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回到马克思”文本的质疑_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论文

对“回到马克思”文本的质疑_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论文

对“回到马克思”的“文本”质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文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许多人主张以“文本化”的方式“回到马克思”,马克思早期的两部著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及他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德》)成为引证的热点。主张“回到马克思”者言必称这三部著作。但笔者认为,对这三部著作的引证是存在一些“文本”方面的疑问的。

对“回到马克思”的“文本”方面的第一个质疑是:作者不愿意出版的著作中的思想能否被当作他们本人主要的、真实的思想?

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必须注意一个简单的、明显的、然而迄今被人所忽略的一个事实,那就是:今天被研究者们大量引用的这三部著作,有两部在马克思恩格斯生前从未出版发表过。《提纲》是在马克思逝世之后,由恩格斯作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的附录发表的。《手稿》和《德》两部著作,则迟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才在前苏联发表。

一个著者不发表自己的著作,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客观上无法发表,即作者虽然想发表,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的阻挠,使此书未能出版;二是作者主观上不想发表。

第一种可能性,我认为对这三部著作来说都不存在。《手稿》一书,马克思从未提起出版一事,后人甚至不知道这一著作的存在,自然谈不上受到出版阻挠。《提纲》是供研究用的,本来就没有打算付印。至于《德》一书,一开始,确曾由于“当时的书报检查机关的阻挠,还由于出版商对书中所批判的哲学流派及其代表人物寄予同情”(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注释52,第66、67、77页。)而未能出版。但到了后来,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序言中有一个说明,不是客观上不能出版,而是马克思恩格斯自己不想出版。

作者自己不想出版自己本来是为了出版而写的著作(而不是供自己研究用的笔记),也有几种情况。一是作者没有写完,或者虽然写完了,但没有修订完毕所以不愿意出版。例如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没有出版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作者自己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否定了先前著作中的思想。认为那些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宜出版的。如果是这种情况,作者在自己后来的著作中必定对自己先前著作中的观点不再提起,讳莫如深;第三种情况,作者觉得在先前著作中所表述的思想不够成熟,不够全面,所以没有必要出版。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作者在自己后来的著作中必定会更加充分、全面地阐述自己在先前著作中的思想观点。

对《手稿》来说,可能第二种情况多些。马克思一开始肯定是打算出版它的。这从书中开头的一段以读者为对象的用语中可以看出。之所以后来没有出版,就是因为马克思认为其中有些思想和表述是不妥当的。所以马克思在自己后来的著作中也不再提起。对比马克思后来的思想,可以看出主要有两个。

一是马克思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进入经济学批判之后,发现如果仅仅从哲学的(思辨的、人道的)角度对经济学进行批判,例如“异化劳动”、“人的本质的复归”等等,从而展开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是很不够的。必须深入到生产关系本身。而《手稿》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批判恰恰是仅仅从思辨的、人道的角度进行的。

二是《手稿》一书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是以费尔巴哈的思想为基础的,《手稿》中多处可见对费尔巴哈哲学思想的赞扬。但仅仅过了一年不到(从1844年8月到1845年3月),在与恩格斯会面并决定共同研究之后,马克思的思想就有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把费尔巴哈列入“旧唯物主义”行列,进行了彻底的批判。这样一来,马克思当然不会再出版自己思想转变以前的著作了。我认为,由于耻于自己在《手稿》中对费尔巴哈的崇拜,他甚至没有向恩格斯提起过自己有这部著作,因此,恩格斯也不知道有《手稿》的存在。不然,恩格斯一定会以一种适当的方式保存或者出版他所崇敬的战友的遗著(例如恩格斯就把马克思“匆匆写成的供以后研究用的笔记,根本没有打算付印”(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2页。)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加在自己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后面出版)。这样,人们后来也就不用费那么大的劲头去发现这部手稿了。

那么,马克思恩格斯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的态度属于哪种情况呢?我认为第二、三种情况兼有。

尽管《德》一书并没有全部写完,但是,一开始,马恩确实很想出版这本书。到1846年12月,马克思给帕·瓦·安年科夫的信中还抱怨说:“直到现在……也未能出版我曾在布鲁塞尔向您说过的对德国的哲学家和社会主义者的那篇批判。……这困难一方面来自警察,一方面来自与我所抨击的一切流派利益攸关的出版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1页。)但是,1847年以后,他们就不再提起此事了。此后这本标志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在马克思主义史上有里程碑意义的著作就一直未能出版。为什么会这样?恩格斯在晚年写的《费尔巴哈论》序言中有一个解释。下面全文引用: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的序言中说,1845年我们两人在布鲁塞尔着手‘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主要是由马克思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之间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这个心愿是以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来实现的。两厚册八开本的原稿早已送到威斯特伐利亚的出版所,后来我们才接到通知说,由于情况改变,不能付印。既然我们已经达到了我们主要目的——自己弄清问题,我们就情愿让原稿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了。’

从那时起已经过了四十多年,马克思也已逝世,而我们两人谁也没有过机会回到这个题目上来。关于我们和黑格尔的关系,我们曾经在一些地方作了说明。但是无论哪个地方,都不是全面系统的。至于费尔巴哈,虽然他在好些方面是黑格尔哲学和我们的观点之间的中间环节,我们却从来没有回顾过他。

这期间,马克思的世界观远在德国和欧洲境界以外,在世界的一切文明语言中都找到了拥护者。另一方面,德国的古典哲学在国外,特别是在英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各国,有某种复活。甚至在德国,各大学里借哲学名义来施舍的折衷主义残羹剩汁,看来已叫人吃厌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感到越来越有必要把我们同黑格尔哲学的关系,我们怎样从这一哲学出发又怎样同它脱离,作一个简要而又系统的阐述。同样,我也感到我们还要还一笔信誉债,就是要完全承认,在我们的狂飚时期,费尔巴哈给我们的影响比黑格尔以后任何其他哲学家都大。所以,当《新时代》杂志编辑部要我写一篇批评文章来评述施达克那本论费尔巴哈的书时,我也就欣然同意了。我的这一篇文章发表在该杂志1886年第4期和第5期,现在经过修订以单行本出版。

在这篇稿子送去付印以前,我又把1845年——1846年的旧稿找出来看了一遍。其中关于费尔巴哈的一章没有写完。已写好的部分是阐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这种阐述只是表明我们当时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旧稿中缺少对费尔巴哈学说本身的批判;所以,旧稿对现在这一目的是不适用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1-212页。)

这里恩格斯说得很明白,他们是自己不想出版这部著作了。这其中的原因,一个是恩格斯认为《德》一书中的从生产关系出发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在经济史方面论证得还很不够。也就是说还比较思辨,缺少实证的材料。对比马恩后来的著作我们当也能看出这点;另一原因,恩格斯是说“里面对于费尔巴哈的学说本身没有批判,所以,旧稿对于我们现在这一目的是不适用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8页。)但是我认为这个理由不够充分,不是真实的原因,只是托词。因为,只要认真读过《德》一书的人都会承认,马恩正是在这部著作中批判了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从而宣告了他们与旧哲学的彻底决裂。何况,就算是《德》一书有某些方面的不足,恩格斯也完全可以把它当作自己与马克思合作的早年研究成果出版。这点有恩格斯对自己早年的《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一书的态度为例。他在为1892年重新出版自己早年的著作《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所写的序言中说:“这本书无论在优点方面或缺点方面都带有作者青年时代的痕迹。……本书中的这种青年时期的痕迹我一点也不打算抹去。我现在原封不动地把它重新献给读者。”(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1页。)又说:“我决不想把我的著作和我本人描写得比当时高明些。”(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7。)恩格斯既然可以对自己的著作如此,为何又不愿意把自己与马克思合作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标志性著作做如此处理呢?显然真正的原因恩格斯没有说。我认为他没有说出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书中对“共产主义”的一些描述,与马克思后来的论述不符。他们关于共产主义的思想在《共产党宣言》、尤其是在巴黎公社以后有了比较大的变化。马恩后来比较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期。而这个问题在《德》一书中没有提起。《德》一书反而是比较强调“消灭国家”的。关于这个问题正是后来马克思与巴枯宁等人斗争的焦点。不出版这本书是为了避免在这个问题上授巴枯宁以把柄。(注: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本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差异真的存在吗》(载《南京社会科学》2004年第10期)中有较详细的论述,此处不再展开。)由于以上两个原因,所以《德》一书不需要出版,也不能出版了。第一章没有写完不是什么重要的原因。因为“原稿早巳送到出版所”了。

这样,问题就出来了:如果马克思恩格斯不出版《手稿》和《德》一书,是因为他们自己不愿意,那么,把《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回到马克思”的主要依据,并以“实践本体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谛”,从而把这两部著作的思想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后来著作中的思想对立起来,能否得到他们本人的认可与支持?

对“回到马克思”的“文本”第二个质疑是:能否将作者已经删去的话作为作者的重要思想来引述?例如,在《德》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在这里不谈;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是人类史。因为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意识形态本身只不过是这一历史的一个方面。”(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注释52,第66、67、77页。)这段话是对“实践本体论”的有力支持。所以现在经常被作为“回到马克思”的论据来引用。而且引用者还常常冠以“马克思指出”、“强调指出”、“进一步指出”、“明确指出”一类的引语。但是实际上这段话并不是出现在正文中,而是出现在编者的注解中。因为它是原稿中被删除的文字。也就是说,如果马克思恩格斯自己来审定出版《德》一书的话,这段话本来是不会出现的。

为什么要删去?总是作者觉得这话不合适。什么样的不合适呢?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作者觉得这话多余、重复,所以删去。二是作者觉得这话说得不妥当,所以删去。马恩在《德》一书中删去这段话属于哪种情况呢?首先它不可能属于第一种。因为这段话在其它地方都看不到,不存在重复的问题。它只能属于第二种,即马恩觉得这话说得不对。不对在哪里呢?就是因为它不符合马克思一贯的思想,有可能引起误解。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思想是一贯的。马克思在《手稿》当中就这样说:“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的部分,是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的部分。正象关于人的科学将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自然科学往后也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这将是一门科学。”(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2页。)马克思在这里说的是“(社会)历史是自然史的一个部分”是“自然界生成为人”而不是把人与自然界并列。《德》一书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类似的说法:“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它自然的关系。当然,我们在这里既不能深入研究人们自身的生理特性,也不能深入研究人们所处的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山岳水文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其它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注释52,第66、67、77页。)《德》又强调指出:“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即劳动不存在的情况下——引者),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而整个这一点当然不适用于原始的、通过自然发生的途径产生的人们。”(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注释52,第66、67、77页。)很明显,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费尔巴哈直观思维,指出劳动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的同时,也没有忘记说“自然界的先在性”。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要说这种完全属于“常识”,在今天的哲学家们看来是属于“浅薄”的话,而删去“实践本体论”的话呢?就是因为不想被人们认为他们已经离开了唯物主义,而另外创造出“实践本体论”的“唯实践主义”,所以才删去有可能被人们产生误解的话,他们大概没有想到,他们删得不够彻底,这些话后来又被人当作他们的“重要思想”来引用了。

可以进一步证明笔者以上观点的是:《德》一书中今天被“马克思哲学”者们认为是“实践本体论”的思想,在马克思后来的著作中都没有见到、提起。马克思反而比较强调自己的思想中属于“唯物主义”的一方面。所以认为马克思是“实践本体论”的引证者们往往也只能引证到《德》一书为止。类似的情况在《德》一书的引用当中也还有一些。我不明白的是,如果一个作者自己已经明明白白删除的思想观点也能被作为作者“强调指出”、“明确指出”的重要思想来对待,那么在“文本”方面还有什么严肃性可言呢?

这里必须强调一点:笔者毫不怀疑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三部早期著作哲学思想的价值。但是,如果说要回归作者的本意的话,那么从代表作者本人思想的程度来看,作者已经公开出版的著作肯定比作者不愿意出版的著作更胜一筹,保留下来的话和后来说的话肯定比已经删去的话和前面说的话更能代表作者本人的意思。这是毫无疑问的。如果“回到马克思”就是把马克思不愿意出版的著作中,并且在后来的著作中也不再提起的思想,删去的话等等作为马克思的主要思想,并且以此来否定马克思在以后公开发表的著作中的思想,认为这个思想才是他的“本意”,而公开发表的著作中的思想反倒不是本意,是“不真实”的表现。这样做,能令人信服吗?马克思如果九泉之下有知,大概也只有苦笑着说:“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了。

对“回到马克思”的第三个“文本”质疑是,能否把《德》一书说成是马克思一个人的思想?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许多研究者在引证《德》一书时,有意无意地忽略此书的共同作者恩格斯的名字,然后把《德》一书的思想归之于“实践本体论”,再把《德》一书的思想与《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一书中的思想相对照,结果就得出马克思“实践本体论”与恩格斯思想(有时是用“教科书体系”这样一种较为间接的暗指)之间的对立,或者是“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哲学思想之间存在差异”这样一些结论。完全不顾恩格斯是《德》一书写作的实际参与者,马克思也参加了《反杜林论》的写作,并且恩格斯是在马克思的完全同意之下(恩格斯曾将《反杜林论》一书的原稿逐字念给马克思听),写作出版此书的这样一些简单的事实。凡此种种做法,如果发生在当代作者那里的话,那是要引起“著作权纠纷”的。

我们可以就恩格斯出版《提纲》一事做一个简单的推论:如果恩格斯的哲学思想与马克思真的有那么大的差异(按照“回到马克思”论者的主张,马克思是现代哲学思维方式,恩格斯是近代甚至是旧哲学的思维方式,两者几乎是水火不相容的),那么,恩格斯自己不会不知道这点。从文本出版的角度来讲,他尽可以不出版《提纲》,他这样做也没有什么不妥。因为,《提纲》本来就不是一个准备出版的著作,它只是一个供研究用的随手写下的笔记。然而,恩格斯不但将其出版,而且还非常恰如其分地称赞其为“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这点就连“回到马克思”者们也不否认)。如果恩格斯真的不同意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的思想,他会这样做吗?有必要,这样做吗?他会把自己与马克思尚不为人所知的“差异”,以两篇不同的文章并列的方式公诸于世吗?这些问题实际上是不需要动很多脑筋就可以想明白的。

近年来,国内有许多研究者提出,以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注重“意识形态”,现今的研究应当“文本化”、“学术化”。笔者认为这是很有必要的。但这里有个如何正确理解和进行“文本化”的问题。

“文本化”是对传统“本质主义”阅读方法的否定。按照传统理论,每一部作品都被其作者赋予一个固定的意义(本质),这个意义是不以读者和作品境遇的变化而变化的。研究者的任务就是要尽可能地排除读者和境遇的“干扰”,让作品回归它的“本来面目”(本质)。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解释学的影响下,作品(work)开始被置换为文本(text)。人们开始认识到,作品虽然是被固定的,文本却是一个始终处在开放领域中的游戏,并且必须在这个领域中得到解释。在文本当中,作者并不比读者具有更优先的地位。所以,“作者死了”,但“读者”(包括真实的读者和虚构的读者,过去的读者和现在的读者)却“活”了。因为文本的意义正是在“读者”不断的理解中得到阐明。(注:参见福柯《什么是作者》,载王岳川等编《后现代主义文化与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04页。)

我认为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也应当做如此理解。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对马克思一生做出总结时说,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其实恩格斯又何尝不是这样?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是为无产阶级的斗争实践服务的武器。不管是马克思《手稿》和《德》中的“实践本体论”也好,还是后来《反杜林论》等著作中的哲学思想也好,它们的提出,都不能单纯从理论角度来理解,而应当结合当时革命斗争的需要,从马克思读者的对象(主要是工人)的变化中去理解。恩格斯晚年回忆他与马克思的活动时曾这样谈论他们学术活动的对象:“我们决不想把新的科学成就写成厚厚的书,只向‘学术界’吐露。正相反,我们两人已经深入到政治运动中,我们已经在知识分子中间……获得一些人的拥护,并且同有组织的无产阶级建立了广泛的联系。我们有义务科学地论证我们的观点,但是,对我们来说同样重要的是,争取欧洲无产阶级,首先是争取德国无产阶级拥护我们的信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7页。)读者的不同必然造成思想和语言的变化。可以看出的一个比较明显的不同是:在前期(《共产党宣言》以前),马克思主要还是从纯学术的角度出发,以学者们为对象进行批判,所以著作的语言风格也比较思辨;在《共产党宣言》发表以后,马恩投身于国际工人运动,读者对象主要是有组织的工人(例如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国际、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成员),所以著作的语言风格也就变得比较通俗,比较常识化一些。随之而来的,在思想层面上自然也会发生一些变化。但不管怎么变,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不会变。主要是从批判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论证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即所谓“两个必然”的需要着眼。柯尔施这样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革命的哲学。它的任务是以一个特殊的领域——哲学——里的战斗来参加在社会的一切领域里进行的反对整个现存秩序的革命斗争。”(注:柯尔施:《马克思主义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37~38页。)

“马克思哲学”、“回到马克思”宣称的是“学术化”,实际上并没有摆脱政治。有的研究者公开承认:“在西方哲学发展的进程中把握马克思,实际上也就是用西方哲学的规范来测度马克思”。(注:张立波:《学院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命名与想象》,载《天津社会科学》2003年第二期。)这样做从学术的角度来讲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从实质上来说,它是一种在西方强势文化和以其主导的全球化的背景下,急于使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与现当代西方哲学“接轨”的一种“无家可归”的“孤儿”心态。而为了避免被说成是“抛弃马克思主义”,就只好不顾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文本不同的“历史境遇”,在经典作家的作品中先验地认定,并且企图找到一个离开时间和空间的、固定不变的、唯一的“理论本质”。对“文本”的态度是随心所欲,为我所用。结果,在他们的笔下,不仅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完全不同,而且就连马克思本人也被分为截然分为前后不同的两个人。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本人都不再是有机的、整体的存在,而是被“肢解”了。“意识形态性”丢了,“学术化”、“文本化”也没有做好。这对研究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但没有益处,反而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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