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劳动与消费发展——关于社会发展的另一种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发展论文,思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往关于消费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学领域关于消费水平(包括价值、实物和劳务消费量)、消费质量和消费结构等问题的消费指标及其测量的研究。但是,这些量化指标,没有、也不可能包含消费发展的全部内容。对消费发展水平的衡量,除了要考察人们所达到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收入分配的状况,还要考虑人们的消费成本,它不仅包括价格成本,还包括非享受性成本,即消费劳动时间支出。个人或家庭的消费劳动时间和强度的不同,直接影响了人们的消费生活质量。显然,消费劳动作为一种消费成本,应当成为衡量消费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内容。社会的发展既要求生产领域的发展,也要求消费领域的发展。而消费发展不能不涉及到消费劳动问题:消费劳动作为消费成本是在什么情境下和以什么方式支出的?为什么在不同的社会和时代人们会有不同的消费劳动效率?这个效率是由什么决定的?人们的消费关系在何种程度上影响到消费劳动的分配,后者又如何反过来影响或再生产这种消费关系?社会的结构性条件如何影响消费劳动的分工和交换?一句话,消费劳动与消费发展是什么关系?消费发展在社会发展中占据什么地位?本文试图从社会学角度,对消费劳动、消费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进行理论探讨。
一、从生产劳动到消费劳动
马利欧·科戈乙(Mario Cogoy)指出,人的生活由两部分时间构成,一是劳动时间,二是享受时间。尽管劳动有时也带来享受,但大部分劳动并不构成享受本身。因此,劳动与消费形成对立的两极,消费是生活的享受,而劳动则是满足生活享受的必要的工具性活动。(注:Mario Cogoy,"The Consumer as a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Actor",Ecological Economics28,1999,PP.387~388.)科戈乙将劳动分为“生产劳动”和“消费劳动”两种。生产劳动是生产商品的过程。在工业社会中,它是在经济领域进行的活动,采取工资劳动的经济形式。消费劳动不生产商品,却是维持消费过程所必不可少的劳动,如采购、烹调等。消费劳动发生在经济系统之外,在大部分情况下没有报酬。(注:Mario Cogoy,"The Consumer as a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Actor",Ecological Economics28,1999,PP.387~388.)
从社会学角度看,所谓消费劳动,就是在消费过程中满足消费者正常消费享受需要的义务和补充劳动。就家庭来说,消费劳动包括两个类别,即服务消费劳动和产品消费劳动。所谓产品消费劳动,指的是产品脱离生产过程、进入终极消费阶段期间消费者为产品的消费享受所做的必要的辅助性劳动,即准备、补充、维护和善后工作,如购物、清洗、烹调、家具的清洁护理等。所谓服务消费劳动,指的是满足无自理条件的家庭成员或其他成员需要的劳动,如家庭主妇照顾小孩、伺候老人、照料生病或残疾的家庭成员等。
消费劳动包括如下基本特征。第一,非享受性。尽管在一些情况下消费劳动者会觉得消费劳动是一种情感和义务,如父母对小孩的照顾,但消费劳动在大部分情况下构成消费劳动者的负担和成本(包括绝对成本和机会成本)(注:Mario Cogoy,"The Consumer as a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Actor",Ecological Economics28,1999,PP.387~388.)。第二,必要性,即消费劳动是消费生活过程中的必要劳动。离开了消费劳动,许多消费需要就不能得到适当的满足。一方面没有辅助性的产品消费劳动,商品的使用价值就不能得到充分实现。另一方面,离开服务消费劳动,无自理条件的消费者则根本无从进行消费享受。第三,义务性,即消费劳动承担者对家庭其他成员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在这里,消费劳动不具有明确的经济交换合同和工资劳动形式。第四,可替代性。消费劳动任务可以通过交换的形式从个人或家庭向社会、市场和物质设施转移。前三个特征决定了消费劳动是一种负担和成本,第四个特征则决定了减轻这种负担和成本的社会途径,而这个问题正是消费发展所涉及的一个根本问题。
二、消费劳动手段的发展
正如科戈乙所说的,在一定意义上,消费劳动与消费享受是对立的两极;虽然一些消费劳动本身就是享受,但在工业社会,大部分消费劳动却是强制性义务,构成消费者个人家庭的负担(注:Mario Cogoy,"The Consumer as a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Actor",Ecological Economics28,1999,PP.387~388.)。因此,如何减少家庭消费劳动的负担,成为消费发展的一个目标内容之一。消费发展不但要增加消费水平(消费量),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提高生活质量,而消费劳动负担则成为消费生活质量的重要测量指标之一。消费劳动与生活质量的关系可以从消费劳动的总量来考虑。消费劳动的总量和时间越少,家庭的生活质量便越高。但问题在于,消费劳动的总量常常随不同的文明标准而有所不同,例如在西方前工业社会,社会底层的人们能够忍受肮脏,不认为清洁卫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而几乎没有关于清洁方面的家务劳动。(注:Ray Pahl,Division of Labour,Oxford:Black-well,1984.)因此,如果说现代化与文明化是如影随形的,那么随着文明标准的提高,社会的现代化将导致消费劳动任务总量的增加,而不是减少,因为文明标准的提高是要以增加家庭消费劳动总量为代价的(如清洁卫生)。但是,在另外一个意义上,消费劳动总量是相对于消费劳动效率而言的。在消费劳动任务总量既定的情况下,消费劳动效率成为决定消费劳动总量的原因。因此,消费发展的首要目标并不是要消除消费劳动,而是要提高消费劳动效率。
消费劳动效率的提高依赖于两方面条件:消费劳动能力和消费劳动手段。消费劳动能力是消费劳动者履行消费劳动任务的技能及其熟练程度。熟练程度越高的劳动者,其消费劳动的效率越高。但是,消费劳动能力在消费劳动效率边际空间的增加上,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显然,消费劳动效率边际空间的大幅度扩大,难以仅仅从消费劳动能力获得,只能更多地从消费劳动手段和设施的改善来获得。可见,消费发展首先在于消费劳动手段的现代化。从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消费劳动手段的现代化经历了三次革命。
消费劳动手段的第一次现代化革命是伴随工业化而来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的现代化。伴随城市现代化而出现的自来水、电力、下水道以及后来的管道煤气、管道暖气等生活基础设施,大大方便了民众的生活,减少了人们在饮水、家庭能源的获取和储备、清洗方面所进行的消费劳动(如挑水、砍柴、劈柴、煤球的购买、搬运和清理、污水倾倒、粪便的清理),从而使个人或家庭大大提高了消费劳动效率,也就是说,人们用于完成既定的消费劳动任务(取水、烹调、取暖、清洁卫生)的平均消费劳动时间大幅度减少了。
消费劳动手段的第二次现代化革命是一批家用电器(家庭消费劳动的辅助和替代设施)的产生和普及。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洗碗机、消毒碗柜、电饭煲、电炒锅、煤气灶、微波炉等消费劳动工具的普及,使家庭消费劳动效率大大提高,家务劳动时间和强度相应减少或减轻。正如有学者所说的,家用电器导致了家务劳动的现代化(注:柴效武:《家务劳动手段现代化实现的内在机制与社会效应》,《当代经济科学—陕西财经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第59~64页。)。消费劳动手段的第一次革命是第二次革命的前提,如果没有自来水、电力和管道煤气等社会消费基础设施,洗衣机、洗碗机、煤气灶、微波炉、电冰箱等家庭消费劳动工具就根本无从进入消费者家庭。
消费劳动手段的第三次现代化是消费产品形式本身的革命。消费产品形式的不同,所需添加的消费劳动量也不同。由一盆面粉做成面条与泡一包方便面所需的消费劳动时间,显然是不同的。现代经济的增长点之一便是不断地适应生活方式和生活节奏的变化而提供减少消费劳动时间的消费品。在西方,速冲咖啡取代人工煮咖啡豆而导致了咖啡饮料的革命。盒装麦片、盒装鲜奶和黄油面包发动了早餐消费的革命。微波炉食品与微波炉一道更是导致了厨房和餐桌的革命。现代消费品形式不断地以物化的方式将消费劳动转移和提前到机器生产过程,把消费劳动“凝聚”为消费产品的一个功能(如“方便”、“省事”)。通过这种方式,生产经营者不断地将原来属于消费者的消费劳动“挤”出家庭,“移”进工厂,并“压缩”到产品中,从而不断地引导消费创新,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如同消费劳动手段的第二次革命依赖于第一次革命一样,消费劳动手段的第三次革命依赖于第二次革命。
消费劳动手段的第一次现代化革命是与城市化过程基本同步的。就我国来说,除了管道煤气和私人卫生间等设施的出现较迟以外,其它消费劳动基础设施是与城市化同步的,这个过程在改革开放以前就在城镇大体实现了,并在改革开放以后得到加速发展。消费劳动手段的第二波现代化革命则是发生于改革开放以后的事情,它起步于80年代中期,盛行于9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后期城镇已经普及了主要的消费劳动家用设施。而这个时期正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镇消费革命的发生期。(注:参见:(1)S.David Deborah (ed.)2000,The Consumer Revolution in Urban China.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ria,2000.(2)Li Conghua 1998,China;the Consumer Revolution.New York:John Wiley.(3)Wu Yanrui1999,Chinas Consumer Revolution.Northampton MA,USA:Edward Elgar 1999.)消费劳动手段的第三次现代化革命从90年代开始迅猛发展,各种速冻食品、微波炉食品、即冲饮料、一次性餐巾、纸杯和手纸等等,已经渗透到城镇千家万户。
就城镇来说,消费劳动手段现代化的直接后果是家庭消费劳动时间的减少、强度降低、闲暇时间增加和生活质量改善。根据1997年的一项调查,我国城市居民周平均每日家务劳动为2小时21分,该调查结果比起1990年的4小时23分,减少了2小时2分(注:王琪延,《中国人的生活时间分配》,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很显然,这一结果与90年代开始的家用电器在城镇的普及是同步和相关的,同时也与消费劳动的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相关(这一点将在后面讨论)。
可见,社会发展不但是经济系统借助于现代技术和组织手段而导致生产劳动效率的大幅度提高的过程,而且也是生活系统借助于现代技术和组织手段而导致消费劳动效率大幅度提高的过程。这两个过程有如飞机的两翼,共同推动现代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一方面,物质生产劳动效率的提高使产品使用价值的总量和种类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消费劳动效率的提高使产品使用价值快速地向消费领域转移、传递和实现,并同时使消费劳动成本明显降低,消费质量大幅度提高。因此,现代化不但通过生产劳动手段的革命而提高了生产劳动效率,而且也通过消费劳动手段的革命而提高了消费劳动效率。这两方面的革命都导致生活方式的转型和现代生活质量的提高。但是,在时间顺序上,往往是先有生产劳动手段的革命,后有消费劳动手段的革命。历史上,工业革命作为近代生产力革命发生于十九世纪中叶,而大部分消费劳动手段的革命则发生于二十世纪。
消费劳动手段的现代化革命导致了私人消费劳动的简便化、替代化和自动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私人消费劳动部分地被现代物质手段代替了,而这些物质手段不过是物化的社会劳动。可见,消费劳动手段现代化的实质是将个人的消费劳动以物化的形式社会化;也就是说,现代化的消费劳动手段不过是消费劳动社会化的物化形式。所以,通过消费劳动手段的现代化,私人的消费劳动部分地转化为物化的社会劳动。消费劳动手段的革命在社会发展中扮演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它不但减少了现代个人和家庭的消费劳动的总量(即消费劳动的简便化和替代化),而且也提高了消费劳动的效率(即消费劳动的自动化),从而极大地降低了家庭消费劳动成本,解放了家庭人力资本,为家庭妇女得以从全职的家庭消费劳动中解放出来准备了物质条件,并使现代家庭的生活质量在总体上得到较大提高。
三、消费劳动关系的发展
消费劳动手段的现代化并不意味着私人消费劳动完全消失了。恰恰相反,一定的私人消费劳动在任何时代都是不可避免的。这就必然涉及到“谁”来承担消费劳动的问题。由此便发生了消费劳动关系,即消费劳动的承担与享用关系。在私人领域,谁来从事消费劳动?谁可以坐享消费劳动的成果?消费劳动关系从一个特定的侧面反映了消费和社会发展水平。
传统社会消费劳动关系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消费劳动与生产劳动的性别分工。这种围绕劳动类型所发生的性别分工可以追溯到古代氏族社会。“男子作战、打猎、捕鱼、获取食物的原料,并制作为此所必需的工具。妇女管家、制备食物和衣服——做饭、纺织、缝纫。男女分别是自己活动领域的主人;男子是森林中的主人,妇女是家里的主人。”(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55页。)“男主外,女主内”,便成为一种历史最为悠久的自然分工。恩格斯指出,在家长制家庭出现以前的古代共产制家庭经济中,家务劳动具有“一种公共的、为社会所必需的劳动”的性质(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9页。)。随着家长制家庭,尤其是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的产生,家务料理则变成了“一种私人的事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0页。)。在恩格斯看来,虽然现代大工业给妇女开辟了一条参加社会生产的途径,但“如果她们仍然履行自己对家庭中的私人事务的义务,那么她们仍然会被排除于公共的生产以外,而不能有什么收入了”(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0页。)。因此,“现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庭奴隶制之上,而现代社会则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总体……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0页。)。那么,妇女的出路何在呢?恩格斯认为,“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58页。)。“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个体家庭不再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0页。)。
在中国的城镇,自解放以后,尽管在消费劳动关系中的不平等还存在,总体上还是向着平等化趋势发展的。由于妇女的职业参与率和经济收入的提高,改善了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同时,由于男子不再是经济来源的唯一提供者,他们分担了部分消费劳动的任务。根据1997年的一项调查,我国城市家庭用于家务劳动的日平均时间为2小时20分钟,其中女性居民为2小时51分钟,男性居民为1小时58分钟,女性仍然要比男性多从事1小时的家务劳动,反映了家庭消费劳动的性别分工依然存在,妇女承担了职业和大部分家务的双重压力(注:王琪延,《中国人的生活时间分配》,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但是,从历史的角度看,男性从不参与消费劳动到参与消费劳动,构成家庭消费劳动关系中的一个进步。同时,跟过去相比,男女在家务劳动时间上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的调查,1982年,女性居民的日平均家务劳动时间比男性多1小时29分钟;1986年,这一差距缩小为1小时13分钟,到1997年则缩小为1小时(注:王琪延,《中国人的生活时间分配》,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
但是,在不同的阶层和群体,家庭消费劳动关系的变化程度大不相同。这使家庭消费劳动关系平等化呈现不均衡现象。调查显示,在家庭内部,个人的收入越高,教育程度越高,或职务越高,所干的家务就越少,前三个变量均各自与家务劳动量成负相关关系(注:王琪延,《中国人的生活时间分配》,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而家庭是由夫妻各自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地位的组合,例如,高学历丈夫和低学历妻子、高职位丈夫和低职位妻子、高收入丈夫和低收入妻子、城镇户口丈夫和农村户口妻子,夫妻之间这些变量的不同,都会导致双方在时间的使用上具有不同的分配,如高职位和高学位的丈夫更多地将时间投入工作,而家务则更多地由低职位和低学历的妻子承担。当双方的职位、学历和收入的差距缩小,消费劳动任务的分配将更多地趋向于采取家庭民主和平等的形式。也就是说,夫妻的社会地位相近,导致双方家庭角色的相近。然而,夫妻之间的社会地位与家庭角色的相关性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例如,在农村,即使夫妻社会地位相近,家庭角色未必平等,因为农村更多地保留了家务劳动由妻子承担的传统。由于家庭往往是由夫妻各自不同的社会背景和社会身份的组合,因而在家庭消费劳动上面存在各种复杂的情况。
四、消费劳动方式的发展
上面说过,消费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家庭消费劳动时间不断趋于减少。减少的途径有二:一是上述消费劳动物质化(即消费劳动手段的现代化),二是消费劳动社会化(注:柴效武:《社会化还是现代化——家务劳动演进的路径抉择与评价》,《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即将消费劳动任务从家庭向社会转移。这一过程便是消费劳动方式的现代化。
本文所说的消费劳动方式,指的是消费劳动的供给方式或渠道,它包括家庭自给方式、雇佣替代方式和社会化供给方式三大类。家庭自给方式指家庭成员自己从事消费劳动。雇佣替代方式指家庭通过雇佣他人(如保姆)进入家庭来替代家庭成员履行部分或全部消费劳动的任务。社会化供给方式指消费劳动由家庭以外的组织化和产业化机构、部门、公司来供给。它可进一步分为市场供给方式、国家(福利)供给方式和社区供给方式(如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和宗教组织的服务)(注:(1)Alan Ward(1990),"Introduction to the Sociology of Consumption",Sociology 24.(2)Stephen Edgell and Kevin Hetherington(1996),"Introduction:Consumption Matters",Consumption Matters:The Production and Experiences of Consumption.Stephen Edgell and Kevin Hetherington(eds),Oxford:Black-well.)。消费劳动方式的不同,反映了消费劳动的社会化程度的差异。
消费劳动的某种程度的社会化在传统社会也存在(注:王锐:《我国传统的消费服务业习俗》,《商业文化》,1995年第2期。),但是,它们的组织化和产业化程度却很低。传统社会消费劳动方式主要是自给方式和雇佣替代方式的并存。同样地,自给型消费劳动在任何社会都存在,但是其所占的比重在不同社会是不一样的。传统社会消费劳动的自给和雇佣替代呈现为两极分化的状况。上层阶层常常不履行消费劳动任务,而由雇佣的仆人替代。下层阶层则主要是自己从事消费劳动,消费劳动的社会化程度很低。因此,消费劳动的配置与传统社会的分层形成对应关系。
消费劳动的雇佣替代方式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都存在。不同的是,在传统社会,雇佣替代方式具有更多的人格和人身依赖色彩,仆人的消费劳动既没有明确的时间边界,也没有合同和契约的保护,消费劳动者的人格独立和尊严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在现代社会,消费劳动的雇佣替代方式采取了市场交易的方式,消费劳动具有明确的时间边界和责任范围,交易关系得到法律的保护,消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与人格独立发生了分化,人格尊严在较大程度上获得了保障,尽管主人与保姆之间的冲突还存在。
但是,这种市场化了的雇佣替代方式并不能代表消费劳动方式的现代化发展方向,因为它的组织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程度很低。正如邵腾所说的,我国目前家务劳动社会分工的很多情况是由保姆性质的劳动来实现的,这种情况虽然在目前难以避免,却不应该成为人们从家务琐事解放的目标,因为保姆性质的劳动不过是家务劳动的转移或替代,即是说,从“主人”的行为转为“保姆”的劳动,后者代替前者重新陷入了家务琐事的束缚之中,因而这种低水平的替代和简单重复劳动应当逐步解除,转化为产业化的公共经济形式(注:邵腾:《家庭服务业的社会意义及其发展方向》,《兰州商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
消费劳动方式现代化的最终途径只能是消费劳动的社会化。可以说,社会化的消费劳动乃是社会化的生产劳动的一个逻辑的呼应。消费劳动社会化的基本特征是消费劳动供给的组织化、产业化和专业化。正是这些特征保证了社会化的消费劳动方式比起自给化或私人化方式来,具有更高的消费劳动效率,从而大大降低了消费劳动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并提供了新的产业增长点。以社会化方式取代私人雇佣替代方式,也更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消费劳动交易关系和专业规范的管理水平,减少消费劳动交易中的社会摩擦和冲突。
从更广的角度看,消费劳动向消费服务的转化,是社会发展向服务社会转型的一部分。消费劳动方式的社会化,应当上升到社会服务化这个高度来认识。而社会服务化不但是经济发展的一个目标,而且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目标。纵观世界上发达国家走过的历程,无一不是朝着服务社会迈进,并实现了社会的服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