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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重申了这一要求,并对其意义、内容等做了进一步的阐述,指出我们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并认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和《讲话》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概念和理论,引起了理论界的高度重视。
一、社会建设问题,根本说来是一个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
社会建设问题直接地是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提出的,它是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问题,因为“只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加强社会建设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意义,首先体现为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或者说是通过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实现的。总的说,我们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理解社会建设的具体的现实的意义。
但是,我们对于社会建设理论意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还应该把它放在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总体任务和进程中来理解。
马克思主义在当代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的和具有普遍性意义的问题需要回答,而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可能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点,如对全球化、时代、当代资本主义、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人与自然的关系、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等等。而其中最具有现实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则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发展面临的根本性主题,这不仅因为社会主义代表的是当代世界发展的根本方向,而且在于社会主义的曲折经历使这一问题的回答变得极为现实和迫切。实践证明,我们过去和现在生活中的一切矛盾和问题、成功与失败,都与这个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有关。它迫使我们对现实中任何理论的和实践的问题的思考,都不能不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重大现实问题出发。我们这里谈的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而不是其他社会形态的社会建设。这样一个问题自然应当被放到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特别是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题中来。
我们主张把社会建设问题放到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主题中来认识和思考,不仅在于这一主题、问题的现实性和迫切性,而且在于社会建设本身。社会建设,其内容所指不是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在内的社会生活构成的一切方面,而是有其具体的确定的内容。它是指社会价值整合、社会制度(体制)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正因为具有这一确定的具体的内容,它才可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相对独立的“一体”,才有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的发展。其实,四位一体这个概念已经表明社会建设对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特别是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义。它从一个特殊的方面使我们关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回答前进了一步。
二、社会建设概念的提出是一种思维方式和观念的创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务和我们党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要求的提出,产生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概念,从而使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三位一体发展为四位一体。就这一发展的意义而言,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在内容上更趋全面了。这种认识上的跨越,是以思维方式和社会观察的观念的创新为前提的。
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同任何有机物一样,它有其特定的要素构成和结构。所谓社会结构,在具体性上,通常被理解为社会经济结构、社会政治结构和社会文化结构。其实,这样的划分是不全面的。因为,它缺少关于作为社会更根本的基础的技术或生产力。经济,按其本来的含义,指的是生产关系,在社会结构意义上,它是社会的经济基础。技术并不包括在经济范畴内。全面的观点应该是把社会技术结构包括到整体的社会结构中去。把社会结构看作是社会技术结构、社会经济结构、社会政治结构和社会文化结构的统一。当然,关于技术是否应该包括到社会结构中去,不是需要我们在这里特别讨论的问题。我们只是要说明我们以往关于社会结构的理解不是不可以改变的。
在实践上,关于社会结构的上述理解的缺陷已经显露出来。丰富的社会实践生活的表达仅限于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生活的归结,已经显得不够了。首要原因当然不在于我们没有或不能发现和创造出新的概念,而在于社会结构概念的传统理解限制了我们社会观察的视野,限制了我们关于社会生活及其结构的辩证思考。活生生的极为丰富的社会生活内容,限于既定的“结构”思维而被极其简单地统统纳入或经济的、或政治的、或文化的概念中。结果,使已有的哲学范畴不能够适应现实生活、实践的需要,不能够发现和表达关于我们的生活和实践的具有特定内容和意义的发展了的方面。
我们说,社会建设概念的提出是一种思维方式和观念的创新,是说它首先打破了一种严格按照社会结构思维对现实社会生活的观察和描述的形而上学,而回到按照生活本身来表达生活的科学的和辩证的思维上来。其次,是说它给予了除经济、政治和文化之外的社会生活其他方面一种概括性的表达。再次,也是最重要的,是这一概念的提出使人们对社会生活的这一特定方面能够给予特别的关注,而这些方面的意义随着社会发展而愈加凸显出来。所以,社会建设概念不仅具有使我们关于现实社会生活过程及其结构的表达有可能更为完整的功用性,而且具有使我们能够更加关注对于社会发展具有新的意义的不同方面的现实性。
三、需要弄清的几个关系问题
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内容是具体的,但是它作为一个过程,包含多方面的因素和复杂的关系。要科学地把握社会建设的内涵,就必须在理论上理清这一过程所包含的各种复杂关系。
1.关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与社会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谈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并认为它们是“有机统一的”。它们既有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又有各自的特殊领域和规律。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提供重要条件。他还提出:“我们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力的社会条件。”正是由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与社会建设之间的这种辩证统一关系,所以,在具体性上,这种关系又表现为“社会体制”与“社会秩序”的统一,即“只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
2.关于社会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们不能一般地认为社会建设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范围更为广泛的过程。胡锦涛同志在关于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讲话中,谈到重点做好的“十个方面”的工作: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但是,我们却可以说,社会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性环节。胡锦涛同志谈到的“十个方面”的工作,除社会建设和管理外,大部分可以被归结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范畴。而不能归结的方面则是具有综合性特征的方面,这些方面除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外,则又可归入社会建设和管理范畴。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种一致性关系,我们从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关于三位一体和四位一体的关系的论述看、从他关于和谐社会思想的人类思想史,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考察和这种考察得出的结论看,他是把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看作是同一的。这种同一性,是由我国现时期存在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性质决定的。
3.关于社会建设与管理
从文献学意义上看,我们似乎看不出社会建设与管理之间有什么明显的区别。《决定》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标题下,阐述的内容全部是社会管理问题,提出了关于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社会管理格局、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等要求。《讲话》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之一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方面,讲的主要也是社会管理问题,在各类社会组织建设、各种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什么不能把它们分开来讲呢?因为社会管理也是社会建设,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建设问题,一种具有社会建设意义的实践。一些工作虽然是管理问题,因而理论上可以被列入管理范畴,但这些工作其实又都具有直接的社会建设意义;而所谓社会建设工作,在表现形式上又往往是管理方面的工作,社会建设往往通过各类管理来实现。就是说,社会建设和管理尽管在概念或逻辑上可以分开,它们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实际的差别,但就构建和谐社会而言,它们的一致则是主要的。这两项工作在实际过程中很难分开,也没有必要明确分开。
4.关于社会建设与党的建设
在广泛的意义上,存在一个党的建设与“四个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关系。不仅“四个建设”作为一个整体,有一个与党的建设的关系问题,而且其中每一个都有一个与党的建设的关系问题。关于社会建设与党的建设的关系,首先是一个党的领导对于各项社会主义事业的关系问题,即我们的各项建设事业都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党的领导是我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和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我们的这种政治选择以我们的事业的历史经验为可靠支撑。其次,这是一个社会建设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意义的问题。这一点正是我们党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特别强调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意义所在。这决定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始终处理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党的建设的关系。
四、在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理解社会建设理论
文化史提供的经验是,对于哲学和文化的理解来说,哲学不能同哲学史分开,文化不能同文化史分开。因为,哲学和文化的生命、本质和意义就在它们的历史中。我们必须在它们的历史中来解读它们本身。哲学和文化的这种历史经验,启发我们把对社会建设理论的理解放入思想史中,放入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直接地属于科学发展观体系。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概念提出和理论形成的直接思想基础。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化。可以说,没有科学发展观这一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需要的科学思想体系,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看不到社会建设理论与科学发展观的这一特殊理论关系是不正确的。但是,割断社会建设理论同各个历史阶段或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的联系,也是不正确的。科学发展观以前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各个阶段或形态虽然没有提出社会建设的概念和理论,但它们在不同程度上都对这一理论的形成发挥了影响,科学发展观的社会建设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有关社会建设问题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奠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根本理论基础。诚然,由于历史的局限,他们对未来社会主义的细节,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不可能有周到的预见和阐释,但是,他们创立的唯物史观、他们的经济学说和政治学说,则是我们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实践社会主义的根本指导思想。列宁领导了第一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创立,是领导俄国无产阶级把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实践的人物。列宁还亲自领导了俄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尽管时间短暂,但他为我们留下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可贵经验和理论遗产,我们应该重视对列宁的这一宝贵遗产的发掘和继承,发现列宁主义体系中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的具体存在形态。
在总体上,应该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产物。毛泽东思想体系中以《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为代表的著作,有非常丰富的和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思想不仅更为丰富和具体,而且更具有现实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离正式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概念和理论形成关系最为切近,其中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在丰富性、具体性和现实性上,超过社会主义发展的以前阶段或形态。
以下几篇文章是我们关于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各个阶段或形态中的有关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的初步研究成果。我们强调它的初步性,一方面,是要说明对于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某一阶段或形态的社会建设思想实际来说,我们的研究难免有疏漏和理解上的不当之处;另一方面,是要说明关于这一课题的研究我们还将继续下去,不断深化我们对于这一思想及其发展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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