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企业融资分析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分析研究论文,企业融资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村企业融资的概念及方式
农村企业对农业经济的贡献
我国农业企业是使用一定劳动资料,以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进行专业分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从事农业生产或与农产品直接相关的小型经济组织。其特征是市场应变能力强,就业弹性较高且容量较大,资本投入较小,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点:
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企业可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我国农村人口比重较大,严重制约了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难点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是62.8%,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这些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不解决,就会影响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如果大量未经培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受雇于农业企业,就能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是发展农业企业有助于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增强农业抗御风险的能力。农业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就需要采用更为先进的农业机械设备进行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取得规模经济的巨大效益,使低效农业变为高效产业。另外发展农业企业可以有效的规避风险。发展农业企业可促使经营者主动去获取市场信息,依据市场需求来调整产品结构,从而可以将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在所生产的产品中分摊来减少风险。总之发展农业企业有助于缓解农业承受风险的压力。
农业企业融资的含义及方式
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而农业企业的融资是指农业企业资金筹集的行为和过程,即农业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和资金拥有的状况,通过科学的预测方法,从相应的渠道向企业的投资者去筹集资金,以保证企业正常生产需要的理财行为。根据农业企业的自身特点,农业企业可采用的融资方式有债券融资、股票融资、信贷融资、租赁融资及政府基金。
我国农业企业融资现状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农业产业的发展,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目标。基于农业企业在整个农业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农业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农业发展银行也开始在全国各个省市相继开展了农业企业贷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农业企业目前融资难的问题。但由于农业企业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加上受到自身条件的种种限制,大多数农业企业发展资金仍然不足,融资难依然是阻碍农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瓶颈。具体来说目前我国农业企业融资有以下特点:
农业企业内源融资严重不足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企业的初始创业资金大部分方式为自筹,追加扩张投资也几乎完全依靠内源融资手段。企业在创业初期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债务融资,这是由于企业在创业阶段,受到诸如经营规模尚小,产品尚不成熟,加上市场风险较大等因素的影响。而我国农业企业起步晚,原始积累基础薄弱,资金多为农民自筹,加之制度不完善和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造成利润率较差。而且农业企业筹资方式多为家族成员或朋友入股,资金总量较为有限,所以企业通过内部融资渠道来筹措资金比较困难。
农业企业信贷融资困难
尽管农业企业在创办初期大部分资金来源于自筹,但由于发展时间短,利润低,导致其发展能力有限。所以农业企业要想获得较快发展,还要借助于外源融资。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农业企业要想直接从资本市场上获得风险资本还是比较困难的。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我国农业企业获取外部资金的主要渠道是通过银行贷款,但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农业企业仅占全部中小企业的8%左右,农业企业因无法落实担保而被拒贷的比例高达35%,银行更多的资金贷款则是流向工业企业,可见我国农业企业想取得银行贷款非常困难。
农业企业没有得到民间融资支持
由于农业企业内源融资不足,外源融资困难较多,使得其不得不从非正式的金融市场上寻找融资渠道,这就是农村民间融资。以温州地区为例,2007年其民间融资额高达1800多亿元。由于我国尚未有对民间融资的正常统计标准,再加上民间融资的不规范性和隐蔽性,故很难得知我国民间融资的准确规模。但即使是我国的民间融资已经达到了相当大的规模,但对于我国农业企业的发展并没有给予有力的资金支持。
存在的问题
农业企业融资方式与数量存在局限性
一般来说农业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是自筹、直接融资和政府扶持资金。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体制不很健全,大部分农业企业资金来源主要靠银行贷款,且抵押贷款成为主要的融资形式,但由于农业企业可用于抵押的资产数量有限,有效担保不充分等问题导致贷款满足率不高。而对于那些初创期的农业企业来说,自筹资金成为取得资金的唯一有效途径。根据对多个省市的农业企业调研中也可以看出无论是过去的投资还是新的投资,农业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筹和银行贷款两种方式。
农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较少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对农业企业的开放程度较低,主要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在起步阶段,国家政策倾斜于重点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正规的如股票和债券融资渠道满足不了农业企业多层次的直接融资需求。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我国绝大多数农业企业无法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来筹集资金。根据相关数据2007年我国有近200家中小企业通过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但其中农业企业的上市公司不足5家,多数农业企业仍难以筹措发展所需的资金。这类资本市场的缺失,使农业企业失去了直接融资渠道。
融资风险大且成本高
农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很大程度上受自然等因素的影响,可控性较弱,使得农业企业的生产风险系数较高。农业企业自身实力较弱,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也较差。因此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农业企业借款成本较高。此外在贷款方式上,银行对农业企业的贷款多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这样不仅手续复杂,而且为了寻求担保者或抵押人,农业企业还要付出一笔数目不小的费用。正规融资渠道的狭隘性使得许多农业企业的发展资金需求得不到有效的满足,不得不转向民间高利借贷,增加了农业企业的融资成本。
对策
学习国外经验,建立健全支持农业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是保障一切社会活动顺利进行的有力武器,健全的法律体系可以为农村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从全球的农业企业分析,国外农业企业的特点多处于规模小,资本和技术构成较低等劣势,融资极为困难。通过立法规范和扶持农业企业融资行为是发达国家鼓励其发展的普遍做法。例如美国于上世纪90年代逐步建立完备的法律基础,这些法律进一步加强了对小企业的融资支持。而日本则依照美国的模式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农业企业的法律规范,在体系上比美国更完备健全,在条款上更具体并有操作性,因而对农业企业的保护和扶持也更深入和更广泛,这些法律法规对日本的农业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良好的基础。我国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支持农业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应通过立法的形式,为农业企业发展营造良性竞争的法制环境,加强对市场竞争与税费管理等进行规范和优化,确保农业企业的健康发展;还应对农业企业的创建条件与行业自律等影响农业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标提出相关要求,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努力建设和改善农业企业的融资环境;针对我国农业企业发展的特点,加快制定并实施《农业企业信用担保法》和《农业企业融资法》以及《民间融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农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使农业企业的融资在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指导下顺利实施。
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我国政府要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开放信贷业以满足农业企业的融资需求。提高金融监管当局的公信力,严格执行发达国家已经使用的审慎监管手段,不断发展社会监管与所有人监管。也要加快建立农村企业的信用担保机构,完善信用担保的损失补偿机制,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优化社会的信用环境,不断完善银行信贷的功能,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业企业信用信息指标体系。还要大力开展农业企业的信用评级活动,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信用环境,使银行敢于为农业企业贷款。
加强各种优惠政策的制定,合理引导资金流动
随着十七大的召开,党中央提出了农村建设的重要性。我国政府应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引导资金流向农村企业。首先应该具体的政策引导与税收优惠等手段对农村企业进行资金的有力支持。其次是制定有利于农村企业发展的信贷融资政策,扩大中小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的规模,为农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贴息贷款等政策性贷款。最后是加强政策引导。今年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导致了全球金融风暴,各大金融机构纷纷缩小贷款规模。与大型企业相比,我国农村企业在获得银行贷款方面处于劣势,由于农村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所以中央银行应加强政策指导,建议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企业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