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学与墨家的异同_儒家论文

论儒学与墨家的异同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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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儒墨关系研究的由来与演化

所谓儒墨关系,主要指儒、墨两家学说的异同,特别是《墨子》“十论”与孔子思想的异同。儒墨学说是“异名同实”、本质为一,还是“异方千里”、原则有别,这是有关认识和评价墨子思想及墨家学说的一个重大问题,因而也是墨学研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将就儒墨关系讨论的由来、演化以及儒墨关系的实质作出说明。

儒墨关系,早在秦汉时期就已被提出并受到人们的关注。例如,“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韩非子·显学》),“孔子贵仁,墨子贵兼”(《吕氏春秋·不二》),“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其礼烦扰而不悦”(《淮南子·要略训》)。至晋代,鲁胜称,孔子倡“正名”,“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墨辩注·序》)。唐时,韩愈又提出:“儒墨同是尧舜,同非桀纣,同修身正心以治天下国家,奚不相悦如是哉?”(《读墨子》)。这些说法,都论及了儒墨关系,即儒墨两家学说的异同。

儒墨关系如此受到关注。原因约略有三:其一,先秦时期儒墨并为世之显学,孔子与墨子堪称比肩之圣人。对于这举世瞩目的两大学派,人们自然要通过比较异同,考察关系,以剖析其思想。其二,儒墨间的相互批评乃至攻击,至为激烈,很难皆为持平之论。有识之士要求得公允的结论,势必要对儒墨学说的异同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评析。其三,儒家学说长期处于意识形态的统治地位,以及孟、荀对墨子的批判,这也是后世儒者在触及墨家学说时,不能回避儒墨关系的原因之一。

上述三项中,儒家学说的统治地位和孟、荀对墨子的批判,对儒墨关系研究的影响至为深远。绝大多数儒者只知紧随孟、荀之后去斥墨,以避“名教罪人”之嫌。极少数有心认真研究墨子及墨家学说者,则采取隐儒墨之异,显二者之同,尽力融墨于儒,以求取得治《墨子》书的合法地位,这使儒墨关系的讨论步入了歧途。

近代以来,由于社会剧变,国门开放,西学输入和政体更张,儒学在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的统治地位受到极大削弱。这种变化为饱受孟、荀思想禁锢的儒墨关系研究带来了转机,使尽量公允地评价墨子及其学说并比较儒墨的异同有了可能。例如,光绪末年,清代“汉学”正统传人孙诒让在所撰《墨子间诂·自序》中就一改正统儒家的看法,肯定了墨子“用心笃厚”,其书“可取者十六七”,认为“孟、荀大儒不宜轻相排笮。”

同时,这一时期的儒墨关系研究也引入了新观念和新方法。新观念和新方法首先来自“西学”。例如,梁后超以“民约论”比“尚同”,胡适以“实用主义”概括墨子的“实利主义”,并以此为据去分析儒墨异同的作法,就是借鉴“西学”的结果。

新观念和新方法也来自马克思主义。冯友兰依据对孔子、墨子各自经济地位的考察,进而分析孔、墨的思想及二者的异同,这正是历史唯物论观点和方法的应用。

回顾既往的儒墨关系研究,对前人的历程作一番认真的思考,这是我们正确认识儒墨关系、正确认识与评价墨子及墨家学说的前提。

二、“异名同实”与“异方千里”

前人对儒墨关系有过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异名同实”与“异方千里”。

俞樾在《墨子间诂·墨子序》中,引《尸子·广泽》“墨子贵兼,孔子贵公”后说,“其实则一”。这是说,“兼”与“公”虽名称有别,但说的却是一回事,即“异名同实”。

此前,唐韩愈撰《读墨子》,有儒墨“相用”说。

“儒讥墨以上同、兼爱、上贤、明鬼,而孔子畏大人、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春秋》讥专臣,不‘上同’哉?孔子泛爱亲仁,以博施济众为圣,不‘兼爱’哉?孔子贤贤,以四科进褒弟子,疾殁世而名不称,不‘上贤’哉?孔子祭如在,讥祭如不祭者,曰我祭则受福,不‘明鬼’哉?

儒墨同是尧舜,同非桀纣,同修身正心以治天下国家,奚不相悦如是哉?余以为辩生于末学,各务售其师之说,非二师之道本然也。

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为孔墨。”

与上述儒墨“异名同实”、“相用”的看法相反,孙诒让认为儒墨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彼此相悖,因而必然相非。

墨子“帷于礼则右夏左周,欲变文而反之质,乐则竟屏绝之。此其与儒家四术六艺,必不合者耳。……墨儒异方,跬武千里,其相非宁足异乎?”(《墨子间诂·自序》)。

按照孙诒让所说,儒墨思想就是“异方千里”了。

究竟是“异名同实”,还是“异方千里”,这要通过具体的比较和分析方可回答。

(一)“彼夫之道”与“圣王之道”的区别

孔子生活于春秋时期,墨子则已进入战国初期。他们活动的历史环境已有所变化。同时,孔子与墨子的社会与经济地位也相去甚远。受这些因素的影响,孔、墨的思想就有了根本性的区别。

墨子出身于工匠,属于当时的“贱人”。

《贵义》载:墨子曰:“翟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可见,墨子不为官,也不务农,只是平民。《鲁问》与《韩非子》又记有墨子做车鎋和木鸢的事,可见墨子出身于工匠。工匠属于“庶民”,是当时的“贱人”。虽有墨子曾为宋大夫之说,但考之不确。

“贱人”处于周代奴隶主贵族专政的宗法制社会的底层,不仅受到残酷压迫,而且永世不得翻身。所谓“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左传·襄公九年》)“士之子恒为士”(《国语·齐语》),即是。

进入战国以后,周代奴隶主贵族专政受到了更为猛烈的冲击。社会的变化以及工匠的生活经历,都促成墨子站在“贱人”立场上,向不平等的贵族宗法制度展开批判,为下层劳动者的生存和政治权力奔走呼号。对此,墨子是直言不讳的,他不仅自承“贱人”,而且承认自己的言论是“贱人之所为”(《贵义》),即“贱人”的主张。可以说,墨子之学是“贱人”之学。

孔子与墨子不同。他生活在贵族宗法制度还没有受到巨大冲击的春秋时期。孔子是贵族之后,少时以“知礼”闻名,后来曾出任过鲁国大司寇摄行相事。

孔子所处的历史环境,所受的周文化的教育与熏陶,再加个人的出身和经历,使他一生致力于维护受到冲击的周礼,维护奴隶主贵族专政的宗法制度。在孔子看来,周礼得以维护,就是“天下有道”;反之,就是“天下无道”。“天下有道”是孔子的追求;“天下无道”为孔子所反对。孔子维护统治者利益的立场是明确的。

孔子与墨子在个人背景及学说上的根本区别,很早就被人们注意到了。《荀子·王霸》称:“役夫之道也,墨子之说也。……圣王之道也,儒之所谨也。”今人蔡尚思也明白指出:“墨子是平民(“贱人”、“役夫”)的小人学派,代表被压迫者的革新派而不是贵族的君子学派、代表压迫者的守旧派。他是手工业者,接近农民而非正式农民。这是墨家独异于儒、道、名、法诸家之处的”(《墨子研究论丛》[一]第45页,山东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孔、墨的这种区别,在许多具体的思想和主张上均有表现。

(二)“从周”与“背周”的区别

孔子“从周”,墨子“背周道而用夏政”。

孔子对周制情有独钟,他说:

“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为政》)。

这是说,周礼是因袭殷礼、夏礼完善而成,周以后只能是已经相当完善的周礼的沿袭,而不会有根本的改变,“虽百世可知也”。面对如此完善的周礼,孔子合乎逻辑的结论必定是“吾从周”。“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八佾》)。孔子认为,周礼以夏、殷二代的礼为据,其典章、制度、仪礼丰富多彩,蔚为壮观,所以,他主张采用周制。

墨子与孔子相反,“背周道而用夏政”。

墨子虽然生在鲁国,受到周文化的熏陶,早年或许也曾受业于儒家,但是在许多方面与孔子相背而行。例如,孔、墨确如韩愈所言,“同是尧舜”,但他们各自对尧舜的“取舍不同”(《韩非子·显学》)。又如,儒家以《诗》、《书》为经典,墨子也熟读这些典籍并引用其中的文字,但《墨子》所引与儒家修饰润色并传至后世的《诗》、《书》悬殊极大。据罗根泽考,《墨子》实引《书》二十九则,其中文字或篇名不见于今传《尚书》的计二十六则,有异者三则;《墨子》引《诗》十则,其中不见于今本《诗经》者四,文字、次序有异者五,全同者仅一。(参见《古史辩》[四]第278页至299页)孔、墨对《诗》、《书》也是取舍不尽相同。

上述以及其他方面“取舍不同”,最终归结成对治理社会的为政之道的分歧。所以《淮南子·要略训》说:

“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悦,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对于墨子的“背周”,不应比照《墨子》设《非儒》篇仅从形式上去要求,而要看事情的实质。例如,墨子“非乐”的实质就是“背周”。《论语》中常常“礼乐”联称,或礼、乐并说。因为先秦时期的乐与诗相连,其内容与本质都离不开礼,是周礼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孔子看来,乐的地位极为重要,既关系到治国安邦,也关系到人才的培养。他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又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宪问》)。因此,周制下的乐的权威绝不容动摇。对于“礼崩乐坏”孔子既恼火又忧心。在这种背景下,墨子“非乐”难道还不是“背周”吗?此外,“节葬”、“节用”、“尚同”、“尚贤”等,多有对奴隶主贵族阶级的批判。冯友兰指出:“墨翟对于奴隶主阶级的批判,实际上就是对于‘周礼’的批判。墨翟虽然没有明确地从根本上批判‘周礼’,但上面所说的墨子的这些主张的实际意义,就是反对和批判‘周礼’”(《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一册,第207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墨子的“背周”,实质上是存在的。

墨子的“从夏”不是机械复古,而是以大禹吃苦耐劳、热心救世的精神与实践为榜样,来要求自己并创立墨家学派。从《庄子·天下》可以显然看出墨子对“禹之道”的推崇、效法。在上述意义下,墨子“从夏”也是无误的。

(三)“尚贤”与“举贤才”的区别

墨子“尚贤”,孔子“举贤才”。但是,孔墨对贤人的要求,以及选拔贤人的原则、方法都有根本的不同。这种不同的实质,是对贵族专政宗法制的态度。墨子对之批判,力求改革;孔子对之维护,力求保存。

首先是“为贤之道”,即做贤人的途径不同。

墨子的“为贤之道”是为民谋利,救民于水火,使他们能够各安其生。即所谓“为贤之道将奈何?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若饥则得食,寒则得衣,乱则得治,此安生生”(《尚贤下》)。

孔子的“为贤之道”首要是学习和掌握维护奴隶主贵族统治的周礼,遵照周礼完善个人的修养。这就是所谓的“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雍也》)、“克己复礼为仁”(《颜渊》)。可见,只有用周礼约束自己,虔诚维护周礼,才算得仁人、君子,即贤人。

其次是“众贤之术”,即选拔贤才的原则和方法不同。

墨子的“众贤之术”是,视德义而举贤,不分贵贱、亲疏,一视同仁。这就是“列德尚贤”,“以德就列”。他说:“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举之,无能则下之。”“举义不辟贫贱”,“举义不辟疏”。(《尚贤上》)

这表明,不受亲疏、贵贱的影响,只以德义为根据去选择人才,是墨子“尚贤”的唯一原则,即所谓“无异物杂焉”(《尚贤中》)。

孔子的“众贤之术”则不然。他虽然也说“知贤而举”,但更要求“君子笃于亲”和“故旧不遗”(《泰伯》)。对于贵族来说,其新族和故旧自然也是贵族。所以,“亲亲”就是“贵贵”,就是对下层劳动者(“小人”)的排斥,其实质是维护奴隶主贵族专政的宗法制。这与墨子高举“不党义兄,不偏富贵”(《尚贤上》)的旗帜向贵族宗法制所做的冲击相比,两家“众贤之术”的天壤之别不言自明。

(四)“尚同”与“畏大人”的区别

墨子“尚同”,孔子有“畏大人”之类的说法,这二者也有实质的不同。

墨子的“尚同”即“上同”,是要求百姓与为政者一致,下级与上级一致。“尚同”是确保实现“尚贤”的一项重要措施。“尚贤”的目的是是依靠贤人治理天下,即所谓“义人在上,天下必治”(《非命上》)。为了避免上下不一,使贤人确能有效地治理天下,就必须使治下的官员、百姓与在上的贤人保持一致,服从其领导,这就是“尚同”。在墨子看来,有了“尚同”,就有了贤人的政治,就有了天下的大治。所以他说:

“里长既同其里之义,率其里之万民以尚同乎乡长,……是以乡治。乡长治其乡而乡既已治矣,有率其乡万民,以尚同乎国君,……是以国治。国君治其国而国既已治矣,有率其国之万民以尚同乎天子,……是以天下治”(《尚同中》)。

确实,墨子的“尚同”,强调最终要“上同于天”(《尚同上》)。这是因为,“天之志者,义之经也”(《天志下》),所以“上同于天”,就是推行“中国家百姓之利”(《天志下》)、“爱天下之百姓”(《天志上》)的“义事”。其次,“天”是百姓、王公、大人乃至天子的最高监控者,“上同于天”又为“义事”的推行提供了监督和保证。例如对于“兼爱天下”的君王,“天”要加赏,“使之处上位”,“立为天子”,称为“圣人”。对于“兼恶天下”的君王,“天”要加罚,使其“国家灭”,“失社稷”,累及自身,称为“失王”(见《天志下》)。可以说,对于督促天子行义,禁行不义,“天”是最有权威的监督者。

上述表明,这种以“尚贤”、“上同于天”为基础的“尚同”,其实质完全不是什么贵族专制统治的强化,正好相反,它是对奴隶主贵族统治的约束、监督和限制。通过这种限制,墨子的最大希望是保证“义人在上”,成就“义事”,实现墨家使百姓“此安生生”的理想与追求。

孔子的“畏大人”与墨子的“尚同”相较,无论是提出问题的根据,还是思想的实质,均有根本区别。

《季氏》引孔子的话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正义》引“杜注”说,“大人”指的是天子、诸候、卿大夫等“在位者”;“畏大人”是说,“秉礼怀刑,必无干犯其长上者。”

孔子提出“畏大人”的根据是周礼,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严格而又明确的上下等级、尊卑长幼的划分,以及与之相应的制度、礼仪和道德规范。按照周礼的规定,臣对君,要“事君以忠”(《八佾》),“不违君言”(《子路》);子对父,应是“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学而》),甚至对父亲的过失也要“子为父隐”(《子路》)。总之,周礼要求一切在下者要对在上者绝对服从,不允许“居下流而讪上”(《阳货》),更不允许居下者“犯上”“作乱”。正是根据周礼,才有了“必无干犯其长上者”的“畏大人”之说。

由此看来,“畏大人”所根据的是周礼,其实质是维护与强化奴隶主贵族专政的等级制。这与墨子的“尚同”是明显有别的。

(五)“兼爱”与“泛爱众”的区别

“兼爱”是《墨子》“十论”中的一项基本主张。“兼爱”的基本意义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互利,即“兼相爱,交相利”(《兼爱中》)。因此,墨子也称“兼爱”为“交兼”(《兼爱下》)。

“兼爱”的互爱互利,要求首先去爱他人,而且应当爱人如己。墨子认为,只知爱己而不知爱人,是人们之间不能相爱的原因。所以,真正的“兼爱”必须是爱人如己,即“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兼爱中》)。这种爱人爱己,是不是要求人们只是一味利他,毫不考虑自己呢?也不尽然。墨子说:“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兼爱中》)。所以,“为彼者,由为己也”,“为彼犹为己也”(《兼爱下》)。所以,爱人与爱己并不矛盾,而是一致的。

“兼爱”还应当是不分贵贱地爱所有的人,即“兼爱天下之人”(《天志下》),特别是“兼爱天下百姓”(《法仪》)。这是因为“兼爱”以墨家的“仁”、“义”为根基,甚至可以说“兼爱”就是“仁”、“义”,“兼即仁矣义矣”(《兼爱下》)。而墨家“仁”、“义”的主旨就是平等与互爱,即墨子所说:“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篡小家,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贱,多诈者不欺愚”(《天志上》),“食饥息劳,持养其万民,……百姓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天志中》)。这表明,平等相处和互相关爱,尤其是对那些饥贫“百姓”、“万民”的关爱,是墨家“仁”、“义”的追求。因此,以“仁”、“义”为本的“兼爱”,必然反对奴隶主等级制的歧视和压迫,要求施爱于天下所有的人,特别是要施爱于下层的劳动者。这就是“兼爱天下之人”,“兼爱天下之百姓”。

孔子也讲“泛爱众”和“爱人”。但与墨子的“兼爱”不同。墨子的“兼爱”植根于墨家的“义”,孔子的“爱人”则与儒家的“仁”紧密相连。“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颜渊》)。孔子又说:“泛爱众,而亲仁”(《学而》)。“爱人”是不能离开“仁”的。

孔子的“仁”由“礼”来规定,即“克己复礼为仁”(《颜渊》)。“礼”的核心是政治的封建关系与家庭血统关系的合一,即家族统治与以贵族统治为基础的贵贱等级划分的合一。当孔子用“礼”来规定“仁”时,也就同时规定了由“仁”引发出的“爱人”。孔子的“爱人”必须符合并充分体现“礼”的基本精神——明贵贱与别亲疏。所谓“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礼记·中庸》)就是明证。孔子的意思是,“仁”是“爱人”,但最主要的是亲爱自己的亲人。所谓亲爱亲人,就是加官进爵以为鼓励,即“尊其位,重其禄,同其好恶,所以劝亲亲也”(同上)。很明显,能够通过“尊其位,重其禄”以示亲爱和被亲爱的人,只能是贵族。因此,这样一种以“亲亲为大”的“爱人”,其根本只能是奴隶主贵族的家族之爱,所维护和强化的也只能是奴隶主的宗法制。

“爱人”又称“泛爱众”,这是不是也包括爱那些“怀土”、“怀惠”和从事农工劳动的“小人”呢?《论语》中有二十四处谈到“小人”。其中,除了有关“小人”的“喻于利”(《里仁》)、“长戚戚”(《述而》)、“同而不和”(《子路》)、“骄而不泰”(《子路》)、“穷斯滥矣”(《卫灵公》)、“不知天命”(《季代》)等大量的贬词外,只有两处谈到了“小人”应有的位置。这就是所谓的“小人学道则易使也”(《阳货》)和“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卫灵公》)。在孔子眼里,“小人”仅仅是被统治和被驱使的人。如果我们拿“小人”的这种状况与“尊其位,重其禄”的“亲亲”之爱相比,哪里还有对“小人”之爱可言呢?孔子的“爱人”已经把“小人”置于一旁了。

有人指出,孔子的“爱人”讲忠、孝、友情,墨子的“兼爱”也讲惠忠、慈孝、友悌,这不足以表明二者的相通为一吗?其实不然。

墨子的惠忠、慈孝、友悌等皆统摄于“兼”(见《兼爱下》),其基本意义仍然是对等级歧视的反对,是人与人平等相处的互爱互利。相比之下,孔子的忠孝就是另一回事。《学而》引有子的话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表明,孔子的忠孝皆归于“仁”,归于“礼”,其本意是对贵贱、尊卑、上下这种等级划分与等级压制的维护,是对“居下流而讪上者”(《阳货》)、“犯上作乱者”的制约。

在孔子和墨子那里,惠慈忠孝等,其名虽同,其实也异。因此,以惠慈忠孝诸名的采用为据,证墨子“兼爱”与孔子“爱人”的相通为一,其说难立。

又有人提出,《礼记·礼运》载,孔子曾提出“大同”的理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这种“大同”的思想,被认为与墨子所说的“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兼爱中》),“为吾友之亲若为吾亲”(《兼爱下》),“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兼爱中》),“饥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兼爱下》)等,几无二致。对此,一些著名学者曾有过论述。如张岱年指出:《礼运》乃“周秦之际之儒家之所作”,其作者可能属于“子游氏之儒”;其中引孔子语所述之“大同”,是儒家后学受墨家影响的表现;“大同实乃儒家吸取墨家思想后创立之社会理想”(见《中国哲学大纲》第279、28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礼记·礼运》所记有关“大同”的文字,并不能说明“兼爱”之说与孔子思想的相通为一。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在思想的阶级背景下,还是在对待周制及尧舜的态度上,乃至于一系列具体的主张上(如“尚贤”与“举贤才”、“尚同”与“畏大人”、“兼爱”与“泛爱众”等),儒墨两家均有根本的区别。韩愈所谓:儒墨“奚不相悦如是哉?余以为辩生于末学,各务售其师之说,非二师之道本然也”,是很难说服人的。

实际上,被后人作为重要根据,以论证儒墨“其实则一”的这篇《读墨子》,连韩愈自己也没有认真地对待。因为他在《与孟尚书书》中所说,完全推翻了《读墨子》之所论。

“孟子云:今天下不之杨则之墨,杨墨交乱,而圣贤之道不明,……故曰:‘能言拒杨墨者,皆圣人之徒也。’……孟子虽圣贤,不得位,空言无施,虽切何补?然赖其言,而今学者尚知宗孔氏,崇仁义,贵王贱霸而已。……然向无孟氏,则皆服左衽而言侏离矣:故愈尝推尊孟氏,以为功不在禹下者,为此也。”

韩愈已然自语相违,这是十分明显的。对于其中的原因,我们难于一时说清。但有两点与我们的讨论相关:其一,这种自相矛盾表明,“儒墨相用”并非韩愈一以贯之的观点;其二,不管是尊孟非墨,还是尊墨非孟,似乎都有某种实用的考虑。如人称韩愈之尊孟非墨,“意以己之排佛老可以比肩孟氏也”(《韩昌黎文集校注》第4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因此,对于韩愈的《读墨子》应做具体分析,对于“儒墨相用”、“其实则一”更应再三思之。

韩愈对墨家和《墨子》的讨论,是上述情形的一个例子。他的《与孟尚书书》,指乱世之祸“出于杨墨肆行而莫之禁故也”,赞孟子“拒杨墨”有济世之功。这是儒家对墨家和《墨子》的彻底否定与弃绝。他的《读墨子》,把墨子的“上贤”归入孔子的“进褒弟子”,把墨子的“兼爱”归入孔子的“泛爱亲仁”……,这种溶墨于儒式的“读墨”,实际上是对墨家的另一种形式上的曲解。

回顾既往是为了更好地面对今日和未来。我们今天研究墨家学说和《墨子》,有必要汲取过去的某些教训,以求尽可能“实事求是”地对墨子和墨家的思想加以整理,给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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