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与“激活”公营中小企业的关系_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民营经济发展与“激活”公营中小企业的关系_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私营经济的发展与“放活搞好”公有中小企业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私营经济论文,中小企业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日益深入、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企业组织形式的不断创新,我国公有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日趋严重的困难和问题,亟待通过改革开放寻找新的出路。“放小”政策的实质就是让公有中小企业能更加灵活地选择组织方式、经营形式和领导体制,以在市场经济中获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私营企业在全国各地的迅速崛起和蓬勃发展,客观上为公有中小企业的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参照和示范。另一方面,私营企业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规模小、档次低、市场风险大等问题,其发展难以上新的台阶。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私营企业也亟须寻求新的增长点。公有中小企业在嫁接私营企业经营机制时,私营企业不仅可以为公有中小企业输入新的机制,而且在逐步向公有中小企业渗透的同时,可不断地吸收和利用公有中小企业的某些资源优势(如存量资产、人才优势等),为私营企业扩大规模奠定了物质基础,为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拓展了空间。

一、公有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政府“放小”的具体政策

我国公有中小企业包括国有和集体两大类中小企业,它是公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公有中小企业占公有企业总数的90%以上,提供的就业数约占75%左右,占工业总产值的份额大约是60%。就上海来看,国有独立核算的中小工业企业数为3181个,占国有工业企业总数的92%,从业人员为75万,占总数的47%,工业总产值占30%左右。因此,公有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繁荣,改善人民生活,保障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公有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困境,主要表现为:(1)经济效益低下,亏损严重;据统计,全国2.4万户亏损的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多达1.97万户,占82%。1995年上海国有中小企业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72和90,而大企业达150。(2)负债高,许多企业债台高筑,乃至资不抵债,成为空壳;如1995年上海国有中小企业的负债率为79%和7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58%。(3)资产流失多;许多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资产流失严重。据有关测算,目前我国国有小企业权益损失占净资产的比重高达8成多,中型企业为6成,大型企业则不到2成。(4)市场竞争力差;产品积压、无销路,大批的职工下岗、待岗。(5)历史负担沉重,前30年统收统支的计划经济体制给公有中小企业留下了沉重的历史包袱,人员多、冗员多,退休负担重使得中小企业发展举步维艰。

造成公有中小企业发展困境的原因不是单一的,而是各种因素的综合。归结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外部体制环境;一是内部经营机制。从宏观面看,公有中小企业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企业的产权关系、管理体制、产业组织都严格地带着计划经济的烙印,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外部的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当公有经济周围迅速崛起了一批非公有经济并在市场经济中大显身手时,公有中小企业还固守在它原有的传统发展模式中,其市场份额很快便被替代。如上海公有中小企业大都是在传统计划体制下为大工业配套服务的,在产业调整中,支柱产业更替导致为之服务的企业协作群的解体,而新的又不能一步跟上。传统体制下的历史包袱、市场竞争力的先天不足,加上社会经济结构的大调整,构成了公有中小企业的生存危机。

从微观来看,所有制改革的滞后,造成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缓慢,以致于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坐失发展良机。所以公有中小企业要摆脱目前的困境,一是要政府解除对其的捆绑,适时适地地放开;二是加快企业内部机制的转换,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的主体。我们理解的“放活搞好”就是这两上层面,即政府要“放”,企业得“搞”。政府“放小”政策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提出是势在必行的。

“放小”是要放开公有中小企业的改制形式、放开存量资产的流动与重组,放掉旧体制下不恰当的行政干预和政府承担的无限责任,下放人事管理权限等,真正恢复中小企业机制灵活的特点。“放小”的主要目的,一是明晰产权关系,转换经营机制;二是调整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建立和形成为大企业配套服务,从事专业化生产经营的企业群体;三是培育适应市场经济运行体制,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独立的竞争主体;四是使中小企业在滚动发展中不断壮大,成为地方经济的主要支柱和财政的重要来源;五是成为容纳、调节城镇就业的主要场所,推动乡镇城市化、农业工业化和城市现代化步法。

从目前来看,“放小”已进入全面铺开阶段,但是“放小”是否一定能“放活”,关键要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改制、改组、改造。“改制”是转换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企业制度,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高效、有序进行;“改组”是调整企业产品(产业)结构,促进资产优化配置,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改造”是在改制和改组的基础上,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三改”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改制”是前提和基础,只有建立在新的机制上,改组和改造才有可能实现。

二、公有中小企业改革基本思路的探索

我国公有中小企业量多面广,条件千差万别,这就决定了我国公有中小企业的改革发展不可能采取一个模式。公有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以市场和产业改革为导向,以调整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从生产力发展水平、职工的认同程度、社会承受力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具体的条件出发,选择多种多样的改制形式。

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城乡集体企业进行了各种改革探索。尤其是在山东、江苏等地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值得借鉴的做法,经过10多年改革的风风雨雨,目前已基本摸索出一条多样化的改革路子,这些做法的合理性一定程度上已为实践所证实。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八种方法:

(1)股份制改造。通过公开竞价,把而全部产权出售给一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成为独资或合伙制企业;或组成优先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

(2)股份合作制。将企业产权的全部或大部分定向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成为股份合作制。这种形式在所有制关系上体现为合作制,财产组合表现为股份制,是劳动和资本双重结合的企业制度。

(3)公有民营。在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变的条件下,采用出让经营权的方式实行资产经营,即将整个企业资产或固定资产租赁或承包给个人,由租赁方按照合同进行自主经营。其中固定资产出租主要使用于固定资产的切块出租、小型流通企业的租卖结合、柜台出租等。

(4)托管。即将经营管理不善,但尚有希望的公有中小企业委托给优势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强的企业家去经营,通过改善经营,加强管理,抓出效益。

(5)出售拍卖。对资不抵债接近破产的、长期微利或亏损的企业进行整体或部分出售。出售方是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出售方式是拍卖、公开竟价;买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合伙人或境外投资者。

(6)破产。对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扭亏无望,不能履行法人资格、承担法人义务的企业采取破产方式,取消法人资格,使企业有机会重振旗鼓,获得新生。

(7)合资、合作。通过招商引资,采取单株嫁接、多株嫁接、整体嫁接等多种形式,把企业的部分产权出售给境内外投资者,改制成中外合资、合作或中中联营的企业形式。

(8)联合与分裂。“联合”即通过组建企业集团或企业群的形式把中小企业联合起来,搞规模经营或集约经营。“分裂”即是指利用“金蝉脱壳”“划块逃生”的方式,使处于困境而解困无望的企业能“分解”、“切块”,培育出新的增长点。

以上这些做法都是来自基层的可贵探索,具有相当大的实践意义。然而细细分析,不难发觉这些做法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民营”的倾向相当浓厚,而这个“民营”相当程度上具有“私营”色彩。如果说股份合作制是纯粹“民有民营”的话,那么租赁、承包、出售、合资、入股、兼并等方式所赖以要求的“外在主体”,我们以为是非公有经济成分,客观上就是“私营经济”。至于托管、联合、分裂、破产究其实质并不是机制的转换,而是企业结构的重新组合,或者说是在结构调整中隐含着机制的转换。我们认为大多数公有中小企业的放活搞好,应依赖于自身机制的转换,所以公有中小企业改革的方向是“民营”化,在“民营”的过程中,私营经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私营经济发展与“放活搞好”公有中小企业

近年来,我国私营经济发展非常迅猛,据统计,1996年底上海已有私营企业58548家,注册资金总计328.8亿元,完成工业产值87.7亿元,第三产业完成营业数额为364亿元,上交税金13亿元。这意味着,我国私营企业的发展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在当前“放活搞好”公有中小企业的实践中,政府完全可以利用私营经济已获得蓬勃发展这一极其有利的外部条件,把体制外优势引进体制内,鼓励私营企业参与公有中小企业的改革,以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私营企业对“放活搞好”公有中小企业的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利用私营企业的机制优势、管理优势、资金优势,引入或嫁接公有中小企业,使那些经营不善的公有中小企业能有效地转换机制,焕发活力,提高公有中小企业资本营运效率。私营经济与公有中小企业的嫁接可以有许多形式,一般有吸收私营企业资金的“公私合股”、“公私合营”“公私双层经营”“公有私营”等。

二是推进私营企业收购兼并公有亏损中小企业的改革,实行“公转私”,以彻底改变企业的经营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公有中小企业资产流失的问题。“公转私”后,国家可以把回收的存量资产的货币资金,投入到优势企业扩大再生产,优化了产业结构,同时解决长期亏损企业日趋变成“空壳”的出路问题,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经济收入,减少社会失业,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另一方面,私营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既展示了其作为“天生市场经济主体”的优越性,也逐步显露出其层次低、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等种种问题。撇开意识形态、社会观念的束缚和一些政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不谈,阻碍私营企业扩张搞大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人才、场地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的缺乏,尤其是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私营企业起点低,自我积累、滚动困难,短期内很难扩张,而外部融资更困难,据统计,全国银行业贷款给私营企业的只占1.2%,显然私营企业发展面临着资金短缺的“瓶颈”。

诚然,要真正解决私营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牵涉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关系,这已超出本文的阐述。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企业不仅可以通过生产经营的扩张壮大自身实力,还可以通过“资本经营”的方式,把企业搞大。如果说前者靠的是纯粹奖金注入推动,那么后者则更大程度上是依赖于外部资产重组的机遇,以少量资金带动或利用外部资本来扩大企业的规模,这在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发展中是屡见不鲜的。“放活搞好”公有中小企业的实质是产权的转让和重组,这对于我国私营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在市场经济中跌打滚爬多年的私营企业家完全可以在此大显身手、大展宏图。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私营经济发展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三资企业的大批建立、公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外国商品的大举进入,使私营经济难以像改革之初那样独领风骚,私营经济急需寻求新的生长点。私营经济通过嫁接公有中小企业,在扬弃公有中小企业的某些弊端的同时,可以利用公有中小企业的资源优势,如厂房机器设备、生产场地、熟练的劳动力、技术工人以及商标、专利、民主的管理方式等无形资产,这为私营企业扩大规模奠定了物质基础。私营企业还通过收购兼并公有亏损中小企业、买壳上市等资本经营方式,盘活资产存量,为企业发展积累资金。同时从社会效益来看,也是大有益处。私营企业嫁接或收购兼并亏损或微利的公有中小企业,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收入水平,尤其是使那些资不抵债的企业职工免受失业的威胁,避免社会振荡,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稳定发展,这就是私营经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再立新功的表现,有利于树立私营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这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定。

四、“公有私营”是改造公有中小企业的有效途径

利用私营企业的经营机制“放活搞好”公有中小企业,是深化公有中小企业改革的有效途径。其中“公有私营”是一种较为典型的形式。

所谓“公有私营”就是指在不改变企业原有性质的条件下,由公有资产的代表所有者,以明确公有企业资产增值目标为前提,通过契约方式有期限地交给私人按私营企业方式经营管理,并向资产所有者交纳资产使用费用和风险抵押金,实行企业自主经营的一种经济责任形式。“公有私营”的基本特点,一是企业公有性质不变,仅是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二是产权明晰,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责、权、利非常明确;三是企业的经营方式完全按照私营企业方式运转,具有私营企业的一般属性;四是企业以资产增值目标代替一般企业的利润目标。

“公有私营”这一经济形式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当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企业具有灵活的经营机制、公有企业机制改革呼唤一种新的资产经营形式时,“公有私营”就在公有中小企业中应运而生了。“公有私营”的本质就是将私营企业的运行机制引入或嫁接到那些经营不善的公有制中小企业,使这些企业能获得私营企业所特有的机制优势,如灵敏的市场嗅觉、灵活的分配方式等等。私营经济是天生的市场经济,其生产经营具有完全的市场导向,会自觉地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决策;私营经济的产权非常明确,利益直接,不存在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弊端;私营企业内部管理讲求“精干、高效、统一”,上无婆婆的牵制,下无偷闲的职工。这些独特的优势一旦嫁接到公有中小企业,就能使公有中小企业完全摆脱现有的职工积极性不高、企业活力不强、大锅饭等种种弊病。

“公有私营”改革一般适宜于在低利微利的公有中小企业中推行,一些亏损严重甚至资不抵债的公有中小企业不适宜这种形式,因为经营者一般无力承担企业巨大的债务和资金投入。据对上海公有中小企业的调查发现,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企业是赢利的,三分之一是微利企业,还有三分之一的企业是亏损户。我们以为,对于三分之一的赢利企业可以实行股份合作制形式,而对于三分之一的微利企业则可以采取“公有私营”的改革途径,通过进一步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完善经济责任制,发挥经营机制上的杂交优势,搞活搞好企业,使这些公有中小企业成为上海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对于另外三分之一的亏损公有中小企业,以私营企业收购兼并的方式来搞活濒临破产的公有中小企业。对于许多亏损严重乃至资不抵债的公有中小企业,要完全获得新生,一是破产,二是为别的企业收购兼并。破产是一种解困的形式,但破产将会面临更多的社会问题,如失业、贫困阶层增多等。所以选择破产的企业应控制在最低限度内,而要增多兼并的有效途径。这样,可以盘活公有中小企业的存量资产,减少工人失业,为体制改革的平稳过渡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值得深入研究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利用私营经济来搞活公有中小企业,是公有中小企业改制的一条有效途径,然而要保证这种改制形式能有效而安全地进行下去,就必须深入研究一些问题。

1.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利用私营经济来搞好公有中小企业”是深化改革的一种有效选择。目前仍有许多人对此怀有疑虑,怕“私有化”,怕改变企业性质,怕经营者违法,职工怕成为“雇工”,工作生活得不到保障。要打消这些疑虑,一是必须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纠正不正确的看法;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操作方法,包括各种法规制度。

2.在具体操作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是不是适宜这样做,要看企业的具体条件,不能一哄而起;二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于不同的行业结构、规模要确定不同的实施方案,不能盲仿效别人;三是循序渐进、逐步深化,改革探索必须通过实践来验证,也必须由实践来完善,所以不能全面铺开,而须先试点,逐步使之规范化。

3.规范公有资产流动,防止公有资产流失。利用私营经济来搞好公有中小企业都牵涉到公有资产的问题,会不会造成资产流失,关键在于资产的评估,原则上科学而客观的评估不会使资产流失,但是在操作中也要力求避免流失。而资产的流动只是资产存在形态的变化(如实物形态向货币形态转化),不会使资产流失;相反资产闲置不流动或在低效中运转却会导致资产的隐性流失。

4.私营企业家的问题。利用私营经济来搞好公有中小企业讲到底是一种双向选择,讲求互惠互利。公有中小企业选择怎样的私营企业(或者私营企业家),以及私营企业是否愿意选择?关键要有一定的社会规则。对于公有中小企业,经营者的选择至关重要,要形成这样一种契约和机制,能使企业家在合乎规则的范围内实行自主经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报酬。对于私营企业家,他在选择时,必须足够清醒地估计该企业的社会负担、产品的市场前景、企业的资源特征等因素。

5.职工的保障问题。引入私营经济机制,劳动的组合会更效率化,这可能会产生冗员问题,如何解决?现在从试点的情况看,大都是依靠契约,把职工与资产一块“承包或租赁”给私营企业,对此私营企业都有微辞,但从公有中小企业来讲并不见得合算,它必须在资产上作出相应的让步。从保障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出发,而又能考虑企业的运行效率,使之对私营企业具有吸引力,尚须探讨一个更为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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