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对内审队伍建设的影响
詹 晞
摘要: 内部审计外包方式缺少了为未来的内部审计管理人员提供实践训练的机会。 内部审计外包方式在带来了专业服务的同时,也带了内部审计人员实践机会缺失,内部审计队伍得不到建设的问题,单位如果不重视自身的内部审计机构的建立和人员的培养,将会失去这部分的人才优势。 必要时选择恰当的内部审计外包形式,内审管理部门也应在其中掌握内部审计的主动权,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优势。
关键词: 内审外包;内审队伍;影响;建议
内部审计外包方式在带来了专业服务的同时,也失去了内部审计部门设置带来的优势,依赖性越高,对内部审计职能的重视就越下降。单位内部的审计人员更了解本单位的发展历程、经费管理办法、部门间的关系等因素,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产生重大的影响,而选择了内部审计外包形式,就缺少了为未来的内部审计管理人员提供实训的机会,各单位如果不重视自身的内部审计机构的建立和人员的培养,将会失去这部分人才的优势。必要时选择恰当的内部审计外包形式,内审部门也应在工作中掌握内部审计的主动权,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人员和部门的指导作用。
一、内审外包对内审人员和队伍的影响
(一)内部审计人员实践机会缺失
作为内部审计外包方式,委托单位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事项,使得内部审计人员缺少了由本单位提供的未来锻炼的实战机会,造成不仅是内部审计人员和内部审计管理人员在未来的各项相关工作中得不到培养和成长,而且业务素质也将会随之逐渐衰减。
(二)内部审计队伍得不到建设
因为内部审计人员通常需要熟悉本系统业务内容和经费管理的各个方面,熟知不同部门主要的工作,如果单位长期聘用外包负责内部审计,将会失去单位内部培养内审人才的优势,使单位过度依赖于中介机构。内部审计职能若要全部或长期采用外包方式,那么这种难得的锻炼自身业务的实践机会,以及培养内部审计队伍和人才储备的需求行将彻底消失。
二是调解组织方面的问题。虽然,从机构建制和人员配置方面看,我国各级调解组织机构设置是很健全的,人员配置是比较充足的。但是,从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来看,还存在许多问题。“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的运行,要求人民调解员完全按照诉讼程序的标准开展调解活动,按照诉讼案件的标准制作调解笔录、收集各类资料和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起草调解协议,对于法律专业素养不足的人民调解员来说,还是有很大难度的。这就需要主管部门在人员配备、素质培养等方面花大力气。
二、对培养内审人员和队伍的建议
鉴于目前许多单位的内部审计业务量的逐年增多,但内审人员又相对不足的现状,提出建议如下:
(一)组成本系统内部的审计小组
由上级单位的内部审计部门派出业务精湛的人员作为审计小组的组长进行带队,具体指导业务操作,把控工作质量,与抽调借用的各个所属单位的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积累,业务素养高,能够胜任的财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其组成的抽调人员优势如下:
2.成员间的业务能力得到相互促进。通过合作内审工作,不仅使各所属单位的财务人员锻炼了能力,又实现了业务交流、互促互进、开阔眼界,使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警醒和监督意识、个人的财务和审计专业水准均获提升。
1.进入角色快速。由于同是长期从事同系统单位的财务专业背景、同是本系统的兄弟单位,彼此工作成长历程、环境相近,不用浪费很多时间来熟悉这一领域的特有工作氛围,能快速找到感觉,进入工作状态。
4.内审费用相对低成本。相比单位负担外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能大大地降低成本费用。
3.选择的人员来源相对可靠。因所有抽调人员均受各单位以及组织系统的管辖和约束,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经济信息外泄,减少了对网络安全问题的担忧。
1.如果单位只在个别审计项目上可能有外包的需求,那么就选择补充审计方式是比较合适的。
同理可得到2#—6#酒样的模糊综合评判总分为:T2=76,T3=84,T4=58,T5=84,T6=90。
交际的双方要达到预期的交际效果,就必须拥有共同的语言背景知识或语用前提,交流时省去一些不言而喻,不言自明的内容,这部分被省略的共享的背景知识称为“情景缺省”。被缺省的部分与语篇之外的文化背景相关,就是“文化缺省”。跨文化交际中,不属于该文化的接受者,接触到这些文化缺省时常常遇到“意义真空”,无法将语篇内信息与语篇之外的背景知识和经验联系起来,难以建立起理解话语所必需的语义连贯和情景连贯。(王东风,1997:55)因此对于文化缺省的部分,译者应该采用恰当的方式来克服文化差异,帮助译文读者付出最少的努力,来获取最大或者足够的语境效果。
海洋公园可作为一个研究实验对照区,具有科学研究价值。其最重要价值在于提供基础数据,通过控制人类开发利用活动的实验手段,与因人类活动而改变的区域进行比较,最终确定管理的有效性并解释最终变化产生的原因。而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于保护传统利用方式、历史传承遗迹及其它文化属性等。
(二)必要时选择恰当的内审外包形式
当单位确实存在内部审计部门缺乏或内审人员不足时,采用内部审计外包的方式可有助于委托单位解决需求,从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委托单位在决定外包之前应首先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具体分析应该采取的内部审计外包方式。然后再决定是否要选择内部审计外包以及选择什么方式的内部审计外包等,以减少内部审计外包的盲目性。建议以下情况单位可考虑采用内审外包方式:
Ci,j(φi+1,j+1-φi,j)-Ci-1,j-1(φi,j-φi,j-1)+Di,j(φi+1,j-1-φi,j)-Di-1,j+1(φi,j-φi-1,j+1)
若此,既让上级单位的内审人员得到了锻炼,提高了业务能力和水平,又为本系统其所属各单位培养了新生的内审力量,可作为审计人才进行储备。
2.如果单位的整体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都不尽如人意,内部审计的业务低水平已经限制了或是无法自行完成审计任务。
3.将单位的不是很重要的经费业务内容部分、或不是单位要害核心的部分,通过内审外包的方式获得专业服务,集中资源加强自身的建设,使单位对经费的管理得以加强。
(三)在内审外包中掌握主动权
在每项内部审计任务开展时,也要由委托单位派出一名精通业务的内审工作人员与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组成共同的审计小组,参与并进行跟组审计,从而起到引导任务方向,检验业务质量,择取必要的问题和建议,验收工作成果等的作用。
如此,单位选择恰当的内部审计外包形式,既能掌握内部审计的主动权,又能使工作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技能也在其中得到了不断锤炼,业务水准也在其中随之不断提升。
总之,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尽己之长,发挥专业优势,为本单位领导在经费使用上把好关,经综合分析、甄别,提供有价值的和可靠的经济信息,反映真实的资金运行状况,真正起到防范风险和保驾护航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王琴,苑振前.试论内部审计外包在我国的应用[J].审计月刊,2007(6)
[2]傅黎瑛.内部审计外包中的独立性和决策标准问题研究[J].管理世界,2008(9)
[3]朱卫娟.浅析审计组长的工作职责和应具备的能力[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36)
[4]肖明婧.关于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的思考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21)
[5]陈祥京.内审外包的利弊分析财税月刊2018(3)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
(责任编辑:广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