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罚的张力与限度——小学日常生活中的教育惩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限度论文,日常生活中论文,小学论文,张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5-2232.2013.05.012
2012年9月,我们深入兰州市某小学现场,对其进行观察记录、个别访谈、实物分析等,并采取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问卷调查,考虑到一、二年级学生年龄较小,对问卷内容不能理解,我们分别从三至六年级随机抽取一个班,共发放问卷213份,回收有效问卷212份。通过上述方法,我们收集到大量的教育惩罚事件和教师使用的惩罚方式及其效果的信息。对一所学校的研究不能代表所有学校的情况,我们的目的只是为了加深人们对小学教育惩罚的认识,并期待引起反思。
一、学校中教育惩罚的吊诡
通过观察、访谈、问卷调查,我们发现该校大部分学生有过被老师责骂、打手心、揪耳朵等经历。我们先不要局限于对教师“缺乏爱心”“素质太差”等诸如此类的个人指责,情况永远没有如此简单。以下我们试图分析,在国家明令禁止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下,教师为何还敢越“雷池”一步。
(一)惩罚方式生硬
为了解学校中教育惩罚的类型,我们在问卷中设计了“当你犯错的时候,老师一般是怎么惩罚你的?”一题。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将该小学的惩罚分为以下五种类型:一般性惩罚、代偿式惩罚、剥夺式惩罚、施加性惩罚和心理惩罚。对于这五种形式的惩罚,本文有特殊的界定。
1.一般性惩罚
一般性惩罚,是指教师对学生的不良行为给予的否定性评价,主要有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两种。直接评价是指,教师对学生不良行为的直接言语批评。间接评价是指,教师对学生错误行为的间接提醒,这种方式比较委婉,当学生不遵守纪律或不认真听讲时,主要以眼神、手势等提醒学生注意。具体情况见图1。
图1 一般性惩罚情况
2.代偿式惩罚
这种惩罚方式主要是指增加额外的课业负担或其它工作来做为惩罚措施。研究结果参见图2。
图2 代偿式惩罚情况
3.剥夺式惩罚
这种惩罚方式是指减少或剥夺学生想要的东西或应该得到的东西或机会。具体情况见图3。
图3 剥夺式惩罚情况
4.施加性惩罚
我们将施加性惩罚界定为,教师直接用手、脚或其他器具直接加之于学生身体,使学生的身体感到疼痛,以此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强制性纠正,即通常所指的体罚。调查结果见图4。
图4 施加性惩罚情况
5.心理惩罚
是指教师对学生心理的惩罚,这种惩罚方式,通常会让学生感到不安、害羞甚至刺伤学生的自尊心,损伤他们的自信心等。这类惩罚的具体情况见图5。
图5 心理惩罚情况
上述数据是从被调查的212名学生的描述中所做的统计。统计结果显示,目前学校中最常见的惩罚方式有:言语批评、罚抄写、留堂、罚站、打手心、责骂、扣留书包。惩罚方式总体上比较生硬,虽然有些教师使用较为委婉的惩罚方式,如手势、眼神等提醒,但这种方式所占比例相对较小。
(二)惩罚的“经济价值”对教师“智慧”的遮蔽
根据观察,我们发现有些教师对犯错学生的处理,很没耐心,他们更看重的是惩罚的“经济价值”,即哪种方式用起来方便快捷、经济实用,就用哪种方法。至于能否达到教育效果,一般不太考虑,更不会思考怎样才能“智慧”地惩罚学生。有些教师也很无奈地表示,如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他们也愿意好好地教育学生。那么,到底是什么捆绑住了教师的手脚?
1.工作繁忙
教师的工作普遍较为繁忙琐碎。该校共有1166个学生,21个班级,平均每个班级约56个学生。学校每月都会围绕班队会主题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如防空演习、经典诵读、航模比赛、书信比赛等。教师既要备课,上课,批改堆积如山的作业,又要应对各种各样的活动,尤其是所谓的“公开课”更让教师倍感焦虑。另外,教师还要应付每两周一次的作业检查,还要接受学校的综合考评。而学校班主任的工作更加琐碎,除了教学任务外,还要兼顾学生的生活问题、安全问题等,并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活动。
2.评价问题
在小学场域中,班级纪律的好坏直接体现的是班主任的管理能力。鉴于舆论的压力,教师只得让自己“凶”起来,没有一个教师会愿意让人说成是很“无能”的。
与教师的“闲聊”中,他们还会提到学校的考评问题。“课堂纪律”“学生成绩”是考评的重点,直接体现教师工作业绩的好坏,尤其是学生的成绩,更是重中之重。
(三)“惩罚”适用范围的泛化
1.学习层面
学生在学习上被罚,最常见的是因为作业问题。不管是不是真的忘记带作业本,只要没有作业就必将受惩。此外,如背课文、概念或公式等,没有按要求做的,一律都要被罚。教师使用的惩罚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言语惩罚,如训斥、谩骂;二是体罚,如揪耳朵、打手心、罚站等;三是剥夺上课机会。
2.规范层面
①日常生活常规
学校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的规范和禁忌。学生不得迟到、旷课,衣着要整洁,不得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等。一旦违反了这些规定,也要受到惩罚。
②课堂常规
在我们的观察中,有的老师因为学生上课说话影响到讲课,就罚学生坐到“特座”上,一个女生被罚坐了好几周,还有的学生被老师赶出课堂,在教室外罚站。
教育中的惩罚现象是伴随着道德问题出现的。夸美纽斯指出,“严格的纪律不应当在跟学习或文术练习有关的事情方面”“只有对道德方面的过失才能采用一种比较严格的纪律”[1]。我们在问卷中设计了“你受过的惩罚大多是因为什么原因?”一题,具体情况见图6。
图6 “你受过的惩罚大多是因为什么原因?”
分析上述教师惩罚学生的领域,我们发现学校中的惩罚范围蔓延到了道德以外,广泛存在于认知、个性等领域。有些学生仅仅只是在认知方面出现问题,如学习基础差、学习方法不恰当、思想不成熟等导致,有些学生仅仅只是由于活泼好动,自制力比较差导致行为问题,他们需要的是教师的耐心引导。而思维固化常常造成教师不恰当的反应,这一错误根源于教师的武断和霸权。访谈中,有位学生反映因为《作业签字本》上家长的签名太模糊,老师认为他模仿家长签名,尽管解释了原因,但仍被认定为说谎,罚抄三个单元的课文,共15篇,要求两天后上交。这种方式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造成师生关系紧张。如果学生只是迫于压力,勉强接受惩罚,很可能会因此产生强烈的对抗心理,形成消极的态度。这种态度如果因多次同样的惩罚而强化,就很有可能迁移到学习、生活领域,最终导致厌学。另外,有些问题行为,不纯粹由学生造成,如课堂中的问题,有些很可能是教师自身的教学不得法造成的。
(四)“惩罚”目的和手段的错位
我们在问卷中,设计了“你犯错时,老师惩罚你,你觉得有用吗?”“你犯错时,老师惩罚你,你觉得老师是在关心你吗?”两题,具体情况见图7和图8。
图7 “你犯错时,老师惩罚你,你觉得有用吗?”
图8 “你犯错时,老师惩罚你,你觉得老师是在关心你吗?”
上述数据显示,学生认为教师的惩罚能产生效果的占63%,认为没有效果的占19%,说不清有没有效果的占18%。而对于教师的惩罚是否是在关心自己,56%的学生认为是关心,18%认为不是关心自己,26%对于是否关心说不清。我们分析问卷中的其它题目,发现认为教师的惩罚能产生效果的学生中,不排除有些是迫于教师的压力而改正错误,而56%的学生(觉得教师的惩罚是在关心自己),从他们的描述中,我们发现绝大部分对教师的惩罚方式并不满意。从结果可以看出,该小学惩罚的教育效果还不容乐观,我们对学生的访谈也印证了这点。我们还设计了一题:“在你的记忆中,最难忘的惩罚是哪次?为什么会让你这么难忘?”很遗憾的是有98.5%的学生提及最难忘的一次惩罚时,都是教师惩罚的过程及内心不好的感受。问卷中,很少有学生提到最难忘的惩罚是让他/她感动或受益匪浅的一次惩罚。
为进一步了解学生对惩罚的看法,我们在问卷中设计了“你最不喜欢老师以哪种方式惩罚你,为什么?”统计结果显示,学生最不喜欢的惩罚类型有:罚抄写、打手心、扣留书包、打头、罚站等,具体情况见图9。
图9 学生最不喜欢的惩罚类型
图9的结果显示,排在前三位的是:打手心、罚抄写、扣留书包。根据学生的描述,他们觉得老师打手心时出手太重,特别疼,有时手都被打流血了。不喜欢罚抄写的原因是,被罚写的次数太多,有时要抄写到晚上12点,手都抄酸了。还有学生说,因为一道题不会做被罚抄10遍,老师又没讲解,即使罚抄100遍也是不会做的。扣留书包的后果是,回家会被父母揍骂一顿。其它被列为最不喜欢的主要原因有:觉得很丢脸或感觉被老师抛弃。
研究结果显示,教师对学生的惩罚效果不太理想,惩罚没有触及学生的心灵,很多学生只记住了惩罚的过程,对自己的错误没有清晰的认识。有的教师不是基于学生改过迁善的动机对其进行惩罚,而是凌驾于学生之上,强制,压服,不问青红皂白,“独断专行”,根本不顾及学生的内心感受。
二 、教育惩罚的张力和实践限度
我们认为教育惩罚在实践上至少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原则
无论怎样的惩罚方式,我们认为首先应放在“生命”的视野中审视。教育惩罚问题首先必须是有关人的“在场”的大问题,所有惩罚的合法性必须在促进学生发展中获得证明。与“惩罚”搭配的是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问题,学校中的惩罚必须最后落实到学生人格发展的问题上来,抽离“人的发展”的惩罚,其合理性只能弱于怀疑态度。马卡连柯认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性格,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2]马卡连柯对教育惩罚合理性的阐释,是对惩罚意义最热切的希望。而合理的惩罚必须以人的“在场”为限度,福柯在谈到惩罚的实施时说过,“即使是在惩罚最卑劣的凶手时,他身上至少应该有一样东西应该受到尊重的,亦即他的‘人性’。这个在罪犯身上发现的‘人’将成为刑法干预的目标,……这里所说的不是为了改造人而必须实现的目标,而是为了尊重人而应该不加触动的东西。”[3]惩罚需要以尊重为前提,游离于“人”之外的惩罚,只是一种奴化肉体的工具,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不言而喻的。
(二)教育性原则
由于小学生的心智还不成熟,不可避免地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不要给学生贴上“坏标签”,教师对学生的负面看法很容易变成他们的自我确认,导致一个原本不差的学生真的会成为一个差生。教师在惩罚学生时,切忌急功近利,教育是慢的艺术[4],它需要时间,需要耐心等待,而有些教师太过于看重惩罚的“经济价值”,把惩罚异化为目的,为惩罚而惩罚。有些教师没有把握好惩罚的“度”,如长时间地罚站、机械性地罚抄写数十遍甚至上百遍作业,有些因为个别学生的错误而过度惩罚集体,让学生受到舆论的指责,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如果惩罚“只能通过对个人痛苦的恐惧来保持善良或道德的个人(不管是孩子还是成人),是一种可怜的动物。他的改过自新,或者他的良好行为,是以既可怕又可悲的高价买来的。他的生活是一个奴隶的生活。”[5]184简单粗暴的惩罚如果多次重复使用,往往会使学生“心灵变得粗糙,对痛苦漠不关心”[5]79。教育惩罚只是一种手段,它是为教育目的服务的,其本真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改过自新,获得积极向上的动力。如果僭越其教育性目的,惩罚只不过是一种残忍的展示。
(三)灵活性原则
教育惩罚,以什么方式,怎么选用,永远都具有情景性,这是一种高难度的技术。“一巴掌”可能会惊醒一个学生,让他/她从此“改邪归正”,而同样的“一巴掌”也可能会令另一个学生怀恨在心,走向极端。教师一定要考虑周全,灵活选用惩罚方式,“因材施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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