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思维方式与马克思人性论--对人本主义整体方法论的思考_社会属性论文

实践思维方式与马克思人性论--对人本主义整体方法论的思考_社会属性论文

实践思维方式与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关于人学的总体性方法论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总体性论文,马克思论文,思维方式论文,人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23—0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77(2004)01-0010-07

古希腊人“认识你自己”这一口号的提出标志着人的觉醒和人的观念的产生,自此以后,各派哲学家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研究着人,艰难地探索着人学理论。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对人的认识都不可避免地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局限性,只有马克思才达到了对人的科学理解和把握,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人学思想。以前哲学的人学理论的局限当然存在着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历史条件的限制),但更为根本的原因却在于:他们思考和理解人的方式不同,即是哲学思维方式,或更具体一点说是人学研究方法的不同,使得他们的人学理论性质完全不同。这就决定了我们要在当代进一步深化马克思的人学思想,建构科学的人学理论,就不能仅注重于或停留于“理论本身”的研究,还必须深入挖掘马克思研究“人”的方法论,并进而追根溯源到马克思新哲学所实现的思维方式变革的层面上来,透视其在人学方法论上所实现的变革。我们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更为基础和更为重要的工作,也是解决当前我国马克思主义人学研究困境和推进马克思主义人学研究的关键所在。

一、马克思以前和当前我国人学研究的困境

在哲学史上,古希腊的伟大智者苏格拉底将哲学研究的重点由自然转向了人事,有了这一转向,再也没有哪一位哲人能够逃离“人”这一“司芬克斯之谜”而研究哲学。人的问题千头万绪,但任何哲学家都不可避免并且首先要作出回答的一个问题,就是在他们看来人是什么,即他们所说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这里就存在一个方法问题,即用什么样的方法给人下定义、揭示人的本质。“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古典逻辑就提出了种加属差的定义方法。”[1]这是一个相当有用的方法,它随着亚里士多德的其他哲学思想统治了西方人的头脑达千年之久。用这一方法哲人们提出了“人是两足无毛的动物”、“人是政治动物”、“人是缔造国家的动物”、“人是理性动物”、“人是类存在物”、“人是会制造工具的动物”等等,不一而足。在这些提法中都是以动物为“种”,是“属差”的不同造成了对人的不同看法,而“属差”就是属与属之间的属性差别,然而我们可以看到:人与其他动物的这种“属差”并不只一个,且它们之间又不存在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这样我们就不可能确定人的统一定义。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记得有人说过:“迷了路,就要回到出发点上去”,这里的出发点就是我们探求人的本质时所运用的方法。亚里士多德的方法用来认识简单的“物”是非常实用的,但“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特殊、最复杂的一种存在物,我们不能再以认识“物”的方法来认识“人”。这种“种加属差”的方法把人的属性直接等同于人的本质(当然马克思提出的“人是会制造工具的动物”又另当别论,因为在这里马克思的本意是仅在属性的层面上来谈论人的,这一命题所揭示的只是人的一种属性而已),没有认识到人的属性和人的本质完全是不同层次的概念,由前者到后者没有一番思想的提炼与升华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层面的问题,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为什么研究人的“方法”会出问题呢?也就是说,马克思以前哲学史上一直没能科学解决人的本质问题的更深层的原因又是什么呢?这就是思维方式,是特有思维方式的束缚使哲人们找不到研究人的科学方法,进而无法科学地揭示人的本质。这就是马克思以前人学研究的困境。

近年来我国学界掀起了一股人学研究的热潮,逐渐形成了一种所谓“百家争鸣”的可喜局面,这使得一些以前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共识并得到了较为合理的解决,推动了人学研究的深入。可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现在学界在许多问题上还存在着一些分歧和争端,在短时期内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当然这是任何一种理论走向成熟的必经阶段和必然形式,但是如果细究起来,就会看到这些分歧和争端都与各位学者所采用的人学研究方法相关,方法不同,所得出来的结论必然不同,所以说科学的研究方法尤其是带有根本性、总体性的方法论原则的确立,就成了建立科学人学理论的至关重要的环节。对于这一问题近年来也越来越多地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并开始着手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在这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局限性,这主要表现在:虽然这几年来理论界从马克思的人学思想中提炼出了各种方法论原则,如:现实性原则、主体性原则、社会关系分析原则、历史分析原则等等,但毕竟这些都是研究人的“片面”的方法论原则,都是人的各种属性的“片面”表现,并没有反映出人的总体本质,而要建立一种理论体系,没有体现对象完整本质的总体性方法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只有这种方法才可以称得上是“对象的内在原则和灵魂”(黑格尔语)。然而,当前的人学研究为什么迟迟不能实现从各种“片面”方法到这种“总体性”方法的提升呢?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我们认为:之所以会陷入这种困境,问题的关键在于目前的研究是仅就方法研究方法,仅停留于方法本身而没有自觉地进到更高、更深的层面——思维方式的层面。须知,方法不仅是人的方法,还是人研究的方法,而人要研究方法,就必须要解决怎样理解、把握和运用方法,即用何种思维方式来研究和运用方法的问题,倘若不解决这个根本性问题或者研究者本人没有实现思维方式的转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得出的人学研究方法就不可能不是一种离开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研究和运用。据此,我们说由“理论”进到“方法”是理论本身得以深化的必要途径。只有在正确的思维方式指导下进行研究,才有可能得出体现事物本性的方法,也只有这样才能深入挖掘理论自身所包含的真实意蕴。理论——方法——思维方式是逐步递进的三个层次,后一层次的东西对其前一层次的研究有着重大影响甚至决定着它的根本方向。由此可见,人学研究中,历史和现实所遇到的问题其实是一样的,为什么会这样?我们认为,马克思以前对人的认识出问题,是因为没有也不可能有实践思维方式的指导;马克思以后对人的认识出问题,是因为没有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未能以实践思维方式来理解、把握、研究“人”。所以,当前的马克思主义人学研究应实现思维方式的转换,确立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是深化马克思主义人学研究的第一要务。

二、实践思维方式是人学研究走出困境的根本出路

哲学变革虽然从表面上看是哲学理论和哲学观点的变革,但在本质上或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却应是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因为一定的哲学思想体系或观点都是由一定的哲学思维方式所决定的,思维方式是贯穿整个哲学理论的思想硬核和最高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思维方式的更新才能带来理论上的重大突破。高清海先生曾指出:“思维方式是无形的,它却像‘灵魂’一样贯彻并支配着哲学的整个内容。”[2]哲学思维方式作为哲学家思考、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根本观点和最高方法原则,它必然规范着哲人对自己所涉及的全部哲学问题(包括人的问题)的提法和解决方向。哲学思维方式从本质上说是人的生存方式、实践活动方式的一种哲学表现,人如何生存、如何活动就如何认识自身,对人的不同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又决定着对思维方式的不同理解;同时,一定的哲学思维方式反过来又会成为人们理解自身的一个立足基点和思维模式,它决定着如何解释人、如何说明人的本质和人的发展规律等问题。由此可见,思维方式和人的生存和发展方式是息息相关的,对象的本质规定着认识对象的方法,确立科学的思维方式是正确的认识人并进而确立科学的人学研究方法的关键所在。

马克思以前哲学思维方式的历史沿革大体经历了朴素辩证思维方式——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思辨思维方式——人本思维方式等基本形式,但它们都在消存在于思维或消思维于存在的对立中思维。按照这些思维方式,哲学家认为一切事物的存在即包含了它们的本性,我们从其存在的特性就可以把握这种本性。他们对“人”作出了同样的推理:从人的本性理解人的存在,认为存在决定着活动,显然这是以认识“物”的方式来认识“人”,是一种先在本质决定论的认识方法。这种认识方法必然使其对人的认识带有严重缺陷:(1)致力于追求终极的存在、超验的本体(物质本体或精神本体),人及其现实生活世界只能处于第二位;(2)受亚里士多德“属加种差”定义方法的影响,或者把人规定为一个个属性的机械罗列,或者片面夸大人的某一属性(或用抽象的思维规定人或把人还原为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存在物),这种外在性的说明方法是不可能揭示人的总体属性和完整本质的;(3)在单纯的对立中思维使得他们不可能解决人的“实然状况”与“应然理想”的矛盾,只能是各执一端(强调“是什么”或“应如何”),达不到现实的具体的统一;(4)这种思维方式溯本求源,只能以肯定的方式对人作出说明和解释,不能以否定的方式对人作出能动性、批判性和革命性的科学理解和把握。

马克思新哲学是对一切旧哲学的伟大变革,马克思的最大贡献就在于他把哲学理论建立在现实的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的基础上,由此根本改变了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确立了实践思维方式,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高本质。实践思维方式从实践理解思维和存在的对立统一,理解属人世界中一切对立统一,从而实现了对旧哲学思维方式的根本突破。这种哲学思维方式的创新必然引起对人的重新再认识:实践是人的感性世界的最深刻的基础,它是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自然世界和属人世界对立和分化的源泉,也是它们统一的基础;而人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实践创造了人的现实生活,实践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是人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终根据。一句话,人就是实践活动着的存在物。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不应像先前哲学那样,从人的存在本性理解人的活动本性,而应从人的活动本性理解人的存在性,人的活动本质上是实践的,理解人的存在本性的思维方式就应是实践思维方式——人的存在于活动——这是哲学史上认识人的思维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基于此,马克思重新审视了人的本质,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前旧哲学对人的认识即人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1)克服了旧哲学将世界二重化的错误。不再追求现实世界之外的超验本质,使哲学由彼岸的天国返回到人的生活世界,成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2)克服了旧哲学把人片面化、抽象化的错误。以实践思维方式理解人的多重属性,从人的实际生活看待人,把人放到活生生的现实活动中去考察,人成为各种属性有机统一的人,实现了对人的存在的总体性把握和对人的本质的科学理解;(3)克服了旧哲学对人的“现实”与“理想”各执一端的错误。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是一种自然存在物;而人的特殊的生存方式又决定了人必须不断地通过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超越自然、超越自身的现存状况,实践是人的“是什么”和“应如何”统一的现实基础;(4)克服了旧哲学单纯解释世界的错误,使哲学由解释世界的知识体系转变成为具有实践力量的人科学地解释世界和能动地改变世界统一的、革命的、批判的理论,并从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出实践的唯物主义即共产主义者关于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的规律性学说。

笔者曾将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的特点概括为实践的唯物性和辩证性、主体性和客体性、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主观逻辑和客观逻辑的“四个”统一[3]。实践思维方式在人学研究中应发挥其“灵魂”作用,那么相应地它的四个基本特点也必然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的人学对人的把握和理解方式之中。这里我们将以实践思维方式及其特点为总的指导思想,以上述马克思新哲学对人学理论和人学方法的全新变革为总的理论依据,具体研讨马克思主义人学中实践思维方式理解的“人”。

三、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理解的“人”

(一)用社会性理解人的本质,是对马克思的误解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认识到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类特性”,生产劳动是人作为类存在的本质,继而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又进一步阐发了这一思想,明确提出和阐明了“社会实践”这一科学概念,强调必须在一定的社会生活关系中把握人的本质,确立了从人的活动本性理解人的存在本性的实践思维方式的总体性方法论原则。人从根本上说是“实践人”,“实践是人的本质”,这是一个结论性的命题,是马克思经过缜密的分析而得出的科学论断,因此,我们要挖掘它的真实意蕴就必须重现这一过程,以展现它的历史真面目。当然在这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即这里所说的“人的本质”中的“本质”,不是和“现象”范畴相对应的那一个“本质”,而是人的“质”的规定性。这种质的规定性,按照马克思的认识,不应从作为客体或现象的人中去探寻,而应从规定人成其为人的他自身的活动的本性中去探求,并从实践去理解作为质的规定性表现的人的各种属性。按照通常的认识,马克思主义人学认为人有三种属性、自然属性、意识属性、社会属性,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自然人”与“理性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哲学史上对人的看法大体有两种:即唯物主义认为人是“自然人”,唯心主义认为人是“理性人”)是对人的自然属性与精神属性的揭示,它们的缺陷不仅是对人的旧的唯物和离开唯物的唯心,还片面夸大一种属性而贬低另一种属性。马克思发现了人的社会属性,并把社会性理解为人的本质。我们认为,这恰恰是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误解。

实际上,在马克思看来:(1)人的本质不应从单个人固有的“类”的抽象物去理解,而应从人的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去探求;(2)“社会关系”也不应从抽象的存在物去理解,而应从人的社会生活,即从人的现实的社会生活关系中去探求;(3)从人的现实的一切社会生活关系,亦即从现实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现实人的一切社会生活中去探求,就是从人的感性活动、从实践中去探求,因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关系实际上是实践关系。所以,不是社会性这种属性是人的本质,而是实践是人的本质,必须从人的实践本质来理解人的社会属性(包括人的其他属性)。这种从实践活动理解人的存在本质,从人的实践本质理解人的属性的方式,不仅使对人的研究从属性递进到本质,导致人的本质问题的科学解决,而且也导致对人的属性理解的升华和创新。马克思这种对人本质的实践思维方式理解,不仅同旧哲学对人的把握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和意义,而且具有更深的理论意蕴、更高的道德指向和价值诉求。

(二)以实践思维方式理解人的自然性,人是自然人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开始就一再反对把人抽象化,强调他们所说的人是现实的人,“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4](p30)“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是一些现实的个人。”[4](p23)而作为实际活动的、现实的人,首先就是作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的人;是“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5](p167)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全部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从感性的人、“自然人”出发这一点在马克思那里具有前提先在性,它可以说是马克思对费尔巴哈所阐发的自然主义原则的继承和吸收(显露着费尔巴哈的“感性存在”的影子),同时又是对宗教神学和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者看待人的方式的批判:认为如果像他们那样把人与神、自我意识、绝对精神等联系起来,抬高这些东西而贬低人的地位,就会“把我们的肉体,我们的欲望看做某种与我们相异的东西”[6],就会把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丰富的人变成抽象的、枯燥的和毫无生机的存在。恰如恩格斯所言,谁设想人已经完全克服了自己身上作为生物机体而固有的自然因素,谁就是天真的和错误的。毫无疑问,这一批判对于恢复人学中唯物主义的应有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但到这里也仅是承认了人的自然性,承认了人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生命体,人仍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7](p120)。这在一定程度上仍是对旧唯物主义合理成分的继承。马克思并没有到此为止,他认为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属人的自然存在物”[5](p129),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的受动性是能动基础上的受动,人的实然性是追求应然的实然。与动物不同,人的机体、生理和行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弱本能化的关系,人不能靠本能求生存,但同时这种关系却又正是使人的活动具有能动性和超越性的源起之处。人通过实践这种否定性的肯定活动不断地改造着外部自然,自在自然成为属人自然;不断地创造和改变着自身的自然,完善人的机体、发展人的需要、提高人的能力,使人不断地超越其动物性的特征(当然不可能完全超越),使人真正成为人。

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人学并没有停留在“自然人”上,更没有把“作为人的人”归结和还原为“自然的人”。马克思向来反对把人仅仅看做是自然存在物,强调现实的个人都是在一定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中存在的,因而是社会存在物。恩格斯指出:“我们必须从‘我’,从经验的、肉体的个人出发,不是为了……陷在里面,而是为了从这里上升到‘人’。”[8]费尔巴哈虽然也“紧紧地抓住自然界和人,但是,在他那里,自然界和人都只是空话”。而要完成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的转变,就“必须把这些人当做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9](p240)。也就是必须把这种抽象人、生物人提升到现实人、社会人,把人放到现实的社会关系中来研究,这正是马克思主义人学对“自然人”的超越,也是对费尔巴哈的抽象的“类”关系的批判。据此,我们研究人就不能只就“人本身”研究人,而且必须通过社会研究人,研究处于社会联系之中的人。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社会化的人来理解人的自然性,从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现实的社会关系来探讨人的实然存在。只谈到费尔巴哈的自然人、生物人为止,而不顾人的受动性的特殊性、不谈人还是受社会性规定的存在物,就会陷入只把人当作像物一样的客体来研究的错误,而牺牲人的主体性。这表明,现实的、具有实践力量的人是自然性与社会性、主体性与客体性的统一。

(三)以实践思维方式理解人的意识性,人是理性人

人是“自然人”和“社会人”决定了人总是要受制于一定的生产力条件和社会关系,决定了每一个个体的人一生下来就必然被框定在一定的客观条件、社会环境之中,“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10](p43),这些前提规定必然使人从总体上说还是受动的、被规定的和不自由的。然而人毕竟不同于动物,“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7](p50)。现实的人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物,是有意识、有目的、有理性、能思维的存在物,是有精神能力、精神生活的存在物,这决定了人最终是一种理想性的、追求自由的存在物。显然,实践是实现理想、获得自由的惟一途径,然而变革世界的前提是能动的掌握和预测世界,这在人学理论中也就表现为人在现实地进行自我塑造之前先要对未来人的状况进行应然性的反思和把握,以形成科学的实践观念。这就要靠人的精神、意识和思想、理性的作用了。

人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物,它不同于动物,这还表现在动物只能被动地接受自然界所给予的事实,依靠自己的本能去适应自然;而人除了要适应自然以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创造一个满足自己需要的“理想世界”,同时由于人所特有的生存方式,即人作为主体,总是从“为我”的角度,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利益处理主客体关系,总是把事物、活动及其结果看做是“为我”而存在的东西,所以说人类创造“理想世界”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创造符合自身需要的人自身——“理想人”。我们要提高和完善人自身,就必须首先研究那些符合人性、有利于增强人的本质力量和巩固人在世界中的主体地位的真正的人的需要。但只是这些还不够,由于人的需要具有社会性、历史性且符合不断增长的规律,所以我们在研究了一般的人的需要之后,还要进一步研究当代社会形态下的人的需要及其发展的历史趋势,这样才有可能形成改造人的科学的实践观念。

另一方面,人的活动区别于、超越于动物的根本属性在于它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即人的活动具有意识性、自觉能动性。这一特性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人的活动的目的性或计划性、自主性或选择性。正是这两个方面决定了人类能够有目的、有选择地改造自身,并预测自己的应然状况。其一,需要是促使人们进行实践的动力,是人的活动的内部驱动力,而当人类把自己的需要同外界的一定对象联系起来时(两个尺度的结合),就转化为自己所追求的目的、自己的“理想存在”,所以从根本上说“目的”是人对客体属性和主体需要进行思维的产物,这是人的活动的自觉性之所在。其二,人的活动还是自由自主的,自由是一个标志客观规律性和人的主体能动性辩证统一(两个尺度的结合)的哲学范畴。人可以在把握满足需要的可能性空间的基础上进行选择,观念地建构未来的应然状态。比如说,有时人们会面对好、坏两种可能性,而两者又符合客观规律,那么这时何种可能会成为现实就取决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了,在这里充分体现了人的自由性、选择性;即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活动客体,能否进入主体活动领域也要取决于主体的能力和需要,在客体尺度中也总是渗透着“为我”的原则,这就是人的活动的自主选择性之所在。但到这里这一问题并没有停止,因为我们在强调人的活动的目的性、自主选择性的同时,还必须看到客体(包括外部世界和人自身,后一方面往往为人们所忽视)对主体的目的、计划,即实践观念的形成和确定所起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人并非一开始就具有‘纯粹的’意识。‘精神’一开始就倒霉,注定要受物质的‘纠缠’。”[10](p35)思维、理性并非黑格尔所理解的独立于人之外的“绝对精神”、“绝对理性”,它是人自己的思维,而人的思维就必须以人的肉体存在、自然机体作为依托和载体。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感觉、情欲等不仅是狭义的人类学的规定,而且是对本质(自然界)的真正的本体论(作为生存基础意义上的“生存论”——引者)的肯定。”[7](p103)人的自然存在是主体观念地建构未来的应然状态并进而通过实践现实地改造世界的前提和基础。由此可见,人的能动性只能是为受动性所制约的能动,人的“是什么”是“应如何”的内在前提和规定。离开这一点,思维、意识、理性的能动性就会因缺乏物质基础而陷入唯心主义的抽象,人就会因缺乏现实根基而成为“非人”。因此,只有全面地把握和正确的理解人的活动方式的特点,才能正确理解人的意识性,人是理性人。

(四)以实践思维方式理解人的社会性,人是社会人

旧唯物主义强调人的自然属性,说人是“生物人”、“自然人”;唯心主义则强调人的精神属性,说人是“理性人”、“思想人”。然而,他们都没有看到人的自然属性、意识属性都是被社会化了的属性,人的自然性存在、意识性存在都要通过社会性存在才能得到说明。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这是因为实践唯物主义的立足点是社会化的人类,马克思新唯物主义是用实践思维方式来理解、把握人的属性和本质问题的。作为现实的人,他的自然性、意识性是由于被社会化了的属性,所以只有从社会性才能合理地理解人的自然性、意识性,只有从社会性理解的自然性、意识性,才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对旧唯物主义自然人、唯心主义理性人的超越。

作为现实的人,他又是在社会关系、社会生活中从事实际活动的人,是受社会规定被社会化了的人,人的社会化即是人自身的生成和发展。人的社会化过程即人和人类的社会历史进程。社会化作为人之为人的基本属性,一方面要求我们把人放在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现实社会生活条件中来研究,承认人的具体性、人是具体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另一方面,人作为社会人,“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这样,生产力连同社会关系的变化决定了人类不可能永远停留在某一固定点上,停留在某一固定的现存状况之中,它必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改变,以及种种其他社会内部的矛盾运动而变化发展,追求自己的理想存在,最终形成人类历史的演进过程。可见,人的社会性又进一步规定人的历史性,使人成为历史发展中的社会人。在对人的理解上、对人的研究中,我们应如实地把人看做一种“双重存在物”:“主观上作为他自身而存在着,客观上又存在于自己生存的这些自然无机条件之中。”[11]在看到人是一种实然的、受动的存在的同时,又承认人是一种应然的、能动的存在,只有这样才是真正坚持了人学的实践辩证法。历史上各种抽象人性论者尽管对人的理解不同,但他们的一个共同错误,就在于不是如实地把人看做受实践规定的具体人、历史人;而单纯从社会性把握人的本质的失误,则在于脱离人的实践本质理解人的社会性,这样理解的社会性同样是另一种形式的抽象地把握了的人的社会性。

(五)以实践思维方式理解人的实践本质,人是实践人

我们对自然人、理性人、社会人的分别考察,旨在从人的各种属性说明人,然而作为一个现实存在的人不可能单纯是他的自然属性、意识属性、社会属性之中的某一个,也不会是它们的机械相加,而必然是一个作为整体而存在的人、是一个包容他的各个属性于其中的“整体人”。这种“整体人”的本质虽是人的各种属性赖以生成的内在根据,但却不会是它的各种属性。马克思超越以往的哲学家不是从人的属性来说明人的本质,而是从人的本质去说明、理解人的属性。他认为:人既是感性的实体又是能动的主体,是现实性与超越性的统一;实践既是客观的物质活动又是能动的创造活动,是现实活动与超越现实的统一。“整体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实践是人的实践,人是实践的主体;人是实践的人,实践是人的本质和人的生存发展方式,离开人去谈实践会使实践神秘化;离开实践去谈人则会使人抽象化。人的三种属性都是由人的实践本质派生、影响和制约的,只有从人的实践本质去理解,这些属性才能被理解为一个有机体,才能得到科学的解释和说明。这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东西,都能从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解决。”[10](p18)所以,在本质层面上理解的人只能是“实践的人”,只有“实践的人”才是丰富多彩的、真实存在的人。“自然人”、“理性人”、“社会人”只是“实践人”的某种属性或特征,只能在科学研究的抽象中或作为“实践人”的一个属性而存在。这要求我们在对人的研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学会像马克思那样思考:研究人的实然性存在、研究人的应然性理想,研究人在实践中、在“做人”中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前面我们分别探讨了人的实然性存在、人的应然性理想,而人作为“对象性的存在物”,他只有通过“对象性的、现实的、活生生的”实践活动,才能现实地突破自己的实然状况,达到自己的应然理想,真正实现实然与应然的统一。实践是产生主客体矛盾、主客观矛盾、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的总根源,是解决这些矛盾达到对立面统一的唯一途径,也只有实践才能现实地改造对象实现思想。我们知道,需要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动力因素,而人的实践活动就是人的需要的行为化表现,就是人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进行的客观活动。首先,人作为主体具有能动性,这不仅使人能够“解释世界”,而且能够“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4](p48)。人进化的同时意味着人的本能的退化,人类不能像动物那样仅靠本能而生存,他必须开辟新的生存方式和生存条件,加工创造新的对象世界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创造新世界的过程也就是人把自己的本质外化,使对象成为人的对象化的过程:一方面,人能够能动地认识和改造自然界,把自然界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精神的无机界”;另一方面,人能够认识社会的必然,并通过劳动创造社会关系。总之,人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使那些“当作现成的东西承受下来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为新的一代所改变”,这也就是“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人创造环境”[10](p17)的真实意义。实践活动是一个双向过程,它不仅指向外部世界而且同时指向主体自身,那就是环境对人的本质力量的改造和完善。人作为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他同外部世界的对象性关系不是自在的、本能的,而是属人的、自为的,人通过自为性的实践活动改造和占有了外界客体,使它们成为属人性的存在物,并进而由属人性的客体性存在转化为属人的主体性存在,实现新客体的主体化,使对象出去的人的本质力量在更高的水平上向“自我”复归,从而不断创造自己的新的存在状况和新的规定性,不断塑造自己的新形象。正是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保证了人类能够实现实然与应然、理想与现实的真正统一。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实践思维方式否定了那种“关于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9](p216),“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人类绝对状态的想法”[9](p213)。人类永远不会满足于既成事实,永远处于不断的追寻之中,从而形成了人类生生不息、绵延不绝的历史长卷。实践思维方式强调的关于人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理论,应是主观逻辑与客观逻辑相一致的理论:人、人的社会、人的世界的客观逻辑——历史从哪里开始,叙述人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理论——主观逻辑便应从哪里开始。

收稿日期:200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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