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1 前言
随着体育运动项目的发展进程中,由人们耳熟能详的田径、篮球、足球等竞技运动项目也逐渐过渡到智力比赛中的棋牌和桥牌项目等。牌类项目的诞生推动了体育事业的发展,使其在受众群体中推广,传播着最新的竞技方式,与此同时,也丰富了新媒体的内容,使新媒体所涉及的传播内容愈加宽广,那么桥牌作为体育运动项目中的一种运动项目本身就是一种体育文化,拥有着鲜明的竞技性、公平性、技巧性的项目特征的智力游戏,同时也是众多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有些高校甚至开设了桥牌课程,让学生深入了解桥牌的比赛规则和比赛方法等。由此可见,桥牌文化的发展与体育文化的传播存在着紧密联系[1]。使智力超群且意志力坚定的群体可以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博得人们的眼球,但在2017年11月14日,欧盟法院法官认定桥牌为非体育运动项目。欧盟法院提到:桥牌必须具有明显的体能元素。虽然桥牌具备成为赛事的竞技性和在国内外广泛开展的群众基础,但只能被视为一项纸牌游戏,而不是体育运动。本文将试着从桥牌作为运动项目来发展有哪些困惑,对桥牌的归属和桥牌与体育运动的关系进行分析。
2 研究方法
2.1 文献资料法
以 “桥牌”、“体育运动”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读秀等全网数据库查阅相关资料并整理,积累的丰富的理论素材。
2.2 逻辑分析法
通过对收集的文献资料进行有效地整理。
3 结果与分析
3.1 相关基本概念阐释
概念是对事物本质属性感知的思维形式,目前对桥牌争论的焦点就是其是否属于体育运动范畴,想要弄清二者的关系,必须要先明白“桥牌”和“体育运动”各自的基本概念。
3.1.1 桥牌的概念界定
桥牌是一项高雅的、文明的、竞技性强的智力运动。桥牌重在开发智力、磨练性格,但桥牌运动也要消耗体力[2]。
3.1.2 体育的概念界定
体育是人类为适应自然和社会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自学改善自我身心和开发自身潜能社会实践活动[3]。
3.2 桥牌与体育运动项目的关系
3.2.1 桥牌不属于体育运动项目的成因分析
桥牌与体育具有健心功能,但表现形式不同。桥牌项目主要是依靠智力进行主导,而体育的健心功能是靠身体运动形式体现的[4]。虽然桥牌有叫牌、出牌等辅助性的身体基本动作但都不是身体运动占主导,不像田径中的技术练习是以身体练习为主导。
桥牌与体育项目的具体比赛呈现方式不同,桥牌有其专门的特征,通过博弈久坐进行比赛,而田径、篮球、足球等大多都是通过田径赛场上跑的速度、远度或高度、篮足球进球的个数进行判断输赢,多是需要运动员具有较大的身体参与,四肢、腰部、头部等身体各部位都能参与其中,而且动作幅度较大,肢体运动和对抗较为激烈,但是桥牌就只有少部分的肢体在进行小幅度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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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牌和体育运动项目中的球类项目都具有对对手下一步出牌或球的位置进行预判,但不同的是桥牌是属于大脑在积极主动思考对手下一步的出牌方向,但是球类项目在激烈的比赛过程中,时间紧迫,大脑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反应和预判,而是根据运动员多年的训练和比赛经验,从而做出身体机能的本能反应和运动感受判断球的方向。
桥牌的久坐博弈与体育的赛场拼搏都体现了竞技性。但是桥牌侧重于技巧,以智力为主的较量;而体育运动项目侧重于技能和体能的较量,是一种智力(技术的领悟)与体力的综合较量。而且桥牌可以从牌理的逻辑去体现,更倾向于智力的竞争,而体育运动重在展现运动之美,身体运动起主导作用,大脑的思考主要是来配合运动员完成动作的连贯性,起辅助作用,体育的战术(智力参与)必须是以身体活动形式来体现的,主要的运动形式就是身体竞争[4]。
3.2.2 桥牌属于体育运动项目的成因分析
桥牌和体育运动都有着属于自己的规则,有自己固定的比赛方式,从这个角度出发桥牌可以归属于体育运动项目之一,任何一个体育项目的产生都有具有一套能被大众认可与接受的完整、公开、公平的竞赛规则。
桥牌和体育运动项目的最终目的一致,都是为了在比赛中能够夺冠,竞技特征较为明显,在平时的训练中都是以不断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为主导,力争运动员在每一次的比赛中都能取得优异的运动成绩。
桥牌和体育运动项目都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和娱乐性,很多运动项目的诞生都是符合人们的生活节奏,为了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二者都可以增强运动员的意志力。桥牌比赛中长时间的坐姿也是考验运动员意志品质是否坚定的最佳体现,这就好比田径运动项目中的中长跑,只有意志力坚定的运动员才能拼尽全力跑到终点,不会半途而废。
有些高校将桥牌设为体育选修课,既达到了其它体育课锻炼身体的效果,也可以锻炼大学生的身心,提高大学生的素质,是“修身养性”的作用,而且学生可以通过自学改善自我身心和开发自身潜能[5]。
4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从体育的定义中的不同方面来看待桥牌是否属于体育运动项目的结果是截然相反的,一方面, 桥牌不具备体育的具体比赛呈现方式、预判、竞技性和体育的自然属性——身体活动性。 桥牌的智力运动不能属于体育范畴的“人体运动”,它比赛的实质是智力为主的竞技,最终的评价与衡量并不是通过身体运动来体现的。因此,桥牌不能属于体育,类似于桥牌的智力主导支配性的娱乐活动不能归属于体育范畴。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定义中提到体育也是改善自我身心和开发自身潜能的社会实践活动。桥牌和体育运动项目一样具有一套能被大众认可与接受的完整、公开、公平的竞赛规则;竞技特征较为明显,在平时的训练中都是以不断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为主导,力争运动员在每一次的比赛中都能取得优异的运动成绩;都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和娱乐性提高大学生的素质,是“修身养性”的作用。因此,我们看待事物的发展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看待问题,既要看到事物成立的方面,也看到不成立的一方面。
关于“体育的定义”众多学者有着不同的概念界定,体育概念的界定是一个历史性的,它是随着社会的演变而不断发展和丰富的。而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体育项目的外延也日益扩大,运动项目的设置有增无减,也许早期的概念界定已不再适用于今后多元化发展的体育运动中。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将来会有学者对体育的概念会有一个全新的界定,那到时,也许以智力为主的竞技运动不会再有争议,也会被大家公认为是一项体育运动项目。
参考文献
[1]郭彦.桥牌文化传播发展策略研究[D].武汉体育学院,2013.
[2]王南.高校开展桥牌选修课可行性分析——以南京体育学院为例[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12(02):129-132.
[3]周西宽.体育基本理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7.06.
[4]任士春,徐志平.驳“桥牌类智力主导性的娱乐活动是体育”反思体育概念[J].科技信息,2009,(07):108-109+172.
[5]茅勇.高校开展桥牌选修课的可能性分析与思考[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03(1):57-58.
作者简介:林雪娇(1994年—),女,福建莆田人,成都体育学院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田径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论文作者:林雪娇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标签:桥牌论文; 体育论文; 运动项目论文; 智力论文; 身体论文; 竞技论文; 运动员论文; 《知识-力量》2中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