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与青少年犯罪预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犯罪预防论文,青少年论文,学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青少年犯罪变得越来越严重,也越来越引人注目。例如在美国,人们普遍认为学校是一个高风险的地方。在这里侵入者和一些学生把老师和其他学生当成牺牲品,破坏校产,打乱正常的教学秩序。美国联邦政府的研究发现:尽管青少年只在学校度过25%的时间,却有40%的抢劫和36%的暴力侵害发生在校园。在一年中,有100起谋杀,9000起强奸,12000起武装抢劫,6亿美元的财产损失。
许多研究显示,学校教育与青少年犯罪有关。美国学者Delbert Elliott和Harwin Voss发现对于青少年犯罪而言,家庭及朋友的因素没有学校教育的因素来得重要。尽管有不同意见,对于高发的青少年犯罪率,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
因为学校教育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占据了那么长的时间,人的青少年时期几乎都在校园中度过,说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与校园、教室里发生了什么有关系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
天津社科院的学者关颖(Guan Ying)发现,学生在校成绩差以及在校不愉快的经历,是许多青少年走向犯罪的渊薮。在她对2000名少年犯的调查中,有74.2%的人承认初高中就逃学……有40%的人说逃学是因为恨学校的太多课业,有27.9%的人说在校的压力让人无法忍受。
一、现代社会中的学校教育
对型塑青少年的价值观和规范而言,学校教育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过去,学校教育是有钱阶层的特权;如今,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成为一项法律义务。从3岁进入幼儿园,到23岁左右大学毕业,今天的青少年比父辈、祖辈在学校待更长的时间。学校成为他们社会化的第一站,通过它,社会与成年人的影响率先进入青少年的生活。
因为今天的青少年在学校待更长的时间,其青春期也相应地加长了。只要他们经济上还依靠父母,还未开始职场打拼,无论在家长还是他们自己的眼里,他们还不是成年人,还是个孩子。和上几代人比,现在的青少年负起成年人责任的年龄来的似乎晚了许多。一些学者认为,现代社会使儿童期加长造成一些青少年不负责任、孩子气和无理性的偏差行为。
另外,学校教育造成青少年交往的伙伴,无论在学校还是课余生活,都只集中在他们的同学之间。他们越来越少关注和模仿成年人的角色。他们的亚文化和社会主流价值是相冲突的,对成年人的世界直面挑战。在他们的亚文化氛围中,主流文化中的那种遵守法律和习惯被代之以另类的人生态度——叛逆,勇敢地藐视传统和只要更好玩就行。
学校不仅承担了青少年社会化的功能,学校更在起点上决定一个人往后的社会与经济地位。难怪中国的父母们都不惜血本要让自己的孩子上最好的幼儿园,因为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上最好的中学,那样能考上最好的大学;上最好的大学,那样能找到最好的工作,有最好的经济与社会地位。
事实上,接受义务教育不再是法律要求这么做,而是因为只有通过正规的学校教育,才能获得未来成功的钥匙——技术和职业技能。
不断强调学校教育的重要性包括家长、媒体和学校自己。无论社会或经济的背景如何,绝大多数的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都承认接受良好的教育是成功的关键。一项研究发现,当问及学生如果被迫离开学校时有什么感受,学生几乎无一例外地称自己将尽一切努力留在学校里。
二、青少年犯罪理论
(一)学业失败(school failure)和青少年犯罪
学习成绩差和青少年偏差行为有着直接的关联。有一个一致的看法,在学校成绩长期不良的学生也是最容易出现偏差行为的人。事实上,研究者普遍发现,和个人的经济地位、种族和民族背景、朋友交往等因变量比较起来,学业失败对于青少年犯罪具有更强烈的显示意义。学业失败可能导致他们离开学校,开始他们的反社会的行为。
学业失败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导致青少年偏差或违法犯罪行为。一方面学业失败的青少年会觉得沮丧、愤怒,看不到什么好的将来,不相信通过正常的渠道可以获得成功。从小学一直到高中,成绩不好一直重复,不仅使青少年觉得在学校自己低人一等,另一方面更引起他们人生之初中最重要的人——父母、朋友和老师对其的负面评价。
这种负面评价一旦变成诸如“后进生”、“逃学者”、“不适应者”、“麻烦制造者”、“小流氓”等等的标签,依据“标签理论”(labeling theory),对照父母、朋友和老师对自己的负面评价,青少年会重新评估和强化自我的身份认同,比如通过对“小流氓”身份的认同,青少年自己可能会被社会、学校惩罚。通过一系列认同与惩罚、再认同和再惩罚的过程,青少年自己最终可能获得身份的转变,他们接受这个标签作为他们的个人身份,他们可能已不是“小流氓”,可能已经是职业犯罪分子——这是一个自我身份认同及社会标识的过程。
由此可知,一个“小流氓”的标签对一个青少年来说可能产生巨大的影响。随后,这个少年可能被监视、被怀疑。他犯的每一个错都可能被用来证明他的犯罪天性。他会越来越遭社会排斥,越来越游离于合法的活动与机会之外,即使他自己试图改变自己的形象,并为之付出巨大的努力,也没人敢相信与接近他,最后他只能在绝望中遁回社会加诸于他的“小流氓”的身份认同,而最终可能发展成一个“大流氓”。
“标签理论”方面卓有成就的Howard Becker认为,偏离行为或犯罪行为并不是个人行为的固有性质,而是别人、法律和惩罚加诸适用于偏离者或犯罪者,犯罪就是人们对一种行为的标签[3]。
(二)社会阶层偏见理论(Social Class Bias)
1950年代,Albert Cohen指出青少年犯罪基本上集中在劳动阶层的孩子当中。这些孩子因为基础差诸如家庭教育普遍不足,缺乏语言沟通能力,而学校又不提供任何帮助。于是,开始时因为基础差而学习不好,后来学校又不提供任何帮助而学习更差,学习成绩每况愈下。
而我们都知道,学校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不断的考试,不断的排名次。这次你考了第一名,下次考到第10名,对你意味着什么?家长、老师和同学会怎么看你?你会不会觉得学校就如同古罗马的角斗场,这里虽然没有号角的争鸣,没有铁旗的翻卷,没有刀枪的铿锵,但在这暗流汹涌的竞技场上,每一个学子可能都梦醒血未停!
一方面,起点低;另一方面,社会与学校又不援之以手。劳动阶层的孩子成为学校学生激烈竞争的牺牲品。成为学校中学业失败者,最终引发青少年犯罪。
(三)学生与学校的疏离(student alienation)
一个学生在校表现差、成绩差,同学瞧不起,老师不喜欢,自己没有任何成就感。在这种情况下他会感到学习有意思?学校教育有意义?在这里将来会有什么回报,对学校有什么归属感?
学校教育的大班制,虽然经济,但缺乏人性的关怀。很少有学生能找到有意义的参与渠道,虽然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目标(学习)走在一起,但学校不仅提供学习的机会,更是大家一起共同生活,共创生活意义的社区。仅仅把学习作为生活意义的参照体,而把活生生的生活弃之不顾,生活的意义变成了什么?学习好了,生活就有意义;学习不好了,生活就没有意义。人与人之间就是冷漠的你死我活的竞争关系,什么同学之间的友爱,老师与同学之间的关怀,学校作为一个温馨的大家庭的那种充满人性温暖的温情,统统不要考虑!
一些学校只是把学生当成接受知识的工具,是灌输知识而非鼓励他们自己负起学习的责任。在许多学校,对于决定自己命运的许多学校的决定学生没有任何机会发言,表达意见的机会。
在这种环境中,一些学生感到孤独,因为憎恨这种冷漠而破坏桌椅或倾向暴力。另一些人则认为被教育所遗弃,表现出对学校的疏离或对学校宣扬的东西的敌视。
对于那些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孩子,起点低、学习差,通过学习而打开一条美好的未来之路是封闭的。因为学校是针对那些准备考大学的学生开的,在这个中产阶层控制的教育体系中,为他们设计的教育蓝图并不存在。对于他们而言,学校是一块陌生的土地,是一个他们觉得不受欢迎的地方,这种疏离使得通过非法渠道寻求自身价值正变得越来越有吸引力。
Reed Larson认为:“在课堂上捣乱,在学校里破坏公物、展示暴力。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青少年想在毫无生机的校园内寻找快活。对那些产生疏离感的学生而言,这些捣乱之所以有吸引力,正在于它是对不友好的、令人窒息的学校氛围的一种替代。”[4]
(四)亚文化(student culture)
对学校疏离的学生在一个孤独、冷漠、学习与他个人前程和需要无关的地方,将会发展成一个支持其非主流价值的群体。有证据显示,许多对学校疏离的学生组成亚文化,一起反抗教育体系。比起单个的偏离行为,亚文化群体走得更远。
因此,并非全然是因为单个的学生游离与教育进程之外而出现偏离行为,毋宁是他们结成的松散的亚文化解构不断强化和支撑他们的偏离行为。如果不把亚文化的影响考虑进去,对单个人偏离行为的矫正的收效甚微。关键在于消除产生亚文化的土壤。
亚文化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在“亚文化圈子”中型构有实质象征价值的行为模式。在许多“亚文化圈子”中暴力解决个人之间的冲突被认为是正当的、男子汉式的,有时甚至是首选的。当这种亚文化用来解决正常的社会冲突时,就变成了犯罪行为。
三、我国学校教育与青少年犯罪
我国近些年青少年犯罪问题亦日行严重。1996年青少年犯罪率为11.9%,到2004年上升到13.8%。未成年人犯罪在全部刑事犯罪中的比例,在全国法院判处的刑事罪犯中,也由1998年的6.4%上升到2003年的7.9%。如果考虑到犯罪黑数,有近50%的人没有报案的话,青少年犯罪问题确实值得忧虑。
除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外,青少年犯罪还阻碍学校完成他们的教学任务,减少了学生和教师教学活动的参与水平,打乱了学生的注意力,最终使毕业的人数减少。
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出自身的特点,主要是社会转型阶段,社会解组(social disorganization),新旧规范冲突,社会失序。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增多;另一方面社会控制弱化。加之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等原因,使社会底层相对剥夺更厉害、更加边缘化。在这两个宏观的、大的框架下,社会阶层偏见理论,标签理论,亚文化理论等微观犯罪理论都可镶嵌其中,用来解释我国现阶段的犯罪原因。
(一)社会转型阶段社会解组
社会规范和制度对社会成员的约束力减弱、社会凝聚力降低的一种社会状态。当社会发生急剧变迁时,旧的规范不适用了,新的规范又未建立起来,或某些规范功能发挥受到阻碍,或几种规范体系互相冲突,人们失去了行为准则,于是发生社会解组,社会解组诱发犯罪。
青少年犯罪往往发生在规范和可接受的行为方式破碎的地方。在这种情形下,原先威慑众人不去干偏差行为的共同规范对某些人失去了束缚力。对于社会巨变他们回应以反叛、偏离甚至犯罪。最典型的例子是传统社会向现代化转型阶段,伴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劳动的组织和形态发生变化,社会的特征、生活方式和生活的安排都显著不同。反过来,这些又影响权威的结构,规范的遵守,政治参与的形式——甚至影响人们对现实的理解。
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由媒体塑造的消费水平都远远超出了大多数家庭的购买能力。不幸的是,许多青少年把它当成真实的,要想维持那样的生活模式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但并非所有的人都拥有充足的资源,包括教育、职业训练、如意的工作和收入,健康服务和良好的住房条件。通过正常的努力,有些人注定无法实现这一目标。在理想和冷酷的现实之间,许多年轻人心中充满挫折感。犯罪似乎可以弥补这一缺憾,犯罪的一个原因正在于青少年过度关注个人的成功而缺乏取得成功的机会和手段。
一方面缺乏取得成功的机会和手段,心中充满挫折感、失败感,一些青少年意识到通过合法手段不可能实现目标,在和犯罪分子接近的过程中,通过学习,逐渐走上犯罪道路。这就是所谓的社会学习理论(social learning theory)。
一般来讲,城市的犯罪率高于农村,可能归因于不同的社会控制模式(social control mode)和社会凝聚力。农村主要靠家庭和社区控制来遏制反社会行为,从而展现出低的犯罪率。城市倾向于依赖正式的法律手段,因为其去人性化而表现出高的犯罪率。
发展中国家青少年犯罪和正在进行的城市化有着一定的关系。城市化一方面弱化了原有的社会关系与社会控制,另一方面代之以匿名的、新的、越来越依赖于媒介而非正式的沟通的行为方式。
依据社会解组理论(social disorganization theory),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新秩序的建立,有赖于新的文化代替原有文化成为主流,持续的变动使社会缺乏规范结构,呈现出社会问题高发。城市化过程使原有的社区处在持续的冲突中,新的规范没有建立起来,原有的社会控制结构又已解体。
Bursik和Webb认为,当社会变革猛烈,社会网络和社会组织可能会消失,或者原有的结构即使存在于变化的邻里之间,但却排斥新居民。社会处于持续的失序状态,犯罪率较高。1950-1960年间印证了这一假设。而随着社区变的稳定、社会控制得以重建,1960-1970年间犯罪率就下降了[5]。
我国未成年犯罪逐年递增,与社会转型有很大关系,发达国家70年代社会转型与城市化的过程中都伴随犯罪率的增加。
(二)教育资源分配不均
马克斯·韦伯指出,通过现存政治、社会和经济秩序获得了特权的人从来不会满足于赤裸裸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强加于众人,而且,他们希望看到自己的特权地位有所变化,从纯粹拥有实际权力转换到获得权力的体系中,并希望自己因而获得尊敬。在封建社会,教会机构的使命是将贵族们通过控制武器、土地和财富而获得的(物质的)权力转换成神圣的权力——通过教会承认的权力具有赋魅的效果。今天,学校接管了当年教会行使的使社会分层神圣化的工作。所以现在不是一种资本而是两种——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决定了社会的空间结构,并且主宰了团体与个人的人生际遇和轨迹。
布迪厄就是试图研究这种社会炼金术的运作方式。通过这种方式,森严的等级制度得以掩饰自己的本质,即它是如何把植根于经济与政治等物质权利的那种历史武断的社会秩序变成文化精英阶层温文尔雅之外不表现的。社会等级制度臧否人物的尺度,使一部分人活得尊严,使另一部分人沦落下层,而社会炼金术的运作则使得无论尊严者还是沦落者都对自己处境的形成原因懵懂无知。[6]
在1984年的一项调查中,发现美国大型企业中10%的理事会成员以及两个龙头企业中十五分之一的董事,只来自于十三所精英寄宿学校。这是因为垄断性大学加上高等的身世门第,极大的增加了进入公司“内部权力圈”的可能性。持有的特权教育学位与显赫的身世相互作用,从根本上决定了谁将成为首席执行官,谁将任职于海外分公司,谁将进入主要商业协会的领导层。[7]
用布迪厄的理论来研究中国的教育,我们可能质疑教育是否公平?低收入阶层的孩子,代际传递下来的资本,与中产阶层相比,无论是父母的物质资本还是文化资本都相差很大。低收入阶层的孩子,进入学校先天就有不足,加之学校也只于维持现状,因此,学业失败在所难免。如果再加上学校、家长、老师的负面标签以及排斥,低收入阶层的孩子在学校饱受自我挫折感与失败感,而高考教育的独木桥也不是他们能挤得过去的,学校教育对他们失去意义,在正常渠道走不通,成功之路断绝的情况下,滑入犯罪的漩涡。
从这一角度讲,青少年犯罪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是社会资源分配不公造成的,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要求社会的变革,制度的革新。
四、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控制
(一)国外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控制
青少年遭受暴力直接威胁着他们的基本人权。个人和社会都有必要花费更多的时间、金钱、专业技术和其他资源来解决这一国际性的问题。许多国际性组织更倾向用社会的而非法律的手段控制青少年犯罪。
大家普遍认为,越早介入越有利于防止青少年犯罪。不同的国家采取不同的方法,一些选择用刑法的威慑力吓阻潜在的青少年犯,使他们明白一旦犯罪后果有多么严重。
但大部分国家仍然更寄希望于社会控制与教育。他们采取的早期预防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
1.在经济层面上,对于靠工资养活自己的年轻人,社区专业的发展计划提供给他们更多的发展机会,专业培训和教育。新的工作环境以帮助是他们远离犯罪。
2.教育项目帮助青少年学会正确的评价自己,处理纠纷,克制攻击的冲动。拆穿犯罪团伙的伎俩,帮助他们用合法的行为来避免违法犯罪。一些人帮助问题青少年学习社会生存和技术技巧,用来避免冲突和克制感情用事。好的家庭、学校和社区出来的孩子一般都拥有这样的技巧。在美国执法部门、学校、当地社区和青少年的父母都参与了这一项目。
3.娱乐和青少年发展项目也是Riyadh Guidelines极力倡导的:“许多符合青少年需要和兴趣的娱乐服务设施应该建设起来并且易于被他们接近。”在美国一些小镇专为青少年设计的篮球场项目使当地青少年犯罪率减少60%。纽约城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发现大型的住房建设如果有青少年俱乐部会使青少年犯罪率减少15%。在英国的Stevenage镇,当一个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几家青少年俱乐部建成之后,青少年犯罪大规模减少。
4.现在,当地社区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作用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有许多项目用来培训社区工作人员,让他们用非法律的控制手段把青少年转到有建设性的活动中来。那种青少年能而且应该和成年人一起为自己的社区尽一份力的想法已经获得了成效。青少年也和大人坐在一起出主意、想办法,参与(有时是被参与)社区的发展计划。其中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学生和退休人员,加上知名或权威人士比如体育明星、政治家和公众人物)使青少年参与社会工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不同组织的合作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变得越来越重要。整个社会齐抓共管效果最明显,尤其要注意怎样引导他们走向积极向上的一面,而不是处处挑他们的毛病。在美国的一个城市执法人员、社会福利部门和当地居民在10个犯罪高发的社区组成联盟共同打击犯罪。一项动议——包括建立青少年体育联盟,一个青少年论坛,让他们说出社区存在的问题,和其他的一些预防措施——结果目标社区的青少年犯罪率减少29%,整个城市青少年犯罪率也有所减少[8]。
(二)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
1.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现代化社会转型正在进行,持续的社会变动使社会原有的社会控制网络解体,青少年犯罪的诱因,过去的社会控制弱化,犯罪的机会增多,青少年犯罪高发。
依据社会解组理论,要想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就要重建社会控制网络。随着社区的重建,社会控制的增强,犯罪率就会下降。
而我国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存在的最大问题恰恰是社区的发展严重滞后。依照学者的研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单位体制的取消,转成一个陌生人的社区。社区的建设重要性就显现出来。社区能替代原先的单位,使人产生归属感,带来相互的认同。我国目前社区发展更多的是强调政治控制,而对社区的放权,让其发挥独立性、创造性,自由的发展则明显滞后。
让社区在法治的框架下决定自己的成长,让社区变成一个利益的群体,这样才能够用社区精神驱除中国民众在进入陌生人社区后的冷漠自私以及涣散,激发社会各阶层人民的社会参与热情和社会责任感[9]。
2.社区在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方面的作用
如果国外的经验可做借鉴的话,未来社区在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方面至少可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好的社区如同好的家庭,使青少年产生认同感、归属感。
在好的社区里,与人和谐相处的理念才能深入人心。耳濡目染之间,对于青少年的社会化意义重大。在将来处理纠纷时他们才不会诉诸暴力,才能克制自己不感情用事。一旦青少年认同社区主流文化,就会自觉抵制亚文化的侵扰。青少年亚文化如果没有市场,对社会危害最大的青少年团伙犯罪将会大大减少,社会将会更加和谐安宁。
(2)以社区为纽带,建设青少年之家。
处在情感风暴期的青少年忧郁而孤独,学校、社会日益的匿名化、非人性化,人都成了阿尔都塞笔下的“单向度的人”,似乎只带着冷漠的面具,人与人之间没了温情。在这种情况下,连成年人都感到孤单和空虚,何况处在情感风暴期的青少年?研究显示,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受犯罪同伴的影响最大,如果经常和不良少年厮混,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建设青少年娱乐中心,在和同伴参与有益的体育活动中,不仅增加了友谊,避免了孤独。更是他们感到生活的意义,人生的丰富多彩。引导他们积极向上,与人为善的情怀。
家长、社区和社会都要负起责任来。大家都来出一份力,不能相互推诿。在其中青少年之家是大家相互交流的重要平台。青少年能而且应该和成年人一起为自己的社区尽一份力,社区重大的事项也要要求他们参与,也和大人坐在一起出主意、想办法,参与社区的发展计划。这样才能是他们融入社区,把社区当成自己的家,和社区认同,认同社区的价值。
(3)社区学校的理念
社区学校指把学校视为一个社区,管理者、老师和学生相互支持,大家分享共同的目标和规则,共同参与和协作。像社区一样建立的学校强调非正式的社会关系,共同的经历与规范,协作与参与。高度关注大家相互的期许,社区居民社会控制中的相互合作。这是把社区理念推及学校,社区理念认为社区里大家相互之间密切的协作有利于加强非正式的社会控制,因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
研究显示社区学校对学生和老师都是有益的。老师的教学更有效率,工作更有乐趣,更热情和满意。学生吸食毒品、犯罪、逃学的也较少,同时学生学习兴趣和动机浓厚,学习成绩好,且富有同情心。
相互支持的关系,共同的目标和规范,深入地参与融入,社区学校显示学生对学校更强的依附感。作为学校大家庭的一员,学校气氛变得越来越温馨,越来越包容,越来越喜欢大家的参与[10]。学生的归属感和依附感的增加,使他们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参与,更加强化了他们内化学校的规范和价值,从而大大减少了犯罪。
(4)社区司法(community justice)
恢复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和社区司法(community justice)变得越来越受欢迎,两者尽管有所重叠,但也各有所侧重。恢复性司法强调修复损害,重建被违法犯罪破坏的加害者、受害者乃至社区的关系。社区司法更多的是把犯罪看成影响社区生活的社会问题,预防被视为刑事司法的主要工作。他们都依赖于社区的参与,社区的被授权和社区的发展[11]。
恢复性司法和社区司法的产生源于社会大众对犯罪处理的疏离。一方面我们希望社会安定,免于被害的恐惧;另一方面对于犯罪的处理和加害人的复归又采取消极态度。希望把一切交给专家处理或者干脆隔离罪犯不与其接触。由于我们的不介入态度加深了我们对犯罪的恐惧与不安以及无力感,使社会成员之间更加疏离。造成大众对司法的冷漠和不满,要求改革的呼声此起彼伏。恢复性司法和社区司法应运而生,主张提升社区解决纠纷的能力,鼓励市民参与以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加强非正式控制的力量[12]。
随着我国对刑事和解制度和社区矫正的重视,社区在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方面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结语
马克思的著名论断:人是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从这一点出发,犯罪之所以发生都其来有自。就我国而言,正处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失序,各种规范冲突,社会非正式的控制力量弱化,而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和机会增多,必然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激增。
从社会解组理论出发,要想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就要重建社会控制网络。其中社区的重建应该是应有之义,社区能稳定,社会就能安定;社区能和谐,社会就能和谐。社区非正式控制力量的增强,社会控制就会相应地增强,犯罪率就会下降。
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有赖于社区的参与、发展,有赖于社区的能力和创造力。而社区的发展也要摆脱控制式的思维,在法治的框架下发挥公民的创造力,主动性,使大家真正感到社区是自己的社区,真正有主人翁的感觉,社区才能永续发展。人们才能有参与的热情,才能有归属感、安全感,才能变成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堡垒。
只有社区这个平台建立起来之后,针对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培训,非政府组织的参与,青少年之家的建设,娱乐中心的筹建,才能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