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_信用保险论文

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_信用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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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日本等国家从上个世纪中叶开始启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实践,取得了许多经验。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超过了3000万户,提供了75%的就业机会,实现产值占全部企业产值的60%,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阻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学习别国成熟经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日本担保业务全过程被总结为信用补全制度,其中包括信用保证制度和信用保险制度。信用保证制度的执行机构是信用保证协会,协会在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就其借入债务提供信用担保,使其融资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信用保险是为了减少保证协会的保证损失而进行的再保险,保障信用保证协会正常运转,发挥作用。

一、信用保证制度

(一)信用保证协会的机构

日本信用保证协会是根据《信用保证协会法》设立的特殊法人,它是以中小企业为基本对象,实施公共信用保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宗旨是通过信用保证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促进其健康发展。协会不以赢利为目的。日本各都道府县按行政区划,均设有信用保证协会,共52个,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保证协会为日本35%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信用保证,保证债务占中小企业债务余额的10%左右。协会的运营由大藏省和通产省进行监督。

(二)信用保证协会的资产

日本信用保证协会的资产由基本财产和借入资金两部分构成。

1.基本财产由出捐金(政府出资)、负担金(金融机构摊款)和基金准备金(累计收支额)构成,并以此作为信用保证基金,承包金额的法定最高限额为基本财产的60倍。

出捐金是由大藏省下拨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再拿出不少于大藏省拨付金2倍的资金向信用保证协会捐赠。负担金是金融机构按照其接受信用保证协会担保的贷款额代位补偿额的大小而向协会捐助的资金(政府和金融机构之所以为信用保证协会提供资金,是因为协会的资本金越大,越能发挥其担保的作用,金融机构可以放心地为更多的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活动更加活跃而稳定)。

2.借入资金是信用保证协会从国家和地方政府借来的资金。其中之一是通产省和大藏省为增强信用保证协会的资金势力,通过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融资给协会,称为融资基金;之二是地方政府将其支持当地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资金借给信用保证协会。这两笔借款由信用保证协会存入响应的银行,由于金融机构派生存款的放大功能,可以按7倍的乘数效应为银行做担保放款提供资金来源。这项资金来源在协会保证债务额中占很大比例。而且,信用保证协会筹措借入金执行政策性利率,转存金融机构执行商业利率,后者通常高于前者,这笔利差对改善协会财务状况、增强代偿的资金调度能力起很大作用。

(三)信用保证的对象、类型、限额和费率

日本信用保证以中小企业为基本服务对象,日本中小企业基本法对中小企业定义如下。工矿业:从业人数300人以下或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数100人以下或资本金3000万日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数50人以下或资本金1000万日元以下,两个条件符合一条即为中小企业。

日本信用保证分为制度保证(即政策性担保)和普通保证两大类。制度保证是由政府机关作为实施政策配套手段而设置的,对利用者在财产抵押和收取保证费率方面有许多优惠。制度保证占70%,占主导地位,普通保证占30%。

信用保证协会对保证限额根据企业的不同做具体规定,一般最高为2亿日元。信用保证协会对流动资金和设备贷款均提供信用担保,但流动资金借款保证额比重很大。

日本信用保证协会向委托企业收取信用保证费。确定费率一是考虑信用保证的风险概率,二是考虑含保证费在内的融资成本和对中小企业优惠扶植的原则综合确定。目前基本费率为年均1%。

(四)信用保证业务的运作

1.信用保证申请: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金融机构对其进行初步审查后,将意向发放贷款的企业推荐给信用保证协会,并向信用保证协会提出信用保证申请。

2.信用调查:信用保证协会收到金融机构的申请后,对企业进行资信调查。

3.保证承诺:根据信用调查结果,由保证审查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提供信用保证。若同意,信用保证协会向金融机构发出《信用保证书》,金融机构据此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一次性或分次代扣转信用保证费。信用保证协会在向金融机构做出保证承诺的同时,与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公库签订《信用保险协议》并交纳保险费。如这个保证属于制度保证(政策性担保),协会还要同地方政府签订《损失补助协议》。

4.代位补偿:如被保证的中小企业不能按时向金融机构还本付息,金融机构会向信用保证协会发出《事故报告书》。信用保证协会在接到《事故报告书》之后的90天内,对企业进行经营诊断,并同企业及金融机构一同商讨,可否延长贷款期限,如三方能达成一致意见,还本付息按照新的协议进行。如不行,金融机构向信用保证协会发出《代偿通知书》,协会在30天内向金融机构代位补偿。协会代位补偿后,将补偿情况通报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公库按《信用保险协议》向信用保证协会支付保险金。如这个保证属于制度保证(政策性担保),信用保证协会还要通知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向信用保证协会支付一定的比例损失补助金。

5.代位求偿:信用保证协会向金融机构代偿债务后,自动取得原属金融机构的债权人地位,获得代位求偿权,协会帮助债务人制定重振计划,商定回收办法,必要时要求连带保证人偿还,如连带保证人不能全部偿还,则通过法院拍卖抵押财产。信用保证协会求偿权回收后,要向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按照其支付保险金的比例返还保险金;如接受了地方政府的损失补偿金,也要按接受时的比例返还。

(五)信用保证协会的收入和支出

简单地说,协会的收入主要是占在保余额1%的保费和资本金在银行的利息及借入金在银行的利息及借入金在银行的利差。协会的支出主要是代位补偿额中除公库保证金和政府损失补助外,确实无法收回的那部分。多年来,协会收支情况良好。

(六)信用保证风险的控制方式

信用保证协会为了降低信用保证的风险,对信用保证总额实行额度控制,并通过优化自身资产结构,提取各种准备金来保证其具有较强的代位补偿能力。

1.控制信用保证总额:信用保证协会最高保证额基本财产是该年度出捐金、负担金的若干倍,这个数字为保证倍率。52家协会的最高保证倍率为60倍,全国平均为52倍。一旦保证倍率确定,各协会最高保证额也就随之确定。实际上全国承保额远远低于最高保证额。2.优化资产结构比率:为保证信用协会资产的流动性,确保代位补偿资金的支付,日本规定:(1)各协会支配的流动资产减去借入资金必须大于保证余额的2%;(2)信用保证协会购置的不动产不得大于其基本资产的25%。3.提取保证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如下:保证责任准备=期末保证余额×0.6%+逾期保证额×10%。4.提取求偿损失准备金:计提方法如下:代位补偿一年的按其数额的33%计提,二年的按67%计提,三年的按100%计提,这样如三年还不能收回,即可核销。

5.提取收支差额准备金:信用保证协会一个财政年度内如实现收支盈余,则将盈余的50%转为基本财产的基金准备金,另50%计提为收支差额准备金,协会亏损,首先动用收支差额准备金进行冲抵,如收支差额准备金不能完全弥补亏损,则冲减基本财产。

二、信用保险制度

(一)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基本情况

日本为了保证信用制度正常发挥作用,减轻信用保证协会负担,依据《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于1958年,由政府拨资本金,成立了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特殊法人,不以赢利为目的。保险公库的总裁和监视由通产大臣和大藏大臣任命,各位理事经通产大臣和大藏大臣认可,由总裁任命。保险公库设在东京,全国只此一家,没有分支机构,它直接与日本各地52家信用保证协会发生业务关系。

(二)保险业务基本情况

根据《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规定,当信用保证协会对中小企业实行信用保证时,即自动取得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的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证协会向保险公库交纳相当于保证费40%的保险费。一旦信用保证协会为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进行了代位补偿,则由保险公库向信用保证协会支付代偿额70%或80%的保险金。如果代偿后债权最终收回,信用保证协会将挥手额的70%或80%交还给保险公库。

(三)信用保险公库的作用

1.实行信用保证保险,大大提高了信用保证协会的信用保证能力。在信用保证协会发生代偿时,代偿金额的70%或80%由保险公库的保险金支付,信用保证协会实际只支付20%或30%的代偿资金,这样,信用保证协会信用保证债务余额对基本财产的放大倍数就得以大大提高,最高达60倍。

2.实行信用保证保险,大大提高了信用保证协会的收支平衡能力。

(四)信用保险种类及保险费率

信用保证保险分为一般保险和特殊保险两类。特殊保险主要是对灾害、矿业、破产企业、小小企业(店铺)、传统工艺等的保险,保险费率最低为0.15%。一般保险的费率最低为0.33%,最高为0.57%。

(五)信用保险公库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保险公库的信用保险准备金存在大藏省资金运营部,融资基金低息贷给信用保证协会。这两笔利息及保险费是公库的主要收入。赔付的保险金中确实无法收回的那部分是公库的支出。当亏损发生时,用资本金中的信用保险准备金弥补。由于公库属于非赢利性质的特殊法人,国家对其营业收入全部免税,并由国家预算列支,逐年补充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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