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在立法法培训班开幕式上强调,立法工作必须依法进行_法律论文

李鹏在立法法培训班开幕式上强调,立法工作必须依法进行_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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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10日讯 新华社记者王炽、 本报记者傅旭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法培训班开学典礼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会见全体学员并讲话。李鹏指出,立法工作要遵循自身的规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将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和实施这部法律,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业务水平,做好立法执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办了这次培训班。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0名学员将参加培训班为期5天的学习。

李鹏在会见全体学员时说,改革开放以来,除了新宪法以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制定了法律和有关法律的决定375件,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800多件,各地制定地方性法规7000多件。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都是根据宪法赋予的立法权限制定的。但是,我国一直还没有一部全面的、完整的立法法。立法法的制定,对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健全立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李鹏说,地方人大根据宪法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有的法规的制定还可能走在全国人大的前面。因为,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是群众的创造,然后上升到法律的。但是,全国性法律是统一的,地方性法规必须在不违背宪法、法律的原则下制定。

李鹏指出,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不同于西方,人大不同于西方的议会。人大既要负责立法,也要负责监督,行使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随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将越来越健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李鹏希望大家在培训期间集中精力学习,并预祝全体学员学习进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在开学典礼上讲话。他说,立法法的制定,充分体现了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体现了全国人民的意志、愿望和智慧。学习好、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对于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步伐;对于健全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姜春云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立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也给执法带来了困难。他要求参加培训班学习的同志认真学习立法法的各项规定,密切联系实际,对照检查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如何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改进立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立法质量和各项立法工作的整体水平。姜春云说,做好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做到:一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二要以宪法为依据,以保证法律和法制的统一;三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服从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保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五是既要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更要强调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不能照抄硬搬;六要加强党的领导,这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椿霖出席开学典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乔晓阳主持开学典礼,并主讲了立法法的制定、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立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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