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时间角度解读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正义维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维度论文,正义论文,角度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21(2009)05-0048-04
一、自由时间的拥有何以可能
人之所以是生成的存在,在于其总要超越现存的生活而抵达理想境界,这种超越当然要在特定的历史时空内完成。获得满足个性自由的时间是人类亘古以来的渴望,亚里士多德甚至将自由时间——闲暇的拥有视为知识诞生的前提[1]但是,在人类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即使是获得暂时的自由时间对“现实的个人”而言也绝非易事,因为生产劳动和处理复杂的社会关系耗去了人们大量的精力,特别是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双重贫乏的工人异化为资本的“旋床”,他们如何走出资本的统治而获得自由时间?马克思为思考这个问题付出了无与伦比的政治哲学努力。
马克思的时间观念大致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表现在其《博士论文》的“时间”章中,他赞成伊壁鸠鲁的时间观念,认为“人的感性就是形体化的时间,就是感性世界的存在着的反映”,“因为自身反映的感性知觉就是时间本身,所以不可能超出时间的界限”。[2]毋庸置疑,在这个阶段,马克思从纯粹哲学的思辨角度论述时间与人的内在关联。随着马克思将视野转向人们的经济生活,他开始将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视为对应范畴。同在资产阶级社会耗费必要劳动时间不同,自由时间是可以自由支配以满足人们的个性自由与全面发展的时间。
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更多地是通过客观的经济学分析来阐述“尘世生活”的,对生产社会化进程中时间的考察是其重要分析之一。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的大量时间消耗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流程中,时间成了衡量劳动的尺度,“劳动时间——在劳动强度相同的前提下——就是价值的尺度”[4]。
但是,马克思没有笼统地看待工人的劳动时间,而是从资本何以增值角度对工人的劳动时间加以规定,指出工人的劳动时间由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两部分组成。资本家只付给工人在必要劳动时间工作的工资,而无偿地占有了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这是剩余价值得以产生的秘密所在。“因为剩余价值首先表现在剩余产品中,而其他一切劳动同生活资料的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时间相比,就已经成为可供支配的时间”[5]216,即自由时间。在这个意义上,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价值的占有,实质上等于剥削了理应属于工人的财富,这种事实上的不公平导致贫富差距日益严重。为此,马克思指出,“一个人如果没有一分钟自由的时间,他的一生如果除睡眠饮食等纯生理上的需要所引起的间断以外,都是替资本家服务,那末,他就连一个载重的牲口还不如。他身体疲惫,精神麻木,不过是一架为别人生产财富的机器”[6]。
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工人在必要劳动时间之余,将自己的剩余劳动时间无偿交给资本家,势必挤占自己的自由时间。这使得工人对自由的向往在没有时间获得的意义上也仅仅是个梦。“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7]生产力的发展是人们自由生活的重要前提,因此,马克思没有否定劳动时间的必要意义,他认为节约劳动时间也是获得自由时间的路径之一,“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从直接生产过程的角度来看,节约劳动时间可以看作生产固定资本,这种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8]108。
如果说节约劳动生产力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意义上作出的客观阐述,马克思政治哲学则更多地是从生产关系角度考虑问题,即始终坚持人类解放的价值悬设。在马克思看来,不能仅从生产劳动的角度衡量自由时间,走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工人获得自由时间的必要条件,只有在那个时间,他才不再与其劳动、劳动产品、类本质及“人”相异化,他才是个性自由的社会存在,因为“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对人的自然存在所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作为必要的基础”[5]215。
自由时间的获得是自然的历史过程,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存在,随着无产者和资产者的矛盾逐渐升级,“下述情况就越明显:生产力的增长再也不能被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所束缚了,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当他们已经这样做的时候,……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就不再是对立的存在物了”[8]104。为了获得满足个性发展的自由时间,工人必须在发展整个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同时,砸碎旧世界的锁链,走向“尘世生活”的彼岸,即完成远离作为“旋床”之类角色的转变,“在这个转变中,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劳动的时间,而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总之,是社会个人的发展”[8]100-101。
二、如何超越分配正义的困境
资本家无偿占有了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以廉价工资的形式支付工人的劳动,社会又没有通过调解劳动总产品而使工人的生活状况发生根本转变,因而在资本统治的现代市民社会,分配不公成了根深蒂固的社会问题。
对此,马克思在批判拉萨尔等人时指出,基于“劳动所得”的“公平的分配”之类理念只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家的呓语,用以指导无产阶级的政治实践是相当危险的,必须戳穿类似的廉价阴谋。“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在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的关系来调节,而不是相反,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的关系吗?难道各种社会主义宗派分子关于‘公平的’分配不是也有各种极不相同的观念吗?”[9]302显然,这里存在着分配正义的困境,即其并非抽象的存在,它应该与在资本主义工厂遭受剥削的工人的具体利益相关,应该与无产阶级的政治实践相一致。
但是,拉萨尔等的《哥达纲领批判》并没有这些内容,“纲领的政治要求”只有“人所共知的民主主义的陈词滥调,如普选权、直接立法、人民权利、国民军等等”,“这纯粹是资产阶级的人民党、和平和自由同盟的回声”。[9]314抽象地论述分配正义,无法实现无产阶级的政治要求,即使他们要求劳动也必须首先得到资本家的同意,“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另一些已经成了劳动的物质条件的所有者的人做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生存”[9]289。工人的劳动不是为了实现自我,而仅仅是为了生存,他们的政治生活仅仅是同意资产阶级法权的安排并自愿地接受资本家的剥削,否则就会失去基本的生活条件,哪里有“平等的权利”或“公平的分配”可言?
工人能在资本运转的流程中获得自由时间吗?答案是否定的,“资本的趋势始终是:一方面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方面把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变为剩余劳动”[8]103-104。资本能够创造自由时间,但它创造的自由时间从不属于工人。“剩余产品把时间游离出来,给不劳动阶级提供了发展其他能力的自由支配的时间。因此,在一方产生剩余劳动时间,同时在另一方产生自由时间”[5]215,而社会分配在工人获得自由时间的问题上始终保持沉默。
在审视以往思想家对分配正义论述的基础上,马克思认为要使每个人自由发展成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必须完成对分配正义的超越。在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运转模式中探讨“分配正义”是可笑的。无产阶级要获得理想的社会分配,必须从根本上扬弃资本主义制度,“他们应当懂得:现代制度给他们带来一切贫困,同时又造成对社会进行经济改造所必需的种种物质条件和社会形式。他们应当摒弃‘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这种保守的格言,要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革命的口号:‘消灭雇佣劳动制度’!”[10]97
当以经济学视角审视资产阶级社会的运转模式时,马克思政治哲学获得了现实根基,其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审视是在历史视阈中辩证地展开的。否定资本的统治对人们自由时间的剥夺,必然从根本上否定私人所有,但“马克思没有在一切意义上否定私人所有,他对私人所有的否定主要集中在私人所有带来资本对劳动的剥削这一点上,而对私人所有促进市民社会的产生、促进人类历史发展的意义却给予了积极的肯定”[11]。换言之,工人在必要劳动时间内工作无可厚非,因为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但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资本与劳动力处于对峙状态,“资本由于无限度地盲目追逐剩余劳动,像狼一般地贪求剩余劳动,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的极限。它侵占人体的成长、发育和维持健康所需要的时间。它掠夺工人呼吸新鲜空气和接触阳光所需要的时间”[3]306。
当资本的统治不在意劳动力寿命长短的时候,诉求分配正义显然缺乏现实的政治力量,更何况,其旨趣并非使工人成为“有个性的个人”,而“人的正义追求的最高目的正是人自己,即人的自身本质的发展与完善。人只能在人的基础上把正义追求的目标与目的统一起来。正义追求的真正价值就在于使人摆脱狭隘的局限与幻想的虚妄,使人能够作为人去思想、去行动、去创造自己的现实性,去追求与实现人在此岸世界的价值”[12]。处于理念层面的分配正义之所以要得到历史超越,在于它忽视了正义追求的最高目的,着眼点并非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在马克思看来,工人自由个性的实现必须建立在获得自由时间的基础上,也就是说,时间缺席时所谈的自由是一句空话。
三、现实的正义与人的全面发展
自由必须在时间中实现,抽象地论述平等与正义只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家开出的空头支票,对人的全面发展毫无益处。马克思辩证地看待劳动时间,认为“在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中,某物品是否应当生产的问题即物品的价值问题的解决,本质上取决于生产该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因为社会是否有时间来实现真正人类的发展,就是以这种时间多寡为转移的”[13]。对自由时间的向往体现为不可或缺的人性价值,但自由时间以劳动时间为前提,即自由个性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时才可能实现,“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8]101。
资本的统治是工人获得自由时间的根本障碍,它使工人成为异己的存在,成为“摩登时代”的齿轮和“旋床”。为此,马克思指出,只有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扬弃资本的统治,才能获得自由发展的时间。与资本主义工厂漫长的劳动时间不同,“如果资本不再存在,那末工人将只劳动6小时,有闲者也必须劳动同样多的时间。这样,所有的人的物质财富都将降到工人的水平。但是所有的人都将有自由时间,都将有可供自己发展的时间”[14]281。
当人们有充分的闲暇和自由的交往关系后,他们可以从多重角度发展自己,对劳动的认识与以往相比也有了巨大的差别,“一方面,任何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在生产劳动这个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中所应参加的部分推到别人身上;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15]318。这时,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达到了一致。
以劳动时间抑或自由时间衡量财富,是区分贫困与富裕的重要标准,这种衡量与社会生产条件内在一致,“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这表明财富本身是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的,而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只是在同剩余劳动时间的对立中并且是由于这种对立而存在的”[8]104。彻底消除物质贫困及其背后的价值贫困,首要的是将个人从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可见,马克思并非以牺牲人的个性自由为代价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常运转,而是从根本上戳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悖谬,为政治哲学确立实践根基。
当人们获得自由发展的时间,并非意味着劳动的终结,而意味着另一种生产方式的开启,即人们在自由时间中进入自由的生产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自我实现的需要得到满足,劳动质量也得到增加,“随着雇主和工人之间的社会对立的消灭等等,劳动时间本身——由于限制在正常长度之内,其次,由于不再用于别人而是用于我自己——将作为真正的社会劳动,最后,作为自由时间的基础,而取得完全不同的、更自由的性质,这种同时作为拥有自由时间的人的劳动时间。必将比役畜的劳动时间具有高得多的质量”[14]282。变革生产关系为获得自由时间铺平道路,其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可见一斑。
前面已经提到,要赢得满足个性自由发展的时间,务必扬弃资本的统治,马克思为此提出“重建个人所有制”,使拥有丰富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个人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展开真正的交往。当私有制不再成为束缚人们发展的桎梏,当旧式分工成为历史的遗迹,剩余劳动时间才能真正退出社会发展的舞台,人们开始自由地发展自己的本性,因为人类历史中的对抗并非出于人性诉求,而是“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10]33。当社会生活条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们从对抗走向对话,在主体间性的完善中获得其类本质。
可见,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沉思以实践人学审视工人劳动时间,对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差异作出规定,认为资本家无偿占有了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即社会财富,为获得自己的自由时间提供了可能,而工人的劳动为自己生产了赤贫。从确立分配正义之类理念角度批判这种不公正的社会现象没有实际的益处,还可能麻醉工人的革命意识,工人必须在砸碎旧世界锁链的“现实的运动”中获得发展自由个性的时间。当人类解放使自由时间成为普遍的现实,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发展的空间,继而使劳动成为生活的需要,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人与人之间真正的交往开始了,每个人在发展自我的同时,为他人发展创造条件,最终达到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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