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前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前提论文,理论论文,核心价值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每个社会都有一些核心价值观,这些价值观起着引导和统帅其他价值观的作用。倡导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倡导核心价值观,使核心价值观得到更多人的理解和认同,成为人们共同的行动准则和价值目标。在倡导某种价值观之前需要回答一个具有前提性的理论问题,即这种价值观应否以及能否成为社会多元主体的价值共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能回避这个理论问题,也要问一问它应否以及能否成为社会多元主体的价值共识。只有肯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应该而且能够成为价值共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有充分的理由。 价值共识是指“不同主体对价值(主要指公共价值)达成基本或根本一致的看法,也即对价值形成基本或根本一致的观点和态度”。(胡敏中)对于什么事物有价值,什么事情应该做,不同的人持有相同的观点就是价值共识。价值共识可以是对任何价值的一致看法,但通常指的是对公共领域重大价值的一致看法,如在伦理价值、政治价值上的一致看法。私人领域的价值只属于个人,无需取得价值共识,而公共领域的价值涉及许多人,达成价值共识就是必要的。价值共识的理想状态是社会全体的一致认同,但在现实中只要取得大多数成员的同意和认可就称得上是价值共识。 价值共识的实质是价值观的一致。只要价值观一致,对事物价值的看法就会相同,而价值观相互对立则会作出完全不同的价值评价。价值观表达的是对重要价值的理解和追求,它既是对价值的判断,也是对价值的选择。价值观的重要性不仅在于使人形成关于事物价值的认识,更在于让人作出价值选择,从而确定行动的目标和方向。人们在价值观上达成一致,对事物的价值就会有相同的看法,减少价值上的冲突,并且会追求共同的价值,在同一方向上产生更大的合力。 价值判断是关于价值的认识,与事实判断关于事实的认识有明显的区别。休谟最先区分以“是”为系词的事实判断和以“应该”为系词的价值判断,指出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判断,无法从前者推论出后者。人们在事实判断上比较容易达成一致,但是对于价值,不同的人往往作出不同的判断。因为价值是对于特定人的价值,人都是按照自己的需要衡量价值,所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判断是很正常的。当价值判断的差异反复地出现在一些重大价值上时就成为价值观的分歧和对立。在那些只涉及私人选择的价值观上产生分歧无关紧要,应该允许这样的价值观多元并存的局面;可是在公共领域涉及共同利益的价值观上产生冲突就不能等闲视之,如果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有可能导致社会的混乱。在价值观上出现分歧时不能简单地用一种价值观压制另一种价值观,这样做不仅不能消除分歧,还会加剧因对抗而产生的社会冲突。在公共领域出现价值观的多样化时,寻求价值共识就变得非常必要,只有在价值共识中才能有效地化解价值观的分歧和冲突,保持社会内部的和谐。可是形成价值共识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比起达成事实认知的一致要复杂得多,因为在价值观背后总是有利益的差异,而没有共同的利益就很难达成价值共识。 价值观都是特定主体的价值观,是从某个人的角度对价值的判断和选择。这一点也与事实认知不同。事实认知的主体不是特定的人,它不是只有从特定的人的角度才能看到的结果。这种适合任何人的知识没有具体的主体,没有个体的独特视角,具有最大的普遍性。价值观则是有特定主体的独特视角,不可避免地表现出个体性和特殊性。在谈论价值观时必须问是谁的价值观,就像谈论价值时要问是对谁而言的价值一样。如果不确定价值观的主体,泛泛地谈论某种价值观,那么这种价值观就是抽象的价值观。即使对于作为价值共识的价值观也不能忽略其主体,应该明确拥有价值共识的每个人都是这种价值观的主体,每个人都是从自己的角度作出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只有当不同的主体从各自的角度作出一致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时,才有真正的价值共识。 价值观的主体是现实的人,而现实的人是处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追求自身利益的人。现实的人在社会中处于不同的境地,追求不同的利益,具有不同的愿望。每个人都从自己的利益和愿望出发判断和选择价值,成为多元的价值观的主体。任何价值观都是现实的人所持有的价值观,没有一个价值观是由抽象的“群体”所掌握的价值观。价值观的主体是多元的,并不意味着价值观必定就是多元的。不同的人可以有同样的价值观,而每个人都是这个价值观的主体。如果多元主体分享同一个价值观,这就是价值共识。在较小的群体中,当人们的处境相当、利益一致时,在价值观上比较容易达成共识,能够形成大家一致认可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但是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价值共识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多元主体在处境、利益上很难保持完全一致,当差异胜于一致时就无法形成广泛的价值共识。在由存在各种差异的诸多个体构成的社会里,不是任何价值观都能成为价值共识,只有那些适合各种处境、指向共同利益的价值观才能为大多数人所认可和接受。 有一部分价值共识是在社会交往中自然形成的,还有一部分价值共识是通过社会的主动倡导形成的。每个社会都以各种形式倡导主流的价值观,力图使这种价值观成为全体成员的共同价值观。但是倡导价值观与传播科学知识不一样,传播科学知识的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而倡导价值观是否合理却是个问题,如果倡导的价值观是错误的,那么倡导价值观的举措也是错误的。因此在倡导某种价值观之前需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这种价值观应否成为价值共识,即成为价值共识能否产生积极的作用。不论什么样的价值观,只要成为价值共识都能发挥一定的社会整合作用,它可以使社会成员之间形成共同的价值标准和价值目标,从而产生凝聚力,维系社会的团结和稳定。社会是由不同阶层、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追求各自利益的个人构成的,多元主体之间在对价值的看法上不可避免存在一些分歧。当社会中有许多彼此冲突、相互否定的价值观时,人们对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持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无法形成共同的标准和目标。这样会导致人与人的冲突和对抗,在极端情况下会造成社会的分裂。如果社会中的一些基本价值观被大家所接受,成为价值共识,那么就可以避免严重的冲突,保持社会的团结和稳定。从社会整合的作用来看,倡导价值观使之成为价值共识具有积极的意义。 可是,还有一种情况需要考虑,价值共识把整个社会引向什么方向。某些价值观成为价值共识的确可以带来团结和稳定的效果,然而团结和稳定也许使整个社会更加封闭和保守,陷入长久的停滞状态。因此,是否应该倡导某种价值观还要看由此形成的价值共识是否对个人的福利和社会的进步产生积极的作用,只有产生积极作用的价值共识才是值得追求的。 任何价值观都有可能成为价值共识,但是只有合理的价值观成为价值共识才能产生积极的作用。合理的价值观是符合人的要求、体现真善美的价值观。价值观的合理性不同于知识的真理性,知识的真理性以事实为依据,价值观的合理性则以人的生活为尺度。与人的生活的要求一致,能够产生积极有益的效果,这样的价值观才是合理的。确定价值观是否合理比较复杂,因为人的生活要求是多样的,适合不同要求的价值观都有合理性,而且人的生活在变化,价值观的合理性也在变化。在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倡导不同的价值观是合理的,相反固守一种落后于时代发展的价值观是不合理的。在特定的社会生活中,价值观合理与否是相对确定的,因而应该倡导什么价值观也是相对确定的,并不像价值相对主义所说的那样倡导什么价值观都合理或倡导什么价值观都不合理。 回答应否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要判断这些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能否产生积极作用,只有确信它们能够产生积极作用才有必要使之成为价值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价值目标,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价值原则,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价值规范。这些价值观运用于公共生活,不仅不会损害任何人的利益,而且会增进每个人的利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成为共同价值目标,有助于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促进社会的繁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成为共同价值原则,有利于保障人们的权利,推动社会的进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成为共同的价值规范,有益于建立合理的社会关系,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这些价值观成为价值共识能够产生积极的作用,既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又能增进个人的福利。因此可以对应否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问题给出肯定的回答。 倡导价值观是否合理还涉及另一个问题:这种价值观能否成为价值共识,即是否具有成为价值共识的现实可能性。只有具备成为价值共识的现实可能性,倡导价值观才能取得实际的成效。有一些看上去非常美好的价值观,成为价值共识将会产生毋庸置疑的积极作用,从理想目标来说倡导这样的价值观是合理的。但是它们在现实社会中缺乏相应的基础,即使下大力气宣传和教育也很难取得成效,从效果来说倡导这样的价值观就没有实际意义。在倡导某种价值观之前还需要考察价值观的现实基础,为价值观能够成为价值共识提供可行性证明。 任何一种价值观成为价值共识都需要一定的条件,不具备相应的条件不论怎么宣传也不能成为价值共识。在价值上形成共识不同于在事实上形成共识,对事实的认识只要符合逻辑和经验就能得到大家的接受,但对价值的认识却受到地位、利益等诸多非认知因素的影响。价值观正确与否不是单凭逻辑推理就能确定的,诉诸经验也会面临此种境遇下合理而他种境遇下不合理的情况。另外,承认一种价值观正确并不等于接受了这种价值观。许多时候人们承认那些高尚的价值观是正确的,可是在实践上未必按这些价值观的指引去行动。接受一种价值观,不仅仅是接受一种价值判断,更重要的是接受一种价值选择。只有在行动上切实地践行价值观,才是真正接受了价值观。合理的价值观理应成为价值共识,但要真正成为价值共识还必须具备使之落实于行动的现实条件。 对于多元主体如何形成价值共识有很多研究和讨论。有一种观点认为无法形成价值共识,其理由是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而价值又是完全主观的东西。但是更多的人相信能够形成价值共识,至少在某些基本价值观上可以达成一致。对于哪些价值观可以成为价值共识以及如何成为价值共识也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例如把“底线伦理”“公共美德”“正义原则”等看作价值共识的内容,把“重叠共识”“视域融合”“交往理性”等作为形成价值共识的途径。不论以什么价值观为价值共识的内容,不论通过什么途径达到价值共识的目标,形成价值共识都需要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共同的生活,二是共同的利益。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才有可能在多元主体之间达成价值共识。 共同的生活是形成价值共识的现实基础。每个人的价值观与其生活都密不可分,脱离生活的价值观是没有实际作用的价值观。价值观不同于那些用来解释世界的知识,它是用来指导生活的,若不能指导生活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价值观是关于生活的意识,遵循意识与生活的基本关系,“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3页)人有什么样的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价值观,生活在宗法社会中就会重视家庭和亲情,生活在商品社会中就会重视金钱和效益。人们在彼此关联的共同生活中形成相同主题的价值观,也许对价值的理解有很大差异,但都是面对共同生活中的价值。例如,在政治生活中,不论站在什么立场上理解正义,都会有一种正义观;在日常生活中,不论是否维护传统道德,都会有处理人际关系的伦理观。价值观有相同的主题还不等于形成了价值共识,然而这是形成价值共识的前提。如果价值观是纯粹私人的价值观,或者是某个阶层特有的价值观,就不会受到其他人和其他阶层的关注,无法成为价值共识。只有在相同的价值观主题中,才可能形成相同立场的价值观,而一旦形成相同立场的价值观就达成了价值共识。 共同的生活只为形成价值共识提供了基本前提,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还需要有共同的利益。在共同的生活中指导人们行动的价值观都离不开利益,因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87页)在共同生活中多元主体发生利益冲突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每个利益主体都维护自己的利益,都从自己的角度看待事物的价值,由于利益冲突而导致价值观的分歧是常见的事情。不过多元主体之间也有一些共同的利益。例如,社会和谐、法律公正、人人友爱,对于社会中的任何人都有好处,属于共同利益。在共同利益上对事物价值比较容易达成一致的看法,从而形成价值共识。在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里,平均主义的观念无法成为价值共识,而等价交换的观念可以成为共同的价值观。前一种观念只符合一部分人的利益,后一种观念符合所有人的利益。共同的利益是形成价值共识的重要条件,缺少这个条件很难形成价值共识,即使形成价值共识也不稳定,很难成为维系社会整体的精神力量。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在国家层面上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在社会层面上维护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原则,在个人层面上奉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规范。这些目标、原则和规范都是关于公共生活的,没有哪一项是对私人生活的约束和要求。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指向全社会的共同利益,而不是专属某个阶层的狭隘利益。社会层面的价值原则维护的是每个人的利益,而不是把某些人的利益排除在外。个人层面的价值规范是对所有人的要求,遵守这些规范不会给个人带来损害,相反会增进个人的利益,特别是有助于个人的自我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共同生活作为基础,更重要的是这些价值观体现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些符合每个人的利益。因为这些价值观具有共同的生活和共同的利益,所以能够成为指导人们判断和行动的共同价值观。标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 个人核心价值观论文; 社会价值观论文; 个人价值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