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趋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趋势论文,中国论文,电子商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电子商务这种贸易方式开始于标准化程度高、交易时便于鉴定其质量的那些商品或服务,如电脑软件、书籍、视听音像产品、旅游和保险的服务等,现已延伸到其他一般商品或服务。电子商务不一定在网上完成全部交易活动,可以是先在网上促销、选购、洽谈乃至付款,然后在网外取货或提供服务。电子商务分为三类:网上信息服务、电子购物和贸易、电子货币和电子银行等金融服务。
电子商务在进入90年代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据估计,1996年全球电子商务总额已突破80亿美元,97年达500亿美元。现在美国已有40 %的大公司计划或正在使用电子商务技术,97年的在线零售商较96年增长了1倍,在线广告从96年的3.2亿美增至97年的5.4亿美元。 日本通产省在97年投资100亿日元,联合250家企业,50多万用户开展其声势浩大的EC推动计划后,又将不失时机地筹集217.5亿日元投入技术开发。 1997年7月美国政府提出《全球电子商务框架》,同年12 月美国与欧盟发表有关电子商务的联合宣言,1998年5月WTO第一届部长级会议在庆祝多边贸易体制50周年时,把电子商务自由化作为主要议题,并发表《全球电子商务联合宣言》,同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也把电子商务作为重要议题之一,成立了电子商务专题组,并在随后召开的部长级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亚太经合组织电子商务前景的声明。
电子商务活动之所以发展迅猛,受到发达国家和国际性组织的高度重视,是因为电子商务具有以下特点:
在经济一体化的情况下,跨国、跨地区的商贸文件、资金流动、商品交流就变得频繁起来,而且国际元商贸所涉及的内容繁多(如:海关、税收、保险、结算、运输等等),加上各国之间对于这些业务的商务政策和处理方法还不同,这就造成了随之而来的数据量剧增。原来一个个独立存在的商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国际贸易业务的发展的需要,建立新的系统势在必行。以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电子商务系统,可为国际贸易提供一种信息较为完全的市场环境,从而使市场机制能够更充分地发挥作用。电子商务把代理、展销等多种传统贸易方式融为一体,为世界各地的制造商和贸易商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互动式商贸服务,解除了国际经济往来中物质、时间、空间对交易双方的限制,促进了经济一体化发展。
电子商务可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多样化的需要。在传统的市场营销情况下,生产者如果要具体地了解到每一位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将花费巨大。在电子商务时代,厂商以制作调查表来收集顾客的意见,让顾客参与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使生产真正做到以顾客的需要为中心,从各方面满足顾客的需要。例如网上微机零售商Dell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别克牌汽车制造厂的定制汽车服务系统。
EDPs和MIS为电子商务提供了技术基础
用计算机和网络系统来处理商业、贸易、税收和财务信息业务已有二三十年的历史,可以算是一项比较成熟的技术。 即用传统的EDPs 和MIS来处理商业、贸易和财务业务中的各种定单、货单、付款单、 收据、发票、银行结算单等。不同的是原来的系统多是仅限于某个企业或某些发达国家内部的应用,随着日趋增多的国际贸易关系,海关、税收、保险、电子资金汇兑,进出口业务纷纷加载到现有的商贸业务中,使得原有的系统无法满足业务增长的需要。于是将现有商贸信息处理系统的业务拓展到整个国际贸易领域成为必然。
国际电信产业自由化为电子商务提供发展的保证
1997年2月15日世界贸易组织68 个成员国的代表经过三年的艰苦谈判,终于在日内瓦签署了《全球基础电信协议》。这个协议于1998 年1月1日生效, 主要内容是要求各成员国向外国公司开放其电信市场并结束垄断行为,共涉及到语音电话、数据传呼、传真、电传、电报、移动电话、移动数据传输服务,企业租用私人线路以及个人通信等各项业务。
根据协议,世贸组织各成员国在电信贸易自由化方面所承担的义务程度不同,其中,68个签署成员中有18个将完全取消对外国公司进入本国电信市场的限制,47个允许外国公司对本国电信企业进行控股,而印度等3个国家将允许外国资本在本国电信业中占到25%的份额。 目前签署了《全球基础电信协议》的68个世贸组织成员国占有全球电信市场90%以上的份额,而其中仅美国、欧盟和日本就占有约3/4的份额。从长远来看,这一协议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有着划时代的意义。随着各国政府进一步开放本国电信市场并放弃对电信业的垄断,开拓市场的障碍减少,各国电信业的相互渗透也将加强,国际电信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必将促进全球通信技术的快速更新和通信费用的大幅降低, 大大促进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的发展。
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虽然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但已有了一定的发展。在1997年10月28日正式开通了与中软赛博公司联合开发的中国第一个超大型电子商务软件系统——中国商品交易中心的CCEC网络,并已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国有企业中,大约有17%左右对电子商务已有一定的了解,其中,大型企业的比例较高,接近100%, 而中型和小型企业的比例则分别为20%和10%左右。大约 9%左右的国有企业准备采用电子商务,其中,大型企业有此意向的比例较高,差不多为50%,而中型和小型企业的比例则分别为10%和5%;大约有不到10 %的国有大型企业正在或即将实施电子商务。
1998年4月份后,中国银行与世纪互联公司合作开展网络交易, 惠普与上海热线合作建立电子商务实验室,包括模拟交易、模拟银行、模拟供货与消费、模拟论证的管理系统,瀛海威等信息服务企业与招商银行合作网络结算等。同年5月份, 外经贸部建立了网上中国出口新产品数据——“中国商品市场”(WWW.moftoc.gov.cn )由信誉良好的外经贸企业向站点提供名优新产品信息,同时向全球发布。1998年7月1日,我国第一次由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电子商务实践“中国商品交易市场”上网试运行取得成功。
目前,中国互联网用户已经超过120万人,在Internet 上拥有自己域名的中国企业数已超过48万个,调查表明有71.8%的网民渴望进行网上购物。
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对策
首先加强企业信息化工作。目前在我国15000 家左右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只有大约10%左右的企业基本上实现了企业信息化或运用信息手段比较好。工商注册登记的1 千万家左右中小企业大约只有百分之几的企业拥有一定的现代化信息手段,这显然不能满足发展电子商务的需要。
其次加强对电子商务所涉及的各个层面的研究开发和经验总结,尤其是网络安全、网络结算和公司网站宣传等的研究。同时,加快对开展电子商务所需人才的培养,使企业和消费者熟悉网上信息扩散的渠道,掌握网上电子商务的特点、规模和网站宣传的技巧。
第三,应尽快出台在拟定中的电子商务总体框架。目前,我国还只有个别行业、地区的电子商务框架,如中国对外贸易电子商务框架,以及刚启动不久的首都电子商务工程框架。
第四,先在外贸企业进行试点,然后再全面推广。目前对中国绝大多数企业而言,电子商务似乎高深莫测,只是供技术专家讨论的学术问题。这使得他们在面对电子商务时表现出观望态度,只愿做信息的使用者,不愿做信息的提供者等特点。因此在所有企业中全面展开电子商务还为时过早。不过外贸企业涉及到国际接轨的问题,同时外经贸部门的领导十分重视和支持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外贸企业不仅信息化程度相对较高,而且对国外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比较了解,因此可选外贸企业作突破口。使它们取得成效,积累了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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