种资产在特定的交易者之间,会产生某种人质效果,可以防止自利的经济主体产生退出的行为。总之,当中止交易的机会成本对交易双方都很大时,基于双方的自发决定,交易就会进行下去,就会出现长期连续性的交易。

(二)关于少数厂商间的竞争机制

在特定对象间的长期连续性的交易,是否存在共谋、相互妥协的危险,该问题一直为人们所关注。学者们对此也做出了相应的解释,认为在交易中存在着与新古典学派论证的竞争所不同的“面对面的竞争”或“看得见手的竞争”。[9]学者们指出,无论成品厂商还是零部件供应商,都同时有若干个交易对象。这实际上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它使得变更交易对象的所谓退出更具威慑力。伊丹认为这除具有促进竞争、实现最小成本的绩效外,还有促进技术进步的效果。而且这种效果是在彼此相识、信息共有的汽车成品厂商与零部件供应商之间共享的。

(三)关于“一揽子承包”的效用

逐级承包是日本企业系列的主要特点,而且承包量的大小与技术难度的高低,是由零部件供应商的资质决定的。根据浅沼的研究,与汽车成品厂商结成长期连续性交易关系的零部件供应商分为“贷与图厂商”和“承认图厂商”。前者是能根据汽车成品厂商提供图纸进行制造的厂商,后者是根据汽车成品厂商提示,自己便能设计和制造的厂商,后者也可称之为“一揽子承包”,它是承包制的更高级形态。贷与图方式保证了零部件的质量及其按时上缴,尤其是承认图方式,调动了供应商所具有的资源,从而使新产品开发的时间大幅度缩短。[3]197-198据克拉克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在日本汽车成品厂商零部件定购成本的总额中,大部分是以承认图方式定购的,而美国汽车企业零部件定购大半采取的却是贷与图方式。有学者还指出,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这种技术差距,对于“面对面的竞争”是一种补充,承认图厂商与贷与图厂商相比,从企业系列关系中获取的剩余要多一些,故而对于贷与图厂商来说,它们非常希望能晋升为承认图厂商。这样一来,正如藤本所指出的,系列企业间的“能力构筑竞争”就被组织化了。

(四)关于惯例的约束

一般说来,在长期连续性交易关系中,一旦零部件供应商进行了专用性投资,讨价还价能力的天平便会向汽车成品厂商一方倾斜。汽车成品厂商有时可能会以种种借口压低购入品的价格,而零部件供应商也会采取对抗之的行动。这样一来,企业间交易关系便很容易陷入困境。其实,企业间交易的维持还有某些惯例在起作用。根据浅沼的研究,这些惯例包括:

其一,如果当初约定的生产计划被中止,那么,以模具生产等为代表的特殊性投资未回收的成本,则由汽车成品厂商承担。其二,零部件供应商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而提高零部件的交付价格,是可以得到汽车成品厂商方面的认可的,不过,由于人事费和能源费上涨而上调零部件价格是不被认可的。零部件供应商可以通过采取合理化措施将其吸收。其三,零部件供应商提高生产率和削减制造成本的结果,会使实际价格低于原预定价格,在出现剩余的情况下,其中部分以单价下降的形式归汽车成品厂商所有,而其余部分则由零部件供应商获得。[10]

总之,伴随专用性投资给零部件供应商带来的风险是由汽车成品厂商承担的;而合作的成本是由汽车成品厂商和零部件供应商双方共同分担的;生产率提高所带来的剩余是在双方之间分配的。这已成为系列企业交易的规则。

五、关于长期交易连续性交易关系得以维系的理论说明

对于日本企业间长期连续性交易关系的理论说明,可以分为两种基于假设:其一是主流经济学所强调的以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为前提的“性恶说”;其二是以存在抑制利己行为的文化、社会因素为前提的“性善说”。

(一)以性恶说为前提的理论

1.博弈论的解释

以“性恶说”为前提的有关长期连续性交易的理论,着力回答的问题是:以利己为动机的自由决策的交易双方,为何不会发生背叛对方和单方面废弃交易契约的行为?

前已论及,在对该问题的回答中,威廉姆森的“专用性资产”或“特殊交易资产”的概念已为人们所广泛接受。此外就是青木昌彦以博弈论对长期交易关系所进行的解释。青木认为,对于博弈的当事者双方来说,当一方由于选择了协作行动而使利益总额增大时,另一方就会围绕其利益分配,与之形成某种交涉关系。围绕利益分配的交涉,会影响利益的总额,而总额的变化反过来又会左右双方围绕分配的交涉,双方进行交涉博弈的结果,最大的可能是利益分配的两利,形成交涉的均衡。[3]209-210显然,企业系列交易的规则或惯例,就是双方博弈均衡的结果。

2.“评价”机制理论

伊藤元重的“评价”机制论也是基于博弈均衡的一种理论。所谓“评价”机制,是指在汽车业乃至社会上所形成的舆论压力的作用。对一家厂商来说,一种好的评价是在与交易对象间长期往来中形成的,它会给这家厂商带来利益,可一旦形成不好的评价,将会造成经营上的损失。以汽车成品厂商为例,假若其违背契约,对其批评的舆论就会出现。零部件供应商出于保护自身的动机,就不再会与之进行交易。对于零部件供应商来说也是同样,如果其废弃与汽车成品厂商的约定,也会被打上违约的标签,从此变得声名狼藉。

(二)以“性善说”为前提的理论

1.“相互信赖”的理论

Dore认为,仅用“专用性资产”来解释长期连续性交易,显得过于简单,认为特定的社会和文化因素对产业组织形式也有一定的影响。Sako将Dore的思想延伸,并以此为工具对日本电子产业和汽车产业的交易关系进行了分析,提出了OCR(Obligation Contractual Relation)与ACR(Arm's Length Contractual Relation)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Sako认为ACR多见于英国企业间的交易,它是一种将对交易伙伴的依赖程度尽可能控制在较低水平,甚而对其处处提防的短期交易。而OCR是日本企业间的交易方式,它是与交易伙伴共同分担风险、“相互信赖”的长期交易。[1]Sako认为,交易关系上的信赖可以分为3类:即基于契约的信赖、基于能力的信赖和基于友善的信赖。基于契约的信赖,需要有阻止背弃契约的机制,一般说来,这是法院的机能。但是在法庭上证明违反契约是需要交易成本的。企业系列交易中依据的是一种“隐含的契约”,这种“隐含的契约”与“基于能力的信赖”和“基于友善的信赖”有关,它依存于交易各方的相互承诺,也可以说是依存于交易各方的“相互信赖”,[11]这是可以大幅度节约交易成本的。

2.“社会性交换”理论

“社会性交换”理论实际也是一种基于对交易伙伴信赖的理论。Blau认为,在经济社会中有两种性质的交换,即“经济性交换”与“社会性交换”。认为不论哪一种交换,只要是“交换”,它都是由“给予”和“回报”两种行为构成的。就定义而言,与给予相对应的回报被特定化之时,便可称之经济性交换。这种特定化的过程,就是交易双方之间的交涉过程,相对于给予的回报的比率,就是所谓的交换率。“社会性交换”可定义为:相对应于给予的回报未被特定化的交换。Murakami,Y.和Rholen,T.认为对于交易的一方而言,自身所进行的给予是明确的,但是来自于另一方的回报,其内容可能是多元化的,其实现也可能是经过较长时期才能完成的。而且,因为是基于非公式化的约定,所以有时不能被特定化。现实中的这种非公式化的约定就是不完全契约。这种“社会性交换”之所以成立,只能以这样的理由加以解释,即这是交易中的一方对尚未进行回报的另一方的充分信赖。[3]213

宫本光晴认为,就日本企业间的长期连续性交易而言,来自于零部件供应商的回报,是努力降低制造成本、不断提高开发能力,这种回报是多元化的、长期的而且是非公式化的。相对于这种未被特定化的回报,汽车成品厂商所进行的给予,是承担零部件供应商进行特殊性投资的风险,或者说相对于零部件供应商的投资,对其进行信用保证、技术指导和进行培训等方面的给予。对于汽车成品厂商来说,即使对来自零部件的回报是非常期待的,但是相对于自己做出的给予,这种回报并未被特定化。在此关系中,可以看出汽车成品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的信赖。[3]214-215

六、关于日本企业间长期连续性交易关系的演化

日本企业间长期连续性交易关系是历史上一定条件下的产物,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该组织形式也会发生变化。学者们认为,这里首先涉及的是组织绩效和组织成本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系列的组织成本增大从而导致组织效率低下,则这种组织形式就可能会被淘汰,要避免之,它就必须进行自我调整。目前日本产业组织形式正处于演化中。影响其演化的主要因素为:

1.外部市场的变化

村上亨认为,日本属于后发型资本主义国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其外部市场欠发达,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与少数特定企业之间长期连续性交易关系的发展。也正因为如此,长期交易中的少数企业间的分工形成互补关系,其中任何一方企业的退出都会对交易中的另一方具有威慑力。然而,随着日本经济的国际化和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许多外国企业会进入日本市场,这会导致日本原有企业间长期连续性交易的组织结构发生变化。

2.科技进步

日本学者水谷内彻也和村上亨认为,资产专用性具有与特定伙伴交易的承诺性质,具有难以转移至其它用途、不可转卖等不可逆性。这种专用性资产,包括具体的投资地点、针对性很强的设备投资和专有的生产知识技能等。这种不可逆性的承诺性质,加上其工艺和技术不易被他人模仿,便成为产品竞争优势的源泉而发挥作用。[12]但是可替代性技术的出现、新产品开发以及新材料的使用,会使支撑连续性交易关系的专用性资产的特性发生变化,也就是说上述不可逆性的承诺性质会大大弱化,从而影响这种交易关系本身。

宫本光晴认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和通过因特网的网上交易的渗透,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要努力使本企业的产品标准化,实施零部件的通用化,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因特网。这种降低交易成本的“市场解决”优于专用性投资的“组织解决”。

3.经济运行状况

经济运行状况的优劣可对企业间交易关系产生影响。村上亨认为,在企业间的交易数量和利润不断增长、市场持续扩大被预期的情况下,企业一般不会废弃现有的交易关系而寻找其它交易对象,原因是退出费用和风险超过未来的收益。相反,在增长预期不好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下列状况,即与其维持原有的交易关系,不如寻找新的交易对象更为有利。一旦如此,即使存在退出费用和风险,即使存在评价机制的牵制效果,交易关系也将难以维持。原因在于,经济增长率低下使维持交易关系的价值降低,同时又使退出的费用和风险相对减少。由此可见,市场扩大和增长预期是维系连续性交易的重要因素。另外,经济运行状况的优劣,左右着交际费用的支出。应该看到,企业间长期交易关系的内容,包括削减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信息交换和互派人员等方面的交流,需要企业支出交际费的成本。据胜又寿良统计,日本1986年的交际费总额为39000亿日元,到1992年超过62000亿日元,这两个数字表明:经营者和就业人员的交际费支出已分别超出了同期必须分配给股东的红利总额。[12]203-204由此可见,如果日本经济在总体上不能走出低迷状态,这种交际费的支出也势必受到影响。

4.国际经济社会的压力

学者们指出,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价值观下的人们可以对日本企业间长期连续性交易这种组织形式做出不同评价。尽管这种组织形式有减少交易成本、促进技术进步和富有特殊竞争等种种功能,但是在少数企业间成立不完全契约、互通信息、建立以信赖为基础的协调关系的同时,该组织形式也具有某种封闭性、排他性和缺少透明性,这也是欧美国家批评这种组织形式的主要理由。无论从促使日本经济迅速走出低谷的要求来说,还是从避免世界其他国家对日本批评的舆论来看,日本都不能再原封不动地固守这一组织形式。日本企业界人士已经认识到,他们所面临的经营方面的问题固然很多,但最重要的无疑是增加经济的开放度、透明度和提倡公平竞争。近年来,日本企业集团已开始进行有关企业制度方面的调整。有些企业已开始与外国企业积极建立“具有明确保证的长期关系”;伴随经济增长的减速,企业开始重新审视过去的交易伙伴,允许企业系列外的零部件供给商加入;开始奉行零部件调配的国际化并展开国际性的提携战略;让外国企业进入日本的汽车产业。据小林英夫的研究,日产下属的零部件供应商一方面维持与日产的交易关系,另一方面也加强了与日产以外的汽车成品厂商的交易关系,而且日产也正在加入由通用、福特和克莱斯特共同出资开发运营的“零部件定购网”。[13]日本企业交易的开放正在世界范围内逐步展开。

总之,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和日本经济的长期低迷,日本企业间长期连续性交易这一组织形式也正在逐渐发生变化。长期连续性交易这一组织形式是日本经济社会各种因素长期作用下形成的,其今后会如何演化,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才能有分晓。就目前来看,该组织形式本身在制度调整方面还有很大的弹性,对环境的变化也有很强的适应性。学者们对这一组织形式的研究也正在逐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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