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埋伏中国民营企业_知识产权法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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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战”还是“伏击战”

2002年春节过后不久,在知识产权领域,国内的民营企业接连遭遇了几件事:

先是DVD厂家在欧盟被扣货,跨国公司飞利浦拦路收取专利费。其理由是中国企业使用了飞利浦的专利而未付专利费。虽然人家早在1999年6月就已经发出过通知,要求生产厂家购买专利使用权,但国内企业未在意。中国入世后,对方就采取了扣货行动,使国内企业措手不及。

然后,日本摩托车企业联合代表团来华“打假”。“打假团”包括本田、雅马哈、铃木、川崎重工等。他们在北京拜会国家经贸委、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等与打假有关的中国政府部门,受到高层官员的接见,并向中方递交了大量指控中国同行侵权的材料。

紧接着,令温州打火机厂家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欧盟的一项“产品安全条例”在今年2月通过。该“条例”规定进口价格在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必须要有“安全装置”。这意味着占世界产量八成的中国打火机,将被排挤出欧洲市场。因为,有关这一装置的技术专利多为欧洲国家控制,中国企业如果要用就要向其购买,其生产成本因此上升,价格优势丧失殆尽。

这局面堪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华北堂上告“李鬼” 西南紧盯“摩托帮”

在天津,日方干脆将他们心中的“李鬼”送上了法庭。

原告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以商标侵权纠纷为案由,将天津港田集团公司、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一并推上了被告席。1月17日,此案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诉讼标的3000万元。这是我国入世以来最大的一起知识产权案及天津一审诉讼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案。

日方提交中国的告状材料称: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生产的大约1100万辆摩托车中的近900万辆是盗版日方产品,其中200万辆出口到亚洲各国,有的仅仅把日本产品换个商标而已。

日方特别提到了“重庆摩托帮”。这个“帮”的出口量占全国同行的一半,去年重庆出口摩托166.4万辆;产销量占全国市场份额的近2/3,上千家摩托整车厂及配件厂遍布全市各个角落。嘉陵、力帆、隆鑫、宗申、建设五大摩企几乎垄断了中国摩企各项指标的前5名。而在这个“帮”内,民营企业势力雄厚,像力帆、隆鑫、宗申这样的排得上号的都是民营企业。

深谋远虑订“规则” 处心积虑建“壁垒”

其实,“重庆摩托帮”也好,天津的“李鬼”也罢,他们遇到的麻烦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入世后中国企业所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可以说,由于民营企业大量集中于低门槛的消费品生产领域,在国内外都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因此对于他们来说,这场“专利遭遇战”打得最早,也最引人注目。

由于民营企业只有20多年的历史,和国有企业相比技术积累和开发能力薄弱,普遍通过仿制国外的产品打市场。而仿制别人的产品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因此早就引起外国企业的注意。中国入世使对方等到了机会,立即抓住“小辫子”发难。

从目前情况看,外国企业“发难”的策略有五种:

一、利用中国政策,依靠中国政府部门“打假”;

二、利用法律武器,以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以及开展不正当竞争等为由提起知识产权诉讼;

三、制定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竖起技术专利“壁垒”,阻挡中国企业进入他们的势力范围,对使用他们专利的新手收取高额的费用,对不付费的使用者则毫不客气;

四、沿着产品发展方向,在华大规模进行专利申请,提前设置“路障”;

五、利用中国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机会,抢注中国企业的专利和商标,甚至打击、收购、淡化。

除了专利,外国企业还处心积虑地抢注中国企业的商标。

“跑马圈地”抢先机 备好“软绳”待“猛虎”

知识产权可以归结为两大类,即工业产权和版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囊括了目前所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该协议要求签约国对专利、版权、工业设计、商标、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地理标志(如用于酒类的标志),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物品进行最低限度水平的保护,一些保护措施持续时间长达50年。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关税壁垒与行政壁垒正逐步消除,知识产权、行业标准等技术壁垒对占领与保护市场的作用正不断凸显出来,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这一招是很要命的。重庆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形象地把这种情况喻为“软绳套猛虎”:一项小小的专利,会让一个“凶猛”的企业一败涂地。

他指出:在专利申请方面,国外大公司早就开始了有目的的战略性知识产权“跑马圈地”。与他们相比,国内许多企业的弱势已十分明显。

据他调查,1985年至1999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中,国外占52.16%,到2000年国外占52.94%。从1998年至2000年,仅韩国三星在信息领域的在华专利申请就达1558件,而同期排在国内第一位的中科院研究所只有184件。近3年的情况更为严重,在华申请电子信息技术的发明专利,有88.5%是来自国外;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拥有专利的只有40多家,而有50多家企业的专利拥有量为零,令人感到非常不安。

未交兵先失一着 更尴尬将寡兵稀

面对强大的对手,我们在较量中已先失一着。我国产品出口被控专利侵权的事件屡见不鲜。例如,汽车尾气消污装置是一种市场较大的产品,尽管我国是主要原材料稀土的生产大国,但国外的专利已使我们很难有所作为。

在生产制造方面后来居上的中国企业,固然可以在价格,销售网络、售后服务、商品本土化等方面拥有一定的优势,但国外企业通过掌握的核心技术却轻易就能使我们受到伤害。

对于国内企业来说,国外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随时都会让他们碰壁,但中国企业对此似乎并不了解。

尹明善说,国际上的规则和做法有些已经超出了中国企业家的常识。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开始把专利保护扩大到商业经营方法、人体基因、计算机程序等经济强项,而对发展中国家有优势的项目,像发表权、署名权、中药专利、民间文学艺术等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

更令人尴尬和忧虑的是相关人才极其缺乏。据了解,尽管中国专业技术人才的总数已经达到6000万人,但目前全国熟悉世贸规则的谈判人才寥寥无几,而熟悉市场的注册金融分析师几乎为零。

据透露,杭州中化公司最后在“谁出面打这场官司”上犯了难。幸亏“发现”两名员工一个正在研究国际法,一个曾在美国工作了7年,总算得以组成一个应诉小组“出征”。

抓“辫子”还是抓市场

剽窃仿冒都是“茬” 市场利润最关情

外国企业之所以要抓中国企业“小辫子”,其根本原因是中国产品抢占了它的市场。

本田北京代表处一负责人曾表示:本田去年在中国的摩托车销量下降了27%,雅马哈的这个数字则为49%。他们说复制品的竞争是主要原因。在越南,中国产品占据70%的市场份额,差不多快要把日本产品挤出去了。

同样,由于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中国DVD产品在北美、欧盟也相当有竞争力。

据专家们分析,中国产品以低廉的成本在北美、欧盟市场上所取得的优势,是导致9C封杀中国DVD的主要原因。同样,所谓摩托车技术“剽窃”事件,也是因为以重庆地区为代表的中国摩托车产品在东南亚市场上冲击了“雅马哈”们。

和摩托车、DVD领域相似的是,在国内低压电器行业首屈一指的正泰集团,也受到国外同行的“骚扰”。这些同行可是国际市场上的“巨无霸”,比如瑞士的ABB、法国的施耐德等。他们上门来找正泰的“茬”,就是觉得正泰是他们进入中国市场的绊脚石。

正泰副总裁陈建克透露说,我们在全国共有2000多个销售点,老外早就垂涎三尺,因为他们要想进入中国市场,最省事的办法就是利用这2000多个销售网点。于是就找到正泰,提议合作。方式是他们出技术标准,正泰打他们的品牌。这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正泰的拒绝,于是他们就说我们侵犯了他们100多个专利。正泰产品想打进欧洲,更是遇到对方的抵制。欧盟国家就是拖着不给发证。

“攻城略地”没底气 屡碰“壁垒”不足奇

那么,中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什么总是在知识产权问题上陷于被动?业内人士指出,关键是我们自己在核心技术开发方面落伍了,技术标准几乎全被发达国家控制。即使是我们自主开发出的“新产品”,有的也早就被别人注册了专利,自觉不自觉地成了别人专利的模仿者。

正泰集团公司董事长南存辉曾告诉记者说,正泰集团在开拓西方国家市场的过程中,多次遇到对方技术壁垒的制约。比如去年,在获得德国认证的基础上,产品在德国市场仍然遇到了竞争对手人为设置的技术壁垒。他们要求欧盟提高认证标准,限制中国产品进入他们的市场,给我们的产品出口带来了不少麻烦。也是由于竞争对手施加压力,比利时方面也一直拖延发证。

在国内低压电器领域,正泰集团可以说是最强的企业之一,但在国际市场上却出师不利。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南存辉认为其根源在于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正泰集团近几年虽然开发出了具有20世纪90年代行业先进水平的产品,但只占了全公司产品总数的30%左右,因此遇到西方国家技术壁垒的制约不足为奇。

通过集团公司的经历,南存辉深感民营企业的不足,主要是大多数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技术水平不高,与世界先进企业相比,在高新技术产品方面尤其是在自主开发能力上,存在着太大的差距。

为什么西方的技术标准能够将中国企业挡在门外?其实靠的还是技术实力。将专利和国际标准巧妙结合,把实现这种标准的最佳路径注册为专利,使得大家用这个标准的时候,就不得不用他的专利。我国资深信息技术专家、交通部科技信息研究所总工程师徐如镜指出,这是中国企业的又一个盲区。美国高通公司用这一策略以及它与移动通信国际标准紧密相关的1400多项专利,使其在CDMA领域的市场份额如日中天。

今年2月,欧盟通过一项《产品安全条例》,规定进口价格在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必须要有安全装置。这意味着占世界产量八成的中国打火机,会被排挤出欧洲市场。因为,有关这一装置的技术专利多为欧洲国家控制,我国企业如果要用就要向其购买,其生产成本必然上升,价格优势丧失殆尽。

据统计,我国有60%的出口企业遭遇过国外的技术壁垒,使我国出口额每年损失500亿美元左右。

“大敌”当前不强攻 每遇“关隘”思智取

入世之初的种种遭遇,可以说是给中国民营企业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首先应该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然后要学会如何突破西方对手的技术壁垒。业内人士和有关专家正在从不同的角度寻找答案:

第一招:企业科研创新力度要加大;

第二招:培养人才;

第三招:跟踪检索国外专利信息;

第四招:充分利用国内外失效专利;

第五招:抓紧制定自己的技术标准。

省还是花,借还是贷

常因一叶障眼目 屡为他人作嫁衣

重技术轻专利、重成果轻申请,这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个普遍现象。

据了解,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多种,诸如:专利意识淡薄;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在产业化后对课题组的奖酬差别不大;申请发明专利的周期太长,手续繁琐;专利公开后很易泄密,虽有专利权保护,但诉诸法律要花时间,不如作为技术秘密,也可获得相仿的实惠。

有一组数字反映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窘况:在中国申请的信息技术发明专利,国外申请量是国内的5倍多;在通讯技术、计算机与自动化、家用电器方面,来自国外的申请占90%;生物技术的发明专利,国外申请量亦占据了87%;国外的一些大公司,如美国的IBM、电话电报公司,日本的索尼、日立,每年在海外申请专利几千件,我国台湾每年在美国申请的专利也达7000多件。可是中国内地机构在国外申请的专利,最多一年还不足300件……

买得骡子愁配鞍 守着金山讨剩饭

那么,中国企业为什么不积极申请专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专利申请费、维持费和年费太高。

据分析,专利从研制开发到投入生产,目前需要8-10年的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是很难把专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广东范朝来教授研制的“自动同步开合式螺纹装置”,将台钳等螺杆机构五金工具的工效提高10多倍,获得23个国家专利权,5次获国际发明金奖,但光支付专利申请费、维持费和年费,就花去了范教授500多万元。正是这个原因,范朝来教授才在第8次更新专利产品时背上了2600万元的沉重债务。

基因科技是一项前途光明的产业,因此围绕基因科研出现了一场“新圈地运动”。但这场“圈地运动”首先“圈”的是钱:申请基因专利费用更高。

目前,在国内申请一项基因专利,只需花费3000元左右的人民币,而且国家还有优惠政策及专项资金支持。但申请国际基因专利的费用却贵得惊人。一项基因专利在30个国家申请下来,至少需花费6万美元,其中主要的花费是在一些发达国家。

这可真应验了那句老话:买得起骡子配不起鞍。联合基因科技集团副总裁秦义龙无可奈何地说:“这些专利既是公司的财富,也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据了解,为解决国外专利申请费昂贵的难题,这家公司做过许多尝试。美国一家企业曾经表示愿意投资,双方协商共享专利的权利。

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没有引进外资对项目投资的政策,而美方又觉得没有必要开办一个合资公司来做这件事,因此谈判搁浅。欧洲的一家机构也愿意投资与联合基因集团到香港办一个合资企业,以解决在国外申请基因专利经费昂贵的难题,又由于我国的企业到境外注册公司审批手续漫长繁杂,最后也不了了之。

专家们指出,不管申请费有多高,这笔费用仍是不可缺少的,是必须计算在产品价格中的固定成本。如果忽略这种成本费用,正好给了人家侵权、反倾销的最佳借口。在进军国外市场方面,众多厂家仍沿袭在国内的做法:通过利用国内廉价的劳动力成本在价格上取得优势。

专家们同时呼吁国家要采取扶持政策,如增加风险投资、设立专项投资基金、出台一些灵活优惠的操作办法等,以有利于国内外企业投资参与国外专利的申请。

历次商战表明,国外品牌无意与中国产品纠缠于价格战。最近国际9家行业巨人联手推出性能优于DVD的新的“蓝碟”标准,就是要借技术升级保持他们在高端产品领域的领先地位,进而销售核心元件和坐收专利使用费。因为一项专利权往往意味着一块垄断的市场,代表着一份独占的现实的或未来的高额回报。

……

反思入世之初发生的几起“遭遇战”,它警示正在雄心勃勃走向世界的中国民营企业:在商战中,要懂得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要学会既规避他人的权利又善于保护自己。

应该说,到目前为止,我们相当多数的企业在这个方面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甚至是本企业独立开发出的科技成果,直到形成产品后,他们还不知道去申请专利和获得相应的权利保护,以至于在“捷足先登”者面前束手无策,徒唤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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