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公共服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共服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自主创新战略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新挑战
创新是推动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动力。实施创新战略,已成为各地区加快发展和提高竞争力的共同手段。推动创新,尤其是应用科技创新,要发挥政府与企业、政策与市场两个优势。政府创造创新环境,企业成为创新主体。以完善的市场环境创造良好的产业创新生态,以完善的公共服务有效地支持企业进行创新,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对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科技创新基础薄弱的后发地区来说,政府在支持和促进企业创新方面更是承担着极其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过程中,政府公共服务面临五大挑战:
一是如何为创新活动提供更有效的市场环境。市场是创新产生、转化、发展的第一动力,有效的市场机制对推动创新起着决定性作用。在改革转型地区,市场并非像在发达地区那样是一个自然前提,初生的市场还远不够成熟,一个能有效支撑创新的市场机制必须依靠政府来构建和完善。此外,政府还必须对自身进行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干预,使市场的基础性作用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二是如何激发创新动力走出比较优势陷阱。创新的源动力来自于资本的逐利性。一般情况下,企业为追求高额利润会产生自发的创新冲动,加大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但在后发地区,情况有所不同,企业拥有充足的廉价劳动力和自然资源,可以通过降低成本获取高额利润,从而抑制企业的创新冲动。如果完全让市场来配置资源,将导致本地经济在国际分工中长期陷于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而不能自拔,滑入被动、依赖、受制于人的比较优势陷阱中。因此,在后发地区,政府要扮演第一推动者的角色,采取各种启动和激励措施,降低创新门槛,提高创新收益,减少创新失败损失,激发各方创新的积极性,走出比较优势的陷阱。
三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培育、整合和动员创新资源。在后发地区,一方面是创新资源的总量不足,例如深圳在90年代初,不论是从事基础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还是从事应用研发的企业,都寥寥无几。另一方面,创新资源的集中度不够,创新资源分散在毫不相关的领域,各自为战,形不成合力,难以催生能够产业化的创新成果。这些问题仅靠市场自身是无法解决的,要求政府积极发挥引导作用,按市场化原则培育、整合创新资源,对创新资源进行最大化动员,最大限度地提高创新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是如何构建和完善创新链条。一个完整的区域创新体系包括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科学研究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研究开发体系,和社会化、市场化的中介服务体系。但在后发地区,这三个组成部分既不完整又相互割裂。创新链条的断裂使基础研究满足不了企业需要,企业应用研发满足不了市场需要,或研发成果不能通过交易转化为产业,“创新成果—交易—项目—企业—产业”的过程无法顺利实现。同时创新链条的断裂也使创新的扩散度不够,创新资源无法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产业之间扩散,从而使创新对产业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大打折扣。因此,政府在培育创新资源的同时,还要注重构建完整的创新生态链。
五是如何为创新活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制环境。市场的创新行为和创新成果需要一个完善的法制环境作为保障。建立完备的法规体系、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增强公民和创新者的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法律秩序,政府责无旁贷。特别是由于科技创新有很强的外部性,成熟技术的学习门槛较低,仅凭市场机制难以阻止廉价的模仿,付出巨大创新成本的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收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如果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将导致创新主体失去创新积极性,静等其他企业进行创新,然后享受技术外溢的收益,从而使整个社会的创新陷于停滞。在这方面,政府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全社会保护、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切实保护创新者的利益,维护创新主体的创新积极性。
二、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推动自主创新的探索与实践
如何为自主创新提供更加有效的公共服务,深圳也处在不断的探索之中。前不久我还专门带着政府几十个部门深入七家自主创新型中小民营企业进行调研,并与五十多家民营企业座谈,酝酿有针对性地推出一些新的公共服务产品,进一步提高政府对自主创新型民营企业的服务水平。我们始终牢牢把握一点,就是政府在推动创新中既不是大包大揽,也不是无所作为,企业不需要政府的时候就让企业感觉不到政府的存在,企业需要政府的时候政府就积极主动上门服务。在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自主创新过程中,政府主要是充当科技创新的战略规划者和推动者、服务者的角色。政府围绕自主创新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归纳为十六个字,就是培育与完善、启动与规划、引导与动员、激励与保护。
一是培育与完善。针对科技创新的特点和需求,深圳积极发展科技资本市场。早在上世纪90年代,深圳就成立了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公司、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等科技融资服务机构,初步建立了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银行、证券、创业投资、产权交易等为依托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深圳还在国内首个开展风险投资试点,截至2005年底,深圳共有创投机构193家,占中国内地的1/3,创业资本达200多亿元,占2/5。深圳依托中国两大证券交易所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培育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2004年开通了中小企业板,进一步完善科技融资和风险资本退出机制。我们还建立了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使非上市的中小创新型企业产权流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是启动与规划。上个世纪90年代,正是深圳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加工贸易蓬勃发展的时候,深圳没有为表面的繁荣所迷惑,而是抓住国际上盯产业崛起,发达国家制造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历史机遇,排除各种争议,以极大的勇气和魄力作出了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决策,着手推动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实现从加工贸易到制造和创造的“惊险一跃”,引导深圳产业走出比较优势的陷阱。为此,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明确以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材料作为产业发展主攻方向,制定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积极引进海内外高新技术人才,逐年加大科技经费投入,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带,政策资源全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倾斜。政府的启动和规划开始收到成效,首先是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项目落户深圳并获得了良好发展,引来越来越多的上下游相关项目,随着产业配套环境的不断完善,一些产业链高端项目也开始进入深圳。与此同时,一批深圳本土的中小企业在为外资企业代理和配套的过程中,从低端做起,逐步提升,在经历了引进、学习、模仿、创新、突破的过程后,迅速发展壮大,涌现出华为、中兴、创维、腾讯、大族激光、迈瑞等一批有实力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创新资源。
三是引导与动员。为了最大限度地引导和动员各种资源投入创新活动,深圳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政策措施。今年,国家提出加快推动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后,深圳又制定了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提出将创新从科技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以科技创新为主线,全面推动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创新、企业管理创新和城市管理创新,使创新内化为城市的精神,成为驱动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主导力量。为此,我们出台了20多个配套文件,全面推动各种创新活动和创新的跨行业、跨领域扩散,把金融、物流、文化等现代服务业的创新活动也纳入政府促进创新的公共服务范畴,全面推动全社会的创新。
政府的科技投入对于创新的引导和动员作用非常重要,通过政府的投入可以带动原先游离于创新过程之外的资源进入创新领域,使潜在创新资源转化为现实资源,实现创新资源的最大化动员。2001-2005年,深圳财政性科技投入82亿元,其中用于资助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资金占85%,带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400多亿元。据统计,深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超过3%,华为、中兴等一批创新型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重达到10%,远远高于国内平均水平,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标准。
政府引导和动员创新资源,还要注重建立完善创新链条,优化创新支撑条件。多年来,深圳积极建设各种公共创新平台,资助建立了51家企业工程中心、48家企业技术中心、40多家创新企业孵化器,建成了一批公共实验室、科技信息、技术检测、产品设计等公共技术平台;先后规划建设了11.5平方公里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50平方公里的高新技术产业带,创建了清华研究院、深港产学研基地等一批按照新机制运作的创新平台,吸引了一批海内外高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深圳建立研发中心;针对深圳科研基础薄弱的问题,我们在提升深圳大学科研水平的同时,政府投资20多亿元建设大学城,引进清华、北大、哈工大、南开等著名高校来深设立研究生院;深圳还通过创办高交会、文博会等国家级、国际化展会,促进各种创新资源在深圳集聚和交易,成为深圳在创新领域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平台。
四是激励与保护。1994年,很多地方还没有“无形资产”概念的时候,深圳就制定了《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5年,针对困扰创新企业的跳槽人员带走技术秘密的问题,深圳出台了《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1998年,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成果入股管理办法》,同时深圳还设立了科技进步奖、市长质量奖等奖项,激励企业创业、创新、创品牌。最近,我们又决定每年拿出2亿元设立产业创新人才奖,吸引和支持更多的创新型人才在深圳创业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激励创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深圳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积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体系,法院建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公安机关组建了知识产权犯罪专门侦查队伍,形成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执法网络;建立了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开展跨区域保护协调服务。近年来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仅2005年一年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犯罪案件%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34人,严厉打击了各种侵权行为,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利益,保证了正常的创新秩序,受到了各方的好评。比如,我们查处的销售假冒宝洁公司产品一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评为2003—200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此外,深圳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地方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市民法治素质的不断增强,也为各种创新活动起到了有效的激励和保护作用。
政府的公共服务支持了创新的发展,而创新的发展反过来又对政府服务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推动政府服务不断创新和深化。过去我们为创新提供公共服务,比较注重土地、资金等“硬服务”,现在我们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提供更好的“软服务”;过去我们注重做加法,给钱给地给政策,现在是加法、减法甚至乘法一起做,比如过去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国税去一次,地税去一次,现在我们经过协调合二为一,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政府出钱建设一个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创新链,就可以为成千上万家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支持,发挥乘数效应。从早期的“22条”,到今年的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1+20”,反映了深圳市政府为创新提供公共服务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今天我们为创新提供公共服务,就像涵养一块湿地,政府不用在其中放养什么,只要把湿地圈起来,有水,有阳光,里面自然苇草肥美,鱼游虾跳,生态良好。
三、努力创新公共服务,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和自主创新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城市支柱产业。2005年,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4885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91年的8%上升到51.1%,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58%。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1400亿元,占全市GDP的28.4%。深圳以电子计算机、通信设备、视听产品、软件等为主体的IT产业产值约占全国的15%,生物制药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也呈快速发展势头。
二是初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官产学研资介紧密结合的比较完整的区域创新体系,涌现出一批以华为、中兴为代表的自主创新企业群体。以企业为主体是深圳自主创新的最大特点,集中表现为“四个90%”,即全市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职务发明专利出自于企业。
三是拥有了一批优质创新资源,造就了一支富于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和技术专家队伍,拥有一批自主品牌和大量技术专利。近年来,深圳专利申请量保持30%以上的快速增长,2005年专利申请量20940件,在中国内地大城市中位居第三,PCT国际专利申请748件,居第一位。我们积极推动和实施品牌战略,所拥有的中国名牌产品已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二位。
四是形成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脚踏实地、追求卓越的新时代创新文化,创新精神成为深圳精神的重要特征。
去年9月,温家宝总理视察深圳时提出,要把创新作为经济特区的生命线和灵魂,把深圳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创新型城市。为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方针和温总理的指示精神,我们提出,到2010年,深圳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将提高到3.6%,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GDP的比重将提高到35%,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比重将提到65%,把深圳建设成为具有强大创新动力和雄厚创新实力的城市,成为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城市,成为在某些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战略产业上具有领先优势的城市。为此,深圳市政府将不断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创新政府公共服务,完善创新生态环境,以更高的效率、更好的服务,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力争为国家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