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贷危机中银行风险管理的再审视_风险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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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

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元本位的国际货币体系和美国消费的过度膨胀。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全球形成了以美金为本位的信用货币体系,而美国则进入了无约束的美金泛滥时期。全球经济的不平衡使得亚洲的过度储蓄与美国的过度消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以美元为主要储备货币的石油国家和亚洲出口型国家通过购买美国国债和公司债,进一步压制了美国的市场利率,造成了美国低利率环境。由于房地产市场需要资金量较大,成为吸纳大额投资的理想市场,在有效需求不足以及资金逐利的驱动下,向信用等级较低的人群发放贷款成为必然。

从2001年到2005年,美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刺激了次贷的快速发展。2006年,美国次贷总规模是2001年的5.3倍。截至2007年底,次级市场总规模大致在15000亿美元左右,其中有近半数的人没有固定收入,这部分贷款额在5000亿~6000亿美元之间。这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瑞银国际(UBS)的研究数据表明,截至2006年底,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还款违约率高达10.5%,是优惠级贷款市场的7倍。

而随着2001年到2007年间美联储不断升息,美国房价开始下跌,次级房贷的违约率开始上升,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比例逐步上升,高杠杆机构开始倒闭,市场变得更敏感,拆借利率上升,市场流动性更紧缺,从而形成恐慌。随着流动性压力和资产损失的不断蔓延,欧洲金融市场受到严重冲击。全球经济放缓的预期增加,商品市场开始暴跌,美元意外走强导致外汇市场大幅波动,新兴市场国家遭受重创。次贷危机遂逐渐演变为一场大的金融危机。

除了大的宏观经济因素以外,市场各参与主体对于危机的爆发也难辞其咎。我们认为主要还有以下原因:

(1)次级抵押贷款标准降低。由于证券化市场的发展,贷款风险被认为可以分散,从2004年末至2007年初,美国浮动利率次级抵押贷款的承销标准大大降低,由于住房价格下降,这种抵押贷款的拖欠率大幅上升,从而埋下了危机爆发的种子。

(2)激励错位引发严重道德风险。“金降落伞”、“股票期权”、“大比例分红”等等激励措施导致了管理层和员工的短期行为。在这种激励措施下,员工的交易策略会置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声誉而不顾,而倾向于非对称交易,这种策略在市场形势好的时候会取得额外的正向回报,但市场一旦大幅逆转,公司将面临极大的风险。

(3)不透明的复杂金融衍生品。以CDO为代表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过于复杂,而且不透明。如2004年美国的Axa公司发起的AriaCDO的资产池中出现了140家公司,分出了28层,含5种货币,不同层中又分了固定、浮动以及通货膨胀相连的层,可谓是创了CDO市场的先河。这种纯粹为了追求高利润而设计的金融衍生品,使这些业务变成了纯粹的金钱游戏,这与分散风险的初衷差之千里,远远脱离了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

图1 次级房贷占房屋市场比例

(4)投资者缺乏尽职调查。首先,现代金融衍生品的盛行使得金融工程师流行,而基础信用分析技术丧失,投资者普遍认为,金融工程技术会把基础信用风险剔除。其次,证券产品的过于复杂以及信息在不断传递中的损耗也使得投资者缺乏尽职调查的条件。最后,在经历了多年良好的经济形势和充足的市场流动性后,评级机构和投资者都已变得相当自满,降低了风险意识。

(5)信息披露不充分。美国大量的房屋贷款是通过贷款经纪人发放的,贷款经纪人掌握了贷款者的第一手资料,但它增加了银行对信贷质量评估的困难。在贷款证券化过程中,信息传递的链条过长,导致信息进一步失真,参与各主体,包括发行人、承销商、资产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和投资者没有获得足够的信息。同时,他们自身在信息披露方面也做得不够。

(6)信用评级机构存在缺陷。首先,评级机构的自身利益驱动。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的收入来自于产品的卖方-投资银行,投资银行一般按照评级机构提供的评级模型设计证券化产品,以便得到较好的评级,由于自身的利益关系,信用评级机构在主观上也有提高产品评级等级的动力。其次,评级机构不尽责。证券化产品大多集合了风险性类似的资产,对系统性风险更加敏感,但评级机构并没有区分不同债券风险性的差别,对AAA太大方。最后,评级机构针对证券化产品的评级模型存在缺陷。内含价值模型不适宜CDO证券,公司债的信用主要依靠公司信用及宏观经济条件,而债务证券更依赖宏观经济周期,具有更高的系统化风险。此外,对公司债评级的历史数据覆盖了过去几个经济周期,但CDO市场却只有好时期的数据,数据具有片面性。

(7)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薄弱。美国和欧洲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实践,尤其是在风险集中、非流动性金融工具评估以及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美国和欧洲共同的问题都在于压力测试程序的失败,压力测试假定情景太保守。

(8)监管失效。监管失效表现为监管体制的失效和监管方法的失效。监管体制失效表现为监管的多头性,缺乏对市场的统一监管,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的推进,金融市场之间产品创新的发展,交叉出售的涌现和风险的快速传递,这样的监管体制也越来越多地暴露出一些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它的监管标准不一致,监管领域的重叠和空白同时存在,过于细致的规则描述对于市场的反应太慢,没有一个机构有足够的法律授权来负责看管金融市场和体系的整体风险监管状况,风险无法得到全方位的覆盖等等。监管的方法失效表现为忽视了对流动性风险的监管,以及监管的亲周期性,对声誉风险以及表外账户的风险监督不够等等。

(9)公允价值的亲周期性。使用公允价值的方法对流动性较差的证券进行估值可能放大损失的规模,从而迫使机构需要计提更多的准备以及筹集更多的资本,加剧市场恐慌,市场流动性变弱,市值进一步降低,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10)对模型过度依赖。所有的模型都只是帮助人们判断未来的一种工具,模型总是会假设一些简单的共同性因素,当危机来临时,无关联的风险也开始产生关联,模型就失效了。格林斯潘就说:“根本问题在于,那些已变得十分复杂的模型—既包括风险模型,也包括计量经济学模型—仍过于简单,我们无法捕捉到驱动全球经济变化的全部主导变量”,“当前的风险管理或计量经济学预测体系很大程度上未能很好地植根于现实世界”。风险管理和宏观计量经济学模型中均缺失重大“解释性变量”。因此,过度依赖模型的风险管理方式将会在某种程度上得到纠正。

银行机构风险管理的重新审视

本次金融危机是对银行风险管理有效性的一次全面检验。为什么那么多的资本充足、经验丰富的国际大行也纷纷陷入困境,银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再次受到危机的冲击,损失累累?

次贷危机从某种意义上看就是银行内部风险控制的失效。在次贷危机发生前,充足的市场流动性和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使得一些机构高估了市场吸收风险的能力,很多机构的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和技术出现了不足,尤其是集团层面的全面风险管理缺失,导致机构未能对主要风险加以识别或有效管理。

图2 房贷泡沫的破裂

1992年,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赞助委员会COSO制定了COSO内部控制框架,这个框架主要是从财务的角度出发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1998年,巴塞尔委员会借鉴COSO内部控制框架提出了银行内部控制框架,从内容上来看,基本就是COSO内部控制框架的翻版,但巴塞尔委员会着重提出了监管机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和监管。

2004年,COSO在内部控制框架概念基础上,提出一个基于风险管理的全新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简称ERM),这也是近年来国内外银行所探讨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基础,但怎样结合银行业的实际把这个框架运用到银行的内部风险控制管理,至今仍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巴塞尔委员会也没有进一步改进1998年银行内部控制框架。

比较1998年巴塞尔银行内部控制框架和ERM,我们发现ERM更全面,它在目标内增加了战略目标,在要素里增加了目标制定、事项识别以及风险对策三个要素。从当前的危机来看,这些都是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必不可少的环节。如,银行普遍对战略风险的忽视,对风险的反应缓慢而又无效,等等。

巴塞尔委员会一直倡导的新资本协议主要从资本的角度约束银行的风险,力求银行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各国监管机构也制定了实施新巴塞尔协议的日程表。巴塞尔委员对资本监管的重视导致各国监管机构对银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督和评价的忽视。英国北岩银行是银行实施新巴塞尔协议的第一家银行,但也是英国第一家倒闭的银行,这不能不说是对监管导向的一种讽刺。

因此,我们认为监管导向以及银行内控失效是国际先进银行陷入危机困境的主要原因。以下我们结合COSO框架和银行危机的案例分析当前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风险文化意识淡薄

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需要良好的风险文化,这是内部控制环境的基础。高盛为什么能躲过这场危机?这与高盛良好的风险文化相关。最早看空次贷资产是两个普通的交易员,他们竭力向上层反映存在的风险,并说服了他们的财务总监,从而及早将次贷资产卖出,这说明高盛的风险文化已经深入到了每个员工。能够预测次贷危机的绝不仅仅是高盛的交易员,相信还有很多公司的员工也预计到了危险,但却没有躲过这场危机。这表明,在全机构上下有效地培养统一的“风险文化”是风险管理的有力工具。银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文化,并在机构的经营理念和各项业务活动中加以落实。

风险控制组织不完善

2008年8月,国际交易对手风险防范小组发布了题为“抑制系统性风险—改革之路”的报告,这份报告由国际主要金融机构的风险及业务管理高层人员组成完成。该报告对于风险缓释第一条核心原则即是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该小组建议:“所有大型综合金融机构必须定期检查其公司治理结构,以确保其激励机制在追求商业利润和防范风险之间取得平衡,同时确保主要的内控人员的决策制定真正独立于业务部门”。从中可以看出,这些国际大行的风险管理人员深刻的认识到正是公司治理失效以及风险控制组织不完善才导致了这么严重的后果。

风险控制组织不完善还表现为:

(1)信息沟通机制欠缺。很多大行的部门和部门之间缺乏沟通,风险信息并没有在各部门之间有效流动,董事会与高管层缺乏持续对话。比如,次贷产品由一个部门卖出,但同时又被另一个部门买回,等等。因此,银行机构应充分评估信息流动的有效性,确保风险信息在内部及时、合理的流动和传递。

(2)风险管理部门的非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保持相对独立有利于发挥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很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设置在经营层之下,而不是在董事会之下,在经济形势好的时候,风险管理部的建议让位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因此,银行机构在设置风险管理和其他关键控制职能时,应保证其行为和决策的相对独立性。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应积极发挥作用,确保机构关键控制职能的独立性。此外,即使首席风险官不直接向董事会报告,也应设置其与董事会的有效沟通路径。

(3)风险容忍度过高。风险容忍度是一家银行风险战略的基本内容。很多银行陷入危机就是因为没有确定适当的风险容忍度,风险战略过于激进。因此,银行机构应确保其风险容忍度由最高层管理人员确定或批准并通报董事会。应确保将风险容忍度的定期评估情况通报最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和主监管机构。

(4)不合格的人员。从巴林银行的倒闭以及法国兴业银行的巨额损失案例来看,合格的人员也是风险管理的关键。合格的人员要能够理解和适当评估市场稳定时和遭受压力时的风险状况,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在为银行谋取利益时也应合理的评估业务的风险。

(5)司库与风险管理职能的不协调。雷曼倒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德国国家发展银行通过自动付款系统,向雷曼转入3亿欧元,这充分说明了司库并没有融入银行的风险管理。因此,银行应确保司库职能和风险管理职能相互协调,并应与业务单元协调管理资产负债表的规模和构成,确保设定的风险容忍度与融资能力及持续的流动性的一致性。

(6)定期检查的松弛。很多银行的风险管理制度不可谓不完善,风险管理政策不可谓不合理,但政策的执行往往存在偏差,这就需要最高管理层定期检查相关委员会的架构和运作情况,以确保各委员会的主席及人员配备合理。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充分承担监督和评价的功能,确保政策执行的到位。

(7)新产品审批专门委员会的缺失。次贷危机也是金融衍生品的危机。目前金融创新日益频繁,银行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其风险也往往高于传统的业务。因此,银行应设立专门的委员会针对新产品进行审批,其监督流程应包括系统性的审批后评价,尤其当新产品涉及较高的财务风险、操作风险或声誉风险时,更应如此。

对主要风险因素的忽视

银行经营风险不仅仅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还包括战略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国别风险,等等。在次贷危机中,我们看到,导致大多数银行遭受损失的却是巴塞尔协议关注的主要风险之外的风险事件。

首先,银行对战略风险不够重视。次贷危机也是一场系统性风险,银行应该制定战略风险防范措施应对系统性风险以及风险容忍度过高,而当前世界主要银行对战略风险明显重视不够。

其次,对流动性风险的严重性估计不够。雷曼倒闭的主要原因即在于流动性枯竭,它在危机爆发之初,并没有利用美联储的流动性支持政策,低估了流动性风险,最终陷入倒闭。在次贷危机的后期,流动性问题已经成为市场的主要问题。因此,银行应充分重视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第三,对声誉风险重视不够。很多银行的表外次贷资产由于声誉的原因不得不购回;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在出现问题后也不得不进行回购,如雷曼倒闭后,香港银行界被逼回购雷曼“迷你债券”。等等,这说明声誉风险对银行经营影响重大。银行在将资产移出表外的时候应充分评估可能的声誉风险。

对整体性风险把握不够

本次危机不是单个的风险事件,而是一次全面的风险事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等等相互影响、相互推动,造成次贷危机愈演愈烈的原因。信用风险受市场信心的影响在危机中不断扩大,并向市场风险转化,而在市场出现恐慌时,流动性出现干涸,引起信贷紧缩,这样形成市场的恶性循环。因此,银行机构应形成跨产品、跨账户、跨部门、跨市场的整体化风险管理,从整体的角度全面把握风险。

风险管理方法存在缺陷

银行在风险管理方法上也存在各种缺陷,如对集中性风险注意不够,模型假设使用不当,压力测试太保守,交易限额管理不严,授信条件不灵活等等。

集中性风险注意不够是本次危机暴露的风险管理方法最大的缺陷之一,陷入危机的银行大多由于房贷资产过多。此外,压力测试太保守也是银行风险管理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大多数银行的情景分析中没有假定更严酷的市场环境。

新巴塞尔协议对银行风险管理的不足

从银行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来看,新巴塞尔协议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面对诸多的批评,巴塞尔委员会也意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在近期出台了《流动性管理与监管的原则》以及《交易账户的增量资本的计量》两个文件,以弥补新巴塞尔协议在流动性管理和交易账户资本计量方面的不足,但我们认为,新巴塞尔协议还存在更多的问题,全面实施新巴塞尔协议还很长的路要走。

与旧巴塞尔协议相比,新巴塞尔协议有四个优点,一是建立了风险更敏感的资本要求体系;二是通过资本节约鼓励好的风险管理模式;三是要求有完善的监督;四是运用了市场纪律。

新巴塞尔协议通过资本约束机制引导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但新协议在第二支柱的监督检查的重要性中也专门提到:“银行为抵御风险所持资本的数量与其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程序的执行力度及有效性有关。增加资本不应被视为银行解决更大风险的惟一选择”,“增加资本不能替代控制或风险管理中的根本性问题”,因此,巴塞尔委员会也意识到资本监管不能完全代替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我们且不论监管部门对银行风险管理引导的片面性,仅就新巴塞尔协议本身来看,它在指导银行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

第一支柱存在的问题

第一支柱存在三个主要方面的问题,一是风险权重公式的假定存在缺陷;二是存在监管套利;三是亲周期性。

第一,风险权重公式的假定缺陷。内部评级法的风险权重模型有两个主要假定:一是假设信用风险的系统风险由单一风险因子决定;二是组合不变性,组合具有良好的分散性以使所有特殊风险充分多样化。这些假设促成内部评级法成为简单易行、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资本监管工具。这导致两个重大风险忽视,一是集中度风险,二是国家和区域风险。因为该模型假定资产风险是分散的,所以,过于集中的资产不会影响银行的风险资本的计量,而次贷危机导致的银行倒闭正是由于次级房贷资产过于集中导致。其次,本次发生的次贷危机表明,由于对小事件的共同敏感导致单亿因子模型并不有效,该模型对国家和区域风险不敏感。

第二,存在监管套利。内部评级模型具有道德风险,如当某些风险参数是主观的,或某些没有市场参考价格的资产,银行可能操纵这些参数去降低银行的资本需要。次贷危机中银行交易账户中差流动性资产的估值就是一个体现。

第三,亲周期性。第一支柱下的资本要求一定程度上具有亲周期特点。在市场不好的时候,要求银行提供更多的资本,市场好的时候,资本要求较少,它加剧了银行的资本波动。本次危机也体现了资本要求从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危机。巴塞尔委员会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提出通过三个渠道缓解:一是对PD/LGD等风险参数估计采取跨经济周期评级法,使用长期历史数据;二是在第二支柱框架下监管当局在经济上升时期要求商业银行多提资本,以备经济衰退时期弥补损失;三是通过建立动态准备金制度,以熨平资本水平的波动。

第二支柱存在的问题

第二支柱描述的是监管责任,主要缺陷在于对流动性、集中风险、声誉风险管理的标准缺失,以及监管尽职的困难等等。新协议认为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能影响它获取流动性的能力,但需要制定流动性准备的标准。目前,巴塞尔委员会已制定了相关的标准。此外,监管部门资本监管的能力以及监管实践的有效性也值得怀疑。如果监管不能有效,又怎么能保证资本计量的准确性呢。

第三支柱存在的问题

第三支柱通过市场纪律和信息披露要完善银行的风险管理措施。事实上,即使是内部人也很难评估自身的风险,延迟的财务报表以及不充分的信息披露使得市场纪律达不到预期效果。

由以上分析可知,新巴塞尔协议只是一个监管标准,而不是一个银行全面风险控制的标准。银行应正确的认识到监管标准和自身风险控制体系之间的关系,切忌让监管标准高于内部风险控制,而应坚持以满足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风险控制体系为第一位,以监管标准为第二位。

次贷危机的主要启示

次贷危机对全球银行业界来说都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我国银行业应充分借鉴,综合以上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1)应培育良好的风险文化

目前,国内银行业还没有刻意加强对风险文化的培育。培育良好的风险文化是风险管理的关键,这需要国内银行业界共同努力。

(2)尽快建立和完善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的风险管理需要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风险管理流程设计等多方面的制度基础。目前,国内有少数几家银行已经设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但大多数城商行以及部分股份制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仍不够完善。

(3)保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

国内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都不够,风险管理往往让位于业务发展,风险管理处于经营层下,这些都不利于风险管理部发挥独立的判断,也不利于对业务部门的制约。

(4)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功能

内部审计承担了后监督、后评价的职责。特别是对风险政策的执行情况、业务规章制度的合规情况等的评价,这对于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5)要重视对新产品、新业务的风险

目前,国内新业务、新产品也逐渐增多,如资产证券化产品、互换、掉期等业务。对于这类新产品的风险,风险管理部门应特别重视,应成立专门的委员会对此进行评价。

(6)重视声誉风险管理

国内银行特别要注意理财产品的声誉风险。香港雷曼债的回购事件说明,从法律意义上对银行没有风险的事件,由于考虑到银行的声誉,也不得不承担相应的风险。此外,银行资产负债表外的项目,如贷款出售等,也可能会由于声誉问题而回购。因此,国内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及将表内资产移出表外时,一定要认真研究声誉风险的影响。

(7)重视战略风险管理

战略风险是关系到银行发展方向性的重大问题,是回避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银行应有专门的研究支持部门进行研究,把握自身的特点和行业发展的方向,确定合理的战略方向。

(8)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

由于国内流动性非常充足,国内银行对流动性风险重视不够明显。为获取更多的利益,有的银行的超额备付金常年保持在非常低的水平。同时,我国大多数银行的期限结构非常不平衡,短借长贷的情况很多,特别是中小银行,这种状况更普遍。一旦市场发生逆转,市场信心下降,对于中小银行将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充分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合理调整期限结构,保留适当的准备,做好流动性风险测算。

(9)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方法

我国银行应着重防范集中性风险。我国银行业的集中性风险比较严重,城商行的贷款大多集中于政府相关联的企业贷款,大型企业的贷款也往往非常集中,而中小企业的贷款却非常少。此外,银行应进一步严格放贷标准,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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