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华与朱朱对“钟”的严重误解_朱熹论文

论中——兼评程、朱对“中”的严重曲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兼评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1;B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82(2006)02-0014-07

“中道”系中华精神之中流,智慧之源泉。但是,至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中”的实质受到严重歪曲,其求实开放、革旧创新之进取精神遭受阉割。期间,程颐和朱熹的学说起了极大的负面作用,影响甚深。要准确理解中华文化,必须弄清“中”的本义。

一、“中”指精守常道,顺时而动

尚中思想可以追溯远古。尧禅让舜时说:“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舜传位于禹,也以此为教。(见《论语·尧曰》)“允执其中”是尚中思想的最早表述,后来为易、儒、道发展成为一种哲学学说。

在《周易》,尚中或曰中道,被置于最高的指导位置。如夬卦九五爻辞:“苋陆夬夬,中行无咎。”“中行”,指九五爻居上卦中位,如能行中道,则无咎。无咎即无过失,其实质就是合于“中”,“中”是《周易》的至上追求。

《系辞下》说:“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第二、四两爻均为阴位,故曰“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对于阴柔来说,距离五爻尊位远则不利。二离五远,本不利,却多誉无咎,原因就在于二处下卦中位,能行中道。第三、五两爻均为阳位,但“三多凶,五多功”,原因则在于五居上卦之中,而且位处全卦之尊。三居下卦之偏,位卑贱,且处下卦之末,能否升至上卦,面临诸多麻烦,故多凶。《易经》以居上下卦之中位象征行中道,因而多吉无咎,由此表述了尚中的观念。

何谓中道?在过去的大约一百多年里,由于中国历史的变迁,尤其是在斗争哲学肆虐的年代,许多人将中道与没落的封建社会捆绑在一起,认为中道是反动、腐朽的哲学,因为它主张“折中”、“调和”、“平衡”:“折中”则不辨是非;“调和”则保护敌谬;“平衡”则停滞保守。斗争哲学丧尽人心以后,传统被重新评价,于是普遍认为中道有其合理性、先进性。理由是,调和、平衡,甚至折中,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原来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不能否定。

一个批判,一个适度肯定,看起来差别很大,其实是评价的尺度发生了变化;认为中道的本质是折中、调和、平衡,则没有两样。评价标准走向合理,无疑是巨大进步,然而,《周易》、儒家、道家倡导的中道果真是这样的意思吗?

重读原典可以判断,《周易》对“中”的理解,与孔、孟、《中庸》在根本点上是一致的。而中或中道的本义并不是主张折中、调和、平衡,它包涵两层意思:一是说,天道即中道,之所以称“中”,是因为天道运行具有精准守信、不过不忒的品性;另一层意思是说,人应当准确如实地、恰如其分地把握和实行天道,而严格遵循天道,就是奉行中道。这两层意思都可以用“无过无不及”之“中”来表述。至关重要的是,所谓“过”与“不及”是相对于一个标准而说的。这个标准就是天地万物自然生化的规律,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规律是有定准的,不是随意改变的,因此称其为“中”,实际是指规律具有“中”的品格,这是就天道而说的。精准严格地守住天地万物的规律,也称之为“中”,意思是要求人的言行须与规律完全吻合,这是就人道说的。

对于《易传》,中道即天道,可举睽卦为例。睽卦兑下离上(),根据孔颖达“非覆即变”的思想,上卦离原为家人卦()之下体,现上升为睽卦之上体,故《睽·彖》曰:“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柔指睽卦六五,原为家人卦之六二,六二上升为六五,故曰“柔进而上行”。刚指睽卦九二,六五与其相应,故曰“得中而应乎刚”。九二爻辞:“遇主于巷,无咎。”《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王弼注:“处睽失位,将无所安。然五亦失位,俱求其党,出门同趣,不期而遇,故曰遇主于巷也。处睽得援,虽失其位,未失道也。”(《周易注》)九二刚爻居阴位,六五柔爻居阳位,二爻皆失位,故同气相求而遇于巷。当此睽乖之时,二爻相遇得援,咎悔可亡。究其原因,在于二者虽皆失位,但皆得中,得中即不失道,故九二仍能“遇主于巷”,处睽得援,“无咎”。可见,在《周易》,中即道。

《易传》直论天道中正,见于《文言·乾》:

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注家有以“刚健中正纯粹精”七字,专指乾卦九五或九五与九二者,如孔颖达:“刚健中正谓纯阳刚健,其性刚强,其行劲健。中谓二与五也,正谓五与二也,故谓刚健中正。”(《周易正义》)又如清人蔡伯静:“刚健中正而纯粹精者,惟九五足以当之。”(见钱澄之《田间易学》)其实不然。此段传文为《文言·乾》之第五节,是继续引申《乾·彖》之意,而《乾》之《彖》则是对天道的整体性阐释。从行文看,《文言·乾》这一节传文,也显然是对“大哉乾乎”即天道之整体的描述和赞颂,而不是单指“天”的哪一时段,哪一部分。

朱熹注符合《文言》原义:“刚以体言,健兼用言。中者,其行无过不及;正者,其立不偏。四者乾之德也。”(《周易本义》)“四者”,指刚健中正。朱熹认定,此四者为整个天道的本性。然而,性见于情,不旁通其情,不足以见性。天道借六爻发挥,以情见性。六爻奇偶阴阳,无一逾越天则,故其每一爻都体现中道。

可是,《文言·乾》第六节明文说:“九三重刚而不中”,“九四重刚而不中”,这与其第五节所说“大哉乾乎!刚健中正”是否矛盾?不矛盾。《易传》认识到,即使在天道或符合天道的发展过程中,不同的发展阶段会呈现不同的状态,有幼年和成熟,高潮和低潮,庸常和全盛,蹇困和顺利等等的差别,而不同时期对事物发展变化的作用和影响也不同。乾卦九三、九四正处于正常发展的转型期和全盛前的准备期,定会遇到困难和险阻,正如《文言》所说:“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可见,说其“不中”,是指这两个阶段不是事物生命过程中最佳最盛的时段,并不意谓这两个阶段的出现不合中道,也不意谓处于这两个阶段的人或事物在应对上不合中道。恰恰相反,这两个阶段是事物和天运正常行进所不可免的必经阶段。《文言·乾》第三节说:“‘终日乾乾’,与时偕行;‘或跃在渊’,乾道乃革。”“终日乾乾”、“或跃在渊”分别是九三和九四的爻辞。《易传》认为,这两个阶段的出现完全符合“时”即天道的运行,天道在某些关节点上会发生重大变革,是其不可或缺的环节。遵从天道的君子处于这两个阶段(爻位),能因其“时”而采取恰当的行动——“乾乾”而“惕”和“或之”“疑之”,故“无咎”。无咎,即无过无不及而不失中道。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见得,乾卦六爻加上用九,都是天道的显现,天道“刚健中正”,故天道即中道。试想,如果天道运行只有个别时段合于“中”,其他时段不具备无过无不及的品格,也就是没有准绳,没有规律,那么天道还能“首出庶物”,“美利天下”,“云行雨施,天下平”吗?平者,良好之秩序也。天道运行若有不合中道,即不精准守信,世界也就没有秩序可言。

认为“中正”仅限于乾卦二、五两爻的看法,其误会的原因在于将《易传》关于爻位各有其性其用的解释系统僵化、绝对化,没有注意到《周易》“中”概念在使用时的多义性和相对性。诚然,《周易》六十四卦通过二、五两爻“多誉”“多功”显示了尚中思想,但必须清楚,这种作法只具有象征意义,最初是为占筮而设,并没有把“中”的涵义直接地完整地讲出来,而且六爻卦象作为一种综合性、多功能的模型,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不是单一的对应关系,故不可做机械的理解。

《周易》主张人与天合,认为人天相合是一切事业成功的保证,也是人生的至高境界。同时《周易》又尊崇中道,认为中行则“多誉”“多功”而“无咎”。因此,尚中与人天相合这二者应当是统一的。如果“中”只属于天道中的某一环节,那么坚持尚中就须对人天相合加以限定;或者相反,若坚持人天相合,就不应再提出尚中。《文言·乾》说: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从这段论述可以看出,《易传》所倡导的人与天合是全面的相合,不是指某一环节相合。而人与天相合的实质在于无论是人,还是天,还是“鬼神”,要全面奉行天道。这与尚中应当是一回事。

尚中之中,是指整个天道,这一点还可从“时中”概念得出证明。《蒙·彖》:“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蒙卦讲对童蒙进行发蒙教育,必须遵守“时中”原则才会取得好的效果。“时中”谓得其时之中。中不是固定不变的,中的标准和分寸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因此,一定要把握住时间条件的变更,从而重新确定中在何处。就教育而言,所授知识的深浅要恰如其分,但受教育者的年龄在增长,学业在提高,所授知识也要随之加深,以适应受教育者的实际程度。

在《易传》中,“时中”概念虽然只在《蒙·彖》出现一次,但“时中”概念有重要意义。从根本上说,一切“中”都是“时中”。孔子说:“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中庸》)又说,“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论语·微子》)中与不中,可与不可,没有死板的规条,要随时而定。孟子赞誉孔子为“圣之时者”。(《孟子·万章下》)荀子说:“君子时诎则诎,时伸则伸。”(《荀子·仲尼》)《易传》则更为重视“时”,强调“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彖》)《易传》的贡献在于,它明确天道本身是一个时间过程,天道的最大特征和直接体现就是“时”。

乾卦是讲天道的。《乾·彖》说:“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日月(“大明”)往还于天,形成昼夜四时终始,推行着天道。而象征天道之乾卦六爻循序以时而成,就好像“时”乘六龙(乾卦六爻)在驾御天的运行。可见,“时”与“天道”是为一体,可以互称。《文言·乾》说:“夫大人者……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大人先天象而行,由于不离天道,故天象随大人之后,而不与大人相违。这并非“天”要追随大人,而是因为“天”与大人一样,都不违天道,而以天道为准则。因此,如果大人后天象而行,则谨顺“天时”。这样的行文表明,“天时”即天象所显示出来的天道,“天时”即代表天道。“天且弗违”,是指天都不能违背天道,那么人,包括大人,以及“鬼神”就更不能违背天道。大人与天相合,最能自觉顺随天道,而顺天道,也就是“奉天时”。

《易传》视天道为天地万物的最高统摄,认为一切事物皆受天道支配,同时《易传》又提出“天下随时”的重大命题(《随·彖》),与道统万物的主张相并,说明道的伟力与神功通过“时”来显示,借助“时”来实现。因此,《易传》认为,天地万物和人的一切正当行为都遵守“与时偕行”的准则。《损·彖》:“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益·彖》:“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文言·乾》:“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终日乾乾,与时偕行。”可见,在《易传》,时与道有同等的重要意义,是相通的概念,不可分割,在一定意义上“时”即天道。

因此,提出“时中”概念,是要强调天道随时间的推移而展现,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而人要想得“中”,即准确把握天道,也就必须顺随时间而相应变化。这实际就告诉人们,“中”与整个天道连在一起,“中”的标准是处于永恒变动中的天道。

以上所举材料可以说明,依《周易》,所谓“中”或“中道”,实即指天道,“中”是天道的品格,集中的表述就是:“大哉乾乎!刚健中正”。汉代董仲舒也作如是观,他说:“中者,天地之所终始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春秋繁露·循天之道》)“天地之所终始”即天道,天道即“中者”之道,而中道为最正之道。那么,为什么说天道具有“中”的品格,这样说意谓什么?笔者认为“中”是指精准守信、不过不忒,这正是天道或天道法则的特性。关于这种特性,《易传》多有论及,如《豫·彖》说:

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

《释名·释言语》:“顺,循也,循其理也。”天地按照一定的理运行,而理是恒常不易之规,所以天地运行有定准,使“日月不过”,“四时不忒”。可见,所顺之理,作为天道,由于恒常而有定准,因而永远无过与不及,这正是“中”的特征。

既然天道即中道,如果“中”的意思是“折中”、“调和”、“平衡”,那么天道就应当永远显示“折中”、“调和”、“平衡”的状态,人就应当永远坚持“折中”、“调和”、“平衡”的作法。如此一来,还有什么“时中”之说?还有什么“道”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由于“中”与“天道”融合在一起,“中”为“天道”的品性,而天道随时而变,所以,“中”不可能是指具体的规律或方法,而只能是一种无论天道怎么变,无论天道内容多么丰富,它都能够存附其身的品性。以天道法则为标准,精准守信,不过不忒,就是这样的品性。这实际就是一切规律的特性。

明确了中道与天道的关系以及“中”作为天道品性的本义,中道的第二层意思也就不难说明。天道本身精准守信,不过不忒,如果我们真的敬重天道,真的要把握天道,那么我们就同样必须有“中”的品格。因此,如果能够准确如实地、恰如其分地把握和实行天道,也就是恪守了中道。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对待天道运行要有诚实无欺、严谨不苟的态度。《文言·乾》有一段话说得明白: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李鼎祚:“庸,常也。”(《周易集解》)信,真实。谨,严谨。孔颖达:“诚,实也。”(《周易正义》)《集解》引宋衷:“闲,防也。”伐,自夸。乾为天,乾道即天道,故乾卦六爻皆合于“中”德,又称“龙德”。而九二居下卦中位,为中之中,其中德最为突出鲜明,故称“正中者也”。《文言》认为,具有正中之德的人,即使素常的言行也真实可信,恭敬谨严。他防止一切邪妄,全部是实实在在,真诚而没有半点虚假,对社会做出贡献也不自夸。他德识博大,使世人受到感化。可见,正中之德是中德的核心,概括起来主要包括:言信、行谨、存诚。至于善世不伐,德博而化,是其必然引出的品德和成就。

而在“信”、“谨”、“诚”三者中,诚是根本。诚除了“实”外,还具信守不渝,敬慎不妄之义,故诚即包含“信”和“谨”。人要诚,是因为天的本性诚。《中庸》说:“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者也。”天如果虚妄而没有信守,那么就不可能有什么确定的事物和过程存在,故曰“不诚无物”。而天之诚,也就是天道之“中”,中与诚其义相通。诚为中之本,中为诚之用,诚为中之原,中为诚之显。而天之诚,是人之诚的本体依据。因诚而产生的结果就是合于中道,也就是对天道无过与不及的精准把握。所谓“不勉而中”,“从容中道”,其“中”即精准守信,不过不忒,与天道完全吻合之意。

天道,即大化流行之道,也就是宇宙万物自然整体地运行之道。因此,从主体方面说,崇尚“中”的本义在于要求人们如实地准确地把握自然整体层面的事实,按照事物本身自然的实际情况和规律做出决策与行动。如果用现代通俗语言表述,就是严格不苟地在自然整体层面“实事求是”。故尔尚“中”,也就是精准地寻求自然之“道”。

综上可见,“中”的第一层意思涉及天道对万物的关系。天道运行,生育万物;天道运行因循一定的法则,万物生育各具一定的性命。天之法则恒常不易,不过不忒,物之性命由是才有保证。“中”的第二层意思涉及主观对客观的关系,要非常尊重客观,要精准地符合天道,一丝不苟地遵守天地万物自然生化的规律,做到无过无不及。

二、孔子之“中庸”本义为何?

孔子视“中”为最高之德,他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中庸也就是尚中、守中。那么孔子推崇备至的“中庸”到底是什么意思?《中庸》引孔子的话说:

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

这段话可看作对“允执其中”的疏解,也是关于“中庸之为德”的最好说明。关键的一句是“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有人将其简化为“执两用中”四个字,以概述“中庸”。但是,必须指出,要正确理解这句话,决不能将其与全段分离开!不幸的是,人们通常将其分离出来,独立起来,作为“中庸”的定义。而“执两用中”的简化说法,就更不经由地使这种分离成为理所当然。

这句话最重要的是,要弄清楚“执其两端”的“其”是指什么?“两端”又是指什么?如果将这句话与全段分开,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句子分析,此“其”字自然当指意之所属,即“其”字后面的“两端”。而“两端”只是被“执”的对象,却没有任何其他的定语,因此是任意的“两端”,只能被理解成一切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用其中于民”,此句之“其”则是回指上文提及之事,仍是上句中的“两端”。如果“两端”没有限定,为任何相对的两面,那么“两端”自然应当包括真与假,对与错,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君子与小人……等等这样一些完全反向的对立面,于是崇尚“两端”之“中”,就不可避免地陷入典型的和糊涂的折中主义。

而无论孔子和大多儒家学者,还是《周易》,显然不是这样。在是非、善恶、美丑之间,他们的态度是十分鲜明的。孔子特别推崇“礼”,而“礼者为异”,“礼义立,则贵贱等矣。”(《礼记·乐记》)他还主张正名,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等,在原则问题上完全没有折中调和的味道。事实上,无论什么样的“两端”,都取其“中”,如此不讲原则的作法,是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严肃的思想派别所不取的。

问题出在断章取义。“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原是整段话的一部分。全文的意思是,舜的大智慧在于不自用而善于向别人求教,体察周围的意见,不善之言则隐匿,善之言则发扬采纳。“执其两端”是接着“隐恶而扬善”说的。“其”字当是回指上文提及的事物,即“扬善”之“善”。此处之“善”指正确的好的可行的意见。推而言之,“善”为合于道的言、行、事。然而,尽管为“善”,仍可分出“两端”。所以,“两端”不是任意的,不是泛指一切对立的两方,而是“善”之“两端”。

依照孔子的看法,这“两端”就是“过”与“不及”。“过”是“善”之过,“不及”是“善”之“不及”。就人的行为来说,惟有善举才有“过”与“不及”之分,“过”与“不及”也只对善举而言才有意义,因为不善之举则应从根本上否定,谈不到是过,还是不及。在舜谓“隐恶”。《论语》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子张)也过,商(子夏)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先进》)

孔子显然是在肯定师与商的前提下,而且以贤人之道作标准,来评判一为“过”,一为“不及”。就是说,过与不及的衡量准绳是“道”,而不是“非道”。

《中庸》引孔子语:

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

在这段话里,孔子所论“过”与“不及”更加明确地是相对于“道”而言。而相对于“道”的过与不及,也就应当是前引所要“执”的“两端”。方向正确,原则可取,这还不够。要想在实践中获得成功和理想的结果,必须恰如其分地与道完全相合。过和不及都将使道不行或不明。

可是,与道相合如何才能恰到分寸,精当无隙?孔子认为,舜的智慧在于他找到了与道完全相合的可行方法,就是先发现“善”的“两端”,一为“过”,一为“不及”,然后在这两端之间辨别,最后认定道的准确所在而实行之,这就是“用其中”。“中”可视作一个点,难于一下子确定。“两端”则是一个有限的相对宽广的范围,找起来相对容易。有了“两端”的认识,再确定“中”也就不难了。必须明确的是,“中”仅仅是指“善”之“过”与“不及”这“两端”之中,而不是任何两个对立面之中。而且“中”是精准地符合于道的意思,不是两端的平均值。

就宇宙来说,天道至诚,有恒常之信,从无过,也从无不及,故天道至中。作为无过无不及之中,就是法则,即规律。而人的善举惟有做到无过与不及,才能完全符合天道,也才能最终结出善果。这里也体现出中与正的关系:中为正之中,正为中之正。离开正,无以言中;离开中,正也会落空而不正。因为作为道,差之毫厘,则谬以千里。

用无过无不及来标定“中”,不仅更加分明地揭示了“中”的涵义,同时也向人们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即通过逐渐缩小寻察范围的途径来准确把握道,通过与“过”和“不及”的比照来确认道的尺度。从“善”里分出过与不及“两端”,将“中”理解为“过”与“不及”之中,这是孔子的一大贡献。而孔子所依据的,或许正是《大禹谟》中舜对禹说的那段话:“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厥,其也。厥当指“道心”之道,“中”则是指道之正中,乃无过无不及之谓也。

三、程、朱注中庸的严重失误

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不乏精论,后世奉为经典。但是他对“中庸”的章句大谬,许多后人的误读与他有直接关系,影响极坏。对前引《中庸》所记孔子语——“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朱熹注:

两端,谓众论不同之极致。盖凡物皆有两端,如小大厚薄之类。于善之中又执其两端,而量度以取中,然后用之,则其择之审而行之至矣。然非在我之权度精切不差,何以与此。此知之所以无过不及,而道之所以行也。

朱熹为“两端”做了三种界定:甲,“两端,谓众论不同之极致”;乙,“盖凡物皆有两端,如小大厚薄之类”;丙,“于善之中又执其两端”。那么,“执其两端”究竟指哪两端?

首先,作为注文,朱熹列出三个“两端”,而并没有指出或暗示哪个“两端”不属于原文之义,那么,这三个“两端”自然都是对原文“两端”的界说。尤其第一句,“两端,谓众论不同之极致”,从行文上看,显然是对原文“两端”的直解。接下来第二句,“盖凡物皆有两端,如小大厚薄之类”,则顺理成章地属于前一个“两端”的引申和深化,系朱熹对原文“两端”之本质的理会。

其次,在第三个“两端”前加“又”字,则进一步说明朱熹是明确将前二“两端”与第三个“两端”并在一起来解释原文之“两端”的。这就是说,“执其两端”之“两端”系泛指世界上任何相对立的两个方面。

事实上,朱熹的以上注解与《中庸》本义大相径庭。原文说:“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恶言与善言显然属朱熹所谓“众论不同之极致”,舜将其一端隐,一端扬,哪里有什么“用其中”?《易传》说:“遏恶扬善,顺天休命。”(《大有·彖》)在善恶面前,中国先贤历来态度鲜明,谁曾主张过“执两用中”?朱熹也注说:“然于其言之未善者则隐而不宣,其善者则播而不匿,其广大光明又如此,则人孰不乐告以善哉。”朱熹赞许舜的隐恶扬善,自然也谈不到用此两端之中。

依朱熹注文,舜和孔子都先在“众论不同之极致”和“盖凡物皆有两端”上取其中,进而再“于善之中又执其两端,而量度以取中”,于是可谓“择之审而行之至”,“权度精切不差”,从而最终达到“无过不及,而道之所以行也”。这就给人一种印象,好像“允执其中”还是一个由远及近、由表及里逐层深入的过程。其实,朱熹完全陷入了混乱。诚然,从外延上说,“凡物皆有两端”最大,“众论不同之极致”次之,“善之中”之“两端”最小。但是这三个“两端”在理论上并没有层层深入的逻辑关系。它们除了在“都是相对立的两个方面”这个最空疏的意义上有着共同性之外,在其他方面则根本联系不起来。而且,前面已经指出,惟有“善之中”之“两端”表现为过与不及,可以也应当取其中,至于“众论不同之极致”和“盖凡物皆有两端”,既谈不到过还是不及,也不可能以取其中为好。

朱熹既然认定“执其两端”之两端,包括任何对立的两个方面,那么对于他说来,“用其中于民”,就是在一切矛盾的对立面之间取中。盖凡对立皆取中而用之,这种主张至少在客观上是最不负责任的折中主义和调和主义,是对中国传统精神的严重篡改。

原来,朱熹的这一思想来源于程子。朱熹在《中庸章句》的开头引程子的话说:

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注意,程子给“中庸”之“中”下的定义是:“不偏之谓中”。问题就出在这儿。仔细分析一下,“不偏之谓中”与“无过无不及”之中实际上存在着本质的不同。前面已经说过,“无过无不及”对于宇宙存在说来,只是也只能是针对天道规律而言,是指天道规律精准守诚。离开天道规律,其他事物谈不到过与不及。对于行为主体的人说来,提出“无过无不及”是要确立一种态度,就是对待天道规律要精准守诚。只有在对待天道规律上,也就是在善举上,才有过与不及的问题,而对待其他任何事物,都谈不到过与不及。所以,“过”与“不及”,仅仅是就天道规律而言,而不能是对其他任何事物而言。

“不偏之谓中”就不同了。在表述上,所谓“不偏”,其参照系是没有限定的,“不偏”的直解就是“没有偏向”,显然,“没有偏向”不一定就是“正道”。“正道”即“中道”,坚持“正道”就要肯定善,否定恶,肯定真,否定伪,肯定美,否定丑……。世界上的事物,对于天道、人与万物,是有价值属性的。有价值属性,就应当有正确的判断和选择,有肯定和否定,这样才能顺随天道即“正道”。而这样做,则必定会有偏向,怎么能笼统地说“不偏之谓中”呢?惟不偏“过”,也不偏“不及”,这样的表述才是指“中道”之“中”。“不偏”好,也“不偏”坏,“不偏”是,也“不偏”非,这样的“中”,则决不是“中道”之“中”。

朱熹将“两端”解释为任意的“两端”,与程子没有任何限定的“不偏”,可谓异曲同工。

其实,朱熹完全继承了程子。在《中庸章句》标题之下,朱熹写道:

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

依前述可知,将“不偏不倚”与“无过不及”作同义并提,是传播混乱。同书朱熹注“致中和”又说:

自戒惧而约之,以至于至静之中,无少偏倚,而其守不失,则极其中而天地位矣。

因“戒惧”而“至于至静之中,无少偏倚”,其所守之“中”与程子“不偏之谓中”是同样的“中”。他们脱离开天道,不以天道为参照系,一般地谈论“不偏不倚”,这样的命题只能是折中主义。

《周易》和儒家之尚中本属于认识论和本体论的问题,首先肯定宇宙本体即天道具有精准守诚即中的品德,进而要求人作为主体也应以这样的品德对待天道。就是说,人道之“中”本于天道之“中”,人道之“中”须以天道之“中”为准绳。这样做,是为了正确解决主观与客观的关系。然而经过程、朱作注,就把问题的性质由处理主客关系的认识论转换成如何应对对立“两端”的方略论,不仅完全走了形,而且在宣扬一种极为有害的毫无原则立场的处世哲学。

可悲的是,程朱的学说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一跃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约近七百年。程朱理学中的严重错误,对中国优秀传统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起了长期的破坏作用。中国哲学和儒学中锐意进取、精准求真的至诚精神,明辨是非,抑恶扬善的鲜明立场,受到巨大伤害。可以说,直至今天,对“中庸”的许多误解,仍然与程朱的注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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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华与朱朱对“钟”的严重误解_朱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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