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卡奇的劳动目的论及其缺陷--兼论历史辩证法的本体论基础_卢卡奇论文

卢卡奇的劳动目的论及其缺陷--兼论历史辩证法的本体论基础_卢卡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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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5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2)01-0018-06

在对马克思哲学的研究中,卢卡奇以其卓越的贡献而影响深远,经久不衰。《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以下简称《本体论》)是卢卡奇的收笔之作,在这部巨著中,他基于劳动目的性范畴,深刻阐释了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思想,进而对马克思哲学中诸多关键性的理论问题作出了富于新意的阐释,为后人留下了具有真知灼见的丰富理论遗产,其中饱含能够为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创新提供重要启迪或借鉴的思想资源。但长期以来,人们把目光多聚焦于他青年时代所著的《历史与阶级意识》,而对《本体论》却关注较少,这实为马克思学界的一大憾事。本文结合笔者对马克思劳动范畴的理解,对卢卡奇在《本体论》中的基础性范畴——劳动目的性及其相关思想试作初探,绽露其中的得失,旨在穿破以往的时代沉积,彰显卢卡奇晚年阐释马克思哲学的一种经由长期的实践和理论批判校正的致思路向。

一、劳动目的性是社会存在本体论的基础

卢卡奇对劳动目的论的深度思考,使他一生的思想出现了明显的转折。他青年时代的著作《历史与阶级意识》,曾被西方激进左翼思想家奉为“西方共产主义的圣经”。在该书中,卢卡奇将实践作为中心概念,用于论证无产阶级在历史中作为主客体的同一。这种同一的实质即客体是无产阶级的产物,主体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这种阶级意识,是推翻现实世界的实践意识。因此,他试图用“一种内容广泛的实践”与劳动相区别,着力突现实践的能动性之维,并使之成为哲学的基础[1],对后来的实践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但是,卢卡奇在《本体论》中,改变了上述的致思路向,他认为本体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真正哲学基础,而劳动是社会存在本体论的基础。在马克思那里,劳动到处都处于中心范畴,在劳动中所有其他规定都已经概括地表现出来了。“劳动为社会实践提供了范型”。他思想的这一转变,一方面是因为长期的实际斗争与理论批判,使他逐渐深刻地认识到早年极左思潮对他写作《历史与阶级意识》造成了很大影响,使该书中出现了诸多错误观点,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由于过分“夸张”了实践概念,造成自然问题在其理论中的缺失。他真诚希望通过新的著述来纠正这些错误,清除业已带给理论界的消极因素。[1]9-25所以,在《本体论》中,他转而基于劳动范畴来展开论述。劳动或生产实践,是“人与自然相结合的生命存在和活动方式”[2]。另一方面的更为重要的原因是由于他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对劳动目的性问题作了深度思考,发现这一问题应是社会存在本体论的基本问题。他确信社会存在区别于无机和有机存在的根本特征就是“目的设定”,也就是说,因为劳动是一个有目的的活动,才使社会存在得以产生和持续发展。所以,由于劳动的目的性特征,社会存在才是其所是:“我们所知道的最高级的存在形式即社会存在,只是由于目的论的东西在它内部现实地发挥作用,才能作为独特的存在结构而从它的实存赖以为基础的那种有机生命的存在阶段中形成出来,成为一种新的独立的存在类型。只有当我们理解到,社会存在的形成过程、它对自己的基础的超越以及获得独立的过程,都是以劳动,就是说,都是以不断实现目的论设定为基础的,我们才能合理地谈论社会存在。”[3]下卷,13他认为,马克思严格地把目的论限制在劳动(社会实践)领域,否认在其他所有存在形式中有目的论存在,这是因为劳动是唯一可以从本体论上证明目的论设定的要素,即物质的现实要素。同时,假若事先没有目的性设定来规定整个劳动过程的各个阶段,那就任何劳动都不可能进行。

首先,劳动目的论使社会存在成为可能。一方面,从事劳动的人作用于外在自然,同时也改变着他自身的自然。另一方面,劳动使外部自然成为人化自然,成为对人“有用的”,这实际上是一个“目的论”过程。因为劳动目的性“形成了改造和创新塑造自然的原则”[3]下卷,27,造成以自然看来是不可能的,甚至是无法想象的变化,而且使“为此提供推动力和方向的意识才能不是一种伴随现象”[3]27。因此,从本体论的本质来说,就使劳动具有一种明显地由自然向社会过渡的特征。劳动在本质上是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自然既包括无机界,又包括有机界。随着劳动的发展,就不断发生着劳动的人从纯生物性的存在向社会性存在的过渡。这样,马克思关于实现目的论设定的理论,既确定了社会存在与无机和有机存在在生物起源方面的联系性,又确定了前者与后两者在本体论上的根本差别性和对立性,即人有目的的劳动活动造成了一种特殊的、更为复杂和更具整体性的存在阶段——社会存在。同时,劳动目的论的设定,在再生产过程中必然引起新的目的设定,直到形成一些综合性的整体,社会就这样成为一个特殊连续性的存在。在哲学史上,马克思第一次使经济范畴表现为人类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范畴,使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对社会存在进行本体论的阐述成为可能。这样,在社会存在本体论中才出现了一个不同于无机和有机存在形式的、具有新质的社会存在范畴。这种新质性就是目的论设定的实现。

其次,劳动的目的论设定,使其成为每一种社会实践的模式。劳动是社会本体论的核心范畴,在物质存在领域中,某种目的论设定使某种新的对象性产生,是通过劳动而实现的。也就是说,在劳动中,尽管通过诸多中介的作用,但目的论设定归根到底总是物质地实现的。劳动与人的其他社会实践之间有着重要差异,但两者在本体论的根本问题上,如目的论设定和需要物质手段方面,有着相似性,而劳动作为社会存在的基础,正是社会实践的原始形式,因此,劳动“能够成为理解其他社会目的论的设定的模式”[3]下卷,8。从发生学角度看,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在原初的本性上,是人与自然之间永恒的物质交换,即使社会形态变换,这种形式始终保持着;对劳动目的的选择起着规定作用的意图,虽然是由社会需要引起的,但其宗旨却在于对自然对象的改造。抓住了劳动的这种本性,就可以看到其他社会实践都是在此基础上发生的,是“这种本性的更为发展了的和更为复杂的形式”[3]下卷,43。“人的劳动活动以把自然对象变成为使用价值为目的。在后来的、更为发展了的社会实践形式中,对他人的影响占据了主要地位,不过在这时,这种影响的目的归根到底——当然也仅仅是归根到底——乃是在于为使用价值的生产充当中介。”[3]下卷,51再就是劳动活动中的目的是包含了设定因果性于自身中的,因而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正如黑格尔所说:“目的是由于否定了直接的客观性而达到自由实存的自为存在的概念。”[4]因此,从目的性和因果性在人的劳动(实践)中的共存性看,与那些设定因果性时不可避免地夹杂着各种利益关系的社会实践相比,“在劳动中设定因果性的行为,是纯粹以真伪这两种对立的价值为准的”[3]59-60,而社会存在的整体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理论必须真实地反映因果性,否则社会存在就不能够产生。所以,在本体论上,劳动是原始的和最基本的社会实践,是理解每一社会实践的模式。这样,卢卡奇通过劳动内在的目的性设定,就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道德的、政治的实践以及后来哈贝马斯所说的交往实践,都置于劳动的基础上去加以理解和说明了。卢卡奇认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将实践作为新世界观的基础,“我们这里把劳动当作实践的原始形式加以阐述,这与马克思的论断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几十年后,正是恩格斯,发现劳动乃是使人成为人的决定性动力。”[3]下卷,27-28

二、劳动内在目的性是人类自由的本体论根据

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人与其他动物相区别的类特性。劳动内在的目的性,是人类自由在本体论上的根据。卢卡奇将劳动目的性置于社会存在本体论的基础地位,并由此论证了劳动是每一种社会实践的模式,那么,作为人类本质的自由规定性,也就只能从劳动内在的目的性来加以说明了。卢卡奇首先阐述了哲学史上的相关思想家对这一问题的见解。他认为康德用认识论来提出和回答本体论问题,使这一问题本身悬而未决,自然与自由、因果性与目的性以不可知的自在之物的形式表现出来。亚里士多德与此不同,他把劳动中思维和生产这两个因素加以区分,认为前者可以设定目标并寻求实现目标的手段,后者可以使设定的目标付诸实现。[5]他基于形式与质料的关系进行探讨,如用石、木材造房子的活动为例,指出因劳动的目的论设定,就产生出一种和石头、木材等等自在形态截然不同的对象性特征,这就第一个从本体论上认识到了这种由自然界的“逻辑”来看是无法想象的对象性的本质性。因为确定用以实现目标的手段,一方面必须包含对一定对象性和过程成因的客观认识,另一方面,要在这些对象中发现进行新的组合和执行新的职能的可能性,并把这些可能性发动起来,才能实现在劳动活动中所设定的目的。黑格尔在“理性的狡计”概念中,也正确地看到由于劳动目的论的设定,使自然自身的“活动”变成了被设定的活动,自然的因果性转变为被设定的因果性,这样,因果性与目的性就在劳动活动中统一了起来,从所设定的因果性与目的论的相互交织中同时产生了一种同质的对象、过程。显然,劳动目的性使劳动活动摆脱了动物的本能性,使劳动的产物打上了人类创造的烙印。这种对自然性的超越,正是人类自由的本质特征。

卢卡奇基于劳动的目的论设定,主要从劳动者为实现目的而对可能性所作的选择,在外在自然和人自身的自然两个向度上所带来的超越,对劳动活动的内在目的与人类自由的关系作了深度分析。首先是劳动的目的论设定对外部自然的超越。他认为,劳动活动的目的,产生了一种新的被它设定的存在,也即外部自然的东西,通过目的的设定而在一种对象性关系中使自身显现出来,这就是人的一种自由的意识行为,是意志自由的本体论根据:“意识以选择的方式决定了它要设定何种目的以及怎样把实现目的所需的因果系列变成被设定的因果系列,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充满活力的现实整体,而在自然中是找不到任何与之类似的现实整体。因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它的本体论形成过程中来揭示自由现象。”[3]下卷,116而只要尚不存在这种改造现实的意图,那么诸如思考、计划、愿望等意识状态,却同现实的自由问题无任何直接关系。如此看来,海德格尔的那种个体选择的可能性生存的自由,只有在劳动目的性的基础上才具有现实性。

其次,劳动的目的性设定,也包括对劳动者自身自然性的超越,即他为实现目的,必须控制自我,不断地同自己的本能、情感等可能会阻碍目的实现的自然性进行斗争,只有这样,劳动才能获得成功,才能产生出使用价值或有用的东西。这也就使劳动者在增强意志力的基础上,不断获得超越内在自然的自由。“甚至可以说,从克服自身的自然本能决定性到自觉地控制自我,这条充满斗争的道路乃是达到真正的人类自由的唯一现实道路。”[3]下卷,137而且,最具有精神性质的和最高级的自由,也必须像在最初的劳动中获得的自由那样,以同样的方法获得。假使自由不是人自己活动的结果,即不同时是克服自己的纯生物性的结果,那就不可能有任何现实的自由。所以,劳动确实可以被理解为每一种自由的模式。这样,卢卡奇实际上也指出了在现代已基本消除了真实的匮乏的社会中,人要摆脱虚假的匮乏的束缚,从内在自然所造成的“物的依赖关系”中超越出来,也必须要能够像在劳动中那样,对自我的内在自然进行自觉的控制。劳动的目的性设定,也使劳动活动成为培养自律精神,彰显人类自由的基础领域。

三、卢卡奇的局限:历史辩证法本体论根据的缺失

历史辩证法的本体论根据问题,是卢卡奇社会存在本体论研究的题中之义。他早期的《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就是“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但那时“自然”在他“历史”的视野之外。在《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中,卢卡奇继续深化了对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研究,但其思想发展的一个显著标志是纠正了早年把历史仅视为人类史的观点,强调马克思只承认一种科学即历史科学,它既包括人类史,又包括自然史。劳动使人类产生,也使自然向人生成。总之,通过劳动,历史处于生成之中。社会存在发展的历史过程,“包含着克服纯自然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而进入越来越纯粹的、越来越真正的社会性形式和内容的趋势。”[3]上卷,643历史辩证法正是这种趋势的基本内涵。一方面,历史辩证法是一种看待历史的观念结构,另一方面,它又是内在于历史自身矛盾运动的过程及基本趋势,在马克思那里,“这两者统一于具体的现实之中”,只是同一回事的两种不同的表达。[6]社会存在即是这种“具体的现实”,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研究,自然要对历史辩证法的本体论根据相应地给予说明。

既然如卢卡奇所说,由于劳动的目的性特征,社会存在才是其所是,那么,历史辩证法的本体论根据,显然是寓于这种目的性之中了。事实也正是如此。马克思说:“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7]67在这段著名的论断中,首先阐明了人们的生产劳动将自由和必然的矛盾寓于自身。一方面,劳动过程内在的目的性设定因果性,使它成为一种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成为人与动物界相区别的类本质;另一方面,人们之所以进行劳动,又是受自身的肉体组织或内在自然所决定的,即同时又绽露了谋生的目的,这就显示出人与动物界的联系或共性,体现着劳动的受动性或给定性。其次,劳动活动内在的目的与劳动的谋生目的以及它们所形成的自由与必然的矛盾,蕴含于人们现实的劳动中,成为劳动所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社会物质生活本身的存在结构或内在矛盾。在马克思随后的论述中,这种内在矛盾展开为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社会基本矛盾,成为历史辩证法的载体。[8]7因而,劳动本身两种目的的对立统一及其矛盾运动过程,正是历史辩证法的本体论根据。

黑格尔以其思辨哲学的独特方式,区分了劳动的两种目的性。他说:“手段是一个比外在合目的性的有限目的更高的东西——犁是比犁所造成的、作为目的的、直接的享受更尊贵些。工具保存下来,而直接的享受则会消逝并忘却。人以他的工具而具有支配外在自然界的威力,尽管就他的目的说来,他倒是要服从自然界的。”[9]438黑格尔这一绝妙的论断,进一步发挥了他在主奴关系辩证法中的思想,将指向对劳动所创造的物质成果的享用目的看做是“服从自然界的”,也即马克思所说的那种源于人的内在自然的谋生目的,这种谋生目的显示了“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说,他的欲望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它之外的。”[10]另一方面,黑格尔又将劳动工具视为更尊贵的东西,这是因为劳动工具的创造和使用所显现的人类本质力量,使劳动的谋生目的在劳动活动中转化成了卢卡奇所说的那种“真正的目的设定”,也即劳动的内在目的。这种劳动活动的目的设定,旨在劳动成果或使用价值的创造,使自然向人生成,因而是对自然的超越,是“自在自为地有的真理”[9]438,内蕴自由的维度,是人的生命活动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正因为这样,劳动活动内在目的的实现,也就展示了人类的本质力量,而这种目的在更高层次上的形成,又意味着人类的本质力量达到了新的水平,这种水平的有形标志即是劳动工具为代表的生产资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说:“为生产而生产无非就是发展人类的生产力,也就是发展人类天性的财富这种目的本身。”[11]这就明确地揭示了内在于劳动活动的目的与劳动的谋生目的相区别的基本内涵。正是劳动在本体论意义上的这两种目的的区别,才形成了人类世界的二重化,显现出自由境域与必然王国的分野,展开了历史的辩证法。

其实,卢卡奇已在一定程度上区分了劳动的谋生目的与劳动活动的内在目的(参见《本体论》下卷19页)。这种“真正的目的设定”即劳动活动内在的目的性,它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对自然性或给定性的超越,体现着人的类本质或人类的本质力量。另一方面,卢卡奇在这里所说的“产生于社会的人的需要”的目的设定,实际上就是劳动的谋生目的。但由于其黑格尔思辨哲学的传统、早年的实践哲学的思维定势及所处的社会环境特点等方面的因素,使他在《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这部用了很大篇幅讨论劳动目的论的收笔巨著中,也未能深入分析和阐发后一种目的以及劳动的这两种目的性之间的辩证关系及其本体论意义,从而使他在对许多问题的思考上仍徘徊不前。

首先,未能全面揭示历史辩证法的特征及其本体论基础。在存在问题上,卢卡奇从历时性角度划分了无机界、有机界和社会这三种存在形式,认为从有机界到社会存在是一个飞跃,“由于劳动中目的性设定的行为,社会存在本身也就出现了。”[3]上卷,643一方面,社会存在以无机自然和有机自然的存在为前提,另一方面,由于劳动的目的性设定,社会存在本体论中就出现了与先前无机的和有机的存在形式相比是具有新质的范畴,因为社会存在的对象性形式在劳动中产生和发展起来,并越来越明确地成为社会的。这些看法无疑是正确而深邃的,但问题是怎样基于劳动目的性来科学地整合上述两个方面,揭示社会存在的对象性特征及辩证过程的内涵。如前所述,马克思深刻地分析了现实的个人对象性存在的能动性和受动性,用劳动二维结构学说,揭示了劳动目的性的内在矛盾:劳动的谋生目的与劳动活动内在的目的的辩证关系[8],这种辩证关系说明,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因此,社会存在的前提和基本条件就是生产满足人的生命存在需要的物质资料的活动。“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7]劳动的谋生目的与劳动活动的内在目的、需要与生产、生产与消费,构成了社会存在的基础。劳动的目的性,不仅设定了外在自然的因果性,而且设定了内在自然的因果性,纯自然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转变为真正的社会性形式和内容,人类意识才能不具有“副现象的性质”。因此,离开人来谈论存在是无意义的,人们周围的感性世界是历史的产物,自然辩证法也只有成为历史辩证法的内在要素、在历史的背景下才能得到理解。而且,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根源于人与自身的关系——人与劳动的关系。这样,劳动目的性的内在矛盾及其辩证运动,成为历史辩证法的本体论根据。然而,卢卡奇的思考未能再进入到这一层面,他虽然认识到“恰恰是马克思关于作为通过目的论而造出的存在物的唯一实存形式的劳动的理论,才第一次论证了社会存在的特性”[3]下卷,24,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区分了劳动的两种目的,但未能发现马克思所揭示的劳动目的性内在的矛盾运动以及基于这种矛盾运动而统一自然史和人类史的历史科学的基本内涵。因此,他或者把辩证法仅仅理解为一种人类历史的辩证法,如他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所阐释的那样,或者在其收笔之作中将自然本体论确立为社会存在本体论的前史,在主-客结构中谈论自然辩证法和人类历史辩证法,强调辩证法对于无机界、有机界及社会这三种存在形式的普遍性,其根本原因仍是偏执于人的存在方式的能动性方面,未能洞见社会存在的自然前提在现实的劳动目的性设定中采取了劳动的谋生目的这种社会性的形式,而劳动的两种目的的矛盾运动过程所展开的自由与必然的关系,才是历史辩证法的真实内涵。卢卡奇要基于劳动目的论克服早年理论中缺失自然的问题,但由于他未能把握劳动的谋生目的的上述理论意义,所以,就只能是退到旧唯物主义的基点上去讨论自然了。

其次,未能从劳动的目的性设定这一社会存在本体论的基础上理解价值范畴,进而发现历史辩证法展开的种种具体形式以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主要取向。既然由于劳动的目的性特征,“社会存在才是其所是”,那么,经济生活或经济关系在社会存在中的基础地位就确立了。劳动的目的性矛盾,在经济生活中采取了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辩证关系这种历史辩证法的具体形式,资本主义社会使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发展成熟并具有对抗性。追求价值增殖已成为资本的唯一冲动,货币拜物教使人的生存状态陷于物化的境地。因此,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价值关系连同由此生发、转化出的一系列经济范畴,正是以扬弃“物的依赖关系”为旨归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主要对象。虽然卢卡奇已看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价值作为第一个范畴,作为首要的“因素”来研究的重要意义在于:“首先,在作为社会的价值范畴中立刻展示出社会存在的根本基础,即劳动。劳动同价值的社会功能的联系同样揭示了从人的自然存在,同时也从他的自然的物质交换中产生的社会存在结构上的基本原则。”[3]下卷,671这就揭示了价值范畴与人的内在自然的联系。但他未能进一步说明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价值作为劳动的谋生目的的表现形式,转化为资本进而控制了整个社会生活,造成了异化劳动。马克思早在巴黎手稿中就指出了这一点,并且在《资本论》等政治经济学著作中对此作了深入的分析和批判。卢卡奇在《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中对价值范畴更多是从其社会性特征方面作实证的探讨,未能在劳动目的论基础上对价值范畴进行深入地、历史性地考察,因此,他也就不可能发现马克思基于对劳动的两种目的的区分所揭示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矛盾问题的社会批判意义,也即由此对资本主义社会“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7]55所作的说明和批判。这样,他所阐释的社会存在本体论也就缺乏内在的一致性和超越性维度,同时也遮蔽了历史辩证法的一系列具体的展开形式。

其三,与上述两个方面紧密相关,卢卡奇也未能基于劳动目的论,运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去正确地阐释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学说。异化劳动学说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隐性理论构架、人学基础和存在论的构件,马克思把异化劳动视为外化劳动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典型形态,而外化劳动所反映的是以谋生目的为中介的人与劳动的关系,也就是说,人们并未把作为自己的类本质或生命活动特性的劳动活动视为自己的本质或生命活动,而是将其视为谋生的手段,所以使劳动外在于人的本质。从外化劳动到异化劳动,是马克思把社会存在的自然前提纳入历史性范畴后所采取的劳动目的论的特别表达。由此,就在劳动目的性设定这一社会存在本体论基础上说明了异化劳动的来源、基本内涵和存在条件,使之具有了深厚的历史感和社会批判意蕴。[12]卢卡奇的《社会存在本体论》用大量篇幅讨论了劳动及劳动目的论、异化及异化劳动,也多涉及过外化问题,并把对象化与外化、异化作了区分,但终究没有把劳动的谋生目的与外化、异化劳动作统一地、历史性地把握,使其对马克思异化劳动学说的阐释,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宽阔的意义阈。尤其是他对外化劳动问题的理解,仍停滞在黑格尔思辨哲学关于绝对精神通过外化和外化的扬弃来发展自身的致思路向上,未能洞见马克思的外化劳动范畴在其劳动目的论中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内蕴的文化批判逻辑。

总之,卢卡奇思想的局限,并未遮蔽他从劳动目的性的探讨中对马克思哲学研究所作的重要贡献。首先,他关于劳动是社会实践的范型、劳动目的性是社会存在本体论的基础、劳动内在目的性是人类自由的本体论根据以及劳动是马克思理论的中心范畴等等深刻的见解,都抓住了马克思哲学中的关键性环节,在当代尤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其次,卢卡奇在理论研究中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真诚自我批判的学术风范、对现实问题所表现出的敏锐的理论把握能力以及通过革命实践来校正自己的理论观点的追求,都应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工作者的楷模。卢卡奇的思想局限,所对应的是他所处时代的局限。可以说,他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在与其思想发展的各个阶段相对应的历史时期中,都具有开创性意义,反映着社会现实最新展现出的要求。沿着卢卡奇对马克思哲学理解的心路历程去发现他业已标示的路向,将会对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理论创新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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