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图书馆有偿服务与创收--兼论几种不同的观点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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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图书馆事业普遍存在经济困窘,于是有偿服务和创收以求经济补偿,成为近年来图书馆界的热门话题。看法是五花八门的,虽然讨论文章甚多,似乎尚乏共识。对此我既有同感的一面,又有些不同看法,提出来以求教于同行。

一、在当前条件下,开展有偿服务和创收是必要的。所谓“当前条件”主要是指图书馆经费短缺,图书馆人员生活清贫,人心不稳等影响图书馆事业发展。有文献报导:1993年全国有300多个图书馆只能维持工作人员最低工资,全年没有购置一本书。情况之严重,令人瞠目①。有关官方人员也指出过去十多年来有“三个减少”:(1)全国图书馆购书量以70~100万的速度递减;(2)读者人数由此也锐减;(3)购书经费在图书馆经费中所占比例下减,确实存在萎缩的危机②。有的文章把图书馆比为“一部破旧的机器”;又像一头“老牛”,不免有一天会倒下③。于是有人提出图书馆何去何从?出路何在?是在忧患中求生存,还是在安乐中等死好的问题④。还有人把图书馆落伍的根本原因归于自身没有“造血功能”⑤。出路问题,求生问题,“造血功能”云云,都不外是经费问题。

另方面,图书馆却又有独特的优势,那就是掌管存储着为各方面都须要的古今中外的大量知识、信息和情报。现在又遇上市场经济,讲经济规律的等价交换,在市场经济竞争中求发展;而且图书、情报、信息都属第三产业,是知识产品或精神产品。这种产品也有价值与使用价值,当然应该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显现与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不能空手送人。

从以上两方面的实际情况出发,图书馆在一定范围内收费和创收是应该的,无可非议的。与其捧着金饭碗去讨口,不如发挥金饭碗的作用,是顺理成章的事。这是我表示同感的一面。

二、我赞成在一定范围内的收费和创收,但不同意用商品生产和等价交换的经济规律来做理论注解,因为图书馆毕竟不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生产企业单位。

须知我国的图书馆(除私人租书业)是国家的文化事业单位,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投资建设馆舍,购置书刊,支付图书馆人员的工资,也无上缴利锐的任务。按文化部图书馆司长杜克的说法:“首先要强调图书馆是公益事业,是国家举办的,必须依靠国家的财政支持,图书馆是全额拨款单位⑥。”既然是国家全额拨款单位,照理它应该是无偿服务的公益事业。只因目前经济严重短缺,收费创收以求多少有点补偿(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如果按照目前某些流行的观点,把图书馆完全纳入产业化,按商品经济的运行法则经营图书馆,那么,有些问题将无法回答和解释:(1)图书馆价值怎么计量?它的成本中包不包括馆舍的消耗、日常费用、职工工资和购书经费?(2)如果不包括进去,就说不上以价值为基础的等价交换,而且有用国家的钱来为单位牟利之嫌;如果包括进去,价值量会大增,收费标准要大幅度提高,读者和用户能承受得了吗?(3)若是产业化运营和操作,还要不要财政拨款和上缴利税。如是断了“皇粮”恐怕会立刻倒闭;若要上缴利税又有多少收入?这些问题恐怕持产业化、商品交换观点的作者也难以回答。

我认为“有偿服务”(或曰收费服务)和创收,仅仅是目前弥补经费短缺的权宜之举,不宜把此问题说得过于复杂,一定要和产业理论、商品理论和价值规律挂钩,否则人家提出上述问题,你将无法说清楚。需知西方发达国家有发达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但图书馆基本上是公益事业而提供无偿服务,有时也搞收费,也仅仅是弥补经费上的短缺。有关文献报导,1981年英国经济衰退,图书馆为弥补这种局面,寻求更多的私人资金,提高对用户的收费,或实行第一次收费;1982年德国因经费困难,迫使公共图书馆向读者收取借书费,但这种经费来源是极有限的。据报导,纽约公共图书馆“罚款、图书出租费、销售产品和服务收入与总收入的比,1987~1988年均0.3%”⑦,这则文献材料至少说明三个问题:(1)收费服务并非中国首创,古代有⑧,外国也有,应该是允许的;(2)收费只是弥补经费的短缺,而不是什么复杂的经济理论问题;(3)所收经费极其有限,不是解决图书馆问题的根本出路。

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于光远教授是精于商品和市场理论的,也当过图书馆长,他知道图书馆经费之不足。在谈及如何解决图书馆经费问题时,他闭口不谈图书馆产业化、商品化和等价交换等经济概念。这显然不是无意的疏忽,而是因为图书馆事业与商品交换不是一会事。他说:“我认为,图书馆经费主要还是靠提高图书馆意识来解决。首先,国家要大力增加投入。也要争取社会的重视和支持。我跟企业家说过,你们支持足球,支持体育,为什么不支持一下图书馆。我也请舆论界帮帮忙,为子孙后代事业,请他们说说话”⑨。提高全社会的图书馆意识,国家增加投入,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才是图书馆经费的根本出路。

作为理论探讨,用产业化、商品生产、等价交换等观点来研究图书馆的经费出路是允许的,但我总觉得牵强附会,搞得不好,容易产生易位和错位,应该冷静慎思。

三、有文章说:“图书馆实行有偿服务的目的全在于刺激读者的积极性、提高藏书利用率”。又说:“读者的文献需求总是无限的,而图书馆的服务能力却是有限的,用经济杠杆进行调控和刺激读者的图书馆内文献消费是很有必要的”。“更重要的是,它(指有偿服务,引者注)能有效地调控和刺激读者的阅读兴趣⑩。”这种说法显然夸大了有偿服务的作用,实难苟同。

无偿借阅,读者尚且不多,图书馆内冷冷清清。改为付钱借阅,怎么能提高读者的积极性,又怎么能刺激读者的阅读兴趣,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从有偿服务到无偿服务,可以提高和刺激读者的阅读积极性和兴趣,是顺理成章的,反过来,怎么也能获得相同的效果,真是不可思议。文章虽有许多断语,都缺乏逻辑论证和实例证明,是读者难以接受的。如果这种观点得以成立,岂非收费越高越能调动和刺激读者的阅读积极性和阅读兴趣,这有悖常理。须知读者的阅读积极性和兴趣取决于读者求知的动机和欲望,而不是收费。

有偿服务与创收的目的主要是弥补图书馆经费不足,同读者的阅读积极性和兴趣无关,若硬要说有关的话,恐怕是收费阅读可能窒息或降低读者的阅读积极性和兴趣。试想,无偿阅读尚不踊跃,要读者自己掏腰包来借阅怎么反而会踊跃呢?现在图书馆冷清的原因不是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问题,而是市场经济的冲激下,相当多的人只重视金钱、物质,而忽视精神文化的结果。下列数字比较能够说明问题,全国文盲半文盲达五亿,每年新增加100万;全国职工考核初中以下文化程度93.13%;全国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500万(人)左右,收入上100万的“大款”,100人中有大专文化的两人(即是说98%的“大款”们仅中学以下文化,引者注),有前科的16人;1993年,全国公款吃喝耗费1000亿元(11)。这么众多的文盲、半文盲和低文化者,这么热衷于吃喝的社会风气,才是图书馆冷清的一大原因。设若把公款吃喝的1000亿中,拿一半(500亿元)来支持图书馆事业,又何需馆员们去摆摊开店。

四、有文章说:“对于图书馆来说,首先就是从思想确立图书馆不应再区分主业和副业的观点。原来的‘副业’业已转变了真实含意,副业变成了主业、正业,二者两位一体构成新型的图书馆事业”。“在我看来,事业与三产、业务工作与经营创收不再是主次关系、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是相互对等的关系,即主副业并举”(12)。这个看法值得商榷。

图书馆为了弥补经费之不足,在条件与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搞创收,办三产业我是赞成的。但对图书馆来说“三产”只能是副业,说它已经变成了图书馆的“主业、正业”,业务工作与经营创收之间不再是主次关系”,“而是相互对等的关系”,这在理论与实践上恐怕难以成立。

从理论上讲图书馆属于文化教育机构,属国家全额拨款兴办的公益事业,1972年发布的《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曾明确指出:公共图书馆是“一种教育的文化的报导信息的组织”,“是社会的当然文化中心”,“它应当完全以公家经费支付,并不许向为之服务的对象收取直接费用”(13)。在我国大家公认,图书馆具有收藏文献、保存人类文化知识,进行宣传教育、传播科技情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和进行科学研究等职能。而“三产”是一种生产经营活动,它在服务、满足社会需要的同时,有明确的盈利目的,不赚钱的事,它决不会干。它与图书馆的性质完全不同,怎么可能转变为图书馆的“主业、正业”呢?难道“三产”也能承担上述的图书馆的职能吗?比如说,现在有些图书馆放录像、开茶社、设餐馆、破墙设铺面、招商出租馆舍,这些也能成图书馆的“主业、正业吗”?若是,不就改变、异化了图书馆的性质和面貌?

从实践上讲,不分主副业论,必然导至削弱甚至毁灭图书馆的事业。既然不再分主业副业,已不再存在图书馆事业与“三产”的界限,必然会导至哪样能赚钱就搞哪样,谁还去做无偿服务的事?其结果是,图书馆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会转向能赚钱的“三产”,不就使图书馆更加萎缩以至毁灭吗?所以主副业不分论隐藏着极大的危害。以文养文、以副补文、多业助文的提法也许更合情理。

五、搞市场经济,并非一切都可以拿到市场上去交换。有形的物质产品,主要用等价交换的形式进行交易。那些能及时满足人们需要的商业服务可以立即取得劳动报酬,人们均能接受。有些非物质产品,不能立即产生效益的社会服务,当然也付出了劳动,也有价值,应当获得相应的社会补偿,不过这种补偿不同于商品的等价交换和商业性的服务报酬那样立即兑现,而是通过国家财政再分配来实现。邓小平同志说过,领导就是服务,这种服务是以工资的形式予以补偿。同样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也是以社会服务为宗旨的,这种服务的效益具有隐藏性和滞后性,通常是无偿服务,即使目前开展有偿服务,收费也十分低廉,完全不能补偿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这“三馆”的劳动付出,同样由财政拨款以工资形式予以补偿。我很赞同赵诗典同志的看法:“一部分社会公益、约束管理和效益滞后的服务劳动,如国防、政府、教育、基础科学,博物馆、图书馆,其使用价值对他人不具有及时性和切身性,人们不愿意与它们进行劳动交换,但无这一部分服务,社会物质生产将无法进行。为此,只得通过国家权力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一定份额,进行分配,这就是财政”。(14)

可见,管理机关、公益事业的经费问题,其工作人员的劳动补偿问题,只能通过社会的再分配来解决,这是根本出路。其它的有偿服务、创收等等,只是一种补充,不应该成为他们的“主业、正业”。如果什么都通过市场交换,商品原则通行于一切领域,必然导制以权谋私,以职(业)谋私,败坏社会风气,腐蚀某些工作人员。图书馆事业是国家的公益事业,理应由国家保障,过分强调把图书馆推向市场,实行产业化、商品化的运行和管理,恐怕不符合图书馆事业的性质和实际,不利于图书馆事业。在一定范围内的收费和创收是可以的,但只能作为一种补充,而不可当作主渠道和主要运行机制。

图书馆创收和有偿服务应以深化和拓展信息服务和咨询服务为主要方向。知识与信息,在社会上有着广泛的需要,如何在开发信息、拓展咨询上广开门路,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紧密的结合起来,才是发展图书馆事业的正路。有些图书馆已办起了脱离图书馆业务的“三产”,只要符合办“三产”的程序和法规,可以继续办,但在指导思想上,特别是领导思想应该明确,它只是在目前条件下的一种补充手段,决不是图书馆的“主业、正业”,不可不分清主次,以免造成工作重心的转移和自身地位的被抛弃。

注释:

①(11)许成诗 国情——走向市场的必然 四川图书馆学报 1994年5.

②④⑤范并思等 社会变革时代的图书馆学和情报学 图书馆杂志 1994.1.

③周世辟 困窘中的图书馆出路 四川图书馆学报 1994.1.

⑥(14)赵诗典 正确而坚定地走图书馆人自己的路 图书馆工作与研究 1994.1.

⑦杜克司长讲话,刊《图书馆界》1993年3期

⑧阮冈纳赞《图书馆学五定律》中,在回顾图书馆从封闭到开放的慢长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两步是要“付费”的。

⑨中国图书馆学报 1994.2.

⑩于鸣镝等 试论图书馆有偿服务的合理性和条件 四川图书馆学报 1994.5.

(12)高平 图书馆事业不再区分主业与副业 图书馆杂志 1994.2.

(13)茅振芳 “图书馆市场”质疑 图书馆杂志 199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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