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思考_经济增长方式论文

流通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思考_经济增长方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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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通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现状和问题

改革以来,特别是“七五”和“八五”期间,我国流通产业有了很大发展,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的流通体系和流通结构,扩大了流通规模,对促进生产发展和满足消费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流通产业的经济增长仍然以粗放型为主,具体表现如下;

1.流通产业产出的增长低于投入的增长。统计资料中的“商业增加值”,即商品流通产业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是反映流通产业产出的综合性指标。1994年同1985年相比,商业增加值实际增长70.7%;在同一时期,从劳动力的投入看,从业人员增长幅度为73.1%;从固定资产的投入看,作为其主要部分的国有和城镇集体商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实际增长1.24倍。同投入相比,产出未能达到应有的增长水平。由于流通产业的经济增长落后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使商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1985年的9.8%下降为1994年的9.0%,1995年又下降为8.8%。

2.流通主体分散化小型化,组织化程度低。1994年全国批发零售业网点共1368万个,其中个体商业网点占86%,法人企业的规模也普遍较小,且相互关系松散,各自为战。流通领域缺少实力强大的企业集团。1995年全国100家最大零售企业销售额共705亿元,只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3.4%,而1993年美国50家最大零售企业销售额为4910亿美元,占美国零售额的21.3%。我国流通产业集中化程度太低,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

3.批发业功能萎缩。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批发商的介入可以通过交易次数的集约化和商品储存的集中化实现社会流通费用的节省。自1985年以来,虽然批发业机构和人员的增长均高于零售业,但在完善批发功能上并未取得进展,批发同生产、同零售之间的购销关系很不稳定,导致批发功能萎缩。目前我国零售企业同生产企业直接交易的比例过大,走到了减少费用的反面。在日用工业品零售业购进总额中,从生产单位直接购进的比重约占50%,其库存总额与日用工业品批发业相差无几,库存商品的周转呈现零售业慢于批发业的局面。这是造成社会流通费用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4.流通业地区结构失衡。中西部地区的人口占全国的60%,但该地区拥有的零售业网点和人员却不到全国的一半。每万人口拥有的零售业网点和人员,中西部地区比东部地区分别低34%和36%,中西部地区流通产业的发展长期处于严重滞后的状态中。而另一方面,在东部地区部分大中城市里,大型商场数量又增加较多,过于集中,超过实际的消费需要,已出现饱和,甚至是相对过剩的局面。

5.流通企业管理中的粗放现象严重。不少企业内部实行层层承包的管理方式,以包代管,经营管理权过多地下放到基层单位,削弱了企业的整体功能。还有不少零售企业贪图眼前利益,盲目实行“引厂进店”、“出租柜台”等营销方式,造成自身经营能力的萎缩。

6.流通产业科技进步缓慢。商业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营业设施的建设,用于现代化流通技术装备的投资很少。即使是在商业比较发达的上海,实现电脑化管理的零售企业也不到10%,在其他大部分地区更少。

7.国有流通企业经济效益下降。1995年同1985年相比,国有商业流动资金周转从2.4次降为1.9次,流通费用率从8.4%上升到12.5%,由于亏损企业的大量增加,国有商业盈亏相抵后流动资金利润率从8.4%降为0.1%。从总体上看,国有流通企业的盈利能力减弱,市场份额减少,主导作用下降。

导致流通产业粗放型增长方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国有流通企业的制度变革滞后。国有资本投资主体不明确,难以有效行使所有者在优化资本结构和实施产权约束方面的职能,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了国有流通企业的组织结构、经营机制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而国有流通企业效益低下又成为影响流通产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

2.市场竞争的无序和不平等,使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对流通主体实现集约经营提高经济效率的促进作用。由于市场规则的不完善,市场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得不到坚决有力的纠正,而且成为不少经营者获利的重要手段,因而难以实现真正的优胜劣汰,这种状况不可能促使各种流通主体去努力追求提高效率的长远发展目标。在税收负担上,从商业部门提供的财政收入占商业增加值的比重看,1985年为16.4%,1992年为36.4%,1994年达到40%,商业的税负大幅度上升。由于非国有商业的偷漏税和避税行为比较严重,而且对个体私营商业普遍实行的定额税,又使其很低的税负相对固定化,因而商业税负的加重实际上主要由国有商业承受。尽管个体商业人均零售额大大低于国有商业,但其市场份额逐年扩大,而国有商业市场份额却相对缩小,税负不平等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加之其他方面的不平等竞争,使流通产业的健康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3.国家的流通产业政策不完善,对流通产业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政策引导。改革以来,为扭转流通产业的落后局面,实行了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1992年以后,全国形成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热潮,流通产业成为其中的热点,近几年工业部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也把兴办商业作为重要举措。流通主体多元化的发展,使得流通产业内部实现结构合理、避免过度竞争等问题日益突出,但国家未能形成系统化的流通产业政策,因而使流通产业的发展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二、流通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途径

流通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流通模式的需要。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流通作为社会再生产的中介,不仅要同生产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相适应,而且要通过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自身的调节反馈机制,协调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发挥指导生产、引导消费的功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通产业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作用日益突出。流通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仅关系到流通产业本身的发展层次和发展水平,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在很大程度上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同时,我们还应看到,随着流通领域对外开放的扩大,外商凭借资本和流通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会更多地进入国内市场,国内流通企业面临着更为激烈的竞争形势,这也使得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更具有了紧迫性。

流通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点是国有流通企业。改革以来,尽管国有流通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持续下降,但是在多元化的市场流通主体中,国有流通企业(包括国有资本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仍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在全国市场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市场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影响。国有流通企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将使其主导作用得以有效发挥,从而带动和影响整个流通产业经济增长朝着集约化的方向发展。我们应围绕这一重点去寻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途径。

1.大力推进国有流通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经济增长方式主要表现为资本的投入产出关系,实际上是资本的运营效率问题。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首先是所有者追求的目标,是所有者的责任。所有者主要通过资本结构的优化配置,通过完善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等手段来保证其目标的实现。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所有者的作用是不能淡化的。长期以来,国有流通企业的所有者职能由政府多部门分散行使。使所有者职能被肢解,难以形成统一的所有者意志,而且所有者职能与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混淆不清,资本经营目标往往受政府行政目标的冲击而被淡化。我们所说的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实际上就是指国有资本的投资主体即运营主体不明确,从而使得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权利和责任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因此,国有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就是塑造一批专门行使所有者职能的国有资本运营机构,根据政府的授权,由它们充当一定范围内流通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其组织形式就是国有控股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是管理和运营国有资本的组织载体,其经营目标是国有资本的增殖,是国有资本经济实力的增强。依靠国有控股公司作为载体,以所有者职能的综合运用,以所有者的行为方式去推进国有流通企业的结构调整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这是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的重大举措。在结构调整方面,可通过合并、重组,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本的相对集中,从而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目标。在国有流通企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上,由国有控股公司组织实施,将它们改造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制企业,建立具有制衡机制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把资产权与人事权统一起来,这样才能为完善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企业的科学管理创造制度条件。

2.推进集团化经营

国有流通企业要增强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必须提高组织化程度,靠群体优势,靠规模效益加快自身的发展。实施集团化经营是国有流通企业提高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在集团体制上,要以国有控股公司为核心,通过资产授权经营、授权持股,以及投资、兼并等方式,形成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体制。在具体形式上,可以通过合理组合,优势互补,建立批零一体化的企业集团,或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可以通过投资参股,建立资产联系的方式,纵向渗透生产环节,建立实业化的企业集团;可以利用沿海沿江沿边等区位优势,建立以大型流通企业为骨干的区域性或跨地区的流通企业集团;也可以以实力强大的大型流通企业为基础,通过联合、改组、兼并、参股等多种形式,组建以商贸为龙头,集内外贸、实业、金融、综合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商社。流通企业的集团化经营,将为集团成员企业间发展分工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创造组合条件。国有控股公司可以依据企业集团的章程和发展战略,对成员企业的经营活动及资金运用实行统筹规划,以减少内耗,增强合力,从而形成规模效益和整体效应。国有流通企业凭借集团化经营的优势,还可以同非国有企业建立参股关系或契约关系,发展稳定的经济协作形式,进一步壮大流通企业集团的经济实力。

3.发展现代化流通组织形式

经济的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带来消费水平消费结构的变化,必然要求流通组织形式的变革。连锁经营、物流中心等现代化流通组织形式的出现,正是适应了协调生产与消费之间关系、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的需要。目前现代化流通组织形式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是商业经营集约化最具代表性的组织形式,它把大规模经营的要求同零售活动的分散化特点有机结合到一起,通过连锁组织系统,把众多的同类企业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从多方面发挥联合优势,实现经营技术的共享、协调运作的高效率和市场覆盖面的扩大,取得规模效益。连锁经营的多种具体形式,可以融合各种零售经营方式的优点,对各类零售企业有广泛的适用性。我国发展连锁经营应建立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基础上,企业追求规模效益成为本身的内在要求,才能真正按照连锁经营的规律在经营模式上进行实质性改革。连锁经营要突破现有行政系统、行政区域的分割和所有制的界限,发展多种连锁形式,形成社会化的经营网络,才能真正促进现代化大流通的发展。商品流通规模的扩大必然要求商品实体运动过程的高效率低消耗,这成为物流中心(包括配送中心)得以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原因。物流中心通过集货、分货、加工、配送等功能的发挥,实现物流的专业化、合理化,降低物流费用,提高对零售商店和各种用户的服务水平。无论是在消费品流通中还是在生产资料流通中,物流中心对于实现企业经营的集约化都具有重要作用。在发达国家,由于节约原材料燃料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已取得很大成果,因而搞好物流,降低物流费用已被称为获取利润的第三源泉。我国由于物流业发展滞后,节约物流费用潜力巨大,发展物流中心应成为实现流通产业集约经营的重要举措。当前应以大中城市为依托,依靠流通企业集团对其现有的仓储设施加以改造,建立专业化的物流中心,使其作为加强企业集团整体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开展社会化服务,形成开放式的物流网络。

4.加快国有批发企业改革

批发商业企业的职能在于通过交易次数的集约化和商品储存的集中化,以发挥其在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费用、调节产销矛盾等方面的作用。而上述批发职能的有效发挥,是建立在批发企业同客户之间形成稳定购销关系并为之提供良好服务的基础之上的。在买方市场逐渐形成的条件下,零售业在市场上的支配作用正在不断增强。批发企业能否通过良好的服务来吸引以零售企业为主的更多的客户,已成为自身生存发展的关键所在。国有批发企业的改革要以完善批发职能为方向,不仅要着眼于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更要着眼于适应零售业多品种、快周转的进货要求,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为节省社会流通费用而发挥积极的作用。批发企业要以稳定的批零关系为基础,以零售企业代理人的身份去发展工商关系,以利于有效发挥流通对生产的指导作用。为实现这样的改革目标,对多数批发企业而言,应通过强化产权约束,促进企业面向市场,面向零售业,加快转变经营机制和营销战略。对那些达不到一定经营规模的小型批发企业,或是进行合并重组,或是转为大型批发企业的分支机构,或是转向零售经营。为了有利于国有批发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流通企业集团可以为建立新型批零关系创造条件,通过确立集团内的专业化分工体系,形成批零之间密切稳定的协作关系,强化批发为零售服务的功能。在经营方式上,批发企业要以建立物流中心为目标,按照零售企业的需要,以大规模的能力进行商品的采购、集聚、加工、组合、配送,并面向社会上各类零售商,扩展服务范围,扩大经营规模。*

5.加快流通产业的科技进步

流通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实现流通现代化的过程,需要以科技进步作为强大推动力。在发达国家,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遍应用,流通领域的科技进步越来越趋向于与生产领域同步进行,从而实现了流通的高效率和高效益。加快我国流通产业的科技进步,应使国有流通企业成为科技进步的主体。要依靠流通企业集团的整体实力,增加流通产业的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要大力推进流通企业集团与科研院所之间以各种形式挂钩、联姻。科研单位可以对流通企业实行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流通企业集团可以与科研院所联合兴办技术开发中心。有些科研单位可以进入流通企业集团,实现商业经营与技术开发的一体化。当前流通科技进步应以推广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为重点,促成以商流、物流、信息流为主要内容的商品流通技术水平的全面提高。国有流通企业应成为带动整个流通产业科技进步、加速流通现代化进程的“领头羊”,在流通产业中起导向和示范作用。

三、为流通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造必要条件

1.规范流通秩序,加强市场管理

发挥市场机制对流通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促进作用,必须以良好的流通秩序为前提。当前应大力整顿流通秩序,对市场上流通的各类商品按重要性和短缺程度分别实行专营、统一经营和放开经营,对流通渠道和各类公司进行清理和整顿,对市场物价加强监督和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流通秩序。其主要内容,一是制定一系列互相配套的有关流通交易的法律法规,例如对进入市场交易的主体要予以严格的资格审查,明确其经营范围,对有权经营某些特殊商品和采用某些特殊交易方式的企业要实行许可证制度,要制定合理作价的规则和管理办法,制定保证商品质量的办法,保证市场交易公正、竞争平等的办法和细则等等。二是加强执法和管理队伍的力量,提高其素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建立市场监督体系,通过建立舆论监督、行政监督、生产者监督、消费者监督,以及流通同行业监督相结合的体系,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欺行霸市等一切违法行为充分揭露,并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以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从而达到促进各类流通主体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目的 。

2.完善国家的流通产业政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流通产业政策对于流通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目前我国的流通产业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现阶段流通产业政策应以推动流通产业结构合理化,实现流通现代化为目标,合理确定流通产业的发展规划。在流通产业内部,要运用政策手段建立合乎商品流通规律的市场结构比例关系,包括产销分离的商业与产销一体化企业的比例、批发与零售的比例等。在各类流通主体相互关系上,一方面要鼓励竞争,限制垄断;另一方面又要推动联合,鼓励规模经济,防止过度竞争。在引导流通企业实现合理布局,推动流通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也应有具体的政策措施。

3.尽快实现税负平等

平等的税负是企业实现平等竞争的重要条件。从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看,实现流通领域的税负平等,首先应对个体私营商业的经营者建立帐簿提出严格要求,把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个体商户压缩到最小范围。同时不断完善纳税申报和税务检查制度,对于弄虚作假和各种偷漏税避税行为依法严加处罚,强化依法纳税的社会意识,以便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在促进市场平等竞争中的积极作用,真正使不同经济成分的流通主体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4.减轻国有批发企业过重的债务负担

债务负担重是影响国有批发企业完善批发职能提高经济效益的严重障碍。债务负担重虽然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的原因,但是也确有很大部分是旧的体制和政策因素造成的。减轻债务负担除了依靠企业自身努力外,国家也应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通过多种途径使问题得以尽快解决。鉴于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可以考虑对国有批发企业的老贷款实行挂帐停息,在一定年限内以企业上缴的所得税抵减债务,促成企业在规定年限内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效益,使资产负债率降到合理水平。这种扶持政策既能缓解国有批发企业目前的严重困难,又能成为促进企业提高效益的激励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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