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展“文明之春——踏青赏花文明游”主题实践活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京市论文,之春论文,主题实践活动论文,文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9年3月27日,首都文明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意见》精神,对市民群众在踏青赏花、祭祀扫墓过程中,切实加强管理和进行文明引导,进一步培育社会文明风尚,决定3月至5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文明之春——踏青赏花文明游”主题实践活动。
这次主题实践活动突出四个重点。主要在全市公园、风景旅游区、公墓陵园等公共场所,围绕文明游览、文明祭扫、文明守序、文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实践活动。
1、文明游览。在公园、风景旅游区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明踏青赏花,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爱护公共设施,不在树木、名胜古迹和公共设施上涂抹、刻画。
2、文明祭扫。倡导文明扫墓,移风易俗,以鲜花替纸钱,以哀思替祭品,积极劝阻迷信活动、燃放鞭炮、野外用火等不文明行为;倡导植树祭祀、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社区公祭等新方式、新风尚;倡导以文明方式公祭中华民族先贤、先烈,弘扬中华文明。
3、文明守序。在公园、风景旅游区售票口、入口、拍摄点、厕所等场所引导自觉排队,文明礼让;在公墓入口、祭扫点有序祭奠;在公园、风景旅游区、公墓陵园周边公交、地铁站台,引导排队乘车;对公园、风景旅游区、公墓陵园周边的交通加强引导,积极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开展“过路要看红绿灯,开车礼让斑马线”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秩序。
4、文明服务。公园、风景旅游区、公墓陵园员工,要立足本职岗位,带头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明游览、文明祭扫、文明守序,积极劝阻不文明行为;要在本职岗位上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树立窗口行业的良好形象。公园、风景旅游区、公墓陵园等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明游览、文明祭扫、文明守序创造良好的条件。
各区县和市民政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部门,高度重视“文明之春——踏青赏花文明游”主题实践活动,按照首都文明委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发挥优势,形成合力,精心策划重点亮点活动,组织2万余人的乘车、交通、游园、环境四支文明引导员队伍和广大志愿者一起,积极参与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做到文明游览、文明祭扫、文明守序、文明服务;首都文明办编印发放4万张《踏青赏花文明游》折页,向广大市民宣传清明节的文化内涵,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主题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市“文明之春——踏青赏花文明游”主题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